第 91 章
“十日内不要沾水, 也不要拿任何东西,断了的指骨尤其不能动。”太医替她处理好伤,嘱托道。
沈元惜瞥了眼被纱布缠成棒槌的十根手指,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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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公主已死, 谢惜朝还在东洲, 京城一时群龙无首。
棠花巷中一座不起眼的小院, 近日进出的都是来请示宁西郡主的朝廷要员。
沈元惜早在西域时就处理过小国内政, 因此上手不算一无所知。
但这也仅限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吏部尚书带着一本各地方官员升调考核来找她时, 沈元惜立马连人带公文一起丢了出去, 让他自行定夺。
尚书无法, 只得又去找了丞相, 才将这件事解决了个七七八八。
经过此事,满朝官员对于这位暂理朝政事的宁西郡主更加满意了,至少人家清楚, 不懂的事不乱出主意。
当然, 沈元惜本人对于自己的口碑急转直上的事情一无所知, 等了足足十天,太医再来复诊,终于不用将十指都裹得像蚕蛹一样了。
只有右手小指因为断骨十天半个月恢复不了,用小竹片固定着包扎以防长变形。
年轻太医在宫里伺候的都是惹不起说不得的金贵主子, 难得诊治这么遵循遗嘱的患者, 心情甚好, 话也多了起来。
“郡主想写字的话,稍微注意些, 也不碍事。”他絮叨着:“外伤基本痊愈了,只是伤筋动骨一百天, 要好好养养了。”
“多谢。”沈元惜颔首,却打算再养一些时日。
身体是自己的,为“别人”的江山鞠躬尽瘁非她风格,太医见状,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顿时更加用心,势必要让郡主殿下的手恢复如初!
沈元惜猜不到他的心路历程,复诊结束亲自起身将太医送出了门。
一旁无所事事的小丫鬟顿时有些坐立不安,连忙起身,沈元惜摆手示意她不用:“坐着吧。”
送完太医回来,沈元惜迎面撞上了刚才那个小丫鬟,见她一脸紧张,问:“怎么了?”
“姑娘,”小丫头面露歉意:“姑娘是不是嫌弃我又蠢又懒?”
“不蠢呀。”沈元惜顺手撸了撸她脑袋上两个小丸子,反问道:“你有偷过懒吗?”
小丫鬟思忖片刻,点了点头。
沈元惜又问:“那你知道为什么会选你来内院吗?”
小丫鬟摇头,诚实道:“不知道。”
“刚刚我问你偷懒了吗,你的回答是什么?如果是其他人被主人家问是否偷懒,你觉得他们会怎么答?”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诚实才是最难能可贵的。”沈元惜笑道:“你叫贞儿?”
“姑娘记得我的名字!”小丫鬟惊喜道。
“家里每个人的名字,我都记得。”沈元惜补充了一句,随后笑着问她:“愿不愿意随家里姓元?元贞二字出自《易经》,是季节的一首一尾,和元冬她们的名字也对得上。”
“当然,不愿意也没关系。”
贞儿忙点头:“愿意愿意!”
主人家赐姓,可是天大的好事,意味着看重她,怎么会不愿意呢!
“以后就留在内院,不用回去了。”
这是要抬她做大丫鬟了,做了大丫鬟就能拿七两的月银了!元贞激动得小脸通红。
沈元惜拍拍她的肩,随后一边走、一边从袖中掏出一封信。
正是远在东洲的谢惜朝寄回的信,这人应该刚拿到遗诏就写信了,送到宫里经太医的手再送到她府上来。
沈元惜将信笺贴到鼻尖嗅了嗅,是一股茉莉花的香味。
这家伙,学人家小姑娘给情郎寄信,连信纸都是带香味的。
沈元惜用指甲撬掉火漆封,取出信纸展开。
“元惜,展信佳:
我不知现在京城局势如何,你拿到遗诏,想来是废了一番力气的。东洲这边一切都好,你的几个小丫鬟,除了被吊在城墙上的那个叫元宵的小丫头,其余人安好。我半月后启程回京,不知京城形势如何,卿安否?”
信很简短,也不知是不是怕被其他人瞧见,谢惜朝书写用得是简体字、从左到右的横向书写顺序,沈元惜读起来格外舒心。
还有半月便归,就没必要回信了,说不准现在正在回来的路上呢。
沈元惜心情顿时好了起来,就连小指上的伤也没那么痛了。
不过也是万万不敢闲下来的。
被下狱时,为防养珠基地落到宁安公主手中,她临时关闭了系统的辅助功能,河蚌基地受影响不大,但海珠基地比较惨了。
多亏工人紧急打捞,才没让水塘臭了。
提前打捞上来的母贝自然是开不出珍珠的,沈元惜看着成堆成山的母贝,心里心疼她辛辛苦苦养珍珠兑换来的积分。不过贝壳也不能浪费,打磨出来做漆器、雕蝶贝,总之要物尽其用。
沈元惜只到京郊的基地瞧了几眼,中午直接留在了丰秋庄吃顿便饭,顺带检验一下学堂这段时日的学习成果。
棠花巷子的宅子里此刻不知有几位大人等着,沈元惜丝毫不见焦急,硬是在庄子上磨蹭到傍晚才离开。
看完了珠塘、看学堂,全都看了一遍之后,她也没有要回去的意思,而是动身南下,想碰一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谢惜朝。
分明知道用不了几日他就会到京城,知道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找自己,可沈元惜还是想去找他。迫不及待的想向他诉说自己在京城所受的委屈,想安慰失去姐姐的他。
明明只有不过十五日。
她已经等不及了。
沈元惜这次没有带任何人,只一人一马,走的也不是官道,是她第一次从东洲到京城时,被山匪劫持时走过的那条荒道。
来时是夏,去时也是夏。
沈元惜知道自己这次过于冲动了,没有护卫随行,若遇危险,不会再有第一次时的好运气了。
她也知道,此去大概率会无功而返。
但她就是想碰一碰运气。
于是她便驾着马,从傍晚走到天完全黑透,不知不觉到了深夜。
天上星星稀疏,淡淡月光撒下,勉强看得清前路,沈元惜不由慢下了速度。
她随意寻了家荒凉的客栈落脚,一进去,就听到大厅有人在议论。
“听说现在京城里管事的是个女人?!”
“是啊,据说是个什么……郡主!”
“哼,”一人冷哼道:“女人能有什么真才实学,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出来抛头露面,不成体统,以后哪个男人敢要!”
“听说她和废太子还有新帝,都不清不白的。”
“我就说嘛!她一个女人能走到这个位置,肯定是睡男人睡上去的!”
……
沈元惜听得皱了皱眉。
她大抵能猜到,京城那些人,也是表面上对她事事恭敬,背地里还不知怎么诋毁她呢。
可她不在乎。
因此她听到这些人议论,只是微微蹙眉,并不打算表态。
沈元惜找了一处角落落座,唤来小二点了两碟小菜,一边等,一边听这些人讨论自己。
还挺有意思的。
但很快,就没人关心京城当权的郡主了。
客栈进来一个姿色不俗的姑娘,总是引人注目的。
她不说话,很快有人主动找她搭讪:“姑娘,大晚上一个人来住客栈啊?”
“是啊,一个人去南方,找人。”
“找什么人啊?现在外头可不太平,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啊!”说话的正是方才那个说沈元惜靠睡男人上位的壮汉,此话一出,他的同伴立即附和道:“是啊,我们保护你!”
沈元惜忽然来了几分恶趣味,点头应和:“好啊,那就麻烦几位大哥了。”
那几人顿时喜形于色,嗓门最大的那个男人问道:“姑娘,你是哪的人啊?”
“东洲人。”
“巧了啊,我也是东洲人!”男子顺着她的话继续说:“咱俩是老乡啊!妹子多大了?可有婚配?”
他不知道的是,现在东洲几乎已经没人了。
沈元惜的菜来了,她用茶水涮了涮筷子,边扒拉着菜边答:“十六岁,未曾婚配,家里是跑商的,从小在外抛头露面,没男人敢要。”
“那是他们有眼不识珠!姑娘这样在外见过世面的,可比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强多了!”
“是么?”沈元惜目光扫过去。
那人见她瞧过来,顿时更来劲了,“是啊!咱们江湖儿女,就要豪情万丈!”
“可我不是江湖儿女,家里只是商人。”沈元惜勾起唇,倒了一杯店家送的酒,放在唇边轻抿了一口。
“这、这都不重要!”男人被她泼了一盆冷水,也不觉尴尬,继续厚着脸皮攀谈:“姑娘想找一个什么样的郎君?”
这问题就有些露骨了,有看不惯的人啐他:“樊老大,你别整日游手好闲见着个漂亮姑娘就打听人家私隐!”
“什么叫我‘整日游手好闲’?”男人被人落了面子,当即不乐意了,非逼着沈元惜回答他这个问题不可:“姑娘,你别听他瞎说,先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郎君?”
沈元惜蹙眉,门口突然传来一道清朗的少年音:“她喜欢我这样的!”
“哪里来的小白——脸?!”
下一刻,客栈中的人便看见方才那个与樊老大聊得有来有回的姑娘猛地起身,拥向来人。
她把脸埋在少年肩窝,哑声道:“你猜到了我在这里。”
“嗯,我猜到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匪寨被烧后,落了座新客栈,叫“再逢客栈”。
再逢客栈这个名字好啊。
这一刻,无论是身后班师回朝的平叛军、还是客栈中形形色色的旅人,都彷佛不复存在。
他们在长夜尽头、天光破晓中相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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