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早饭的时候,秦霄华瞥见方晓冬袖子里的手腕内侧有两道血痕,问他怎么回事。
方晓冬低头瞧了瞧,这是昨晚爬树时弄到的,疼倒是不疼,从小到大,身上各处小伤小痕的,他早已习惯,也就没在意。
秦霄华看过他写的话后,让下人拿来西式医药箱:“先吃吧,吃完给你擦点药。”
方晓冬受宠若惊,闷头灌着自己肉丸汤。
药是秦霄华亲自抹的,方晓冬垂着眼,专注地看秦霄华握着他的手腕动作,像是第一次看到新奇的场景,他要好好印在脑子里。
秦霄华用棉签在方晓冬的血痕上沾着药水,看他一脸凝重的样子,笑了一下:“想什么呢?”
方晓冬抿紧了唇,愣愣的。
他这是第一次受了伤用上药物,他的家庭条件连吃都要勒紧裤腰带,根本没有这种昂贵的东西可用,以往受点皮外伤都是拿水冲一冲,再用干净的毛巾擦拭,等伤口自然愈合。
方晓冬盯着秦霄华动来动去的手看。
秦霄华的手掌很大,指骨匀称有力,虎口处和掌心中有薄薄的茧子,擦拭时力道很轻,还会低下头,轻轻吹一吹,温热的气息拂在胳膊上细腻的肌肤层,方晓冬觉得自己的细胳膊都要被那口气给融化了。
他忍不住抬眸,瞧见秦霄华长长的睫毛,在窗子里透进来的日色中发光,秦霄华鼻梁又挺又直,眉峰如山,黑眸似海。
“伤口不大,今天暂时不要碰水了。”秦霄华拍拍方晓冬的手背,把棉签扔到垃圾桶中。
方晓冬点点头,把袖子往下坠。
秦霄华把东西归好,合上医药箱,发现方晓冬的脸红红的,就问他热吗?
方晓冬摇头,有点忸怩,抬起眼看着秦霄华时,羞怯得藏着某种欢喜。
他心如打鼓,掩饰什么般,拿起秦霄华给他新准备的笔记本写了一连串问题:“你昨晚怎么在秦府外面?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我担心我爹,我能回去看看他吗?”
秦霄华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字迹,笑了一下,仿佛一笔一划都透露着写字主人毛躁的心境。
昨晚他到秦府是专门寻找方晓冬的,晚饭前,他忙完到家,问了管家方晓冬今早离开时的情况,听完后,也不知怎么,脱口就道:“去瞧瞧他在哪儿,回家了没,请他来秦公馆吃个晚饭吧。”
怕方晓冬防人心重,他还特地交待,有帝王蟹。
结果管家没找着人,说方晓冬在家门口似乎被秦府的车接走了。
秦霄华一听,琢磨着方晓冬怎么和秦府有关系。他想到方晓冬那张瘦瘦小小的脸,大眼睛总是半垂着不敢看人,放在人群里,是没人在意的。
可当那一双眼抬起来注视人,明如桃花,摄人心魂。
这么个漂亮的人儿,去了秦府,似乎只和秦子弘有点关系。
秦霄华想到此,脸色顿时一冷,带着林远去往秦府。
路上他甚至还想,若是小乞丐是自愿的……
秦霄华不能这样想,一这样想,他就有点心乱。
幸好,方晓冬没事,也不是自愿跟秦子弘的。
然而秦霄华对方晓冬说是偶然路过而已。
方晓冬不太信,但秦霄华神情又很自然从容,他看不出一丝谎言的可能性。
秦霄华又说:“你父亲那里我派了人暗中盯着,有事会向我禀报,不用担心。”
秦霄华连他父亲都想到了,方晓冬感动得就差在地上磕几个头了。
秦霄华看他那一双湿润的大眼睛勾勾的,就觉得好笑,伸手在方晓冬脑袋上揉了一把:“好了,歇着吧,我去上班,有事跟管家说。”
方晓冬眼含热泪地目送他离去,暗下决心要好好报答秦霄华。
秦霄华在公馆门口坐上车后,许久都一言不发。
在回报审讯孙崇一事的林远没得到秦霄华回应,就从后视镜看了一眼,见秦霄华低着头,看着自己微张的右手,于是小心翼翼地喊了声“秦哥”。
秦霄华自顾笑了一下:“他的头发和他的手一样软和。”
林远把着方向盘一脸迷惘。
方晓冬既已下了决心要知恩图报,就想着自己可以为秦霄华做点什么。
秦霄华有钱有势,似乎什么也不缺。
他一个哑巴,能做什么呢?
方晓冬有点摸不清自己的价值。
他看着路过的一个端着水盆的丫鬟,心想,秦霄华没有女人,夜里估计挺孤单的。
如今稍微有几个钱的大款,房中不知有多少美娇娘。
可他又不是女人,无法以身相许。
方晓冬愁眉苦脸。
这时又路过一个拿着大扫帚去大树底下清扫落叶的小厮,方晓冬终于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了。
方晓冬欢欢喜喜地去找管家,举起自己的本子:“我想在秦公馆当帮佣,不要工钱,我只想报答秦先生对我的恩情。”
管家看着纸张上的话,又看看一脸期待的小哑巴,说:“这事儿我得问过会长的意思。”
方晓冬有点泄气,以为这种聘请仆人的事,管家能做主。
他又写了写:“我可以回趟家看看吗?”
管家笑着说:“可以,不过会长说,你出门得派两个人跟着你,以防二公子那边的人为难你。”
方晓冬写道:“二公子是?”
管家看他一脸迷惑的样子,比他更迷惑:“你不知道?二公子就是秦子弘,和咱会长是亲兄弟呀。”
这事方晓冬还真不知道,他听完震惊了。
秦子弘那样一个奸诈小人,竟是秦霄华的兄弟?这说出去,谁都会大吃一惊。
秦霄华在方晓冬心里,是一个清风霁月,乐善好施的好人。
方晓冬回家路上,想了好久,忽然发现,秦子弘眉目里,似乎和秦霄华是有那么一丁点相像。
方晓冬到家后,看见自己老爹照常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单手拿着本故事书,另一手嗑着瓜子,别提多惬意了。
方晓冬叹了口气,走过去比划道:“爹,我回来了。”
方老黑眼睛粘在书上,可有可无地“嗯”了一声。
方晓冬比划着说:“我想去人家家里当佣人。”
方老黑在他比划的时候,看过来了,嗑瓜子的手顿住,脸上没什么表情:“你一个哑巴,人家能要你?”
方晓冬急了:“做事又不全靠嘴巴,我的手脚很能干!”
方老黑嗤笑着摇头:“没人会要你。”
方晓冬心里也是底气不足的,平常人家寻个保姆长工,是个哑巴的话都要考虑考虑,更何况像秦公馆这样的豪门大户。
方晓冬默了一会儿,有点不服气,比划道:“有人要。”
他拿出笔记本,小脸坚定地一笔一划写给方老黑看:“秦霄华要。”
方老黑看着本上的这句话。
方晓冬平常写字,为了不耽误多次使用,下笔很轻,擦拭的时候不会留下重痕。
但这句话,他落笔很重。
方老黑抓了把瓜子:“随你。”
方晓冬没和他爹说给人干活不要钱,他怕他爹不答应,想着跟秦霄华商量商量,白天在秦公馆做工,晚上没事准他出去乞讨,晚上在福安街上还是能讨着点什么给他爹的。
方晓冬把家里收拾了一遍,才离开。
回到秦公馆后,方晓冬已经提前开始上岗了,他像收拾自己家一样,在公馆里到处忙活,打扫洗衣,砍柴打水,忙得脸蛋通红。
丫鬟君君见了,笑他道:“嘿,方晓冬,这么勤快,是想把我们这些人的活儿全做了好跟主子讨赏吗?”
方晓冬闷头干,在房顶抖落上面的枯叶,他说不了话,就腼腆地笑,摇着手表示不是的。
他在园子里转悠看看哪里需要他打扫时有个大发现。
有个后院里,靠墙的那一片草地里,竟全是绿油油的野菜。
在他那个小山村里,山上地里大多数草都能吃,方晓冬见了绿苗苗就当野菜。
方晓冬像是看着了亲人一样抚摸它们,这座大城市里基本没有荒地,他都没地方去摘免费野菜吃了,想要野菜还得去十来公里以外的野树林里。
方晓冬拍拍它们,让它们好好生长,他会来吃它们的。
方晓冬在厨房堆摆砍好的柴火时,一个负责厨房的老妈子手里拿着只巴掌大的小黑狗,小黑狗哼哼唧唧的,一下子就吸引了方晓冬的注意。
他跑过去,睁大眼睛地好奇,吴婶见他喜欢,就笑着说:“这小狗崽不知哪里钻进来的,在后院里叫唤,让我给碰上了,它腿受了点伤,刚给它包扎了一下。”
小狗崽估计还不足月,右前肢裹了一截儿白布,长得倒是肉乎乎的,两只耳朵特别小,缩在脑袋里,黑咚咚的眼睛瞧着方晓冬。
方晓冬摸了摸小狗鼻子,小狗就舔舔他的指尖。
吴婶要去忙,她把小狗给了方晓冬看顾,还特别叮咛道,会长爱干净,不喜欢野猫野狗之类的动物,千万别带着它出去晃悠,等到晚上,她就把这小狗带回家里,让儿媳妇照看,她儿媳妇喜欢狗,等小狗大了,还能看家护主。
方晓冬点点头,抱着小狗坐在柴火堆旁的板凳上,晒着太阳,抚摸小狗短短的茸茸的皮毛。
临近黄昏,秦霄华回来了,带着沈家大少沈嘉煜。
两人刚在外聊完公事,秦霄华顺势邀请沈嘉煜去公馆坐坐,用个晚餐。
沈嘉煜应了。
沈嘉煜漫步在石径小路上,欣赏着周遭的花花草草道:“秦会长的住所,千红万紫,欣欣向荣啊。”
他看向花园里的牡丹丛笑道:“瞧那牡丹开得多美,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秦霄华走在他旁边,插着裤兜道:“茶陶然,花怡情,不过做一些解闷的事情罢了。”
不过,今日这院子里似乎比往常更为洁净清新,那苍翠欲滴的大片蒲叶,在夕阳中格外美好。
秦霄华正觉着,下人们挺用心,又听见沈嘉煜惊奇一声:“咦,你家里竟然还养山猪?”
山猪?
秦霄华顺着沈嘉煜视线看去,前面的灌木丛里,露着被一团什么撑起的雾蓝色布料,鼓鼓囊囊的,在翠绿的叶子中晃来晃去。
那“山猪”听见他们声响后,不动弹了。
随即,秦霄华看见“山猪”慢慢从草丛中退了出来,露出个跪趴着的身子。
“山猪”转过脸看向他们,一张沾了灰的小脸紧张兮兮。
沈嘉煜愣在原地:“原来是个人。”
秦霄华皱眉:“方晓冬,你在那里做什么?”
他眯眸一瞧,方晓冬手里还抓着一只肉滚滚的小黑狗。
方晓冬站了起来,身上蹭了几片绿叶,头发也翘了起来,他还记着吴婶说的话,把不该出现的小狗在秦霄华的注视下藏在背后,他没带本子,写不了字,就胆怯地看他。
秦霄华被他看得忍俊不禁,招招手:“过来。”
方晓冬见他笑了,才小步过去。
秦霄华看了看他头上夹的一片叶子,身上也脏兮兮的,脸跟个花猫似的。
沈嘉煜扫着方晓冬的脸:“这位是……”
秦霄华沉吟两秒道:“住在这里的一位远客。”
他说完,朝方晓冬伸出手,示意他可以在他手上写字。
方晓冬看着那只大手,却倏然脸色一白。
好久,等秦霄华询问般地“嗯”了一声,方晓冬才像忍耐着什么,把背后的那只手露了出来,将一直嗷嗷哇哇的小狗放在秦霄华掌心。
小狗身子一轻松,不叫唤了,在秦霄华掌心撒了一泡尿。
秦霄华浑身僵硬,脸色难看至极。
沈嘉煜脸上一直带点探究的微笑也仿佛静止,看着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