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71/春服既成
从樾外婆酿的米酒度数高,没过多久,林稚音就脑袋昏昏,趴在从樾的背上沉沉地睡着了。
从樾稳稳地背着她去了小院,把她安置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之后咬咬牙,给周黎打了个电话,如实地交代林稚音醉酒,自己把她带回外婆家休息的事。
他心里忐忑不安,生怕周黎会觉得他失了体统,但周黎并没说什么,知道有从樾在,反倒很放心,托他好好照顾林稚音。
挂断电话,从樾松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松到底,房门就被敲响了。他吓一跳,回头看过去,唐潇潇站在了门外。
“阿樾,你干什么呢,狗狗祟祟的?”唐潇潇啃着一个苹果问。
从樾朝她比了个“嘘”声的手势,说:“你小点声。”
“怎么了?”唐潇潇走进去,低下头才看到躺在床上的林稚音。
她大吃一惊,压低声说:“好啊你,竟然学会金屋藏娇了……老实交代,你把人稚音怎么了?”
从樾调好空调温度,给林稚音掖好被子,起身推着唐潇潇出去,把门关上后,才解释道:“她晚上喝了点儿外婆酿的米酒,醉了。”
“你外婆酿的米酒你爸爸喝了都得晕,你居然敢给稚音喝,说,你是不是别有意图,心怀不轨?”
从樾表情讪讪,理亏地摸摸鼻子:“我也没想到劲儿这么大,她之前喝过酒,一般都还能清醒好一阵子的。”
甚至还有精力把他看光光,从樾在心里补充道。
唐潇潇捕捉到关键信息,问:“稚音之前还喝醉过?”
从樾眼神微闪,胡乱地点了点头。
“你们……”唐潇潇看着略显心虚的儿子,“喀嚓”咬了一口苹果,嚼嚼嚼,过了会儿才接着问道:“阿樾,上回我和你爸爸跟你说的话你都记得吧?”
从樾忙不迭地点头。
“那就好,你现在大了,是个男人了,要负责任,懂吗?”
从樾郑重应道:“我知道,我不会做让林稚音受伤的事。”
十月怀胎生下,亲自抚养着长大的男孩现在已经脱去了稚气,慢慢地显现出了一个男人的样子,越来越能独当一面了。
唐潇潇心里十分感慨,摇摇头啧然道:“阿樾,我怎么感觉你现在变模样了。”
“有吗?哪里变了?”从樾抬手摸摸自己的脸。
唐潇潇说:“变得更高大帅气了。”
从樾挑挑眉,洋洋得意道:“你现在才发现啊?是不是很庆幸小时候没把我换掉,不然得后悔死。”
“夸一句就翘尾巴,我还当你成熟稳重了呢。”唐潇潇咬住苹果,抬手胡乱揉了揉从樾的头发,轻哼道:“再怎么样你也比不上你爸爸,在我心里,你爸爸比你高大帅气多了。”
“切,我和恒哥现在一般高好嘛,他都说我越来越帅了。”
“反正你就是比不上他。”
“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那稚音夸过你没有?”
“她说我长得帅,球打得好。”
“哟哟哟。”
“好了好了,潇潇,你小声点,别把林稚音吵醒了。”
……
米酒虽然劲儿大,但好的米酒喝了不头疼,反而非常助眠。
林稚音一觉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看到从樾坐在地上,双手交叠,趴在床沿巴巴地看着自己。
她有点懵,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问道:“从樾,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等你起床。”
“等我起床做什么?你又点外卖了吗?”
他们之前在酒店,从樾会在林稚音醒来之前订餐,好让她醒来就能吃到东西。
林稚音以为他们昨晚住的酒店,坐起身后,环顾四周,才发现这个房间一点儿都不像酒店。她看着墙上樱木花道的海报,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这里是……”
“我在小院的房间。”
林稚音愣了愣,愕然道:“你把我带回了小院?”
“嗯。”
“你昨晚、我们……”林稚音低头看了看被子,脑袋嗡嗡的,“不会是睡在一起的吧?”
从樾挑眉,做出一副难为情的模样,冲着林稚音含羞带怯地笑:“是你自己说的,一定要开灯看我,我只好从了。”
林稚音酒醒后不记事,但考虑到之前几回醉酒后耍流氓的行为,她并不怀疑从樾的话,一时如遭雷击。
一会儿出去,她要怎么面对从樾的外公外婆,还有他爸妈?
从樾见林稚音傻了,忍不住大笑一声,不忍心让她多为难,便主动坦白道:“放心吧,我们昨晚没有睡在一起,我就是有这个心也没那个胆,潇潇会打死我的。”
“从樾!”
林稚音知道从樾刚才在忽悠自己,立刻板起脸,掀开被子,作势要打他。
从樾往前一扑,抱着林稚音熟练地一滚,粲然笑道:“但是你确实耍流氓说要开灯看我,还要和我私奔呢。”
林稚音没想到自己喝醉了会说这样的胡话,失笑道:“私奔?我们能跑哪儿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到林稚音的眼睛里。”从樾神采飞扬,张嘴就接道。
林稚音:“为什么要到我的眼睛里?”
“因为你的眼里有春天。”
林稚音被从樾的情话打动,忍俊不禁,凑过去亲了他一下,饶过了他这一回。
昨晚醉酒,林稚音直接睡了,身上穿的还是茶婆的表演服,不过脸上的妆从樾倒是在唐潇潇的指导下,拿着卸妆湿巾贴心地帮她卸了。
林稚音起来洗漱,唐潇潇从家里找了一套她少女时穿的裙子让林稚音换上,等她出来后,立刻围着她兴奋地左看看、右看看,喜欢得不行。
“稚音你个儿真高,我的裙子你穿短了点儿,不过还是好看的。”
“真漂亮,真漂亮,我很久以前就想着,要是有女儿就这么打扮。”
“稚音,你能不能和你妈妈商量一下,跟我换换孩子?”
从樾:“喂!潇潇!”
唐潇潇是真心喜欢林稚音,拉着她到从樾外公外婆面前转了一圈,问他们是不是很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得到他们哄小孩似的回答后,又跑到从之恒那里,悄咪咪地说:“老公,儿子大了,跟姑娘跑了,我们要不要再生个女儿养养?”
当初生从樾,唐潇潇难产,之后身子底子就很差。从之恒以前不愿意唐潇潇冒险生二胎,现在更不可能配合她的心血来潮。
他抬手弹了下她的脑门,给她支了个招:“生的哪有认的快,你这么喜欢稚音,可以认她当干女儿。”
从樾:“喂!恒哥!”
中午,林稚音意外地看到周黎和孙易晓带着孙承灿来了小院,一问才知道,唐潇潇邀请他们来小院做客,顺道聊一聊她和从樾的事情。
再过几天林稚音和从樾就要出发去上大学了,因为是去北方,路途遥远,他们俩商量了下,不让父母送了,自己去学校报到。
中午吃饭,唐潇潇和周黎反反复复地叮嘱他们各种事宜,事无巨细。
从樾看周黎不太放心,想了想,开口宽慰道:“阿姨,您别担心,我会照顾好林稚音的。”
唐潇潇在心里道:臭小子,还知道在未来丈母娘面前刷好感度,孺子可教。
同时也对周黎说:“两个孩子在一座城市,互相都能照应,你放心,有从樾在,不会让稚音受欺负的。”
对林稚音,周黎心里有太多太多的亏欠。好不容易把女儿接到身边来,才一起生活了一年,现在她又要出远门了。
作为母亲,她不舍,却也不得不放手。
周黎摸摸林稚音的脸,对从樾说:“上了大学,稚音就拜托你多照顾了。”
从樾拍拍胸口保证道:“您放心,我会让林稚音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再高高兴兴地回到您身边的。”
唐潇潇使坏:“要是没做到怎么办?”
从樾清清嗓:“那我就给林稚音当牛做马。”
唐潇潇戳了下他的脑袋:“做到了你也得给稚音当牛做马。”
从樾嘿然一笑,对周黎说:“阿姨,我还想当您的女婿呢,答应您的事,我一定会做到的,您看我表现。”
周黎被从樾的直白弄得一愣,和唐潇潇对视了眼,很快莞尔一笑:“好,我会看你表现的。”
……
那天吃完饭,林稚音就跟着周黎回家了。
临近开学,周黎每天都带她出门逛街,买了一大堆东西,生怕她到时候去了学校没得穿没得用一样。
准备开学的这段时间,林稚音和从樾天天见面,从樾骑着自行车载着林稚音几乎走遍了平湖的大街小巷,在这座他们相遇的小城留下了许多独属于他们俩美好的回忆。
平湖有机场,但是比较小,航班也少。
开学季,机票难买,林稚音和从樾决定从江城出发。他们买到了开学前一天傍晚的机票,计划了下,打算那天上午搭乘动车去往江城。
出发去江城的前一天,林稚音心绪难平,既对未来抱有憧憬期待,也对过去充满眷念不舍。未来满是变数,她向往之余,又不乏忐忑。
傍晚,她心情跌宕,便独自搭乘公交车去了河堤散心。下了车,才想起从樾之前说的,来河堤一定要告诉他,就补发了一条消息,约他一起来看夕阳。
从樾蹬着自行车到时,一回头,看到橘色夕阳下,一位身姿婀娜的少女在河堤上翩翩起舞。
这一刻,时光倒溯,他恍然间像是回到了去年夏天,天鹅少女就这么闯进了他的世界。
林稚音是他的初恋,永永远远的初恋,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心动是因为她,少年时期的情感被她点燃,因她而炙热。
如果神明真的能听到信徒的祈愿,那么他希望林稚音永远不会离开他的世界。
“从樾。”林稚音抬头,用力地挥了挥手。
从樾停好自行车,跑下河堤,到了林稚音面前,问:“不是说好明天动车站见吗?怎么突然喊我出来了?”
林稚音有些不好意思,说:“我有点害怕。”
“嗯?”
“我觉得离开了平湖,我们的青春就要结束了,很多东西都会改变……包括我们。”
从樾看林稚音难受的样子,反而灿烂地笑了。他抬起手搓了搓她的脸,轻轻一哼:“我就知道喝了酒,那天晚上我说的话你都不记得了。”
林稚音被从樾捏着脸,话音不准地支吾着问:“什么话?”
“想知道?”
林稚音点点头。
从樾指了指自己的脸。
林稚音没有犹豫,直接亲了一口。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再说一遍。”
从樾捧着林稚音的脸,注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缓缓地、掷地有声地说道:“林稚音,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宇宙无敌爆炸喜欢,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女孩就是你。”
“我根本想象不到我哪天会不喜欢你,我怎么可能会不喜欢你?我不可能会不喜欢你。”
“要是真有那一天,大概就是我不在这个世界的时候吧。”
林稚音心神一动,眼眶微微湿润。
从樾歪着脑袋盯着她看,片刻后“诶”了一声,说:“你怎么不哭了?那天晚上你听我说完这些话后,嚎啕大哭的。”
林稚音错愕:“我?嚎啕大哭?”
从樾煞有介事地点头:“哭的可厉害了。”
林稚音仰头看着从樾,半晌抬起手去掐他的脸:“你又忽悠我,从樾,以后我再也不在你面前喝酒了。”
“那可不行,我还想你对我耍流氓呢,你不想再开灯看我了吗?”
从樾见林稚音恼了,躲过她又要掐自己的手,放声大笑,过后用力地亲了她一下,告诉她:“林稚音,别害怕,就算世事巨变,我喜欢你的心永远不变。”
“因为我和神明说过,一定会好好珍惜林稚音的,她是我的宝贝!”
林稚音眼底一热,哽咽了一下,这次真要嚎啕大哭了。
……
离开河堤后,林稚音坐在从樾的自行车后座上,跟着他去了白石镇。
同样的季节,差不多的时间段,相似的场景,不同的是人的心境。
林稚音搂着从樾的腰,镇上的人看到他们纷纷打趣,说小年轻感情真好,有些长辈知道他们明天就要去上大学,还给了红包,祝他们学业有成,前途光明,长长久久。
白石镇是从樾的家乡,却也好像成了林稚音的。
隔天,林稚音和从樾在周黎和唐潇潇的送别下,坐上了前往江城的动车。他们出发得早,抵达江城时是正午,在机场把行李寄存后,林稚音就带着从樾去赴林晟的约。
这顿饭是父亲的践行饭。
林晟虽然对从樾还是没什么好脸色,但说的话已经不那么夹枪带棒的了。他知道,林稚音去了大学,千里之外,有什么事,他这座老靠山帮不了,只能让小靠山多多照顾。
这本来是女儿婚礼才该有的交接仪式,没想到提前到了她的十八岁。
和林晟吃完饭,林稚音和从樾便赶赴下一场饭局——陶芯、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几个今天都在江城。
他们开学的时间差不多,都来了江城搭乘飞机出发,之前陶芯就在小群里发了消息,攒了个局,约他们在江城见一面,在上大学之前最后再聚一次。
聚会地点在市里的一家餐厅,林稚音和从樾是最后到的,卢成宇囔囔着要罚他们,但也知道这对小情侣的酒量都不怎么样,且今天还要坐飞机,只让他们浅酌一杯饮料意思意思。
几个人说了说毕业后的这段时间都干了什么,又聊到了高中时候的趣事,还回忆起了他们几个第一次一起吃饭时鸡飞狗跳的场景。
胡玉瑾笑道:“那时候陶芯和从樾差点儿没把桌子掀了。”
陶芯哼哼:“谁让他那个时候见色忘义,还不承认。”
“喂,陶芯,讲道理,我那时候可没对林稚音别有所图,纯粹是关心新同学。”从樾为自己辩驳道。
陶芯:“你看,他到现在都嘴硬不承认。”
从樾:“我说的是实话!”
眼看旧事又要重演,卢成宇和胡玉瑾忙和以前一样从中调和。林稚音在一旁看着熟悉的情景,一时恍惚,觉得他们才刚认识,怎么就要各奔东西了?
不仅她有这个感触,其他人也觉时光飞逝。
一切恍如昨日,却已是往日不可追。
陶芯忽然嚎啕大哭:“怎么就毕业了呢?”
“我真的好不想和你们分开啊。”
“我们以后一定要常联系,不能走散了。”
“呜呜呜。”
陶芯哭得走心,其他人被触动,相视一眼,也跟着伤感了起来。
最后还是余扬过来,把哭得抽抽的陶芯带走,没了“领哭人”,这场小聚才没以所有人抱头痛哭收尾。
从樾和林稚音的航班是傍晚的,他们没办法多留,得提前去值机。
和胡玉瑾还有卢成宇分开后,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上了机场大巴,坐在最后一排,一如他们曾经在平湖搭乘公交时那样。
落座后,从樾见林稚音眼睛红红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嘀咕道:昨天好不容易哄好的,又被陶芯整emo了。
他拿出兜里的耳机,塞了一个到林稚音耳朵里,自己也塞一个:“这里过去机场要20分钟,听听歌。”
从樾点了下手机,打算用音乐转移林稚音的注意力。
听到耳机里熟悉的“let it be me”,一些不太遥远的回忆被唤起,林稚音回过头看向从樾,问:“你很喜欢这首歌吗?”
音乐是随机播放的,从樾回道:“还行。”
“还行?”林稚音说:“那次在公交车上你是开了单曲循环吧?我一路上听的都是这首歌。”
从樾记起了这茬,顿时乐了:“我那时候想和你表白,就让你听这首歌,没想到一连听了好几遍你都没懂我的意思,急死我了。”
“林稚音,你怎么这么不开窍!”
从樾好意思说她不开窍?
林稚音据理力争:“你就给我听这个歌,我怎么能明白你的意思?”
“let it be me,让我爱着你,歌词多直白啊。”
“你也知道是歌词,这话又不是你亲口和我说的,我哪里能知道你是在和我表白!”
“let it be me。”
“嗯?”
“let it be me。”
从樾的这句话和耳机里的音乐奇妙地重合在了一起,弥补了上一回的缺憾,是少年庄重正式的告白。
林稚音看他认真的神情,心潮澎湃,眼圈一热,更红了。她微微一哽,说道:“从樾,我也想到你的眼睛里。”
从樾立刻会意,心神一荡,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下她的额头。
窗外,落日熔金,霞光万丈。
夕阳的余晖斜照进车厢,落在少年少女深情对望的眼眸中,映出了一个明媚、盎然的春天。
大巴上的广播提醒机场即将到站,请车上乘客做好准备。
新的起点就在前方,未知的旅程即将开启。
下了车,从樾拉着林稚音的手向航站楼奔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大声地喊她的名字,神采飞扬道:“林稚音,我们‘私奔’去吧!”
林稚音跟在从樾的身后,和他一起奋力地向前奔跑,快乐地回应道:“好啊,从樾,我们‘私奔’去。”
到天之涯,到地之角,到青春永不消逝的地方。
到恋人的眼睛里,过一个永恒的春天。
完
作者有话说:
后记
写完了。
敲完最后一个字,眼眶微微湿润。
或许是终于写完了的如释重负,或许是遥远的歌声传到了我的耳畔,又或许是不舍。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感动了很多次,其实我写作很怕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担心不过是一场自我感动。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苦笑)。
很早之前我就和自己说,写十分喜欢的故事就好,不要写十二分喜欢的故事,因为越喜欢的故事,越不能平常心去看待,得失心会越重。如果太喜欢一个故事,但是写出来并没多少人喜欢,对我的打击会比写作上的质疑更大。
我会反复地去想,是不是我的审美有问题,我是不是跟不上潮流了,我的萌点是不是很奇怪?这会让我非常内耗,在故事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释怀,怀疑这个故事是不是被我写砸了,甚至在很久很久以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个遗憾。
因为不喜欢这种状态,所以我会尽量避免,可是有的故事要冒头真是拿它没办法。
写蝴蝶小狗之前,我写了好几个故事的开头,心绪浮躁,都很难进行下去。后来想着春天到了,干脆讲个应景的小故事吧,就动笔了。
一开始只是想写个简简单单的甜水文,写着写着,发现不太对劲,过分投入了。我犹豫过要不要中止,最后看着故事里的人物,还是舍不得,便说服自己,十几万字的小故事而已,存一半稿,开文后来不及多想就会写完的。
但,人物自我行动之后,这个故事的长度超出了我的预期。存稿很快用完了,后半部分我基本上是在一种苦闷、不断自我怀疑的状态下写的,每天都自嘲故事砸手里了,但又不愿意随便糊弄完事,就还是吭哧吭哧写。
虽然过程不是很轻松,这个故事看的人不多,喜欢的更少,但我自己很喜欢,回头想想,便也足够了。
我喜欢写少年人的情感,热烈纯粹,也喜欢写少女的蜕变成长,虽然这在言情小说里不讨巧,但我认为是青春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春夏》里小粟和景聿这样内驱力十足,目标高度一致的智性恋小情侣不一样,蝴蝶和小狗更接近我认知里“初恋”的理想状态,青涩却满溢着激情,喜欢一个人就要轰轰烈烈。
这个故事肯定不完美,但已是我目前阶段能做到的最好了(挠头)。
以后应该不太会再写纯高中背景的青春小说了(希望别和人人木越一样打脸),感谢阅读到这里的读者,如果你们喜欢这个故事,那是我的荣幸,如果阅读这个故事让你们获得过哪怕一秒钟的幸福,也值得了。
絮絮叨叨讲了这么多,有点矫情。想着要不要删了的,不过想想,都是此时的感慨,随手记录一下,兴许经年之后再看,又是一番感触。
青春的故事就留在青春,各位,这个故事就讲到这里了。
祝你们无论何时都能拥有青春的激情和姿态,一路向前。
好好生活,好好生活。
再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