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枝摇摇头,叫绿珠去她屋子里去拿棉布去,他的布巾洗的发白,虽然干净却很薄很轻,几乎都是透明的,一看知道一定用了很久,布丝都烂掉了。
绿珠很快取来新的布巾,谢明枝递给他:“用这个,绞头发更容易干。”
“多谢小姐好意,我身体还是很壮实的,不必……”
“用这个。”谢明枝几乎是强硬的,把布巾丢在他怀里:“你说我们是朋友,可你请我吃饭,送我东西,我就要收,我帮你你却不接受,这算朋友吗!”
卫凌嗯了一声,抓住布巾,这是新的,但下过一次水,新买的棉布被浆过太过硬挺不好用,必须要洗过再好生熨烫一遍,才能蓬松柔软。
布巾上好似也沾染了她的香气,她好似没有特别钟意的熏香,有时是栀子有时是茉莉,有时是腊梅和丹桂,各式各样,浓郁的香清浅的香,但她身上好似自带一股极为奇特的体香,清冷的如同高山的新雪,又如林间的松,又好似冬日的梅,不管混合着如何气味的熏香,他总是能嗅到她身上的,她独有的那种气味。
“我知道,你不愿接受我的帮忙,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啊,还分什么你我呢,等你以后有出息了再想着回报我,不好吗?”
卫凌嗯了一会,缓缓的用那条布巾擦拭头发。
他的头发又浓又黑,擦到半干,就在脑后挽了个低马尾,松松散散的,低垂着眼睛,睫毛在他脸上,投下一片浅浅的阴影。
高挺鼻梁下薄唇轻抿,弱化了那点稚气,配合那身壮实的身板,若是行走在田间地头,简直能让所有大姑娘小媳妇脸红。
谢明枝总觉得,他在避开她的目光,在躲着她,难道还在生气闹别扭,可看着又不像。
不知为何,面对卫凌,谢明枝总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莫名觉得心虚,上辈子她曾动心过,却并不真正了解,卫凌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她已经习惯,对男人祛魅,谈到成亲这件事,首先她便会想到兰因絮果的坏结局。
无论是李从还是李续给她带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体验,哪怕想嫁给苏清珩这样的寒门,却还有个祸头子苏老娘,其实她当时可以忍,答应苏清珩的表姐为妾,宅斗而已,她难道会怕,曾经的王府后宅,那么多刁难,那么难的一条路,她硬生生走了下来,成了李从身边不可缺少的女人。
就算是她,那么不喜欢,不愿意联想上辈子的事,可实际上李从登基后,除了跟林家虚与委蛇了几年,纳了个林氏贵妃,那些年,她几乎完全是独宠,女人做到她这个地步已经很难说不成功,跟郑氏斗,跟刘氏斗,跟林贵妃斗,何必会惧怕一个杨六儿。
她可以表现得很贤惠,把人纳妾纳进来,多的是手段磋磨她,最后把她弄死丢了性命,那些后宅阴私手段她怎会不知。
可她就是不愿意,凭什么重生一回,还要委曲求全。
她喜欢卫凌吗,喜欢的到底是上辈子那个曾经一起患难过的卫凌,还是面前这个卫凌,面前这个卫凌没有跟她经历过云州城之战,所以他是她曾经动心过的那个卫凌?
经历了前世今生,她学到的道理,便是不要去预设自己没经历过的事,并且幻想会很幸福,她跟李从都已经是外人眼中,恩爱的模范夫妻,结局十分圆满的帝后,可其中辛酸只有她自己知道。
卫凌真的是喜欢她吗,她喜欢卫凌吗,她的喜欢能让她忍耐婚后那些琐碎吗,会不会她即便选了卫凌,其实也殊途同归,会跟李从一样,要忍受种种委屈,或许跟李续一样,没有心动,不过是凑合着过罢了。
因为爱过,动心过,所以她的幻想更高,要求也就更高,绝不愿走到兰因絮果的地步。
她宁愿幻想中的白月光,一直挂在天上,清冷的难以靠近,也不愿好不容易攀登上的,得到了,才发现所谓的白月光,不过是丑陋的,坑坑洼洼,什么都没有的破石头。
而且刚刚跟李续退婚,她实在不想慌忙的就进入下一段关系,若不是因为选秀,无论苏清珩还是李续,她都不想找,她还不到十七何必这么着急。
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卫凌说,若是挑明,问卫凌是不是喜欢她,卫凌否认了怎么办,她岂不成了自作多情。
谢明枝绝不是这么不干脆的性格,却在卫凌身上,感受到了近乡情更怯。
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她只在说,为他准备了什么,一身棉布短打很结实,颜色也是不出众也不泯然众人的石青。
“我添的棉比较适中,并不算多,你要考骑射,动作都大,绸缎的我怕不结实,不过里衣是绸子的,很吸汗,第二日考策论,再换上大袖褙子。”
除了衣裳,里面还有手炉、干净的红萝炭,还有一套新的笔墨砚台。
“这些东西,你先用着,别拒绝好吗,就当我瞧中你是个人才,等你出息了,再十倍还我。”
卫凌没出声,豁然起身,默不作声的进了屋子,谢明枝吓了一跳,都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气了,总觉得卫凌好像变了,之前他不是这种性格啊,虽然过得穷困,却整天都元气满满阳光灿烂的,像街口无忧无虑的小奶狗似的,怎么现在越来越沉默不愿说话,性格都有些变了。
谢明枝勾勾手指,觉得还是道个歉比较好,总不能真的为了李从让朋友寒心。
卫凌回来了,谢明枝刚要张口,就看到他端着一个木盘子走了过来,上头是一个个鲜红欲滴的,柿子?
元京冬日再怎么湿冷,也在淮水之南,入了夏,水果基本是吃不尽的,只要有银子,一切都不是问题,元京的位置有些尴尬,说是南方只隔着一条淮水,说是北方可又不像真正的北方冷得那么刺骨,每年入冬,汉中的磨盘柿、牛心柿就会卖到元京来。
可这个盘子里,是火晶柿子,鲜红的简直不是柿子橙黄的模样,只有半个拳头大小,柿头尖尖,简直像一个个跳跃的,鲜红的,小小灯笼。
“这个季节,元京哪有卖火晶柿子的。”
“我曾救过一个陕西道的行商,他送来的,这一路上已经捂的可以吃了。”
熟透的柿子,像是小灯笼,里面的果肉如同流心,远远地看,简直像个晶莹的宝石,一股甜柿的香气扑面而来。
“你知道陕西道那边的人,怎么吃柿子吗,在小摊上卖,吃上一碗水盆羊肉,配两个白面馍,饭后一个火晶柿子,别提多舒坦了。”
卫凌已经拿出一把小小的匕首,做势要把柿子切开成小块。
谢明枝摇头:“柿子里面是软的,不能这样吃。”
她让绿珠去取几个竹管,戳破软软的皮,直接吸了起来。
“给你,这么吸着吃可甜了。”
火红的柿子在她手心里,宛如一颗小小的心脏似的,卫凌知道这种吃法,他救下的那个陕西道行商每年都会给他带好些特产年货,专门教过他,贩夫走卒怎么吃火晶柿子。
可谢明枝是怎么知道的呢,卫凌不明白,谢重玉说,他们谢家是钱塘本地人,从钱塘来到元京是第一次出远门,陕西道远在千里之外,她是怎么知道,那些贩夫走卒是如何过日子的。
秃噜秃噜的,她吸出一点声响,眯着眼睛,好像在阳光下打盹的猫,她真是完全不像个贵女,甚至有一点江湖气似。
是否就是这样的性格,给了他错觉,让他以为自己可以高攀,卫凌垂眸,一心一意的吸着柿子的果肉。
完全熟透的柿子只有微微的涩味,绵密的清甜,如同天然的冰粉,爽滑顺口,可卫凌吃不出来。
一开始,他曾经的确不想得到什么,只要守护着她,暗地里,默默地,可他的守护就是为成王做嫁衣吗,第一眼看到那人,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中一直叫嚣着警惕,他讨厌那个人,尤其那人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权势富贵,展示自己有多么特别。
卫凌有种冲动,想要杀了他。
“上个月我还说想吃柿子,可惜元京没卖的,没想到你这居然。”
他听到了,到驿站寄了一封信求了那位陕西道的朋友,成王能给她权势富贵,他能做的,却也只有这些,几个柿子,能比得上王妃那个位子的诱惑吗,卫凌从没奢望过。
“还有柿饼子,不过还没完全干呢,稍微有点湿乎乎的。”
卫凌抿唇,是她是想吃柿子,还想吃柿饼子,那些柿子从陕西道运送来的时还带着些青,也就是这种经得起放的水果,才能运这么多天,他自己晒得,时间太短,连霜都没捂出来。
“这种柿子,也有种吃法,会更好吃。”
因为一直挂在外头风干,凉凉的,绿珠又跑了一趟,拿来很多小罐子,谢明枝指挥着卫凌,把最上头的尖尖切开,削成一个凹进去的平面,从罐子里挖出一勺白色乳酪般的东西,还淋上蜂蜜,加了花生和核桃碎,跃跃欲试的放在碗里推给卫凌。
“你尝尝可好吃了。”
她跟绿珠一人拿一个小勺子,挖着吃,这回连稳重些的绿珠,都吃的眯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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