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凌摇头:“既是小姐救了她,她就该侍奉小姐,报答小姐,万死不辞才对,我把她带走,平白受了小姐的好意,这算什么事呢。”


    “没关系的,我不在意这个。”


    只要你们在一起平平淡淡,安生过日子,日子过得好,她也就觉得好。


    “我在意。”卫凌正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罗九娘就该在小姐身边做丫鬟,我对小姐,也合该报恩的。”


    他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


    这是一张一百两面额的票子,去大通钱庄,就能直接换现银。


    谢明枝神色茫然:“你给我银票,做什么?”


    “在濮城,让人送银子的,是小姐吧。”


    谢明枝眼睛瞪圆:“你怎么知道,不,我说错了,不是我,我不知道谁给你送了银子,反正不是我。”


    她不说话的时候,虽然依旧面容娇媚明丽,可那种距离感是消除不了的,分明她就坐在他面前,他却无法靠近,如同水中月镜中花。


    现在这副愕然为自己找补的模样,却让那轮明月,靠近了地面。


    卫凌笑了,又露出那副太阳花一样灿烂的笑容:“我当时没看见小姐的模样,但我嗅到了,小姐身上的香味,跟别的女子不同。”


    绿珠气坏了:“卫公子,你说什么呢,你是登徒子吗,当着我们姑娘的面这么说话?”


    卫凌挠挠头,神色不解:“我,我在山里做猎户,都要循着气味追踪,小姐身上的气味确实跟别人不一样,跟那些野兽也不一样,那些野兽臭臭的,小姐却很香。”


    绿珠想跳起来打他狗头。


    谢明枝笑的不能自已:“好了绿珠别气,卫公子肯定不是那等登徒子,我相信卫公子。”


    “那你……”


    “我来元京,是来科考,巧遇小姐,这个恩我不能不报,无功不受禄,我也不能平白无故,拿小姐的银子。”


    谢明枝没想到,她都如此隐藏身份,还是被挖出来,还被他退回银钱,她此刻只想捂着脸,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卫公子,你不必有心理负担,我只是爱才惜才,不愿美玉埋没田间,你有本事有大好前程,早晚能位极人臣,不过一百两银子,你现在正是用钱的地方。”


    卫凌摇摇头:“正是小姐看好我,帮了我,我才更要靠自己,若是连上京的钱都挣不出来,还谈什么位极人臣的事,我是男人,有手有脚,自己能挣,不能受小姐的嗟来之食。”


    谢明枝有些尴尬,更有些无奈,卫凌,是自尊心这么高的人吗?


    讪讪的拿回那银票,在谢明枝手里,简直要成了烫手山芋,真是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还有一件事。”他从袖口掏了半天,手都在抖动,半晌,掏出一个荷包,荷包灰扑扑的,有些简陋:“这个,是还给小姐的。”


    还给她?谢明枝不解。


    “前些日子,小姐的马惊了,不是救了一个孩子?那孩子病的太重,小姐的金钗给那孩子抵了药钱,我实在寻不到一模一样的还给小姐,只能打了个镯子,也不知小姐,喜不喜欢。”


    他局促的手脚都不知放在哪,将荷包推过去,手就在桌案下,一直不停的搓着手心,垂着头,连看都不看看谢明枝。


    荷包里,是一支绞丝镯,绿珠凑过去看,撇撇嘴,这绞丝镯是把金子拉成金线,拧在一起的,其实金子没多少,份量很轻,上头坠了一圈小米珠,倒是有趣,但远不如世子送来的那些首饰精致。


    谢明枝凝视这只镯子:“那日救下惊马的,是你?”


    卫凌嗯了一声,神情不安。


    “既你也救了我一回,为何还要还我银子,你就这么,不想欠我的,要跟我两清?”


    她欠他的,对他的愧疚,上辈子都还不清,这辈子,竟也不肯接受她的好意,她没有别的目的,不过是想他过得好些,顺遂些,为何,就不肯让她还他的恩。


    “不是的,明,谢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那金钗很衬你,我寻不到合适的还你,我只是,只想……”


    只是想留些东西在她身边,她已罗敷有夫,嫁的还是皇亲国戚,他这辈子都没机会,却暗搓搓的,只想离她近一些,更近一些,哪怕只是他送的东西。


    她若能有一分喜欢,能留在身边,他就满足了。


    谢明枝笑笑:“开玩笑的,别往心里去,我跟卫公子是朋友,朋友送的,我自然喜欢。”


    她将那只手镯戴在腕上,摇了摇,上面的小米珠发出细小的声音。


    “好看吗?”谢明枝笑着问他。


    好看,好看的不得了,卫凌已经满足了,他的目光凝聚在她手腕上,除了那只金丝镯,她手腕上还有一只翠镯,水头十足没有杂质,翠的如同腕上挂了一抹竹叶,越发衬的她肌肤如奶油般的白。


    那只金子做的绞丝镯,因为工艺问题,显得灰扑扑的,上面的珍珠也小的出奇,这已经他能付钱找到最好的金银店打的了。


    卫凌垂眸,忽然对自己产生一股没由来的恨意,他知道,这是他的自尊。


    曾经他不为自己出身底层而烦恼,现在却恨,为何不早点长成,去拼去闯,闯下一份家业来,他也这不至于在她面前,觉得自卑。


    “雨停了。”谢明枝倚着栏杆,伸出手。


    乌云散去,微光乍现,她那翠镯隐入衣袖,只有那只金绞丝镯,在太阳下,也微微亮起一点光泽,它在她身上,就像他陪着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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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章 谢家不愿女婿纳妾吗


    李从心烦意乱,因为谢重玉的打岔,他想找谢明枝问清楚这件事,就这么耽搁了。


    “那个卫凌不是你们家的下人,你竟也能放得下心?”李从在阴阳怪气。


    谢重玉嘿嘿一笑,完全没听出来:“小卫不是外人啊,他挺好的,今天我们家车夫得了风寒,他就自告奋勇来帮忙,教我们家重阳,束脩只要外面的一半不到,小卫真是好人,除了出身不太好,长得也好性格也好,没毛病。”


    李从听得眉心直跳。


    “小卫是好人,所以会护着小妹的,从兄,不会是那种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老古董吧。”谢重玉不理解。


    李周崇唐风,风气开放,未婚的男女,只要不是私相授受滚到一起有私情,适当的交往是允许的。


    李从有苦说不出,总不能跟谢重玉说,上辈子谢明枝是他的皇后,他一定会认为他疯了。


    谢重玉叫了酒,他并非是那种死读书,苦读书的类型,适当放松还是可以的,叫的酒是青梅酒,这种暴雨天气,喝一点度数低的暖暖身子,会很舒服。


    李从喝不下,只看着琥珀色的酒液发呆。


    喝了一点酒,谢重玉开始吐露心声,他对李从是一点防备也没有:“从兄不知道,我对妹妹的婚事一点都不满意。”


    李从心中意动,哦了一声,问此话怎讲。


    谢重玉叹气:“我们家的家世,不过是普通人家,从未盼着女儿高嫁,爹娘和我,不过想让妹妹平平安安,嫁个可心的,顺遂这一生。”


    哪怕仕途不顺,没什么大出息也无妨,像爹爹谢诚这样,一生没什么污点,爱妻子爱子女,是个耙耳朵就最好了,若无多姑娘那件事,爹爹就是最完美的丈夫,对女子来说,可多姑娘那件事也不能怪他,是那女人下药,把爹爹绑住强了。


    他这么辛苦的读书考功名,不就是为了撑起门楣,给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吗,未来妹夫没出息也没关系,他这个大舅哥有出息就行了,提拔妹夫,妹夫靠着自己,更不敢对妹妹不好。


    现在,为家里遮风挡雨的却成了他柔弱可怜的妹妹,谢重玉心中满是愧疚。


    “这该死的选秀,为何非要在今年选,非要把我家枝儿的名字也写上,万恶的朝廷,就没想过老百姓的死活吗?”


    李从愕然,身体都僵了:“重玉为何这么说,选秀,不是好事吗,小官女儿也能鲤鱼跃龙门,麻雀变凤凰,这是光耀门楣的事,女子想要出头又不像男子,可以文举武举,便是抛头露面经商,商乃贱业。”


    谢重玉叹气:“从兄不知,我们家没那么有大志气,非要自家姑娘攀高枝,高枝哪是那么好攀的,自来姻缘讲究门当户对,便是女儿低嫁,也免不了被婆母立规矩,高嫁岂不更加艰难。”


    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他宁愿自己攀高枝,伏低做小伺候丈人家,也不愿妹妹去受这个苦。


    李从已经完全呆滞,上辈子他有将近十年在外面,不在元京,只是知道这个这个大舅哥很整齐,被安亲王榜下捉婿,一路步步高升,他越来越看重谢明枝,不仅仅是谢明枝自身出色,还有谢家在朝堂崭露头角的缘故。


    谢明枝回娘家,他见到大舅哥小舅子,他们从来都进退有度,从未对他说起过这些。


    原来,谢家竟是全家都不愿她选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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