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林街根本就没有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李从笑出声,谢明枝脸色红一阵白一阵,这人真是她最大的对手,只要不是被愤怒冲晕头脑,完全智多近妖。
“殿下即便说的全对,又怎么样,就算我跟世子吵架了,也是我们之间的事,跟殿下有什么关系,殿下不觉得,管的太宽了吗,您不过是个堂兄,一个大伯哥,管弟妹的事,传出去要人笑话吧。”
李从开怀的笑,戛然而止,她还真是会戳他痛脚。
“你还真是,会惹我生气!”李从头上冒出青筋,上前一步,直接握住她的手腕,捏住她的下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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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李从也重生了?
论力气,谢明枝是远远比不过他的,李从不仅会跟人斗心眼,会治国,更亲自带兵打仗,曾一人挡在上阳宫宫门前,力战二百金吾卫,一手双刀耍的虎虎生威。
他只是穿衣打扮显得很无害,弱化自己的锋锐,可只要离的近了,就能感受到他眼底蓬勃的野心,还有强势的侵略性,上辈子谢明枝其实就很怕他,在床上他太能折腾,精力十足,她应付他一回就要躺好几天。
李从的身材跟卫凌一样的高大,宽肩窄臀,可因为他不上战场时喜欢穿大袖袍,并且总是带着温和的笑,谁也不认为他有威胁。
至于卫凌,云城守城那一年,他还时常笑,灿烂的像是被太阳照过得向日葵似的,可后来,李从的军功越来越高,官也越来越大,她跟卫凌见面屈指可数。
到最后宫变时见得最后一面,卫凌总是沉默着,嘴角下弯,严肃的根本不像他。
此时他欺身上来,把她整个人笼罩在阴影里,如同一座巍峨的大山压下来,谢明枝有一瞬的脸色空白,她想起那些日日夜夜,他把她压在床榻深处,就连叫声都是细碎破败的。
一开始他只是沉溺她的美色,他那时是郡王,哪怕不得宠,自身的身份地位也足够吸引人,更别提他本身生的就英俊出色,她为了藏拙故意显得过于端庄放不开,显得性子木讷,他也的确宠幸她一些时日就丢开手,那时王府的后院,进了几个新人,他就对她失了兴趣。
可在云城守城之战后,她成了亲王侧妃,一直到两人成皇帝皇后,甚至她都已是皇后,将近四十的年纪,他一个月倒有大半都歇在她的凤仪宫,兴致上来了,也会颠鸾倒凤一番。
让谢明枝疑惑的很,都这个岁数了,怎么他还有力气折腾,而且不去折腾别的嫔妃,偏折腾她,天知道,她就算生了七个儿女,也根本适应不了他的狂放。
她怕死跟他做这种事了。
谢明枝胸口剧烈起伏,她不敢置信,李从居然是这样的法外狂徒,她都已是准世子妃,他还如此轻薄她。
面前的人,小脸绯红,微垂着眼皮,仿佛害怕至极,认命了一样,长长的眼睫耷拉着,在白皙的脸蛋上打上一层阴影,她鼻头和嘴唇是一样的樱粉,因为紧张,一点贝齿咬在下唇上,咬出浅浅的印子。
湿意的泪珠还坠在她睫毛上,眼尾的红越发显得惊心动魄。
热意从他下腹上涌,他太熟悉这种冲动,也真是奇怪,他并非那种会为了相貌就轻易喜欢的性格,女人,闭上眼睛脱了衣服都一个样,一开始他确实为色所迷,宠幸过她几日,却也很快就厌倦了,女色对他来说,远远没有权欲叫他痴迷。
他与她,是在常年朝夕相处,知晓她端庄内敛下的坚韧后,他才开始尊重她,对她上心,他完全不是好美色之人,上辈子到了快五十岁,后宫嫔妃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可对她,却一直没厌倦,那种想要的欲望,想缠绵的冲动,即便在四十岁,五十岁,依旧没消减。
喉结耸动,李从的表情逐渐变得痴迷沉醉,低下头,想要吻一吻她发红的眼尾,这女人上辈子是不会轻易示弱的,一直都很坚强,这般脆弱的模样,一直在撩拨他,挑战他的底线,让他蠢蠢欲动,根本压制不住。
此时对她做什么,不是个好时机,她有婚约,是钱塘世子的未婚妻,而他实际上还没完全站稳脚跟,授人以柄不是个明智选择,而且他还在纠结,他到底爱的,是谢明枝的性情,还是她那张脸。
上辈子他很确定,他爱的,是她的性情。
这辈子他却不确定,迷茫不解,怀疑自己不是看脸的人,更觉得轻易被这张脸迷惑,是对上辈子,他们夫妻感情的背叛。
可现在,他脑袋嗡嗡的,完全不清楚,就像有个声音一直在催促他,亲下去,占有她,这本来就是他的,凭什么不能亲,他甚至能对她为所欲为。
低下头,几乎呼吸交闻,他嗅到她身上的茉莉香,顿了顿,眼前这个女人真是跟他认识那个谢明枝完全不一样,作为她妻子的谢明枝不喜欢熏香,身上总是清清爽爽,只有她自有的身体幽香。
可他就像鬼迷心窍,完全不能抗拒,依旧顺从了内心。
远处,小福子不忍直视,唉声叹气满脸愁容,却当仁不让的挡在花园廊道,还把绿珠支开了,坚毅的守护着入口不让人靠近。
“殿下要轻薄我吗?”谢明枝忽然抬起头,那些害怕和骄纵任性,仿佛一瞬间消失了,她提起嘴角,神情冰冷,面带不屑。
“轻薄你,又如何?”
若是上辈子的谢明枝,跟他正襟危坐,神色严肃,他自然会郑重尊重,听一听她想说什么,至于这个年轻的谢明枝,李从的怜爱带着一点居高临下的轻蔑。
她真的生气了,又能怎样呢,委屈的哭泣,然后跟李续告状,那个病秧子?
李从带着一点轻佻的爱怜,拇指摸在她的下唇,来回摩挲。
嘶了一声,李从皱眉,谢明枝竟是狠狠的咬住了他的拇指,神情狠厉如同一只小兽,李从吃痛,被她推开。
谢明枝的下唇沾染上一点血迹,如同染上的胭脂。
曾经京中很流行过这种唇妆,叫咬樱桃,为了显得嘴巴像是樱桃小口,除了唇珠的一点点,画的特别红,周围全用粉涂白,李从对女人的妆容没什么兴趣,他后宫那个年纪小些的宝林何氏总喜欢这些花招,那是他刚登基时,前朝接连上书选秀,他登基的手段不太光明,时机其实也不好,父皇留给他的是个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的大周。
国家都成这样了,他怎么可能还有心情选秀,享受美色,但这些老臣们喋喋不休,非说他子嗣不茂,要开枝散叶,他不胜其烦,让谢明枝做主从掖庭选了一个,一直丢在后宫忘了临幸。
那何氏就涂着咬樱桃,等在御花园,要不就端着汤到勤政殿乱晃,终于被她瞎猫碰到死耗子,遇见一回,他那时瞧着新奇,问何氏她是不是吃了死孩子。
何氏掩面大哭,哭着跑走了,他还觉得纳闷,怎么这新进宫的采女这么脆弱,这要是搁在他还是亲王的时候,一定会赏给手下做老婆,省着哭啼啼的在自己眼前心烦,因为第一印象不好,他一直没召幸这女人。
后来有一天,他才知道,那是京城贵女们流行的咬樱桃,他还问谢明枝,为什么不弄个这个妆,还兴致勃勃拿来一盒胭脂,非要给她画一画这个咬樱桃。
在她无语冷淡的目光中,此事终究没能成。
现在,她目光灼灼,唇上的殷红,当真像咬了一颗小小的樱桃,却又不是胭脂,而是他的血,他身体的一部分,李从有种奇异的感觉,那种灼热在身体中流淌的越发明显。
如果是上辈子的谢明枝,会怎么应对,大约会神情冷淡,再用一堆大道理委婉的拒绝他吧,若他缠歪的紧了,会无奈的由着他去,绝不会如此行动激烈做出反抗。
“成王殿下表现得如此风光霁月,礼贤下士,跟前朝那么多大臣交从甚密,被群臣称为贤王,所图甚大啊。”
李从微微一愣,神色越发复杂:“你想说什么?没证据的话,传出去,谁也不会信哦。”
谢明枝嗤笑:“殿下以为臣女要说什么,只是殿下憋着一股劲儿,想要得到重用,此时若传出,殿下轻薄堂弟未婚妻,您说您是什么处境。”
李从摸摸下巴,完完全全混不吝:“嗯,没准会直接给你我赐婚,不让你嫁李续那个病秧子了?”
“殿下想的倒美,你觉得有可能吗?”
她拿捏命脉拿捏的很准,若她未婚夫是个没权没势的,皇室也就不要脸到底了,但那是钱塘世子,他道貌岸然的好父皇,在皇祖母面前,还要做个孝子呢。
“殿下想要青史留名,做个受人倚重的好亲王,自然要有好名声,兄夺弟妻的名头传出去,可不好听。”
咄咄逼人,有理有据,她渐渐跟上辈子的谢明枝,重合到一起。
“嗯,你打算怎么做?如今四下无人,谁又能证明,我轻薄了你呢。”李从看似跟她对峙,眼中却含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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