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骚扰和搭讪,水笛也就放心了:“那青姐,你先把沙茶牛肉煲的配菜切出来,我这边准备做咕噜肉了。”
姚青答应了。
水笛把刚才初炸好的肉块滑入油锅炸第二遍,复炸特别考验火候和时间控制,油温高了容易焦,低了逼不出酥脆,多炸几秒肉就老了,少炸几秒颜色又不够漂亮。
因此酥肉一入锅水笛便手持不锈钢漏勺疏散,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眼见炸到合适迅速捞出,整个过程不过十来秒,金黄色的酥肉块搁进碗里发出沙沙的脆响,光听着都能想象到是怎样的酥脆。
水笛另起锅烧油,放入青红椒,炒至八分熟,再放入菠萝,手腕一抖快速颠炒几秒便盛出备用。
白瓷盘把红绿黄三色衬得更加鲜亮,热油激发出蔬果的清鲜,十分清爽。
咕噜肉的芡汁早早就调好了,这碗料汁可以说是整道菜的灵魂。
酸甜比例要拿捏得刚好,番茄酱慢慢熬出浓郁的果香,生抽提色,但多一点都不行,多了发暗发咸,抢了酸甜的清爽,无论调什么料汁都讲究一个适量。
那碗芡汁往热锅里一倒,深红色的酱汁迅速泛起细密的小泡,咕嘟咕嘟地翻滚着,一股浓郁的酸甜果香立刻腾了起来。
自己熬的番茄酱完全不是超市罐装能比的,闻起来像是浓缩了一整颗熟透的番茄。
姚青这是第一次跟水笛上门做厨,闻见这味道都不禁往旁边看了一眼,炸好的肉块已经在锅里了,裹上了一层红亮浓稠的芡汁,酱色明艳,紧紧扒在每一块酥肉上,油亮亮地往下缓缓淌着。
香气最浓的当口,水笛把炒好的青红椒和菠萝倒进锅里,几种颜色猛然一撞,翠绿、艳红、明黄,鲜亮得叫人挪不开眼。
水笛一手持着锅铲,快速翻炒着,没一会儿四种食材就匀匀地融在了一起,整锅菜像一幅水彩画。
盛入白瓷盘里,肉块饱满蓬松,每一块都裹满了琥珀色的酱汁,配菜穿插其间,色彩鲜活,满满地堆在盘中。
酸甜的果香率先漫开,裹着淡淡的油香,甜香清爽,酸香柔和,光是闻着就让人舌根泛酸水。
水笛一做好,姚青便把咕噜肉端上了桌。
第一道上桌的菜当即吸引了在场大部分人的目光,莫母看了几秒,说:“这是咕噜肉吧,看上去比莫凌带我去云上锦宴吃的都漂亮。”
莫凌说:“云上锦宴的服务员还推荐这道菜,说是他们的招牌,结果就那样。”
莫母也点头:“可不是,感觉调料味有点重,肉也不够酥脆。”
朱母忽然道:“是不是因为放久了所以不酥脆了?我看网上说这道菜是用酥肉来做的,酥肉稍微放凉点口感就变软了。”
莫母说:“应该不是时间问题,一上桌我们就吃了。”
眼看莫母没有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朱母笑着直接建议:“不如我们现在就上桌吃,虽然菜还没有完全做好,但吃着吃着就全上来了,现在天气冷,边上边吃更暖和。”
这最后半句话纯粹是多余的,客厅开了暖气,温度跟春秋两季也差不多。
莫母有些犹豫,她那边的人比较重餐桌礼仪,一般都是等菜都上桌了才动筷。不过在别人家做客,莫母还是决定别多说,只让自己姐姐决定。
计母完全没过多犹豫:“行,我们上桌吧,别等菜凉了。都是家宴,别太客气。”
计金川一家和朱父朱母多有来往,计母心头对朱家充满了感激,今天来的客人大部分都是计金川的血缘亲戚,她也就做这个吃饭的主了。
在场人大部分都上了桌,只是计金川还在沙发上坐着,计母喊道:“金川,快来吃饭呀。”
计金川心事重重的样子,往厨房看了一眼,坐在空位上。
计母嗔怪道:“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吃水记的食物吗,今天专门把店长请回家做饭怎么还不积极?”
计金川说:“没有。”
转头问:“待会店长她们做了饭留她们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吧,大家都是朋友。”
朱母说:“你别留,小笛她们不会留下来的,她说这是规矩,再好的朋友都不行。”
“店长看起来年纪轻轻,做事这么讲究,真难得”计母说。
“是呀,”朱母道,“所以才能把店撑起来呢,朱鸣是一点一点看着小笛把店做大的,小鸣,给阿姨她们说说小笛当时开店多不容易。”
朱鸣筷子上正夹起一块咕噜肉,将要放入嘴中时听见这句话,抬头:“啊?”
计母笑道:“等吃了饭慢慢说,小鸣都快等不及了。”
“小鸣是最喜欢去水记吃饭的,小笛人也很好,上次还给小鸣送了香肠,那香肠我和他爸第二天就蒸来吃了,味道是真不错。”朱母笑盈盈道。
朱鸣心口忽然涌上一阵心酸,那是水笛给他的香肠,他都还没来得及找个休息日慢慢品尝,就先被父母抢先了,不过还算比较好的是,喊他回家一起吃的,没像鱼丸鱼饼那次,他回家只看见空荡荡的冰箱。
往事不想了。
朱鸣把咕噜肉送进嘴里,牙齿刚磕上去,最外层酥壳便咔嚓一声脆开,一点不硌牙,内里的猪里脊嫩得恰到好处。
裹在表面的酸甜芡汁顺滑极了,柔和的在舌尖化开,浓稠却不黏糊,搭配的菠萝果肉脆嫩多汁,清甜果香刚好中和了肉的油脂感,青红椒还带着脆劲,为整道菜添了一丝鲜爽的蔬菜香气。
朱鸣细细品尝,神情十分享受。
莫母这时发出一声惊呼:“跟我上次吃的好不一样!”
咕噜肉原名古老肉,是粤菜中数一数二的经典名菜,也是众多粤式酒楼和茶餐厅必点的经典菜,以其外皮酥脆,内里肉质软嫩,酸甜开胃,风味独到闻名。
云上锦宴这道菜也做得比较出名,但莫母吃了后却觉得不过如此,那时候还以为口味不合。
但今天吃到水笛做的才知道,哪里是口味不合,分明是云上锦宴没有做到位。
上次的肉块吃起来不够酥脆,内里肉又太瘦导致有几分柴,莫母年纪大了,牙齿比不上年轻人,瘦肉卡牙齿最不舒服。
但今天的肉块里面也是瘦肉,可汁水牢牢锁在肉里,完全没有干柴的口感,酸甜味平衡得刚好,解腻又开胃。
“莫凌,你尝尝!”
“妈,我自己来。”夹起肉块时,莫凌还以为母亲是反应是为了捧场,毕竟水笛是大家熟人朋友。
老一辈的人就是这样,人情世故多,吃个饭都得夸来夸去。
直到莫凌自己咬了一块,腮帮子可疑地停顿了一秒,咔嚓的酥脆声明显,他差点都怀疑旁边人能听见自己的咀嚼声。
在芡汁里滚了一圈还能做得这样脆的确少见,嚼了嚼咽下。
莫凌也不得不承认,这厨师真有两把刷子,火候拿捏得好,可他不爱吃酸甜口味菜。
今天这桌菜色是计金川考虑到另外两位亲戚长期在东省生活,加上计母和莫母两姐妹年纪大了医生让她们吃清淡点才定下来,但莫凌还是江城胃江城嘴巴,喜好麻辣,因此味道再好的酸甜菜他都不痴迷。
恰好此时水笛和姚青一人端着一盘凉拌菜上了桌,分别是红油耳片和口水鸡。
这两道经过摆盘看上去十分精致,薄如蝉翼的猪耳朵片层层堆叠成漂亮的锥形,整齐舒展,透亮的肌理清晰可见,鲜亮的红油漫过盘底,上面撒着一些白芝麻,顶端点缀一簇翠绿葱花,色泽十分勾人。
口水鸡的被浸泡在红油中,只露出表面一层鸡皮,每块大小都差不多,整整齐齐排列着,浓郁的酱汁搭配着鲜爽的青红小米辣椒圈,蒜末和葱花,浓郁的川味氛围感扑面而来。
只是莫凌看到这两道菜心头却有些不妙,他是一个很会吃的人,五星级酒店和路边摊各有风味,酒店突出一个装潢和排场,但这要论上味道,却还比不上一些路边小馆招牌菜。
而水笛做的这两盘凉菜赫然就是酒楼菜摆盘模样,不过转念一想,他今天来计金川家纯粹是被母亲喊来的,说专门请了做三黑糕的厨师来,试图咋次拯救莫凌的头发。
莫凌觉得自己有点好笑,他本来就不是为了吃好东西来的,可能是大家话语中期待太浓,把他胃口也不禁吊了起来。
只是菜一上桌,先动筷的却是两位久居东省的亲戚。
“刚才那盘咕噜肉我们在东省都很少能吃到这么正宗的,这两道菜肯定也不错。”
先夹了一块鸡肉,入口一咬,神情就变了,男人当场竖起大拇指:“这鸡肉太靓了!绝对是土鸡,只有土鸡才有这样的口感!”
男人妻子一吃,眼睛也亮起:“好吃,嘶,就是有点辣。”
计母笑道:“这算什么辣啊,哥你们可得常回江城啊,好歹也是本地人,现在口味都完全变了。”
“哈哈,我们已经算能吃辣的了。”说着就转头问,“金川,这鸡你在哪儿买的啊?也给我带一只,我改天煲汤给你们喝,这样的鸡煲汤最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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