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日,她在灯下绣帕子,不慎扎了手指,阿砚二话不说接过针线,只站在一旁看她穿了两回针,便学得有七分像。
那针脚虽比不得她细密,可一个半大少年,头一回拿绣花针便能绣出朵像样的花来,若不是亲眼所见,她如何敢信?
更叫她惊异的是他的字。
明轩留下的书册,他常拿来临摹,最初那几日还生涩,可不过月余,他写出来的字,字形便与明轩有九分相像。
那日她无意间瞥见案上一张新写的字帖,竟分不清是明轩旧物,还是沈砚新墨。
这样过目不忘的本事,这样触类旁通的聪慧,确实不是寻常人能够企及。
可是京城离她太过遥远,背井离乡去往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实在教她心乱如麻。
千头万绪搅在一起,一时理不出个章法来,半晌,姜窈叹口气:“你容我好好想一想,可好?”
沈砚眼底深处掠过一丝失落,但转瞬即逝,温驯地点了点头,道:“好,嫂嫂慢慢想,不急。”
想让嫂嫂与他去京城,除了以上两点,沈砚实则还存有私心。
在桦县,街坊四邻都知他们的关系,叔嫂之间这句称谓,便像横亘在两人之间的一道天堑。
嫂嫂是循规蹈矩的良家妇人,将名节看得比天还大。
今夜让她亲手替自己揉一揉肩上的淤青,她也不肯,只能使尽手段,装惨卖乖,才换来她片刻的心疼与亲近。
光是放下那些男女大防的顾虑,便已如此千难万难。
往后他若想更进一步,想让她把自己当做一个男人来看待,与他肌肤相亲,唇齿相贴,更是痴人说梦。
可到了京城,便全然不同了。
那是个全然陌生的地方,他们可以是叔嫂,也可以说是夫妻,是这世上,最最亲近之人。
他无需再顾及别人的目光,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她面前,替她遮风挡雨。
可这念头太过隐秘,也太过僭越,不能叫人知道半分。
沈砚垂下眼,将那片幽暗的心思妥帖藏进心底最深处。
心中却盘算着,得想个法子,让嫂嫂早做决策才好。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5章
药油上完了, 姜窈将瓶塞拧紧,搁在一旁的矮几上,又取了块干净的布巾, 替他擦去肩头多余的药渍。
“好了。”她低声道, 将布巾叠好,便要起身,“阿砚,你早些歇息,明日醒了, 便什么都过去了。”
话音刚落,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轻轻环住了她的腰。
那力道极轻,像是怕冒犯了她,又像是怕她走掉。
少年温热的额头抵在她后腰上,隔着一层薄薄的衣衫, 那温度却几乎要烫进皮肉里。
“嫂嫂, ”沈砚的声音闷闷的, 从身后传来,带着一丝强压着的颤意,“嫂嫂……能多陪我一会么?”
姜窈身子一僵, 下意识便要挣脱,却听见他几乎是破碎地低语了一句:
“我一合眼,便看见那人的脸,那血溅在我手上,还是热的。嫂嫂,我……我害怕……”
他的肩膀几不可察地塌下一点弧度,姜窈心中酸软。
今夜他为她第一次杀人, 心里不知该多害怕惶恐,方才的平静怕是强装出来安抚她的。
“阿砚,都过去了。”她柔声安慰,手下轻轻抚上他的背,“有嫂嫂在,嫂嫂会一直陪着你。”
沈砚似乎被她的话安抚了,紧绷的肩背线条柔和了些许。
过了一会儿,他又低声开口,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嫂嫂,如果有一日,你发现我骗了你。或者我为了活下去,要一直杀人,手中沾满血腥,变成一个很坏很坏的人……”
“嫂嫂,到那时,你还会要我吗?”
姜窈低下头,看着他那双不安的眼睛,替他理了理额前被冷汗打湿的碎发:“阿砚,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嫂嫂都要你。”
她的声音很轻,却坚定得没有一丝犹疑。
“嫂嫂相信,你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理由,嫂嫂不会觉得你很坏,嫂嫂只恨自己没用,不能替你分担,什么都要你挡在前头。”
她的怀抱是那样温暖而柔软,带着淡淡的皂角香,沈砚将脸埋在她肩窝里,没有再说话。
可这片温暖还是离他而去。
半夜囡囡不见母亲,急的直哭,姜窈只能起身过去,沈砚闭着眼睛,但动静却一丝不落的落尽他耳朵里。
她走得很快,裙摆擦过门槛,脚步声匆匆远去,不一会里屋里响起她低低的哼唱声,是哄囡囡入睡时常唱的那支小调。
沈砚坐了起来。
月光从半掩的窗户里漏进来,清清冷冷的,落在他只着单衣的肩背上,也落在方才她睡过的一侧小几上。
他盯着那张空荡荡的地方,看了很久。
总有人比他重要。
倘若没有囡囡就好了。
没有囡囡,他便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她会陪他整整一夜,直到天光大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撇下自己。
沈砚垂下眼,月光在他浓密的睫羽下投出一小片阴影。
可偏偏他不能杀掉囡囡。
那是嫂嫂的女儿,他见过囡囡生病时,嫂嫂不眠不休地守在床边,整整三日不曾合眼。
他见过她教囡囡学走路,弯着腰,张开双臂,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仿佛护住的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沈砚闭了闭眼睛,强行将心中的暴戾压下去。
今日,他又骗了嫂嫂。
他根本不怕杀人。
相反,看着那贼人眼中翻起的惊骇与恐惧,他的四肢百骸甚至漫上几乎令人战栗的快意。
生杀予夺,一念之间。
这感觉实在令人着迷。
沈砚垂下眼,看着自己掌心那道尚未洗净的血痕,在灯下泛着暗沉的褐色。
可他也知道,仅仅有杀人的本事,还远远不够。
乱世之中,男子尚且朝不保夕,女子便更是命如浮萍。
逃难路上,他见过太多被乱兵拖进巷子的年轻妇人,城破时被绑在马后赤裸狂奔的富家小姐。
她们被流寇按在泥地里轮番糟蹋,事后连一张草席都无人肯盖,生前无论高低贵贱,死了也不过是路边一具无名尸首,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他不会让嫂嫂变成那样。
所以,他要权。
他见识过权势的厉害。
那日的地痞流氓不过是仗着身后有个做姐夫的捕头,便敢在当街强抢,为所欲为。
顾怀璋是世家大族子弟,一块腰牌便可能让那地痞俯首称臣。
更别说定国公、西南王这种权势滔天的人物,他们只消一句话,便能叫一座城化为焦土,叫数万生灵碾作齑粉。
这便是权势。
杀人不见血,灭门不闻声。
而上天有眼,恰巧给了他这个机会!
沈砚将那张染血的纸条在灯下展开,目光扫过上面潦草却锋利的字迹,唇角缓缓勾起一丝极冷的弧度。
信纸重新叠好,凑到灯前引燃。
火舌舔舐着纸边,在他的瞳仁里跳跃不定,衬得那张俊美的脸忽明忽暗。
嫂嫂,再等等。
等他将外头的一切都料理干净,到那时候,天下之大,便再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了。
*
这一日,天气阴沉得厉害,铅灰色的云层压得极低,像是随时要落下雨来。
姜窈正在院子里晾衣裳,便听见院门外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
紧接着便是“砰砰砰”的砸门声,粗鲁而无礼,惊得树上的雀儿扑棱棱飞了个干净。
她开了门,便看见久不曾露面的族长领着一群人站在外头,乌压压一片,将狭小的院门堵得严严实实。
为首的是族长和她的三叔沈守业,后头跟着几个族中的长辈,再往后,是几个膀大腰圆的闲汉,抱着胳膊,斜着眼打量她身后那几间瓦房。
姜窈见他们来势汹汹,心里一沉,面上却不敢怠慢,将人让进院子里,又去灶房烧水。
族长沈长贵摆摆手,说不必忙活,开门见山。
“明轩去了也有些时日了,你们孤儿寡母的,守着这几间屋子和几亩田,到底不是个长久法子。”
“族里的意思是,这屋和田,先收回族中,替你打理着,阿窈你看如何?”
姜窈站在灶房门口,手还维持着拎水壶的姿势,听到这话,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其实她早有预感。
自打明轩走后,族里那些人的脸色便一日比一日难看,街坊四邻的风言风语也渐渐多了起来。
说她一个寡妇抛头露面做生意,伤风败俗,不知避嫌,不成体统。
可姜窈心中知道,自己在这院子里过得越好,那些人便越是眼红。
她原本想着,这院子是明轩在世时一砖一瓦亲手盖起来的。
这几亩薄田是明轩在时置下的产业,族里便是再看不过眼,总不能连这最后一点念想也要夺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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