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青春校园 > 京夜来信_蕉女萝 > 第16页
    直到那瞬间,她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那种感受,全然不像她自己,倒像是被什么无形的力量攫住了,舒爽得她根本无法思考。


    后来薄瑾杉告诉她,她才知道那是排卵期。从前她从不在意这个日子,没想它的威力竟这般大。


    孟绾甯那几日格外黏人。


    第二天早上在薄瑾杉怀里醒来,黏黏糊糊地扒着人,一通撒娇胡闹,肆无忌惮的,一副有今天没明天的模样,不肯放人离开。


    薄瑾杉到底没忍心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他回来得匆忙,走的时候便将她一并带走了。上飞机的时候,工作人员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眼神里写满了不可置信。


    从那以后,薄瑾杉便记住了她的日子。


    每逢这个阶段,他总是记得要陪在她身边。


    *


    孟绾甯回想起那些旧事,才恍然惊觉,当时的自己竟是那样恃宠而骄。


    彼时薄瑾杉正筹备第三轮融资,正值最要紧的关头,却被她一通电话就连夜赶回家中,第二天又匆匆折返。


    孟绾甯后来不是没想过。


    其实薄瑾杉完全可以不理她,或者放任她闹,可他都没有。


    她需要他的时候,他便在那里,心安理得地承接了她所有的焦灼与委屈。


    孟绾甯不过就是仗着他的纵容,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踩过他的底线与原则。


    薄瑾杉对她那样好。


    所以,她现在这样爱他,是必然的。


    孟绾甯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醒来时,鼻息间浮着一缕馥郁的花香。


    是玫瑰的香气。


    天光乍亮,薄瑾杉已经起了。


    床头上摆放着一束新鲜的红玫瑰,花瓣上还凝着露珠,氤氲的香气丝丝缕缕地漫过来。


    孟绾甯眼睫轻轻颤了颤,整颗心都跟着柔软舒展。


    看薄瑾杉穿衣,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卧室里有一面大的落地镜。


    薄瑾杉站在镜前,所有的动作都有条不紊。男人身量完美,蜜色肌肤在晨光下蓬勃,常年锻炼,他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每一寸肌肉都精悍实用。


    衬衫纽扣是如何被那双修长的手指一颗颗系上的,领带是如何一笔一笔打好的,还有袖扣。


    孟绾甯眼尖,一眼便认出来,那对袖扣正是昨日她买的那对。


    恰在此时,薄瑾杉的视线在镜中与她对上。


    薄瑾杉看她一眼,随即跨步上床,手臂撑在她耳侧,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


    “怎么醒了。”


    孟绾甯偏头看了一眼那束花,说:“闻到香味,就醒了。”她瞥一眼时钟,又懒懒地阖上眼,“好早。”


    “嗯,有个跨国会议。”薄瑾杉摸了摸她的脸,低声道,“继续睡。”


    孟绾甯又迷迷糊糊沉入梦乡,连薄瑾杉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再次醒来时,春光已经铺满了窗台。


    孟绾甯起床洗漱,下楼时,徐胜已在客厅候着了。


    这一觉睡得有些久,也不知人家等了多长时间,她不禁面上微热。


    徐胜见她下来,连忙起身:“小姐,厨房备了饭,您先吃点,咱们随时可以出发。”


    “好。”


    佣人将饭菜热好端上桌。


    孟绾甯招呼徐胜一同坐下,两人安安静静用完了餐,便准备动身。


    孟绾甯的老家在江苏连云港,一座枕着海风的小城。


    从北京开车过去,再快也要七个钟头。


    她切了些水果装进盒子,又往便携水壶里灌满热水,这才上了车。


    回家的路,总是显得格外漫长。


    孟绾甯父亲走得早,是郁美华一个人将她拉扯大的。从小她便知道母亲有多不容易,因此格外听话,几乎从未顶撞过她。


    薄瑾杉曾提过,让她把郁美华接到北京来。她同母亲商量过,郁美华不愿意,便也就作罢了。


    一路走走停停,到家时将近晚上八点。


    徐胜帮着把后备箱里的东西一件件搬进屋里。


    孟绾甯看清薄瑾杉都准备了些什么之后,彻底惊呆了。


    有烟,有茶叶,茅台整箱整箱地搬,大约是让郁美华待客用的,还有名贵的人参与燕窝,不仅如此,还给郁美华带了好几盒护肤品,爱马仕的包和围巾。


    徐胜之前也送孟绾甯回来过,郁美华认得他。


    她热情地招呼徐胜,想留他吃顿饭再走,徐胜说什么也不肯留,只说已经订好了酒店,明天会来接她们去扫墓。


    郁美华见他执意要走,只好取了个保温桶,装了些家里煮的醪糟小圆子,让他带着回去吃。


    徐胜走的时候连连道谢。


    门一关,郁美华就伸出手指,点了下孟绾甯的额头。


    “你这孩子,也不开口留留人家,这么远的路开过来,累都要累死的咯。”


    孟绾甯把带过来的东西一件件搬进里屋,头也没抬:“他不会留的。”


    郁美华跟在她身后,絮絮叨叨:“我当然知道他不会留,那咱们也得尽尽地主之谊,好歹人家大老远把你送回来,这么多年我都白教育你了,你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的呀!”


    孟绾甯没吭声。


    “这个点才到家,你今天是不是又赖床不起了,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跟薄先生在一起要识大体,”郁美华拨弄拨弄她垂在腰间的发尾,语气挑剔,“你这头发会不会太长了,薄先生能喜欢的啦?”


    孟绾甯正拆着爱马仕的包装,闻言小声顶了一句嘴:“就是他让我留的,他能不喜欢嘛。”


    “你说什么。”郁美华没听清,捏一下她肩膀,“绾绾,你是不是又减肥啦,跟你说不要减太瘦,男人都喜欢抱起来摸起来有手感的,我跟你说的话你有没有认真在听的啦!”


    孟绾甯早就习惯了母亲这些数不清的要求,她从不反抗,乖乖应了一声:“我知道了,妈。”


    然后把那只包塞进郁美华手里,推着人走到镜子前,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试图转移郁女士的注意力:“太适合你了,妈。”


    那是一款爱马仕Birkin鳄鱼皮,水晶灰色,衬得郁美华气质沉静又贵气。


    郁美华当年生孟绾甯的时候已经三十岁了,如今五十出头的年纪,却依旧不显老态。


    岁月从不败美人。


    孟绾甯的骨相与皮相,皆是遗传自母亲,她其实很感谢妈妈。


    郁美华果然不再数落她了:“这个哪里适合我哟,还是你拿去背吧。”


    “我不要,是送你的呢。”孟绾甯挽起头发,小声说。


    物质上,薄瑾杉给她的只会更多。


    西城的公寓里装修时就做了个宽敞的衣帽间,里面的名贵包包数都数不清,爱马仕的每一款包包薄瑾杉都送了她,每年新品刚出的第二天包包就会被人送到家,都省了她去专柜里挑的功夫。


    孟绾甯终于有空脱下外套,换了拖鞋。


    郁美华把包收进防尘袋,寻了个干净角落放好,转身去厨房端了饭菜。


    母女俩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吃顿饭。


    郁美华絮絮叨叨地说自己腰最近不太舒服,说年纪大了,身体开始不好了。


    一开始孟绾甯没搭话,只安静地听着。


    没说几句,郁美华便话锋一转,旁敲侧击起来:“绾绾,薄先生到底有没有跟你提过结婚的事啦?”


    孟绾甯摇摇头,说:“没提。”


    “那他是怎么想的,你问过没有。”


    孟绾甯依旧摇头,说:“不着急的,再说吧。”


    郁美华一听这话,沉不住气了:“这事怎么能再说,你跟了他三四年,现在大学都毕业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他不提,就代表他没这想法,那你还没有危机感呀。”


    孟绾甯只低头吃饭,不说话。


    “男人都喜欢新鲜感,而且都薄情,你们在一起时间也不算短了,再拖下去他难免腻了,这么好的男人,你还不赶紧找个由头拴住他,傻不傻啊你。”


    郁美华继续教育她:“你现在是还年轻,可再过两年呢,总有比你更年轻的,薄先生喜欢什么样的你清楚的很,要不然他也不会跟之前那个离了,找了你。”


    说到这儿,郁美华忽然压低了声音,凑过来问:“之前那个……是不是没孩子?”


    孟绾甯“嗯”了一声,说:“是没有。”


    郁美华一拍大腿,说:“那怪不得,那你就没想过怀孕啊。你给他生个孩子,这样不就……”


    “妈。”孟绾甯打断她,“我不会用这样的方式。”


    郁美华一个人将她拉扯大,这些年,父亲不在了,母女俩相依为命,风里来雨里去,着实不易。


    郁美华自小便教育她,要寻一个好夫婿。


    说女人的婚姻,堪比第二次投胎。郁美华自己就是头一胎没投好,嫁了个穷鬼,才落得如今这般光景。


    所以她在孟绾甯还不满五岁的时候就将人送进了学校,让孟绾甯早上学,早毕业,早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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