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慢慢地垂下脑袋。


    ***


    最终,裴书悯还是拉着她回到那家书肆。


    沈明玉一直以为,他是个温和的人,直到这刻,才惊觉他的骨头有多硬,就好像她从未真正认识过。


    裴书悯率先把书拍桌上,要求对方退钱。


    掌柜还是昨天那肥头大耳的男人,先是被这来历不明的吓了跳,转头看见他身后的小娘子,两眼珠一骨碌,似乎又懂了他是谁。


    胖男人傲慢抱了抱手:“这位客官,本店可是有大字招牌摆在这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还烦请看清楚嘞。”


    “不退?”


    裴书悯冷笑,逼近一步:“自古为商,纵有万般规矩,顶上不过一个信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于你们商贾,更是自绝于市。你今日以次诓好,强买强卖,明日这不信不义的臭名,也会顺着南北商客,传遍四城八乡。”


    裴书悯顿了顿,目光锋利地刮过那大字招牌,质声不高,却字字砸地:“我不过一介寒生,烂命一条,碎银几两,你尽可恃强凌弱。但我既能来这,便也能将你店址招牌,你的嘴脸写成揭帖广而去告,日日传,月月传。你看是这一锤子买卖赚得多,还是我舍得一身剐,换你家声名损失得重?”


    不等对方反应,裴书悯已经转头,面向门前来来往往的书客。


    他是一副硬茬子,压根光脚不怕穿鞋的。胖男人也是头回见到这样的刺头,只能自认倒霉,急急叫住人。


    ***


    最后,裴书悯要回了钱,掌柜好话好说又赔了两本书,此事才算作罢。


    回家路上,沈明玉惊慨望着身旁男人:“裴郎,你口才真好呀!说出的话成套成套,听得人都唬住,我真以为你要与他拼了。”


    话音落下,裴书悯忽然驻了足。


    他转过身,清俊的脸庞沉毅冷静,直勾勾盯着。


    沈明玉咯噔跳了下,深知自己这回做错了事,心里没谱。果然,裴书悯握住她的肩开口了:“明玉,以后就别再给我买书了。”


    她耷拉眼眸,嗫嚅不安:“为、为何呢……”


    裴书悯定定注视,却在这刻,伴随一声轻叹,眼眸更低了:“明玉,我如今筹划着要挣钱,已用不上看许多书,买了多费钱。你把钱攒着,去买自己想要的......书,还是太贵了。”


    沈明玉绷紧的弦悄然松了。


    原来不是责怪啊。


    她探出头,含了暖意的眼梢直直看他,那个明明有着聪明脑袋瓜、渴望书海,却赤贫如洗,不得不在泥土摸爬打滚的他。


    沈明玉望向他灰袖下的手,修长的指骨经络遍布,覆着劳作的茧。她牵住,轻声说:“裴郎,不要这样想,我做这些都是因为你值得。我还想你日后读书,万一真能考上举人,我就有个举人娘子的名头啦。”


    她轻快地说,目光里无一不是对他的仰慕。那希冀的、温暖的光照亮了裴书悯的灰暗,他仿佛看见,不论如何都有人站在他的身后,相信他。


    “明玉,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裴书悯掀了掀湿润的眸,拥住她。而此刻一个更强烈的想法,占据他的心头。


    *


    八月的燥热,在这场小风波的尾声中悄然过去。


    天凉了,村头的泥巴狗已不再吐着舌头纳气。转眼来到九月秋实之季,裴书悯照旧做营生,没几天就要运药材要往县里跑,而沈明玉,在天高云淡的闲暇时,便一块帮衬邻边的农妇们收稻子。


    九月初九,这日天气爽利。


    沈明玉帮秋娘把篓筐的稻子背回去。她刚到家,就看见裴书悯正在收拾一只浅粉的包袱。


    那是她平日赶集才会背的。


    沈明玉好奇地过去,裴书悯正往里头装着干粮饼、鸡蛋、一套新的笔墨纸砚,末了,顺便塞了两颗碎银子,才将包袱扎扎实实系好。


    裴书悯看着她大大的圆眸,唇边勾起一抹笑。


    他将包袱挂在她肩上,试了下,又问她重不重。


    沈明玉摇头,“裴郎,这是要做什么呀,你今日没去平阳县吗?”


    “不去了。”裴书悯笑着掂了掂手里的东西,哗啦直响,沈明玉才注意到,那是一包装得鼓鼓的钱囊。


    裴书悯牵起她的手欣然走出门,迎着灿烂的朝阳,他清澈的声音回荡在这片简陋的茅草院:“今天送你去陈乡的私塾报道啊。玉娘,等下见了夫子,咱们要先诚心的磕个头。不要怕,也不要紧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陈夫子是个温和的尊长......”


    朝阳晒着少女稚嫩的脸,斑驳的光影一层又一层,照得她睁不开眼。


    沈明玉只觉恍然如梦,不可置信,她感觉,那只被裴书悯握住的手,真的好烫,好烫......烫到,足以拉紧她走过平淡又苍茫的余生。


    作者有话说:


    今晚20:00,有二更。


    第7章 变天 抱着她滚进了柔软的床榻


    陈乡,顾名思义,此地聚居的以陈氏宗族为首,也有小部分外姓人杂居。这里的私塾,由陈氏宗族出资办的,也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学堂。


    为了把沈明玉送进去,裴书悯跑前跑后打通关系,又多补贴了私塾先生一些束脩。


    等他交完钱,全身的家当已经所剩无几了。


    裴书悯摸着空当当的褡裢,略有一丝浮窘。不过很快,他又吸了吸屋外的新鲜空气,快步走出长廊。


    “玉娘,都办妥了。”


    沈明玉挎着小粉包袱,站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朝阳灿烂,映出她雪白又淳朴的脸蛋。


    初来乍到这种地方,隔了一堵矮墙,似乎还能听到隔壁夫子的念书声。她的眼眸小心翼翼,左瞧右望,整个人略显局促。而这不安之中,似乎又揣了某些向往。


    “贵吗?”沈明玉踱到比自己高了半截的少年身前,小声地问。裴郎今早说,过来就是问清费用的。她想,要是贵就不上了,裴郎挣钱也不容易。


    “不贵啊。”


    裴书悯眉梢轻扬,拉住她的手,边走边说:“你猜花了多少?”


    “十两吗?”


    他摇头。


    “八两?”


    他继续摇头。


    “也不对……那是多少呀?”


    “不到二两。陈族长与我认识,只收了这些束脩,我们还剩许多呢。”


    裴书悯回头,眼眸清亮地望她:“这二两银子,要不了多久也能挣回来。所以玉娘,你就别担忧,安心去学吧。”


    ***


    沈明玉上学堂的日子,可谓平静又安逸。


    她被带到了一位老塾师的班里。


    这个班以启蒙入学为主,混杂了各层年龄的学子。有小至六七八岁的,也不乏中年奋起,三十岁来读的。


    因此十六岁的沈明玉,在其中倒算尚可,她被归到了大孩子那一类。


    夫子的授课,从教《三字经》、《千字文》的认字开始。


    私塾的瓦屋并不大,坐了十几个学子,只有外廊那面墙开了两扇柴窗。


    老塾师对书而念,手握戒尺踱步屋中。沈明玉坐在破旧的木案边,瘦小的身板挺得端正,目光落在黄纸的字上,听夫子念着:“天地玄黄,宇宙<a href=tuijian/honghuang/ target=_blank >洪荒</a>……”


    这些方块字随着老夫子厚沉的声音,一蹦一跃进了她的眼睛,大脑中。她似乎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只那么一眼,便悄然都记住了。


    散学是在傍晚时分。


    陈乡离白云村不算太远,沈明玉背起小包袱,走半个时辰就到家了。


    偶尔不忙的时候,她一放学,还能看见等在大门旁边的少年——他一身粗布麻衣,却在夕阳下碎满了金光,于微风中岿然不动,衬得身影更加高大。


    沈明玉在读书上是有慧根的,短短一个月,就进步飞快,把书上的字都识全了。就连裴书悯考问诗文,她不仅绕绕上口背出来,还能解出身后的词意。


    裴书悯简直叹为观止。


    到了某日入睡前,裴书悯抱着她一顿夸赞。夸完了,便开始笑笑地畅聊,白日做梦般:“玉娘你记性真好,也聪慧,是块读书的好料,比我从前许多同窗都要有潜能。只可惜当今朝廷女子不能为官,若我是皇帝,一定会留意选用你的。”


    沈明玉窝在他怀里,突然好奇问道:“若你是皇帝,还会娶我吗?”


    裴书悯只看着,没有说话。


    都说夫妻做到最后,腻味了,只剩相看两相厌,这句话果然没错。


    沈明玉有些失望,本以为裴郎会温情确切地说,明玉,我当然娶你。


    再不济也会装装样子,毕竟他们新婚燕尔,才不到一年呢!没想到他装也不装,居然沉默地思考起来。


    沈明玉不解气地去抓他,挠他胳肢窝。他痒得笑出声,抱住人折腾,这猛一翻身,便让沈明玉骑到了他劲瘦的腰腹上。这时裴书悯却止住笑声,专注的眼眸在昏暗帐子里静静望她。


    氛围变得静谧,沈明玉一时呆愣,也忘记了挠。


    突然,她脑袋被裴书悯的掌心往下一按,鼻息相接。唇,就在此刻被顺势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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