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盖头底下,是一双比霜雪还要冷漠无情的眼。


    紧接着,胸口剧痛,一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心口,没入三分,伤处登时血流如注,将大红的喜袍又染深了几分。


    李璟珩低头看了看,再抬起头来,乌白分明的眼睛瞪的有些大,让宋青雨想起了南书房里那个笑的有些邪气又对他倾心相待的孩童。他颤抖着收回手,说道。


    “你我已经陌路。李璟珩,这一刀,是我还你的。”


    听最甜的歌,写最虐的刀~


    写完这一章的时候在听fallin out,是一首甜虐交织的歌。


    第65章 隙中驹


    自那场兵荒马乱的婚宴过去,已三日有余。


    洞房花烛夜,该是人生合乐之时,雍王却生受了一刀。那刀刺的凶险,正中心口,李璟珩又为了吉服美观,没穿厚重碍事的金甲,只薄薄几层衣料遮挡,压根不济事,致使那刀刺的又深又重,是奔着夺命去的。


    幸亏他早年在北疆摸爬滚打练出一副好体魄,硬撑着不死,宫里的御医针灸汤药施了个遍,才把他这条命从鬼门关给捞了回来。


    据雍王府的门人说,此番行刺的不是别人,正是李璟珩千呵百护着未曾露于人前的雍王妃。彼时情状危急万分,李璟珩倒在血泊里,姗姗来迟的下人吓了个魂飞魄散,抬人的抬人,传太医的传太医,乱成了一锅粥,却愣是没一个人想起来去找下落不明的雍王妃。还是孙管事来看了一遭,瞥眼见窗牗大开,料定宋青雨是行刺后潜窗逃了,便沉声拨人去追。


    没想到李璟珩一丝理智尚存,叫住孙管事,喉中咳出两口血,轻弱道:“别,别去,让他走,不要,不要惊了他。”


    孙管事遂作罢,却还是留了个心眼子,唤来一个暗卫去跟着。


    想来他手无缚鸡之力,也跑不远。


    三日之后,李璟珩总算醒转。


    他睁眼第一眼看见的,是尚云坞那张冷若冰霜的脸。


    尚云坞端着一碗汤药,药碗是汝窑烧出的白瓷,他五指根根分明,一时竟分不出是手白还是碗白。见李璟珩醒了,便先将碗搁在一旁,语气淡漠:“好些了?”


    李璟珩含含糊糊地“嗯”了一声,自不去搭理,掀开被子便要下床,脚还没沾实,已经先扑通一声栽下地,好半晌没动弹。


    尚云坞将手平放在双膝,垂眼静静看着,也不去扶。


    李璟珩摔得头昏脑胀还不死心,手撑着地要爬起来:“我,我要去找他。你知道他在哪里么?我与他拜过天地,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他不能丢下我…”


    他说到最后,竟低低哽咽起来。


    “他要捅我多少刀都可以,只别留我一个人,他知道怎么才能让我生不如死…”


    所以走的干干净净,毫无留恋。


    尚云坞依然无动于衷,冷眼旁观,像尊精雕细琢的玉人。


    还是门外等候的孙管事听见动静,躬身进来,见李璟珩狼狈不堪地趴在地上,惊呼一声,忙亲自上手来扶。


    李璟珩挥开他,还要往门外爬,嘴里喃喃不清地念着宋青雨的名,宋青雨的字。


    子礼,子礼。有匪君子,皑如松雪。明文寓礼,思见难忘。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尚云坞终于叹了一声,“你伤他那样深,如今又来作这非他不可的样子。放过他吧,也放过你自己,你弄的还不够糟么?”


    把个朗如山间松秀如林间竹的人弄成如今这副前程俱毁,身名尽散的样子,还不够么?


    李璟珩似笑若哭地喘息了两声,道:“怎么够啊,我怎么能放过他,他怎么能放过我。只要我还活着,就要跟他纠缠下去,他教我爱恨,教我嫉恶,堕入佛狱,永登极乐,人世百态我已在他身上尝了个透,我这个人就是为他生的,我的血已经长到他的肉里面了,事到如今,你让我怎么放下他。”


    呼吸扯动伤口,像那把匕首还留在胸腔,每说一句都钝刀缓磨似的疼。他颓然地笑了笑,宋青雨竟这样恨他,下手没留一丝余地。


    尚云坞道:“从一开始,我就不该答应你救他。”


    李璟珩浑身一震,抬眼看去。


    “宫变之前,李璟琮对我说,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宋安一家作为太子党根深蒂固,树大招风,是首当其冲要清算的对象,本该无一幸免。”尚云坞翻过自己的手心,仔细看着,“我与宋子礼私交并不深,能够保住太子已是力之所及。你应该知道你皇兄的性子,他说一不二,下了决心要灭了宋安满门,就不会留有后患。那日你跪在崇德殿前三天三夜,甚至以上交兵权作胁,气的你皇兄传令刑部,即刻捉拿宋安全家,一个不留。”


    “他根基未稳,自然不能贸然收权,一遭反噬,后果不堪设想。可你也着实气着了他,他那时对宋子礼哪有恻隐之念,只恨你不成材不中用,为了个叛臣之子公然顶撞,让他颜面尽失,是非杀了不可。我得了消息赶来,你还跪在那里,我劝你明哲保身,宋安已是保无可保,但凡与他牵连带故的要么下狱要么斩首,再不济也得贬为庶人,流放千里,宋子礼是必死无疑。可是你怎么与我说的,你说他还欠你一段情,此生不还,就算下了阴曹地府你也要跟了去,我问你他若是死你也跟着去死么?”


    尚云坞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有些静待下文的意思。


    李璟珩道:“是,我怎么能轻易饶他,去到阴间我也要他还来。”


    “所以啊。”尚云坞再叹,“我有什么办法。你死了,白羽军成了无主之军,为祸的,还是皇室。那日我在你皇兄面前保下宋子礼,约法三章,其一,宋氏及其后人终世不得再入朝为官,其二,北疆兵权不可说还就还,其三…”


    他盯着李璟珩,缓缓道:“其三,若是有朝一日你要引咎自辞,这条命,也不必再要,你这个人,生是李家皇室,死,也要还于宗庙。”


    另一头,宋青雨却是逍遥自在。


    他自知既已犯了行刺的滔天大罪,也没必要再遮遮掩掩,竟连人皮面具也不戴了,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大不了就是给人抓回去,要杀要剐都无所谓,反正他刺出那一刀的时候就没想能活着走出雍王府。


    只是一路畅通无阻地出了城门,拐上大道,既没遇上城防盘问,后头也不见追兵,倒是暗暗吃了一惊。有时官道上飞驰过一列军骑,扬起尘土,他都要张望许久,疑心是不是李璟珩贼心不死,又派人追了上来。


    一径走了几日,风平浪静,与上京城也相去甚远,宋青雨渐渐放下心来,也有了赏玩的兴致。他此行一路南下,要回秣陵,沿路春花渐开,绿杨垂堤,古桥细水,游人如织,端的是一派繁盛热闹的好景,便慢了步子,走走看看,道听途说来许多从前困居雍王府中时没听过的事情。


    如今国阜民安,四海升平,当今天子虽来路不正,但撇开出身,倒也还算是一位勤政爱民的明君。宋青雨戴着从路旁小摊买来的幕篱,细细打听着,才发觉民间对李璟琮倒是颂声一片,便忍不住摇头感慨,从前总以为这人看着吊儿郎当没个正形,当了皇帝想必也是个半吊子,撑不了多久,不过如今看来,倒是他以貌取人了。


    不过最让人津津乐道的,还得是他刺李璟珩的那一刀。他前脚刚出上京,后脚就被编成了话本子纷纷扬扬地撒在各地酒肆茶馆,抢手又卖座,只要说这一折,那必定是座无虚席,不光吃茶吃酒的,不吃茶不吃酒的也得来凑一凑热闹,倒是把管店的掌柜喜的合不拢嘴。


    虽然内容…千奇百怪吧。宋青雨去听过一嘴,那说书的把他描绘成了个色若晓柳心似蛇蝎的恶妇,与李璟珩成亲是蓄谋已久,只为觊觎他怀里那几颗夜明珠,又把后者说成是个一往情深的情种,便是让他忘恩负义地捅了个对穿,依然痴心不改…


    宋青雨听的脑仁儿疼,索性要了壶村醪,远离人群,坐在窗边专心喝酒。


    少时,几人上了酒肆二楼。


    宋青雨起先没注意,还是其中一人坐在他面前,翘起了腿,他才叼着酒杯回头,怔了一怔。


    “子礼,别来无恙。”来人脸上是遮不住的征途疲惫,他对他笑了一笑,“这么久没见,还要请我吃一杯酒么?淡的就行,这回可别再用荞麦茶唬我了。”


    “郑阳…”他看着眼前人的脸,涩声道,“你不是在北疆么?怎么会来这里。”


    述职的时候早过了,尤其是边防重将,更不能擅离职守,否则是大罪。


    郑阳低着头给自己斟了杯酒,又让店家上了一盘花生米,自个儿用手捏着吃。他身上盔甲未卸,整个人都散着股冷冽如刀锋般的锐气,他侧目听了会儿隔间的说书,笑道:“你那一刀我也有所耳闻,别说是王爷了,便是我也想不到。好有骨气。”


    宋青雨道:“我不这样做,他未必死心。”


    不明不白地纠缠了这么些年,他也累了,与其让李璟珩揪着这笔糊涂账不放,倒不如他亲手了结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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