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下班、工作、起居……


    有条不紊不疾不徐。


    只是生命里,好像悄然多了一件无声的事——等待。


    陆淮予也不知道时笙还会不会回来,只是期盼她有朝一日能够回来。


    所以他将静海别墅的一切都保持着原状,让她一回来就能看见。或许,她明天就回来了,也或许……她永远都不会来了。可他是要一直等待下去的。


    渐渐的春暖了,静海别墅园区的花也都陆续开了。


    世界又渐渐变成那副欣欣向荣、多彩缤纷的样子。


    可静海别墅里的花朵却反而越来越少了。


    那日,当他又一次看见林姨将一盆枯萎的盆栽清理出来丢掉时,心里忽然漫开无垠无尽的难过。


    站在林姨身后望了很久很久。


    林姨回头看见他,怔了下,望着他眼中的眼神也有了不舍与不忍,道:“我毕竟不是时小姐,有的花……的确是不太会养,但先生您放心,改天,我再买几盆新的回来,好好学一学。”


    有关她的痕迹在家里也越来越少了……


    可陆淮予却觉得,他心上的痕迹却越来越深。


    深得痛彻心扉在迟来的日子里才愈感深痛,深得鲜血淋漓在他心上缠裹成永不痊愈的潮湿。


    陆淮予就此开始着手学习种花、种菜、甚至做菜。


    他抓不住她的痕迹,就想带着那些回忆,学习着她曾经做过的事,执拗地将她的痕迹都一一保留下来。


    走她走过的路、体验她体验的,用被她改变过的他代替着她一同继续生活在这间房子里。


    他请教了林姨,教他做时笙爱吃的菜色。


    林姨起初踌躇,但见他坚决,最终松口同意了。


    他原本自诩,自己无论做什么都能获得还不错的成绩,那么在做菜这件事上也一定会有所收获,哪知开头就碰了壁。


    菜下油锅时溅起的热油在他的手臂上烫成一片片细小的红点,手指被菜刀划破缠了整整半个月;


    好在,他最终真的还学会了两道菜。虽然色香味还差了许多,总算看上去不像会毒死人的样子了。


    他撸起了袖子,一点一点学着在菜园里播种施肥。


    林姨和孙叔看见忙让他坐着休息,让他们来,他却偏要自己来,不想假手于人。


    菜地的泥垢沾染得他昂贵的裤脚衬衫哪里都是,他却渐渐地开始爱上这种播种、收种、平静等待做一件的感觉。


    不是每一分耕耘都会有收获,但他十分耕耘,总会有那么一两分收获的。


    当他终于看见有菜苗从土地里钻出来时,第一次激动得简直要哭出来。


    他终于明白了,她曾说的体验是什么。原来耐心体验自己亲手种下的结果,是这么令人快乐。


    渐渐的,别墅中的花又多起来了。


    菜地的菜园重新茂盛起来,他甚至还收获了几茬生菜分给林姨和孙叔吃。


    他的手艺也越来越好了,不再拘泥于那些少油少盐的“健康食物”,甚至会做一些步骤繁复的红酒牛腩、排骨等等,摁着林姨和孙叔他们在餐桌上坐下帮他品尝。


    林姨和孙叔都连连摆手称他们不能在正餐厅吃饭,他却执拗坚持。


    他们无法,只能硬着头皮品尝了口,菜入口后愣了下才连连惊喜地说:像!真的像!几乎和时小姐的一模一样!


    说完那个名字,几个人又共同缄默。


    他却只是垂眸笑笑,说那就好。


    他将雪地棉也养得很好,毛发乌黑漆亮的,柔顺得像片丝绸。


    每天都会亲自喂它草料带它奔跑。


    起初雪地棉似乎还很不愿意搭理他,每次见是他来喂草总是踏步扭头不愿吃东西。


    他就轻抚着它的鬃毛,说:“雪地棉,你好好吃饭,长得壮壮的。”


    “等她回来,就是最骏的小马了。你也不想她回来时看见一匹干瘪毛躁的小黑马,对吧?”


    然后雪地棉就低头响着鼻也像想念了什么,缓缓吃下那些草料。


    小狗“老公”在时笙走的时候就一同被带走了。一天,陆淮予在打理菜园时,看见一只流浪的小黄狗过来。


    小黄狗就是最普通的小串串狗,瘪瘪瘦瘦的,似乎很久没有好好吃东西了,张着一双可怜汪汪的眼睛望着他似在讨吃食。


    他轻笑了下顿下来朝它一招手,它便试探着姗姗走到他掌下,任他抚摸。


    “你要吃的?我这可没有什么吃的。”


    小狗低声哼唧地似在恳求,他就让它乖乖等着,然后折回到厨房里找了根火腿给它。


    他看着小狗狼吞虎咽地将火腿吞下,轻扶它干枯的毛发低喃:


    “你没有家吗?”


    “要不……我给你个家?”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就叫……‘老婆’,怎么样?”


    小狗“老婆”就呜嗷呜嗷地在他脚边欢快跳起来,似乎庆祝自己有家了,那么开心那么欢乐。


    静海别墅渐渐又有了些以往时笙在时的生气。


    小狗“老婆”和雪地棉也成了新朋友,偶尔一狗一马撒欢打架。


    林姨和孙叔也常说,先生的笑容也比原来多了,真好。


    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一个名字。


    时笙的房间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样貌,她那天走得很急,有很多床单被套一类的东西都没来得及搬出去。


    他就也一直将它们保持原来的样子,洗得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满室芬芳。


    有时闲暇,他还是喜欢在她的房间里坐一坐。


    一坐,就能坐上一整天。


    人一空闲时就会想很多,那时许多画面许多声音就会在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地冒出来,搅得他心痛难耐情绪潮湿。


    他想她;


    很想念她;


    想她在这间房子里和他有过的所有点点滴滴;想她的声音、想她的笑容、想她指尖抚过他面庞时的每一分温度;想她身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想着想着,他就总在这片思念里反复来回地沉沦死去;


    他想……她真的爱过她吗?


    如果有的话,她为什么从来没告诉过他她就是鸢尾?没告诉过她的病症呢?


    她会……忘记他吗?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他的心中就一阵抽痛。


    他闭着眼手掌抚着胸口静静感受着这份痛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仿佛又感受了一遍她的爱在他的身上流过又逝去。


    他在那一刻就确认,她定是爱过他的。


    她的爱那样浓烈而纯粹,被她的爱沐浴过的他,又怎么会对她的爱有怀疑呢?


    这天从时笙的房间起身时,夕阳将房间盈得很暖很暖,陆淮予忽然发觉她房间的床头与墙壁之间有了一点点缝隙。


    缝隙很狭小,几乎看不见,但他用力掰着床头晃一晃,就能感受到轻微的摇晃。


    他起身走到床尾打算重新调整一下位置,刚一挪动,一样东西却“啪嗒”一下从床头与墙壁之间掉下来。


    是一个信封。


    夹在床头和墙壁之间,藏得很深秘,竟从未被发现过。


    淡蓝色的信封,封着一道严密的金色火漆。


    陆淮予的心跳瞬快,无端地有种什么预感,缓慢地将信封拾起来打开。


    在张开里面的信纸的刹那——指尖疾颤,眼眸骤湿。


    ……


    「To:淮予


    见字如面^_^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是因为,我有两件事想告诉你,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面地将它们告诉你,所以请原谅我用这样的方式,与你对话。但前情提要,一直以来隐瞒你这两件事,其实并非我意,也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不要生气~


    第一件,其实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位天才调香师——鸢尾!当当当当!没想到吧?哈哈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在那一天,你说你要寻找“鸢尾”时,我真的十分惊讶,也开心。没想到,我们的缘分从更久前就已经开始,我庆幸于我们相遇,更感谢你对我能力的认可与相信。


    第二件事……可能就有些悲伤了。


    但我还是想首先获得你的谅解,希望你不要生气与着急。


    其实我患有一种疑难杂症,它的学名叫作“神经性逆行遗忘症”,主要表现为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忘记先前一部分记忆。就例如现在来说,我最早能够想起的时间是在我的高中,更早之前的人和事,都已经想不起了。


    这个病它虽不会影响我的生活,但到底还是病症,我还是觉得应当诚实地告诉你。


    曾经联姻时,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那时以为我们永远会是那种相敬如宾、合作伙伴般的商业联姻关系,不想让你得知我的弱点,而现在,我爱上了你,我想向你坦诚我的全部,包括我的所有优缺点,与你永远走下去。


    不过你放心,虽然我不知道我这病会持续多久,又会否有一天,连自己都忘记是谁了,但我一定一定会永远记得,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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