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到,掌柜便笑意盈盈的迎上来,紧接着林北骁便出现在眼前。
程轶冷眼瞧着,素来一副清冷自持的人,此番姿态难免有些奉承讨好之嫌,可见他是真急了。
“阿轶,可算是等到你了。”
林北骁面上难掩欣喜,又刻意收敛情绪,语气带着几分怅然。
“不过一年未见,你已然脱胎换骨,我与你相比,竟是天差地别。”
他说着露出落寞自卑之色。
以往这时候,程轶必然一番安抚,可今日程轶只是淡淡的回了两个不痛不痒的字。
“是吗。”
言语间甚至透着几分讥讽。
林北骁心底戾气翻涌,又想起这段时间三番五次被拒之门外的屈辱。
要知道,以前可都是程轶主动找他,主动邀他走进那群纨绔圈子,现在竟是换了副嘴脸。
强压下心底的恼意,林北骁露出怀念之色。
“还记得一年前,我们经常在一起骑马射箭,玩累了便去城北那家烧鸡铺要上几只烧鸡,一番大快朵颐,那叫一个畅快。”
林北骁一边说着,像是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两只油纸包裹着的烧鸡。
一打开,雅间里顿时充斥着烧鸡的扑鼻的香味,连福子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好香。
林北骁嘴角擎着笑,本以为会在程轶眼里看到昔日情谊,却只见程轶黑沉的眸底一片死寂漠然。
程轶竟是半点表情都没有。
林北骁当即面色一僵,心底的恼怒再次抑制不住的翻涌起来。
果然,这些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哥、世家子就没一个好东西,表面称兄道弟,实则转头就翻脸不认人。
程轶以前嘴上说的好听,把他当做朋友,实际上根本就瞧不起他。
这般嘴脸简直虚伪又恶心!
程轶就这么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眼底神色变幻,脸上更是精彩,虽努力隐藏、压制,可在现在的他眼里,这些伪装竟显得那么的滑稽可笑。
可在前世十七岁的程轶眼里,竟是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虚伪与算计,反而认为他是如何的赤忱真实,以至最后一腔真心喂了狗。
上一世,程轶返回北疆时就带上了林北骁。
他将林北骁引荐给大伯,林北骁的人生从此开始逆转。
从程轶的副手,到能独当一面的狠厉少将,到最终身居护国大将军高位,可谓风光无限。
可这份由程轶一手造就的前程,换来的却是利刃相向。
金銮殿上,他站在谢玉凛身旁,面目狰狞又扭曲,他眼底翻涌的是积压多年的嫉恨和看到他将死时的畅快。
从前程轶始终不解,自己倾尽心力帮扶,他不感恩也就算了,为何会招来他刻骨的怨恨。
直到此刻看着他眼底的神色变幻,程轶突然就豁然明了。
因为面前之人本身就是个心胸狭隘的,越是待他好,他只会越嫉恨、越不甘。
林北骁就像那冬日里被冻僵的蛇,他不会对救养他的农夫感恩戴德,他只会等待体力恢复,然后毫不犹豫的咬向农夫,将其吞吃入腹。
程轶眸色越发黑沉,嘴角却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
他倒要看看,这辈子没有他,林北骁还能走多远。
恐怕是连眼下的困顿泥潭都难以挣脱。
毕竟,如今的林北骁还是个受人鄙夷的、最低贱的奸生子啊。
“阿轶,你快尝尝,这烧鸡还是不是原来的味道。”
程轶却没动,只冷淡道:
“林公子今日找我,究竟所为何事?”
林北骁猝不及防,错愕之色来不及遮掩,抬眼便撞上程轶幽深阴鸷的目光,到嘴边的“阿轶”就这么硬生生咽了回去。
“阿……二公子,”林北骁有些难堪的顿了顿,最终也只能忍下屈辱继续道,“听闻北疆战事不断,那大燕人更是屡犯边境,杀我大曜百姓,企图抢我大曜河山,当真是可恶至极。”
“我作为大曜子民,实在听不得这些,我也想为大曜出一份力,保家卫国,驱除大燕杂碎。”
林北骁说得慷慨激昂,程轶却始终神色淡淡。
林北骁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道:
“二公子曾经说过,可以引荐我加入镇远军,不知此话可还作数?”
程轶嘴角扯了扯。
“自然。”
林北骁面色当即一喜,可还不等他开口道谢,只听程轶道:
“这几日,兵部刚好在城门口设有招兵点,林公子直接前往报名即可。”
林北骁脸上的笑容骤然一僵。
他费尽心思攀附交好,结果就是让他自己去报名?
况且,就算他的贱籍能被顺利招录,兵部对新兵还有一个为期三月到半年的严苛集训,他要猴年马月才能顺利到达北疆?
即便被侥幸编入镇远军,也只能从最底层小兵做起,别说直接进入最核心的将领层,就是想见一个千夫长都难上加上,哪怕他一身才华也无处施展,只能做个冲锋陷阵却随时会送命的马前卒。
想要一路往上攀升不知道多艰辛,又不知道要熬多少年才有出头之日。
可若有程轶举荐,便能直接接触军中核心圈层,凭借程家权势被高层看重,习得领兵本事,凭借自身才干迅速崭露头角,彻底摆脱卑贱出身,洗刷奸生子的屈辱名声。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程轶竟会翻脸不认人。
林北骁心底怒火翻涌,险些连脸上的体面都难以维持。
程轶却还故作贴心追问:“要不要我提前知会征兵处一声?”
林北骁面色僵硬,却只能强压心绪咬着牙道:
“不必了,多谢二公子。”
程轶轻笑:“一句话的事。”
寥寥话语,字字诛心。
是啊,明明只是一句话便能顺水推舟的事,程轶却冷眼旁观。
这分明就是在刻意羞辱他。
两人相识便是在城北那家烧鸡铺。
当时程轶去买烧鸡,却被告知已经卖完,最后一只正是被身旁少年买下。
程轶一扭头就见一个穿着寒酸却身姿挺拔的清瘦少年,双眼直勾勾盯着烧鸡,明明满心渴望却迟迟不肯付银钱。
不及程轶开口,那少年却扭头笑着将烧鸡让给了他。
程轶当时只觉好奇,毕竟这少年看起来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钱也是够的,可他却偏偏在最后把烧鸡让给了自己。
少年正是林北骁,程轶好奇一问才知:
林北骁家境贫寒,从小便没有父亲,母亲还常年缠绵病榻,是以他小小年纪便担起养家的责任。
药铺打杂,街头卖艺……苦力杂活他尽数做遍。
他说每次饿得头晕眼花时就靠着这家烧鸡铺的香味画饼充饥,是以他攒了许久的银钱,就为了尝一尝这家烧鸡的味道。
可临了他又后悔了,站在烧鸡铺前犹豫许久,只因想到这钱可以给母亲多抓一副药。
所幸程轶突然出现,这才有了让鸡那一幕。
当时的程轶听完只觉得震撼又怜悯。
锦衣玉食长大的少年很难想象有人竟然会因为一只烧鸡而窘迫到这样的境地,同时他又对林北骁生出佩服之情,小小的身躯竟是已经能扛起一个家。
最让程轶共鸣的是,林北骁也是从小没有父亲。
这不就跟他一样吗?
少年的心性就是如此单纯、赤忱。
程轶当时就想,这兄弟他以后罩了。
于是从那以后程轶不管做什么都有意带着他,时不时还将自己不用的好东西送给他。
他还怕伤了人家的自尊,是以每一次都找各种蹩脚的借口。
现在想来真是愚蠢又可笑。
程轶是在死后才得知,原来林守城竟是他的父亲。
想来他们早在北疆相认,林北骁却刻意隐瞒了他的身世。
可笑的是,林北骁本是奸生子啊。
他的母亲因遭人玷污而未婚受孕,不仅因此被退了婚,还被家人嫌恶、抛弃,而后被村邻打骂驱逐,差点沉了塘,她最终辗转流落至城郊流民据点,才艰难将林北骁生下来。
他的母亲受尽了磨难。
而顶着奸生子污名长大的林北骁,亦是自幼便受尽冷眼欺凌。
程轶还记得,那时林北骁提起母亲总是满眼温柔疼惜,他的孝顺让他动容,他对那位畜生父亲的恨意更是让程轶感同身受。
可讽刺的是,林北骁竟能认贼作父。
想来只因他那畜生父亲,是几十万镇远军的副统帅,是以他就可以放下仇恨,不顾母亲,背弃初心,沦为背信弃义之徒。
呵,这不才是真正的白眼狼吗。
程轶起身,“若无其他事,我便告辞了。”
林北骁心底一慌,急忙拦住。
他不知道程轶这一年发生了什么,才使得他对自己的态度发生这般大的转变,但若是错过这次机会,他怕是再难见到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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