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一说,谭暮雨更加过意不去。


    见桌上放着水果,主动请缨,“哥,我给你削个苹果吧。”


    他说着就去拿水果刀,却听贺飞云突然冷声道:“先把手洗了。”


    谭暮雨哦了一声,去卫生间将手洗了,出来的时候,贺飞云递给他一张消毒湿纸巾,“擦干净。”


    虽然不太理解,但谭暮雨觉得豪门少爷兴许都比较洁癖,消消毒,多一层保障。


    他没多想,接过后将两只手都擦了擦,这才坐在病床旁削苹果。


    因为贺飞云的右手是他的惯用手,眼下受了伤不能动,作为金牌小弟,谭暮雨非常自觉地将苹果切好块装进盘子,将叉子递给贺飞云。


    贺飞云没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暮暮,照顾病患可不是你这样的。”


    谭暮雨倏地看向他,却见贺飞云神情自若,并未有任何异常。


    就好像那声“暮暮”只是随口而叫。


    “怎么?”贺飞云问。


    谭暮雨眨了下眼睛,又摇了摇头。


    太久没人这么叫过自己,谭暮雨一时间没适应。


    手举着盘子显得有些滑稽,偏偏贺飞云不接,只那么看着。


    谭暮雨犹豫了下,用叉子叉了一小块果肉,试探着递到贺飞云嘴边。


    他摸不准贺飞云会不会再次拒绝。


    好在这次贺飞云有了反应,在少年举着叉子,带着些小心翼翼递到他唇边时,他张口吃了。


    两人一个喂,一个吃,不一会便吃了小半盘。


    谭暮雨寻着间隙,试探着问:“哥,你的手大概多久能好啊?”


    贺飞云顿了下,回:“不太清楚,快的话一个月,慢的话两三个月吧。”


    “这么久?!”谭暮雨声音不自觉提高了些,反应过来,又压低了些,说,“那学习和生活怎么办,影响会很大吗?”


    贺飞云思考了下,点头承认,“影响挺大的,我左手用不习惯,很多事都做不了。”


    谭暮雨啊了下,讷讷道:“那请护工……”


    “暮暮。”贺飞云打断他,“我不喜欢陌生人。”


    谭暮雨瞬间闭了嘴。


    贺飞云看着他有些发红的眼尾,从进门时他便看见了,粉粉的,晕在眼周,一如既往的可爱。


    他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就是古人口中说的胭脂,世上最好看的胭脂。


    未受伤的左手手指搭上少年手背,食指在其上轻点几下,最后整个手掌包裹住那截纤细的手腕。


    用了些力气握住。


    贺飞云启唇,声音依旧轻巧而漫不经心,他说,“暮暮,你来当我的右手。”


    不是疑问句,是命令式的陈述。


    ……


    坐在贺家的车上时,谭暮雨还有些心神恍惚。


    怎么个事儿?


    他答应了,他怎么就答应了?


    说好的远离远离再远离呢,怎么还越来越近了?!


    哦,想起来了,因为他根本没勇气拒绝。


    贺飞云气场太强,被他抓着手腕的时候,谭暮雨有一瞬感觉呼吸好像都停了。


    就在他以为过度呼吸是不是马上又要来了,贺飞云放开他,唇间噙了点笑,语气轻快,“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就去我那儿吧。”


    于是谭暮雨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上了贺家的车。


    但话又说回来,从另一方面想,这兴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当大哥的右手,换句话说,可不就是大哥的左膀右臂么,他这是升职了呀。


    要是放在古代,这不妥妥的太子爷身边的一品带刀侍卫么!


    不过还是有点不一样,带刀侍卫守门,他是去守床。


    字面意义上的守床,照顾下大哥的饮食起居,帮他干些需要用到右手的活,直到他痊愈任务就算完成。


    谭家不会关心一个拖油瓶的去向,因此谭暮雨甚至都不需要和所谓的家长报备。


    贺飞云提出要回家休养,医生替他准备好器材和药,此时二人一起坐在回御湘湾的车上。


    瞥了眼旁边面色变化万千但又极力掩饰的少年,贺飞云问,“你好像有什么话想说。”


    受疼痛与药物影响,他声音仍旧虚弱。


    谭暮雨抓紧自己的书包带子,纠结了许久,才状似不经意问:“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他话才落下,便觉得车厢内的空气瞬间冷下来。


    身边之人的气息骤变,原本温和的气场收敛,冷漠与暴戾充斥周身。


    这场变故太快,快到谭暮雨措手不及,“……哥?”他很轻地喊了声。


    这一声落下,贺飞云抬起头来,他脸上带着笑,没有任何不快,刚才的那股怪异氛围仿佛只是错觉。


    他目光落在谭暮雨脸上,过了会儿,又移开了。


    靠在皮质的椅背上,贺飞云左手支颐看向窗外,不知想起什么,眉眼柔和道:“有啊。”


    不等谭暮雨问,他继续道:“只可惜,他不喜欢我。反而跟他父母跑去了国外。”


    说到此处,贺飞云眼里难得流露出些平日从来见不到的落寞。


    能被贺家大少爷如此珍重放在心尖上的,估计就是小说中提过一嘴的,贺飞云的竹马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白月光了。


    谭暮雨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白月光还在,而且看这样子,白月光的杀伤力十分强大。


    只要后面他一直苟住小弟的身份,贺飞云心里的暴虐因子不被他勾起来,专情如贺飞云,一定不会背叛<a href=Tags_Nan/AnLiaml target=_blank >暗恋</a>了十几年的白月光。


    这么想着,他终于完全放松下来,挺直了一路的脊背这才缓缓搭边儿靠在椅背上。


    贺飞云余光瞥了他一眼,突然问:“你呢?”


    “什么?”


    “你有喜欢的人了?”


    谭暮雨闻言差点被自己口水呛到,活了两辈子,女生小手都还没牵过,看的尺度最大的还是自己名字做主角,对象还是对面坐着的同为男的贺飞云的H文。


    谭暮雨没忍住咳了好几下。


    贺飞云这时候转头,瞧见他耳朵都红了,便起了逗弄意思,于是说:“心虚什么?”


    谭暮雨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忙回:“没有没有。”


    偏偏贺飞云来了劲,他朝谭暮雨那方靠近,问,“没有什么?没有喜欢的人,还是没有心虚。”


    谭暮雨考虑到他的手伤,不敢挣扎,只一个劲儿往后躲。


    贺飞云不依不饶,直把人逼到车角落了,还倒打一耙:“你躲什么?嫌弃我?”


    谭暮雨眼睛瞪得大大的,玻璃珠似的眸子泛着水亮的殊色,他伸手推了推几乎压在自己身上的贺飞云,半晌,嗫嚅道:“你,你别欺负我。”


    许是车内空气稀薄,又或者贺飞云真的快把人招惹急了,少年的嗫嚅带着鼻音,像小爪子似的在人心上不轻不重地挠了下。


    贺飞云身体僵硬一瞬,重新回到自己那半边坐好。


    半晌,他不咸不淡地评价:“娇气。”


    第9章 小黑背


    晚上七点。


    黑色卡宴在一栋通身气派的建筑物前停下。


    这地方是A市的中心,寸土寸金的地儿,面前的小洋楼却占了一眼望不见边的面积。


    房子修在闹市,可因为地方太广,门前反而显得静谧。


    闹中取静,别有一番雅致韵味。


    谭暮雨活着的前半生,见过的最豪华的地方,也就是个万达广场,骤然见着眼前的建筑物,心里不免被震慑到。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狗的差距都大。


    他正这么想着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已经随着贺飞云进了院子。


    才将门打开,猝不及防一声狗叫响起,紧接着有什么扑着朝谭暮雨而来,吓得他猛地后退一步。


    若不是贺飞云眼疾手快捞了他一把,今天就要来个开门红。


    惊魂未定下,谭暮雨看向刚才冲过来的东西,此时那东西正兴冲冲绕着他打转,小尾巴摇的飞起来,吐着舌头哈气。


    是一只黑背,约摸三四个月大,还没立耳,两只耳朵兔子那般垂着,看着像农村里养的小土狗,圆滚滚的。


    谭暮雨也不知怎么的,居然一下就认出来这狗的身份了。


    这狗不是别狗,正是原文中逃跑时,咬了他小腿的狼狗!


    眼下这小狗还是个小不点,小小一只,吐着舌头,呆头呆脑十分可爱,可谭暮雨见着它却禁不住出了一身冷汗。


    他把自己藏到贺飞云身后,尽量避开那只热情小狗。


    说来也怪,这狗是贺飞云养的,但却十分惧怕贺飞云,谭暮雨躲到他身边,小狗就不敢过来了。


    贺飞云左手本就搂着他,他还一个劲想往他身后躲,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几乎都要钻贺飞云怀里去了。


    贺飞云疑惑,“胆子这么小,一只狗就把你吓成这样?”


    “就是太突然了,我没怕。”那只狗太小了,谭暮雨自己都觉得被一只奶狗吓到慌不择路是有点丢人,于是为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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