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不曾捉到逃犯,派去平城平叛的心腹还没传信回来,他难免焦虑起来。


    在朝为官都是人情世故,两件事都牵扯上他,不是说他身上有王上的密令,看到了别的事就可以不管,但凡耽搁久了、没处理好,御史都会参他一笔。


    有部下建议他‘放火烧山,逼出逃犯’,确实算个办法,可放火烧山要担孽债,到时候逃犯是抓到了,王上是高兴了,他的名声却要完蛋了。


    骆益有些犹豫,这时快马裹着尘土飞扬,来到他面前,递出一封信。


    平城没镇压下来,心腹死了。


    “唉。”卢浠、范驹有点本事,骆益长舒一口气,老天已经帮他做出选择了。


    他翻身上马,大声一喝:“留一队继续搜捕,其余人随我即刻奔赴平城!”顺手将鲁审按在马背上。


    骆益最后望了眼山下,策马扬鞭而去。


    ……


    今天郑爱娥没出去,她又没别的事干,窝在山洞里睡觉。


    可没一会就被人叫醒,她迷迷糊糊睁眼,“干什么?”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


    邺良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他粗通岐黄,自然知道他的腿不能再拖了,若再耽搁下去,运气好些落个终身残疾,运气差些死于高热。


    他两个结果都不想要。


    他想叫妻子为他正骨,哪怕风险极大,失败或许死路一条,但也有成功的机会。


    倘若失败了,也不会遗憾。他想的很清楚,如果他身有缺陷,在逃亡路上极大可能也是一死,那与其死在旁人手里,倒不如死在心上人手里。


    若果真死在小娥手里,那她必定会记他一辈子吧?


    邺良不觉得是件坏事。


    但他不会将风险告诉妻子,那样会吓到她。


    但郑爱娥还是拒绝了,昨天缝针她一边哭一边缝完的,缝完手都抬不起来,这回如何都不敢托大了。


    “我不行的,我没正过骨,什么经验都没有,帮不了你。”她只看过姥姥给村里的狗治过腿,但人哪能和狗一样?


    邺良牵起她的手,温声哄她:“这个很简单的,昨天那么难的缝合,你都做得很好,今天只是把骨头摁进去,绝对拦不倒你。”


    这简单……吗?郑爱娥迟疑。


    邺良心底明白,接骨续筋当然不简单,尤其是他这种程度的伤,哪怕放眼天下,能治的都不足五人。多的人终身残疾,或遭家人遗弃。


    可依然想叫妻子帮他,无论最后什么结果,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面容神伤,无神的双眸定定盯着她,“我不想做废人,起居皆要依靠旁人,一辈子困在床榻上。”


    “小娥,你帮帮我吧。”


    郑爱娥嗫喏:“可、可是我……”如果她真有那么厉害,肯定义不容辞,可她真是白纸一张啊。


    他缠着她,继续哄道:“昨日你做的很好,我在卫国王宫见过不少医者,许多白发苍苍的老医官都比不上你思维敏捷、动手利索,叫我一点都不疼,也不恐惧,天赋异禀,不外如是。”


    郑爱娥被夸得脸红,她哪有那么厉害?但没人不喜欢鲜花和掌声。


    “你别胡说,我才比不上人家老医官。”她嘴上否认,心里却甜滋滋的。


    许是察觉她雀跃的心情,他微笑莞尔,夸了句:“不世医仙,大略如此矣。”


    郑爱娥真的很不好意思,但又一面思忖:她难不成真是医道天才?毕竟臭小子重伤到那种程度,都让她救活了呢!缝合伤口丑是丑了点,但没化脓没发炎,人精神气还不错。


    越想越觉得她就是天才,真信了他的漂亮话。


    “那我动手咯。”


    于是,郑爱娥这个傻大胆真就干了,循着记忆去准备材料,周围树林茂密,她做了好几个竹片,找了两样眼熟的药材,像三七、续断,但古今有差异,是不是真的三七、续断不好说,功效一不一样更不好说。


    反正这药不是用来吃的,医不死人,洗干净带走。


    她捣碎两样药材,又撕了好多布条备用。


    郑爱娥正襟危坐,严肃道:“我开始了哦。”想象姥姥给狗治腿的场景,把眼前这只脚想象成狗腿。


    她照例清洗患处,附近没有伤口,很好,学着姥姥的样子在周围捏了捏,点点头,小问题她可以的。


    然后将凸起的骨头按回去,只听‘咔哒’一声,凸起不见了。


    郑爱娥头皮发麻,替他幻痛,手上的患肢却突然无力垂下,她看过去,人已经不省人事,唇瓣咬得鲜血淋淋。


    “欸,你没事吧?”她吓了一跳,好在人只是疼得晕厥过去。


    一屁股坐在地上,郑爱娥才发现浑身软绵绵的,有些脱力,但伤还没治完,她撑起身子,先把药敷上用布条包起来,然后用竹片固定好他的伤腿,缠起来,这才算完。


    抹把汗,终于结束了。


    ……


    晚上,吃的还是炖蛋,参汤却没有了。


    收拾残骸的时候,郑爱娥想明天必须出去找点吃的回来,储备粮快见底了,最好是鸡鸭这种肉食,好给病人补身体,野菜啊也来一点。


    然后按照次序烧水擦脸漱口,漱口是外边找的软枝条撕成絮,有点硬,但勉强能用。


    干完这些,郑爱娥又去看邺良的腿和胸腹的伤,隔着布条看,她第一次当大夫很是认真,睡前看一遍,醒来看一遍,换药的时候看一遍,时不时还要问一遍。


    总之,严阵以待。


    邺良很喜欢她的目光倾注在自己身上,每每都柔声应答。


    昨天刚缝了针,怕臭小子半夜发烧,她坐在旁边睡的,睡得腰酸背痛,今天说什么都不能再坐着睡了。


    她薅了些干草铺在一边,正要躺下去,却听:“你睡那么远?”


    “对呀。”睡远些她才安心,免得碰到他的伤口。


    邺良没说什么,垂下眼睛。


    郑爱娥理好自己的新窝,愉快躺了下去,舒服地眯起眼。


    不远处火焰跳跃,带来丝丝暖意,她又拿件外衣盖到自己身上,准备睡觉了。


    室内却适时响起:“小娥,我有些冷。”


    那声音细弱,带着点鼻音,听着让人心里发酸。


    第52章 回家一


    不知不觉,附近搜捕的卫卒撤走大半,山崖底下阴暗潮湿,剩下一小波人也不喜欢来,郑爱娥可算能出来找点吃的了。


    她用多余的衣服做了个布兜子,春天万物生根发芽,她摘了很多野菜回去,蕨菜,嫩笋,水芹等等,衣袂拂过青绿的草叶,她看到一只正在生蛋的野鸡。


    悄悄靠近,迅速扑过去。


    ——恭喜玩家捕获野鸡*1,额外赠送五枚野鸡蛋!


    郑爱娥眼眶微涩,竟有些喜极而泣,多少天多少天了,她终于逮到一只野味了!!


    野鸡吱哇乱叫扑腾,郑爱娥怕引起那小波卫卒注目,直接给它一巴掌,野鸡霎时归西。


    她在河边给食材拔毛,开膛破肚,再收拾好痕迹,才满载而归。


    只不过回到山洞她就没那么高兴了,一双视线自她出现,就像胶水一样粘了上来,看得她心里毛毛的。


    这比之前在平城,在野外烧饭的时候,感觉还要强烈,分明他待人接物更温和有礼,还时常站在她的角度着想,可是郑爱娥就是忍不住心里发慌。


    然后都这样了,晚上还要睡在一起。头天晚上两人都还好好的,各占一边,结果到了第二天早上,不是她睡他怀里,就是他睡她怀里。


    偏生这里只有他俩,郑爱娥感到烦恼,好想回家。


    不对,回家也要睡一起。


    她撑着下巴生火做饭,心里发愁。夫妻怎样才能分床睡呢?


    “小娥,你有心事?”


    她一边往里头递柴,一边无精打采答:“没有。”要真实话实说,臭小子可不就得炸了。


    邺良不问了,偏头靠回去,只脸色有些难看。


    小娥心里揣了好多事,从不肯告诉他,那日她傍晚才回,脸上偷笑,他问起缘故也是不说。


    她总瞒着她,是觉得他并不可信吗?


    邺良心内闷闷的,又艰涩又发苦。


    郑爱娥熬好汤了,她今天还不饿就先喂伤患,结果转头就看见他微弓着身子,神情郁郁。


    糟糕,她养得狗狗怎么突然抑郁了!


    郑爱娥赶忙过去查看情况,拍拍他的背,“怎么又不开心了?”


    他先是看了她眼,随即低下头,声音放得很轻:“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跟我说。”


    郑爱娥抚额,这事要真说了,你又更不高兴了。


    但臭小子重伤在身,情绪变得更加敏感她也能理解,使出渣女哄人大法,“在想你的伤还有多久好,晚上睡觉还会不会疼,但怕问了又让你焦虑,才没跟你说。”


    他闻言立即转阴为晴,眼眸如水一般清润,说得极为认真:“你关心我,我不会难受,只会觉得高兴。”


    郑爱娥心底警报又响了,来了来了,那种毛毛的感觉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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