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气无力地说:“舍下我吧,他们找不到我,就不会善摆干休,你跟我待得时间越久,就越危险。”眼中有泪光闪烁,他笑了下,“邺某三生有幸,能娶你为妻,这辈子已经足够了。”


    他总是这样悲观,郑爱娥不喜欢,“你忘了?我力气大,一拳头就能把他们打趴下,不许小瞧我。”


    他静静听她说话,唇瓣无一丝血色,哀伤的神情透出柔和,“你很厉害,可也挡不住千军万马,他们手里有兵器,你会受伤会流血……甚至会死。”


    总说丧气话,郑爱娥不爱听,叫他闭嘴。


    安静了会,他唇瓣更白了,看得她心里七上八下,急得乱找话题掰扯。


    “你为什么自称邺某?”


    他没什么神采,却还是打起精神,回她的话:“卫慎之是隐匿的化名,我……原是卫国邺氏之后,单名良。”


    “良是什么意思?是说你很优秀吗?”


    “不是。”他轻轻笑了下,给苍白的脸添一丝血色,“良是房屋中,明亮的通道或走廊。我出生的时候,卫国式微,大父希望我能给孱弱的卫国带来希望。”


    只可惜他是个无用的庸人,什么都改变不了。


    眼见他情绪低落下来,她急忙道:“我叫郑爱娥,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嘛?”


    他抬眼看过去,纵然视野模糊,可脑海中却已浮现她的情态,他的目光如水一般温润,“知道,很早就知道了。”


    爱,娥。


    ……


    一胖一瘦原本发现马车残骸和血迹,还仰天大喊天助我也,结果在林子里搜了好久,恁是半个人影都没见着,路上还遇到头野狼,原本还好好的,可看清他们的形态就龇牙咧嘴,扑上来咬,颇有种抢了它东西的凶狠劲儿。


    若非他们跑得快,屁股上必定挨一口!


    好不容易甩掉野狼,胖子暗骂倒霉,“荒郊野岭还遇到头疯狼,见着人就咬,招它惹它了?”


    瘦子丧气道:“你说那人不会习得什么遁地术吧?山头我们都要翻遍了。”


    胖子轻嗤,“若真会妖术,咱们就哭吧,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到了。”他精神不济,最开始势在必得的意气消耗一空,“如果找不着,咱们这趟回去,还要被治罪!”


    瘦子不说话了。


    胖子没在意,可过了好一会没听到脚步声,也没听到回话声,他侧身一看,瘦子激动地指着前方,手都在抖。


    只见一名女子抱着个破破烂烂、满身血污的男人,走在树林间。


    这一幕多多少少看起来很不协调,但胖子已经被加官进爵冲昏了头脑,来不及仔细思索,咽了咽口水,就指挥瘦子:“别出声,咱们悄悄跟上去。”


    瘦子如捣蒜点头。


    这边,郑爱娥不知走了多久,嘴巴沙哑变成了破锣嗓,实在说不出话来,只好命令邺良不准闭眼睛,不准睡觉。


    她说的霸道:“我救了你,你的命就是我的了,要听我指挥知不知道?说不准睡就不准睡。”


    见他乖巧点头,郑爱娥满意了,正要继续说,身后却传来一阵诡异的悉索声,她猛地回头,两个一胖一瘦的人举着长剑朝她劈过来。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郑爱娥大叫一声,吓得跳起来,差点没把怀里的人丢出来,旋即拔腿开跑。


    无冤无仇,这两个竟然想砍她,好恶毒啊!


    一胖一瘦被她惊叫吓了一跳,差点踉跄摔倒,稳住身形就匆匆追上去。


    他奶奶的,这小女子腿脚可真好使!


    又追了好长一段,一胖一瘦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半哄半骗:“姑娘你把人放下,我们放你走。你怀里的人可是朝廷逃犯,穷凶极恶的坏蛋!”


    郑爱娥骂骂咧咧,她看他们才是坏蛋,居然还用剑砍她,当即跑得更快。


    后边也追得更快,郑爱娥踏上石头滑了一下,险些被赶来的长剑砍中,她又气又怒,非逮着好人削是吧?


    她故意跑到拐角,然后旋身一脚,本想踢掉两人的长剑,结果用力过猛,咔嚓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断了,胖子抱着手痛苦嚎叫,而被胖子压在身下的瘦子不住翻白眼,似乎快要窒息。


    邺良闭眼,轻微抖了下。


    郑爱娥先是猛然抽气,而后释然,谁叫他们追着她砍!


    活该活该活该!


    她抱着人脚底抹油,火速溜了。


    或许是霉运用完了,没过多久,竟真就叫她发现一处异常隐蔽的山洞,若非眼尖,真发现不了。


    伤患需要休养,郑爱娥抱着人往上走,那里位置高,向下视野广阔,观察动向是一等一的好,遮蔽物也多,错身看完全隐于山林间,然后又因地势高,就是下雨也不容易潮湿,通风还好。


    真是块风水宝地。


    然后她的视线就和风水宝地里的野狼对上了。


    野狼龇牙的动作一僵:“……”


    郑爱娥也有点尴尬,怎么还有原住民啊,“要不……一起?”


    野狼顿时怒了,喉咙里滚出危险的低吼,看她的眼神十分凶狠,恨不得将其撕烂。


    又来?


    郑爱娥轻‘啧’一声,将手中的道具人放下,撸起袖子看着矮小的野狼,“赢的人留下来?”


    野狼沉默一瞬。


    随后收了表情,讨好似的摇尾巴,夹着嗓子呜呜咽咽,又袒露腹部滚了一圈,灰溜溜跑了。


    “……”


    郑爱娥也沉默了。


    挠挠头,这滑跪太快了吧?她还没出招呢。


    哎呀算了算了,不管怎么说,他们总算拥有安全歇脚的地方了!


    第49章 喂药


    后方暂且无忧,郑爱娥可算能腾出心神关心伤患了。


    他眼睛半睁半闭,出气多进气少,胸膛都少有起伏,整个人似要即刻消散一般。


    她顿时提起口气,围了过来,又不敢乱动他,“你清醒些……”


    目光下移,方才看到他胸腹的衣衫湿漉漉一片,腥红刺目,不知又流了多少鲜血。


    郑爱娥倒吸一口凉气,他还有腿伤,胸腹还受这么大伤,自己不是医者,这里还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时间多流失一分,他的生命就多危险一分。


    她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就算没有办法,这时候也必须有办法,郑爱娥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她想了很多,这辈子或上辈子的见闻,忽然她想到了姥姥。


    姥姥是赤脚大夫,姥姥救了好多人,姥姥很厉害,她从小跟在姥姥身边耳濡目染,她一定一定也很厉害!郑爱娥绞着手指给自己打气。


    她从慌乱中理清思绪,卫慎之哦不,邺良伤得很严重,腿伤其次,过度失血会让他休克死亡,所以她当务之急是要止血!


    不不不对,他现在已经快噶了,应该是吊住命,怎么才能吊住命?郑爱娥瞬间回想起一味药,野山参!回阳救逆,大补元气。


    之前才平城的时候,她从药贩子手上买到的,晒干了一直带着,她带在身上了?还是挎在马身上了?


    郑爱娥往自己身上摸索,万幸物品贵重,她随身携带了。


    她按照记忆中姥姥的举动,依葫芦画瓢切了一片野山参,撬开邺良牙关,叫他含在舌下,具体为什么含在舌下她不知道。


    这种时候,她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接下来,用匕首割开他的衣衫,露出里面的伤口,他胸腹之间两道暗红色的刀伤,又长又深,正细密流着血水。


    怎么才能止血啊?她不会啊,恍然间,郑爱娥想起她上辈子去卫生院打针,护士打完针伤口冒血珠,都拿棉签让她压住。


    这样是不是可以?


    心头有了想法,她即刻行动,没有棉签,她就撕下干净的里衣,给他受伤的地方缠起来,一圈又一圈,压得稍紧。


    做完一切她心底一松,跌坐在地上。


    可郑爱娥心里没底,但还是打起信心,鼓励邺良:“我给你伤口裹住不会再流血了,别害怕,你不会死的。”


    他费力才睁开眼,更虚弱了,“不用白费劲了。”他感觉身子变重了很多,仿佛压了整座泰山,每一口呼吸都像耗费所有力气,很累很累。


    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清楚,他能感觉到生命一点点流逝,再也无力回天。


    他快要死了。


    或是在今晚,或许在明早,亦或者在后日。


    邺良摸索到她的手,虚虚握住,有些事她得知道,才不会遭人蒙蔽,咳了咳:“……家里有钱你知道吗?不是钱柜里那点。”


    郑爱娥不喜欢他这样,像要交代后事一般。


    “等你好了再细说不迟,我现在不想听。”


    他想笑笑,却连笑得力气都没有,“有一部分我寄放在新乡,那是我故国的王都;有一部分我用来招揽门客,或置办了些产业;还有一部分我埋在了家里桑树底下……咳咳,这些钱的方位你记住。”


    他一口气说了好多话,怕下一刻就脱力闭了眼,“邺氏还有一些人脉,待我去了,情分也不知还剩几分……咳咳,能关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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