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们迟疑了一会,追那个驾马车的小白脸去了。
旅店老板捧着铜镜照脸,其实他也长得挺好看,白皙俊秀,一副文质彬彬书生模样,可惜跟那个人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颜色。
但也算得上翩翩美男子,不然也不能从平城卫兵手上骗到媳妇。
想到那个平城卫兵昔日趾高气昂的嘴脸,他叹息了声,算了,人家只是一个没有媳妇的可怜虫。
“嘭——”一道人影扑到柜台上,身披玄色斗篷。
旅店老板吓得铜镜都掉到了柜台上,“鬼啊啊啊啊啊!”
来人抬起头,露出小巧圆脸,“我不是鬼。”
哦,原来是昨日那人的妻子……嗯?!旅店老板倏然反应过来,鄢人不就是要找她?那他是不是可以……
郑爱娥走了一晚上,干粮和水都空了,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去旅店灶头翻出食物就开吃,然后又拿了布兜子往里面塞东西。
旅店老板坏事还没干,就见她在抢劫,急得跑过来吱哇大叫。
郑爱娥捂住耳朵,吵死了,“又不是不给你钱。”
她倒出兜里所有的铜板,还扯下头上的玉笄,摘下耳朵上的琉璃耳珰,还有手上一只银镯子,反正全身上下所有值钱的都给他了。
旅店老板乐不可支,太多了太多了,搓搓手,“这怎么好意思呢?”待会要是那边再给点赏钱,他岂不发了。
“我还要你的马。”
“啊?”
她抬脚走出几步又折回来,许是意识到旅店老板不怀好意,郑爱娥随手拿起个东西,当场给他表演了一出,空手碎……嗯铜镜。
旅店老板亲眼看着铜镜化成粉末洒在地上,目瞪口呆,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
郑爱娥单手撑在柜台上,捏起秀气的拳头,小圆脸恶狠狠的,“你若想害我,犹如此镜!”
话罢,提着干粮出去,马不比之前那头听话,郑爱娥当场让它在接自己一巴掌和给自己当坐骑中选一个。
然后她成功坐上了马,扬长而去。
臭小子在哪呢?哦对,旅店老板说追兵往南边去了。
她那么大一个丈夫,还是活的,可不能丢了。
第47章 捡丈夫
天一亮,万物又恢复了生机。
睡梦中,老仆砸吧嘴感觉脸上痒痒的,手一拍,他疼得醒过来,再看手心,吸饱血的死蚊子。
没办法,荒郊野岭蚊子又毒又多。他捞起裤管和袖管,全是密密麻麻的包。
哎哟,早知道带些驱虫的草药了,也不知道夫人被叮了多少个。
他打着哈欠,说:“夫人,这些蚊虫最怕艾草和蒿草,老奴待会路上注意摘一些,晚上熏一熏,就没事了。”
在野外睡了一夜,他腰酸背痛,捶了捶,期间身上的毯子滑落,老仆认得,是夫人的。
眼眶一热,夫人给他盖了,自己用什么啊?
“老奴一把老骨头了,将要入土的年纪了,您给老奴盖这个做什么呀?不值当的。您若是着凉,有个什么好歹,老奴百死难赎其罪啊。”
他擦擦眼角,又怕她心思浮动,半哄半骗道:“您也别担心公子,您回家就能看到他了。”外头危险,回家才算安全。
鸟雀挂在枝头乱叫,跳来跳去盯着下边的老头,豆大的眼睛满是疑惑。
老仆一个人说了老半天,久久都不见有回声。
他不由唤道:“……夫人?夫人?”
转过身一看,周围半个人影都没有。
老仆顿时慌了,四处找了一圈,最后发现布兜里少了两个饼子。
唉!
他蹲在石头上大拍膝盖,心底幽怨,这夫妻两个主意都大,又把他一个人撇下了!
……
日落西山,马儿踏在地面,溅起尘土飞扬,两侧却是林荫茂密,绿草如茵。
“驾——”
一道玄色身影飞速而过,正在附近搜捕逃犯的卫兵一滞。
“这谁啊”
“不知道。”
小队长不以为意,斥道:“再搜不到逃犯,你们今晚就喝西北风吧!”
谁也没有在意这段小插曲,毕竟没有人会想到,救逃犯的竟敢在这时候折返,还大刺刺地在官兵面前掠过。
郑爱娥骑马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停在路边,她还想问问他们有没有见到过她的丈夫?可惜这马不是很好用,一下子就冲过去了,刹不住脚。
她顺着旅店老板指的方向,和车辙的痕迹,已经找了三四天,半个人影都没见着。
臭小子到底跑哪儿去了?
天色渐暗,大地裹上一层黑纱,视野开始模糊。
郑爱娥找了处水源,把马拴在周围吃草,她拿出匕首刨了个坑出来,开始烧火做饭。前天路上强盗想要打劫她,被她狠狠暴揍一顿,然后坏蛋就开始疯狂掉落装备,她捡了好多,其中就包括这把匕首。
今天的晚饭还是饼子配热水。
这个搭配她已经吃了十几顿了,嘴巴淡得出奇,白天夜里都馋肉,可惜林子里别说野鸡野鸭野兔了,就是豺狼猛兽看了她都迅速掉头就走。
搞不懂这些喷香的小动物,为什么对她有这么大的敌意!
吃饱喝足,按道理她应该休息一晚上,然后第二天一早再去找人,可是郑爱娥想到傍晚遇到的那群人,心想他们会不会有线索呢?如果有的话,自己还能少走很多弯路不是?
她说干就干,走前拿了只火把,想到自己不在这儿看着,又掀起土埋灭火堆,然后留着马在原地。
郑重地对它说:“我去去就回,你别乱跑。”她全副身家都在这马身上挎着了。
马儿动了动耳朵,喷了口气,继续啃草皮,一双眼睛清澈呆愣,好像什么都没听懂。
郑爱娥摸摸它的刘海,“你个笨马。”扬长而去。
又过了一会儿,马儿抬起脖子,咀嚼嘴里的草叶,盯着她离去的背影,黑黝黝的大眼睛隐隐有些激动。
那些人很好找的,就在她歇脚的另一头,郑爱娥走了一里路就到了。
他们围在一起烤野鸡吃,连绵的肉香顺着空气飘过来,郑爱娥站在灌木后边,双眼放光,馋得直流口水。
本来是要打听消息的,可这时候她就不好意思出去了。人家在吃饭,还是吃肉,她要是这时候出去,岂不是显得她故意来蹭饭吗?
郑爱娥决定等他们吃完再出去问,也就耽搁一会儿的事。
火焰烧得树枝噼里啪啦作响,橙黄的光线映在每一个卫卒脸上。
“快吃快吃,好不容易猎来的。”一个人说,还嘀嘀咕咕:“今天不晓得咋回事,野味都不好打了。”找了半天找不到,就跟专门躲瘟神似的。
有人笑他:“自个儿没本事就直说,瞎找借口!”
“好了好了,别说了,趁小队长不在咱们分着吃了,免得被看到又挨训。”
一整只鸡迅速被瓜分干净,鸡腿、肌肉在火光照耀下热气腾腾,还镀了层暖色的光晕,非常可口。
郑爱娥眼睛都看直了。
“要说人怎么会找不到呢?我记得那天副将大人还砍了那人好几刀,照理说跑不远才是。”
“咱们里里外外把这座山都翻遍了,莫非那人长翅膀飞走了不成?”
“那小白脸有点身手,下手死狠,这不副将大人都折进去了,唉,咱们都小心点。”
郑爱娥思绪回笼,杏眼溜圆,这是在说卫慎之?听起来双方不太和谐的样子……幸好她没出去问,幸好幸好。
她缩起脖子,蹲得更隐蔽了,支起耳朵继续听。
“听说捉到那小白脸赏五百金,加三爵,机会不同寻常,大家都是兄弟,兄弟拉拔兄弟,大家知道什么消息都说说,同富贵,勿相忘!”
真有人迟迟疑疑就说了,“南边有一座山头,咱们不是只找了山上没找山下吗?”
“山下?山下可是悬崖,万丈深渊,他又不是傻子,跳下去还能活命?”
“他不是有马车吗?万一是马惊了,冲下去了呢?”
“哪有那么多巧合,别耸人听闻了。”
……
剩下的话郑爱娥没听,她悄悄溜走了。
这些人给她提了醒,得去悬崖底下找找才行。先前的火把熄了,她重新烧了个新的,事不宜迟,她即刻出发。
得赶在那群人找来前,把卫慎之带走!
郑爱娥举着火把,站在悬崖边上,经过几天周围什么痕迹都看不出了,悬崖底下漆黑一片,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清,她不确定底下是不是真有人,又不敢贸然乱喊。
不管了,该是从哪儿下去呢?
附近没有捷径,她心急,只得用最笨的办法,从这座山上下去,再到相邻的山脚绕一圈过去。
夜里的路并不好走,荆棘丛生,石头一块接一块,视野还不好,郑爱娥绊了一跤,膝盖磕出一片乌青。
周围寒气更重了,草丛中悉悉索索的声音不断,她时常感觉后背凉生生的,像有什么东西暗中窥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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