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娥过去坐下感受,硬邦邦的,屁股疼。


    她迅速爬起来,还是不要耽搁人家吃苦了。


    外头忽地响起,“公子,您回来了。”


    “嗯。”


    郑爱娥身子一僵,透过门缝看邺良在和老仆说话,她小心翼翼打开房门,微微拢上,然后踮起脚尖溜走,最后几步跑得飞快,生怕被叫住留下来陪他。


    嗯嗯,给大父大母的东西,她还要去理一理。


    至于臭小子为啥要搬走?郑爱娥才不纠结这个问题,人家要走就走呗,她从不多想这些没有意义又消耗精神的事情。


    唯一的遗憾,就是晚上没人帮她吹灯了。


    她飞快钻进正屋。


    外面不安生,邺良交代完老仆,就转身走了。他看到郑氏从偏室出来,故意留久一点时间。


    紧接着,他舒了一口气,神色黯然。


    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一切都是他的错。


    早上下过雨,现在石板路却已经干了,他垂目走在上面,回想起方才的见闻,浑身血液倒流的感觉仿佛还在,一寸一寸撕去他的侥幸,撕得粉碎。


    他的手有些抖,翕张着,又紧紧扣紧肉里,淌出血痕也不松开。


    偏室的门被吹开,里头漆黑一片,像能吞噬万物的巨口。


    他进去了。


    第37章 懂他


    卫家对面挂白帆的那户人家,姓邹,男主人单名一个寄,是个老实本分的陶匠,手艺精湛,在平城小有名气。


    但这只是他的后半生。


    邹寄的前半生,他是个卫国人,年轻的时候脾气大,惹了事被仇人灭门,他成了一名刺客,发誓一定要手刃凶手,要为亲人报仇雪恨。


    当时听到这个事的人,有的觉得他混账,净惹祸,白白连累家人;有的觉得他有血性,立志报仇,是条汉子。


    总之有褒有贬,但后来谁也没见过他,也就不知后续了。


    但今天邺良知道了,邹寄后来娶妻<a href=tuijian/shengziwen/ target=_blank >生子</a>,过上了寻常的日子。


    而他也不是被仇人所杀,而是打水的时候,掉井里淹死了。


    一个励精图治、身负武艺的刺客,掉井里淹死了!多么可笑。


    安逸的生活,叫他失去血性,忘掉仇恨,忘掉枉死的亲人。


    他无耻,他软弱,他苟且偷生,不配为人!


    邺良猛地从床上坐起,喘着粗气,撑着额头,后背冷汗津津。


    梦里白帆纷飞,他成了邹寄,成了那个安然躺在棺材里,苟活一辈子都没能复仇的人。


    梦不是真的,可他看着自己微微颤抖的手,他现在是不是在慢慢变成邹寄?


    他反复问自己,他变得软弱了吗?他变得胆怯了吗?


    他不知道。


    夜里无云,万籁俱寂。


    邺良深深捂住脸,吸了一口气,垂头跽坐在小几面前,把盆里的冷水浇在脸上,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终于冷静下来。


    他抹了把脸,任由水痕从脸上淌下,神情漠然到无懈可击,视线淡淡瞥过小几,上面还放了一支断裂的木笄,这是上回腊祭时郑氏送的,被他失手摔了,一直没扔。


    他捧起那两半木笄,静默坐了良久。


    好一会,窗外‘啪嗒’一声,两半木笄落地,碎成了四截。


    他拆开一块木板,从隔层里展开一片绢布,上面绘制了平城的布防图。


    这才是他最该倾注心血的地方。


    ……


    昨儿出去光顾着买大父大母的东西,郑爱娥估摸着怎么也得给樊叔父带点东西,不然太不够意思了。


    他们家时常受到樊叔父照看,连昏礼时有人闹事,都是他摆平的,郑爱娥也十分喜欢樊叔父,觉得他人简单,豁达率真。


    外头乱她不好再出去,叫老仆去办,准备叫他挑几匹细布,深浅都要,深的男儿用,浅的女眷用,若能找关系买到酒也来几坛,酒水是樊鬃心头所好。


    郑爱娥只是不喜欢被束缚,贪玩了些,但并不代表她什么都不懂,有时候也只是看破不说破。


    她知道任何关系都需要维系,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对人好。樊叔父对他们家好,她很乐意把关系系得更紧实。


    没一会儿,老仆来了,却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


    “夫人!夫人!大事不好了!!”老仆喘着粗气,慌得六神无主,“公子、公子他不行了!!”


    “啊?”郑爱娥目瞪口呆,昨儿还好好的,来不及多想她飞快往外跑。


    不消一会儿,她站在偏室里头,摸了摸病患额头,十分无语,批评老仆:“传话要如实,不要过度夸张。”她都以为自己要当寡妇了,结果就发个烧。


    老仆慌啊,他一辈子围着邺氏转,家主去了,公子就是他的主心骨,公子不行了他感觉天都要塌了。


    老仆听了她话心下稍安,“是是是,老奴知道了。”


    郑爱娥皱起眉,平日里多严谨务实的人,怎么关键时刻这样不靠谱?但最不靠谱的,还是手底下这个。


    太脆了,昨儿才看过病呢。


    她让老仆赶紧去请医者,旧赵属地多巫医,水平良莠不齐,就上次那个靠谱些,“这儿有我照看。”


    老仆连连应下,临了,刚要走又止步,伸手抹着眼睛,一把年纪老泪纵横,哭得跟小孩似的,他看向郑爱娥,“夫人,公子会没事吧?”公子连着两日接连出事,民间有个说法叫病事不过三,他真怕公子气数尽了,叫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郑爱娥看出他的恐惧,拍拍胸脯打包票:“一点事没有,过会儿说不定人就清醒了。你快去吧,说不定他醒来饿了,要你煮饭吃呢。”


    老仆擦擦眼泪,笑了笑:“欸,欸!”这才安心去请大夫。


    郑爱娥语重心长叹气,这个家还是她最有用。


    她后脚去端了盆冷水,打湿帕子拧干,给邺良擦擦脸和脖子,然后重新淘洗过,敷在他额头上。


    她掰开他的嘴看过舌头,这几日还没入夏,估计是得了风寒。可是郑爱娥想不明白,他一个富养的贵公子,不缺吃不缺穿,前段时间又有补品养着,怎么就弱成这样?


    郑爱娥‘啧啧’两声,之前还嘴硬说自己身体倍儿棒,结果都没隔天,又不行了。


    果然全身上下只有嘴最硬。


    以手拍拍他滚烫的脸颊,“醒醒,醒醒。”


    眼睫毛都不动一下,没人说话她有点无聊,就在屋里瞎转悠。


    然后发现旁边的小几上多了一个精致的紫檀匣子,雕工精湛,之前来还没这东西呢,她拿着匣子心痒痒的,往席子上瞥了眼,很好,直挺挺躺着,一动不动。


    她也不是稀罕名贵的珠宝玉石,就是想看看里头是什么。


    再说了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有什么不能看的?


    郑爱娥把自己说服了,做好心里建设拉开匣子,然后看到了——一支裂成四截的木笄,之所以还能看出原状,是因为被人小心拼在了一起。


    她:“?”


    她还以为是什么宝贝,结果就这?样式还算好看,但材质做工有点随便,可这样外头一抓一大把,还坏成这样,有什么可珍藏的?


    郑爱娥左思右想,最终总结为卫慎之身上指定有点怪癖。


    很快,老仆领着医者进来了,那人来得也急,初春的天满头大汗,衣衫都乱了。


    匆匆给郑爱娥见过礼,“嫂夫人。”便快步上前查看病人了。


    她放下木匣子,跟过去看。


    医者沉吟半晌,看向郑爱娥,问邺良昨晚都干了些什么。


    郑爱娥哪知道?她看向老仆,老仆看向旁边,可旁边没人,他当然也不知道,他晚上又不是住主人床底下的。


    不过,他挠挠脸,“清早过来时,就看公子手里拿着简牍,眼里布满血丝,之后便见他昏倒了。想来、想来是看了一夜书吧。”


    郑爱娥深感震撼,臭小子是老黄牛投胎吗?晚上都不休息,这种天选牛马竟然都没出生在现代,简直是资本家一痛。


    医者名叫柳子息,他缄默好一会,似乎也被这种行为震撼到,撤回把脉的手,“我开一副药,你拿着方子去药铺里抓。”洋洋洒洒在竹简上写了几味药,递给老仆。


    “还有,莫要叫他睡席子了,刚刚入春,免得寒气入体。”


    他起身看向郑爱娥,手揣在袖里,几度欲言又止。


    柳子息叹口气,终究还是说:“劳夫人多照看些,平时他有什么不对多劝劝。”面上几分难言,摇摇头,“卫公子也算我一位故人,他……从前不这样的。”


    他对邺良的印象还停留在翩翩如玉的少年储相,文武双全,身体强健,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短短两日,他就来了两次。


    瞧着性子也有点偏激。


    郑爱娥自然无有不好,又约他两日后复诊。


    柳子息颔首,看看不省人事的故人,又看看她,想到找他时慌不择路的老仆,心道幸好家里还有个能主事的,邺良这媳妇娶的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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