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的木风铃被吹得叮叮当当,清脆悦耳,春日的夜晚悉悉索索,开始变得吵闹,橙黄的灯火透着帐幔照进来,柔和温馨。
屋里还弥漫着淡淡的芳香,萦绕在鼻尖,恍若置身山野自然。
郑爱娥舒舒服服躺在榻上,翻滚一圈,唇间轻轻泻出一串笑声,双眸闪亮如星。
这样的日子真好,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
又是几日过去,连着稀稀疏疏下了几场春雨,冒出的绿意更多了,嫩生生的,可好看了。
郑爱娥每天最喜欢的事,就是清早起来站在窗边,欣赏外边的景色。
这里真的和她上辈子的家乡很不一样。秋冬时,光秃秃的,万物凋敝,一片肃杀;等踏进春日,树叶探新绿,还有赶早的花儿冒出,哪里都是春天。
听庸伯说,在东边的一些城镇,比渠县的风光还要好看,桃红碧水环绕,河畔草长莺飞,美如画卷。
郑爱娥真想见识一番,可惜只能被拘在户籍地,不过她也不过多失望,渠县也很好看的。
用过午饭,拾掇整齐,她就带着春爻出门办正事了。没办法,躲着庸伯呢,她一身怪力有时候做事没轻没重,落下不少把柄,先前分明糊弄过去了的,可庸伯不知怎么回事,这段时间旧事重提,还说要抓鬼!
她抓什么鬼啊,把自己抓了交出去吗?
谁出的馊主意!
所以郑爱娥逮着机会就跑出来避避,这不,湖泽边上的芦苇冒新笋,她约上刘骁九媳妇秦氏和蒲氏,再带着春爻就去采芦苇笋了。
先前不许她出门,一是外城总有人跑来闹事,二是她一个弱女子怕她吃亏,现在那么多女眷结伴,外城也安分不少,庸伯自然没有再阻止。
而郑爱娥长这么大,只跟着姥姥吃过荠菜、蕨菜等等野菜,但从没听过芦苇笋能吃。
她跟在最有经验的蒲氏身边,芦苇笋比正常的笋子小很多,但摘取也很轻松,捏住根茎轻轻一掰,就薅下来了,郑爱娥今天是带着任务来的,要众人知道她的厉害!
她目光炯炯双手齐用,摘了就飞快往篮子里装。
这气势惊到了另外三人,心说她怎么转性了?
春爻心思多些,以为夫人被冷落,心里还是憋着气的。
正准备过去安慰几句,就见郑爱娥篮子往地上一丢,“好重。”
春爻心疼她,走的更快。
郑爱娥叹气:“唉——”将手里的芦苇笋扔进篮子,“好累。”
心里压着事,还那么使劲干活,能不累吗?
郑爱娥干脆一屁股瘫坐在干草里,舒服了,“我还是不太适合吃苦。”太厉害也没什么好,她没用一点怎么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春爻刚伸出的手顿住,深深一噎,算是领会到夫人的心大了。
郑爱娥偏头,不经意看到她,“你怎么过来了?”
春爻:“……没,没事。”
她觉得自己白担心了,有这样的妻子,该苦恼纠结的人,应该只有主君吧。
……
天边渐渐暗了,乡里的炊烟更浓,白日的喧嚣缓缓沉寂。
邺良收了竹简走出来,腰间的组玉佩轻微晃动,嗓音浅淡:“夫人还没回来?”
庸伯正往水缸里倒水,闻言答:“快了吧。”倒不担忧,她们四人结伴而去的呢。
邺良抿住唇,神色不虞,给她找点事做,她不做,还跑出去鬼混。
先前说要听他的话,少与蒲氏往来,也不与秦氏过于亲近,记住宗妇的本分,答应地信誓旦旦。
他信了。
然后,只坚持了半天。
这么些天冷落她,也没见主动来服个软。
邺良越想越觉得憋闷,甩袖离去,自从遇到郑氏,他被气的次数比前半生加起来的还要多,这人就是专程克他的。
藐视夫君,不尊妇徳,还夜不归家,哪里有妻子的样子。
天底下就是随随便便一个妇人,做的都比她好。
庸伯看公子又黑脸了,暗叹一句果然如此,公子几时在夫人身上讨着好?还非要分个高下。
年轻人就爱瞎折腾。
他倒完水,抹把汗站起身,就看到邺良去而复返,腰间还配着把剑。
庸伯惊了,“这么晚您还要出去?”线人最近也没递消息来啊。
邺良步伐一滞,脸上几分不自在,硬邦邦地说:“去找夫人,庸伯你看好门。”话罢,脚已跨出门槛,消失在门口。
庸伯:“???”
他神色难言,不就是回来晚点嘛,那么多人在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
真不懂年轻人。
第30章 平安
初春的傍晚,凉意浸骨。
秦氏和蒲氏背着满满一大筐芦苇笋,走在前面一点,郑爱娥手里提着两条鱼,这是她借蒲氏的网篓捉到的,小小的,但加起来也有半斤。
春爻跟在旁边提着篮子,有了夫人的伤药,她腿上的伤早就不疼了,只有些瘀块还没散完,但拿一筐芦苇笋毫不费事。
她看郑爱娥被风吹得打寒颤,换了只手提篮子,贴近她,道:“夫人把鱼给我吧。”这样夫人的手可以揣衣袖里,多少避点寒。
郑爱娥当然拒绝:“不用不用。”又不重,拢拢衣袖,“我们走快些,回去吃晚饭。”
“嗯嗯。”
这天黑得太快了,她们离开湖泽的时候还好好的呢,原本她还打算今晚就让庸伯做这道野菜,尝尝鲜,看来是完全赶不上了。
几人脚程越来越快,齐齐往家赶,尤其是秦氏走的最快,她男人进山打野味了,今儿她出来,把孩子交给娘家嫂子照看,也不知道饿了没有,哭了没有。
也不知道刘骁九回去没,唉他就是抱了孩子回家也没用,男人毛毛躁躁的,很多事都做不好的,家里还得靠她。
她想得越来越多,冷不丁看到一个高挑清瘦的身影慢慢靠近,那身影手中似乎握着什么东西……秦氏反应一会儿,突然意识到那是把剑!
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就漫上手臂,铁器贵重,更别提锻造一把剑了,能拥有兵器的要么是贵族子弟,要么……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武者。
秦氏警觉往后退了两步,提了口气,正欲提醒另外三人,来人却提起灯,突然顿住。
他隐在漆黑的夜色中,面容一半被灯光打亮,一半隐于黑暗,冷冷道:“过来。”
然后秦氏就看到郑爱娥从身后走出来,撇撇嘴,不情愿走过去,像被人硬生生从人群中揪出去的,嘟囔道:“你怎么来了。”
虽然不太想见到邺良,但郑爱娥乐于与人分享收获。
她站到邺良面前,提起手里的两条鱼给他看,话音欢快:“看我抓的两条鱼,今天掰了好多芦苇笋,明天可以炖鱼汤喝,听说这样又鲜又香。”
人没事,他松了口气,可看她高兴,心里又越发憋屈,只淡淡说:“哦。”回过身往前走。
郑爱娥猝不及防贴了个冷脸,轻哼一声,她就知道这臭小子不是个好东西。
周围少遮蔽,风一吹呼呼啦啦的,郑爱娥抱臂发抖,还打了个喷嚏,早知道多穿点了。
手里的两条鱼也不省心,摆来摆去,想要挣脱束缚。
她恶狠狠瞪过去,心说明早就给你们炖了。
忽地,肩上一重,披了件玄色的外袍,外袍领口绣了一圈精致的几何图样,郑爱娥眨巴眨巴眼,还没反应过来,手上又一轻。
鱼被夺走了。
他依旧走在前边,背影冷冰冰的,身上少了件衣裳,青绿的深衣勾勒出清瘦的身形,肩宽腰细,腰配长剑,渐浓的夜色模糊了他的色彩,却不影响看出他周身浑然天成的高贵气质。
绝对出身贵族。
只是手中草拴着的两条小鱼格格不入。
郑爱娥几步小跑过去,凑到他身边,得意说:“就知道是来接我的。”臭小子就跟她姥姥一样,刀子嘴豆腐心。
邺良觑了她一眼,“你这小女子得了便宜还卖乖,夜里不说有野兽出没,就是趁机作乱的歹人也不见少。就是在心大也不必连自身安危也置之度外吧。”
“大家那么多人,怕这怕那做什么。”且不说这里与乡里离得近,就是真遇到野兽坏蛋,她一巴掌下去,就发财了好嘛?
野味吃肉,坏蛋就收缴所有钱。
郑爱娥还惋惜遇不到这种好事呢。
邺良噎住,空出的一只手按住额头,真不知道郑家怎么教养女儿的,养出这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就是男儿也没她这样胆大。
他甚至怀疑她小时候吃了虎胆。
郑爱娥得意极了,瞅了他好几眼没说话。不知道了吧,她可是身负金手指的天选之女。
埋下头,肩上的外袍散发干净淳厚的味道,厚重的沉沉的,但一点不闷,叫人很安心,和他本人一样。
郑爱娥不自觉牵起唇,眼睛弯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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