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腌臜地,老奴来整治就行了,您是贵人回屋里去吧。”


    她努努嘴,极力挽回:“真不要我帮忙?”


    庸伯不自觉带笑:“您回去吧。”


    “好、吧。”郑爱娥这两天经常来这转悠,牛棚里住的是只黝黑的水牛,通体黝黑,性格温顺,嫁人那天就是它套上车架子,把自己接回来的。


    她摸摸牛头,水牛眨眨眼,用头轻轻顶了顶她的手掌。


    郑爱娥恋恋不舍走了。


    回去路上,她想:这个家根本不需要她做什么事,她也不会女红,这年头也没什么娱乐,简直无聊得很。


    刚要踏上台阶,瞥到半开的大门。


    她回忆起嫁人那天,看到夕阳西下,秋水长天一色的景象,那是个广袤无垠的湖泽,旁边好像有颗野生的柿子树,红橙橙的,看起来就很甜!


    说干就干,郑爱娥跑屋里去找大布兜。


    ……


    出来才发现,宅邸住得那样远,安排在里巷末尾,和旁的人家隔的老远,除了清静,什么都讨不着好,料想是邺良初来乍到,被排挤了。


    搬家被安排在最差的地方,新婚这么久也没见邻居拜访,天天早出晚归却没见找到活干,今天还被她气跑了。


    郑爱娥想了想,觉得他还挺可怜的,内心深处不由生出丝丝怜悯。


    忽然感觉小腿被柔软的东西蹭了蹭,她低头,一只细条的黄色土狗压着耳朵,冲她直摇尾巴,嘴里嗷呜嗷呜。


    土狗眼睛又黑又亮,郑爱娥很喜欢,从怀里掏出手巾,里面包了几块肉脯,分了一块给它,“大黄,你鼻子还挺灵。”


    她这边刚出手,左脚那边又溜出一只土狗,五官、毛发和第一只很像,乖乖蹲在她面前,一边摇尾巴,一边眼巴巴望着。


    郑爱娥不是厚此薄彼的人,很爽快分给了它一块肉脯,“小黄,这是给你的。”


    分别喂完,她继续出发。


    只不过身后跟了两条土狗。


    难得路上有个伴,郑爱娥也没有赶它们。


    一人两狗走了好久,绕过一条又一条路,终于在尽头看到一片开阔的芦苇荡,她也看到了那颗红橙橙的柿子树。


    开心地笑起来,带着狗冲过去,芦苇的花絮纷纷扬扬,沾了好多在身上。


    成功抵达柿子树旁,她立即就爬上去摘,不过没摘多少,她家吃不完,里巷人不少,人家还可以摘。


    但柿子树挂果丰盛,即便这样,郑爱娥也是收获颇丰,摘了满满半兜,以前这些柿子她或许要费些力气,现在提着轻轻松松,和捏一片羽毛没区别。


    起风了,芦苇荡沙沙作响,水面波光粼粼,她舒舒服服吹了好一会风,才带着狗满载而归。


    不过走到半路,两只狗突然乱叫,慌慌张张往另一个方向跑。


    郑爱娥意识到不对,跟着跑过去。


    拂开一层又一层芦苇,里面有个老婆婆被压在背篓下面起不来,背篓里装满了蒲草和芦苇杆,足有她人高。


    两只土狗夹着尾巴,围着老婆婆呜咽叫。


    郑爱娥赶忙把背篓移开,将人扶起来,“老人家您没事吧?”


    蒲氏被压久了,神情有些迷糊,好半晌才缓过来,“没事,多谢你了姑娘。”


    “举手之劳。”她随口答道,弯腰把背篓扶起来,靠在一块石头上。


    蒲氏看她面生,“老妇年迈记性差,姑娘你是哪户人家的孩子?”


    “我是里巷末尾那户新娶的媳妇。”


    她这么一说,蒲氏反应过来了,还笑道:“原是卫家的媳妇,怪不得一副热心肠。”


    “老人家何出此言?”她知道新婚丈夫叫卫慎之,可她做好事关他啥事?


    蒲氏揉揉蹭过来的狗头,慈和跟她说:“你良人生得一副贵人模样,为人又谦和讲理,温文尔雅,老妇料想他媳妇应该也是个不错的女子。”


    他谦和讲理、温文尔雅?


    要是嘴里喝了水,郑爱娥肯定一口喷出来,成亲这些天,就没见邺良露个笑脸出来,一张脸又冷又阴沉,活像欠他几万钱似的。


    她刚要摇头否认,蒲氏请她抬一下背篓,她要背回家去。


    东西又多又沉,郑爱娥建议她分两次,可蒲氏看看天色,“再晚些就要下雨,老妇可以的。”


    深秋的天真是说变就变,刚才还晴空万里呢。


    蒲氏执意如此,郑爱娥也不在劝阻,只跟在她后面帮忙抬了抬。


    “卫家公子是个好人,姑娘你眼光好没嫁错人。老妇常年寡居,膝下又无一儿半女,之前叔伯跑家里又摔又砸,还多亏了卫公子仗义执言。”


    蒲氏走在前头擦擦眼泪,高大的芦苇将她压得看不见人影,“否则老妇真不知该如何是好。”叔伯又抢粮又摔东西,周围没人肯帮她这个寡妇,那刻她真恨不得吊死算了。


    郑爱娥慢悠悠跟在后头,心想:他虽然脾气不好,可心地还是好的。


    天色变暗,两人两狗的脚程也快了,绕过弯,前方就是东阳里。


    蒲氏听到她是去摘柿子,还劝她:“那地芦苇高大,被二混子掳走都看不见,老妇青春不在又实在穷困,才去那摘些芦苇和蒲草回来编席子。但姑娘你青春貌美,还是莫要再去了。”


    郑爱娥乐呵呵笑着应了,心里却不以为意,此一时彼一时,该是坏蛋祈祷不要遇到她才对!


    说着说着没一会,蒲氏就到家了。


    她放下背篓,捏了捏肩,今天也是怪了,背那么重的东西一点都不疼,往日疼得她半夜三更都睡不着。


    郑爱娥也才发现,原来她屋和自家挨得最近,这时天空下起雨点子,蒲氏邀请她进屋避雨,两条狗跟到家似的,敞开撒欢。


    “大黄小黄是你养的狗吗?”说着,郑爱娥快步进去,匆匆打量面前的屋子,一堂二室的布局,角落养了两只鸡,种着几颗桑树,但墙体比家里薄了一半,用的茅草盖顶,而非瓦片,整个格局更是小了三倍不止。


    看着她一个人日子不好过,还负担两只狗。


    “大黄小黄?”蒲氏愣了,盯着两只疯狂甩尾的土狗,恍然笑道:“我叫它们粟和稻,希望能够顿顿吃粟饭稻饭。”


    换郑爱娥愣住,原来大家吃得不一样,“那你吃什么。”


    门沿边上,蒲氏花白的发丝都散发着喜悦,“上个月刚收了菽,每天烧两顿菽饭,不用整天挖苦菜吃了,估摸着整个冬天也不用饿肚子。”


    郑爱娥知道菽,在原身家里吃过,长得像大豆一样,但吃起来粗糙硌牙,豆腥味很重,还非常容易胀气。


    大雨哗啦啦落下,夯土墙被淋湿后,散发着一股浑浊的土腥气,混着茅草浸水的味道,钻进鼻腔。


    她蹲在地上摸摸土狗的头,摊开手掉了不少毛在上边。


    小黄以为她在跟自己玩,跳起来围着她转圈,眼珠子黑溜溜的。


    郑爱娥想起自己箱子里还有些吃的,粟米、稻米之类,提议:“要不我们一起养狗吧?”


    蒲氏闻言连忙摆手,说自己过得虽然比不上她,但两只小狗还负担得起。


    末了,叹息了声。


    “别叫它们长大了,里巷里的人是吃狗的。”


    ……


    大雨淅淅沥沥,不多时地面就积起水洼,还混了些细碎的草茎。


    灰蒙蒙的雾中,邺良淡青色的深衣下摆早已溅满泥点,匆匆跑回家,几缕湿发贴在脸侧,鼻翼、眼睫挂满雨珠,眼眸清冽如寒潭。


    他扫了眼堂室,空无一人。


    不仅新妇不来迎接,连庸伯都不知所踪。


    雨水顺着下颌滑落,淌进光洁的脖颈,他垂首,脱下脏污的葛履。


    不来才对,她行事荒唐,心里何时有过主君?


    冷笑一声,去偏室换了干净的袍服,再出来看庸伯神色慌张。


    “怎么了?”


    庸伯说夫人午后出了牛棚,就再没看到过,他去附近找过也不见人影。


    他期期艾艾:“夫人该不会回娘家了吧?”若是寻常贵族女子跟夫君发生争执,那肯定不会如此莽撞,可乡野之地……谁说得准呢?


    可别提渠地民风这样彪悍了!


    邺良脸色登时不好。


    将将新婚,妻子就往娘家跑,这叫外人怎么看他、怎么看邺氏?


    细数过去十七载,他就没遇到过这样荒唐的事。


    邺良单手按着眉心,竟生出一丝懊恼。


    今早该忍忍的。


    第6章 归宁一


    渐渐地雨小了,茅草上的积水顺着檐角滴下,半晌才落下一颗。


    郑爱娥探出手,没感觉到湿润的雨滴,就跟蒲氏告辞。


    到饭点她要回家吃饭了。


    蒲氏急忙拦住她,匆匆去灶头上抓了把绿油油的菜来,热情地塞到她手里,“姑娘你今天帮了老妇好大的忙,但实在是家里穷,只有这些不值钱的玩意了。你可别嫌弃!”


    郑爱娥瞅着手里的菜,这里叫葵菜,上辈子叫冬寒菜,姥姥喜欢用来煮稀饭吃,但口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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