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爱娥心说难怪长得仙气飘飘,吃这么点她也仙,不过他这是在刻意保持体态吗?
一股新奇的感受又涌上心头,古人竟然也会节食减肥,好时髦。
脑袋里乱七八糟想完,郑爱娥已经把碗里的粥和几张饼扫荡干净,吃得肚子溜圆,没有任何添加剂和化学残留的饭食,吃起来有种天然回甘的口感,再伴随谷物特有的醇厚香味,十分可口。
庸伯把头低得更低,从未见过哪位女子吃这么多的,一时心底难言,心疼公子要与这等鄙薄的女子同床共枕,哺育后代。
邺良从头到尾都很平静,待新妇用完饭食,他侧头:“庸伯,撤下去吧。”
庸伯应是,拿了漆盒将小几清扫干净,恭敬退下。
那漆盒通体纯黑,看起来质朴低调,但郑爱娥看了好几眼,因为她嫁妆里也有一个双层的漆奁子,大母说很珍贵。
“留你是有话要说。”他淡淡开口。
郑爱娥眨眨眼,坐直了身子,认真看向他。
邺良垂眸:“吾乃卫氏之后,名慎之,夫人往后可以叫吾‘慎之’。”卫慎之是他在此地行走的化名,方便躲过大鄢的搜捕,而慎之……是大父提前为他取的表字。
郑爱娥点头。
“我们初初迁来渠县,尚有许多物什未曾置办,也对此地风尚不甚了解,夫人蕙质兰心,若发现有什么缺漏,尽管吩咐庸伯采买。稍后,吾命庸伯将钱柜的钥匙交给你保管。”
郑爱娥点点头,背地里抠手发虚:她更不了解呢。
“至于同房一事,”邺良顿住,抬眸看向她,“今岁大父新丧,吾尚在热孝中,虽然大鄢朝并无守孝之说,可……”
真是瞌睡来了递枕头,郑爱娥一喜,当即道:“没问题!”
迎上对面错愕的神情,她慌忙找补:“我是说,夫君孝心可嘉,我作为新妇,自当支持。”
他似是接受这个缘由,微微颔首:“那即日起,吾便住偏室,夫人搬回新室后,若有所需尽管知会。”
“嗯嗯。”
“如此,夫人请忙。”邺良行云流水起身,淡青的衣袂掠过草席,转身时微微侧着,身形单薄仿佛一阵风便能吹走。
目送邺良消失在转角,郑爱娥如释重负,抱着裙子从地上爬起来,末了揉揉僵硬的膝盖,一瘸一拐往外面去洗漱。身体能适应苛刻的坐姿是一回事,适应完麻麻的又是另一回事。
他就怎么跟个没事人似的。
一刻钟后,郑爱娥躲过庸伯的视线,又溜回了客室,关上门安全感才回来。
见面打招呼不对,不打招呼好像也不对,就是穿越也要被社交缠上。
抓了抓头,抓到一撮高高翘起的呆毛,意识到刚刚自己顶着这副形象出去。
她:“……”
还能咋样呢?出都出去过了。
郑爱娥从黄梨木箱子里翻出陪嫁的铜镜,靠在窗户边上,铜镜清晰度没现代玻璃镜高,但大体还是能照清楚的。
镜子里面映出一个鹅蛋脸的清秀少女,杏眼又大又圆,嘴巴微翘饱满,看起来可可爱爱,她一笑,里面的人还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说起来奇妙,原身竟然跟她长得一毛一样。
盯着铜镜,郑爱娥摸摸眉毛,撇着嘴,昨天大母为了给她画细长的蛾眉,剃掉了一些,留下青色的眉渣,她翻出黛石笔,把原来的眉毛描出来才满意。
然后又去翻干净的衣裳,她现在还穿着婚服呢,一件玄纁丝帛深衣,黑中扬红,腰肢纤细,袖口宽大,别说还挺好看的,要不是不能日常穿,她都不想换衣裳。
从陪嫁里面挑了身青紫色的深衣,她给自己裹好,系住腰带,对着镜子照,里面的人身着袍服,腰掐的纤细,端庄又窈窕,十分曼妙。
她满意笑笑,解开昨天绑的发髻,发誓一定得给镜子里的漂亮妹妹,梳个端庄秀丽的发型!
两刻钟后,客室的门被敲响。
“叩叩——”
“吱呀——”
门被打开。
“庸伯说,吾的箱子搬到你……”来人话语徒然顿住,眉头紧拢。
郑爱娥一脸麻木,顶着一头东一块西一坨的、仿若冷宫废妃的发丝,给他指了指方位,“在那。”
人类驯服头发的历史源远流长,而她作为来自历史最前沿的新脑子,竟然对区区一个发髻束手无策。
但俗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她回到铜镜面前,开始拆头发。
邺良没进,目光锁在新妇乱七八糟的发间,感到前所未有的荒谬,声音夹杂一丝冷然与防备:“夫人这是在做什么?”
郑爱娥如实答:“梳头发呀。”她也不怕被拆穿,因为原身梳头发的手艺也烂,十里八乡都知道仓啬夫家的孙女被宠坏了。
她唯一害怕暴露的,就只有不能收放自如的怪力。
“那夫人好生料理吧。”说罢,他拂袖而去,背影似乎带着一股被人欺骗的愠怒。
郑爱娥耸耸肩,管他呢。
第3章 欺骗
庸伯去内城订了新床,又绕到药铺,准备买信石回去毒杀贼鼠,结果路过陶氏铺子门口,里头迎来送往,生意十分热闹。
昨夜害公子出了好大的糗,庸伯内心忿忿,连陶氏都连带怨上了。
想到公子嘱咐低调,终究冷哼一声,匆匆往外城走。
走到半路倏然想起,信石忘买了!
再回头便要错过烧饭的时辰,庸伯咬牙更恨那些老鼠,也更恨叫他遗忘买药的陶氏。
带着一身戾气跨入熟悉的家门,瞥见新妇狗狗祟祟蹲在墙角,不知在干什么,庸伯心下顿时警铃大作,这不会是在跟外头传递消息吧?
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脚步声几不可闻,伸长了脖子去看。
郑爱娥专门寻了隐蔽的角落,就在院内桑树旁边的土墙根,洒了一把粟米,为了补偿昨晚被她嫁祸的鼠。粟米也是从她嫁妆里掏的,今年刚收的新粟,金黄饱满,香甜可口。
了却一桩心事,她呼出口气,扒着桑树站起身,回头猝不及防对上一张老脸,阴恻恻的,吓了一大跳。
“你站这么近做什么?”
庸伯往后退了两步,不答反问:“夫人您将粟洒在这做甚?”
现实就是这样,扯了一个谎,就要扯无数的谎去圆,郑爱娥早有准备:“早上我听似乎有喜鹊在叫,想着最近家里有喜事,便抓了把粟出来喂鸟。”
庸伯探头去看地上的粟米,确实看不出什么东西,躬身一拜:“老奴也是关心则乱,惊扰到您了。”
郑爱娥摆摆手,混过去就行,“没事。”她抬脚往里走,又折身回来:“你家公子……我是说夫君,他说要搬到偏室住,他那箱子你记得捎过去?”昨夜连同她的嫁妆箱子一起搬过来了,她的领地意识十分强烈,不喜欢别人总来她屋里找东西。
话罢,打量庸伯一眼,头发花白,身形佝偻,感觉自己在欺负老年人,她提议:“要不还是我……”
庸伯却道:“不敢劳烦夫人。”
行吧,郑爱娥点点头,抬步往前走。
庸伯垂头沉思,她又折了回来,指着粟米:“扫地的时候,别给它扫走了。”
“这是自然。”
得了他的应,郑爱娥才满意离开。
庸伯回头望了眼,桑树底下已经有蚂蚁成群结队,过来搬运粟米,他盯着若有所思,还是决定禀报给公子。
他们为了避祸才蜗居这里,一点风吹草动都应小心才是,他一把老骨头死了倒无所谓,可公子要有什么好歹,他百死难赎其咎啊。
……
远在内城的郑家,郑老头跟同僚一起回来的。
狱啬夫勾着他的肩,就纳闷了:“卫家那小子我可看了,就一小白脸,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做事也不豪气,你看上他啥啊?”
从旧朝到新朝,共事多少个年头了,郑老头还是信得过对方的,便如实交代:“我年轻时候到过郗城,远远看到过那些王公贵族出巡,老兄弟,你知道和我们这些泥腿子出身,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不?”
“是什么?”
郑老头目光遥远:“是一身气,浑然天成,世世代代都是贵种。”彼时他年轻气盛,还想干出一番事业,那刻的感觉却将他慑住,清晰意识到那是一条多么难以攀登的天堑。
他虽做了仓啬夫,在县里没几个人敢驳了他面,看着有几分权势,但放眼天下,不过一个微不足道的、贵人一句话就能踩死的小吏。
狱啬夫摸不着头脑,悄声问:“你说那小子曾经是高门显贵?”
郑老头:“那并不,大概就一个小贵族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些旧时大贵族哪能来咱这破县城?”再说武王灭二国,手段狠辣,将各大贵族里里外外清洗个遍,哪能还有漏网之鱼。
狱啬夫嫌弃:“祖上就一小贵族,如今肄业还靠你帮衬,不知道你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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