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可能是注意到晴绯的目光, 谭母转过头,眼里似有询问。


    晴绯微微一笑,问:“苏姐姐, 你们就苏木一个孩子?”


    谭母点头, “嗯,现在有政策,一家一个宝,优生优育嘛。”


    晴绯佯装好奇, “你们不想给苏木添个弟弟妹妹?”


    谭母柔和地笑笑,眼眸溢出慈爱的光辉, “我们有苏木一个就好。”


    晴绯抿嘴一笑, 看着谭苏木认真干饭的小脸不由沉默下来。


    她从没想过会再遇到他们一家,谭老爷子的孙子被判刑后她便没有再关注, 重生一次,她从没有想要去做些什么报复,毕竟一切都没发生,上一世的恩怨已经结束在上一世。


    结束吃饭,晴绯挥手告别, 遥遥望着幸福的一家四口,慢慢抿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希望他们一家好好的,谭老爷子怎么说于她都有师生之情,不过这一世, 她应该不会再与他, 与他的家人有交集。


    寒假。


    晴绯、宋意、宋峻都在家里,赵姑姑接到一个电话,转头对他们说:“祝明仪的阿婆去世了,你们收拾一下, 准备好衣服,明天我们去祭奠。”


    他们都不是很惊讶,事实上,因为两家子女玩得近,所以都知道祝家阿婆阿公身体不太好,每况愈下,上一次谭老爷子去祝家也是为了替两老看病。


    葬礼上,祝家三兄妹哭得眼睛通红,特别是祝向阳,眼睛肿得像两核桃,与祝明仪、祝明修不同,他从小跟着阿婆阿公长大,感情自然不一般。


    祝明黎同样一脸悲伤,他虽然与两位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但阿公阿婆怜惜他从小被拐离家,对他很好。这种慈爱是他从小没体验过的,因此经常跟着祝向阳往祝阿婆家跑。


    晴绯已经好久没见过祝明黎,两人同校不同班,在学校很少碰见。


    她似乎总是缺乏维持友情的能力,几乎不主动联系朋友,或者说懒得联系。


    初中时走得近的姜玥、杨冬、祝明黎已经很少出现在她的生活里;还有余春华一家,晴绯把餐馆的分红送给小和雨后,不需要再处理结算分红的事,她很少登门;反而是祝明仪,因为与宋意交好,两人倒经常见面,渐渐熟悉起来。


    晴绯转眼看到祝明黎站在角落,好像在和一个女孩说话,想要过去说几句话,不料祝明黎看到她,眼神忽然慌乱起来,快步走到她面前。


    “你来啦。”语气带着急切。


    晴绯觉得奇怪,下意识往他后面看,只能瞧见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可还没等她看清女孩的长相,祝明黎就急急忙忙遮住她的视线,带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呃,我们去那边说话,这里人太多。”


    晴绯见他极力想遮掩,便顺从地跟过去,她对别人的事好奇心不重。


    祝明黎将人带到一处人少的角落,见晴绯似乎没有注意到他刚才的状况,暗暗松了口气。


    他舔了舔嘴唇,顺便找了个话题,“对了,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房子的事吗,你觉得哪里的房子比较好?”


    晴绯眨了眨眼睛,“你看我像是懂这行的吗?我也是门外汉。”


    她想了想,还是给了一点小建议,“只要地段好,环境好,应该都不错。”接着列举了几个后世比较有名的地段。


    这个时候房价还没飙升,随便找块地应该都不错。


    祝明黎本是想找个话题岔开晴绯的思绪,听到她后面的建议却开始认真思考起来,跟着不住点头。


    她说的几个地段的确在他考虑范围内。


    晴绯打趣,“看来你写作很顺利。”


    说到写作,祝明黎神情轻松,嘴角微翘,语气带着小骄傲,“还行,存的稿费够买一个小一室。”


    他突然想到,“当初我们还说要在阿婆那边的小区买洋房,以后做邻居,结果那边的洋房,我连一个房间都买不起。”


    “呃……”晴绯顿住,神情似有犹豫。


    祝明黎睁大眼睛,“你已经买了?”


    晴绯面色平静,如实点头。


    他、姜玥、杨冬还有余春华几人,都知道晴绯有花容的股份,当初工厂刚开始运行的时候,她给他们送过新产品,同样也是为了给她的资金找个来头。


    只是没想到后面花容越铺越大,成了全国闻名的品牌,其他人都知道了晴绯小富婆的身份。


    嗯,好在大家人品不错,没一个泄露出去。


    不过多亏如此,像现在,像当初找余春华帮忙看房子,晴绯完全不需要解释钱从哪里来。


    祝明黎心头一击,张大嘴巴,半响才慢吞吞开口,“也对,你可是大老板,花容洗发水卖的到处都有。”


    本来年纪轻轻就计划买房,他心里面还有点小骄傲,结果转头人家轻轻松松拿下一栋洋房,寻常似街边买菜,不见丝毫异色。跟晴绯比,他还差得远呢,得继续努力。


    晴绯客气:“全靠庄灵均经营,我就是运气好,当初拿了一张师傅给的方子跟他合作。”


    想到短短几年的财产累计,她忽地有些感慨,“其实最主要是时机,现在国内百业待兴,做生意比较容易成功,我们是占了时代的福利。”


    要不然她的制药厂不会发展得如此快速,要知道她拿出来的药方都是上一世经过检验生产过的,但上一世市面上药品各式各样,谭老爷子的药品公司明显发展没她这么顺利。


    祝明黎颇为认同地点头。


    他思量着,忽然询问,“阿绯,你觉得我不再读书,找个地方专心写作怎么样?可以养活我自己吗?”


    晴绯眉毛微挑,见他不似开玩笑,错愕道:“为什么?”


    祝明黎低头错开她清亮的眼眸,莫名心虚,声音微不可见,“没什么,我只是不想读书了。”


    晴绯皱眉看他,难道因为厌学?


    不想看到他年纪轻轻就辍学,她带着能劝就劝的心理开口,“我觉得你需要好好想想,你这个年龄,赚钱不该放到最重要,学校的经历很难得,多读书多学知识对你写作也有提升啊。”


    “我会好好考虑。”祝明黎语气听着有些伤感,“谢谢你啊,阿绯。”


    晴绯望着他坚定的眼神,觉得他似乎已经下了什么决定。


    她想了想,认真道:“不管怎样,我希望你可以继续读书,如果你有什么问题,或者麻烦,可以来找我。”


    晴绯想了想,补充道:“我们不是一直在互相帮助吗。”


    “对。”祝明黎点点头,笑容很真挚。


    对,我们一直在互相帮忙,所以我不想拖你下水。


    葬礼结束,晴绯回到姑姑家,有时想起祝明黎说话时的神情,总觉得心里不安。不过她没等到祝明黎退学的消息,他直接离家出走,在开学前夕。


    祝大伯找过来向她打听线索的时候,晴绯直接呆住。


    “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祝大伯眼神一暗,没有回答。


    晴绯试探,“是因为你们不同意他辍学吗?”


    “不是这个原因。”


    祝大伯听她这样问,已经确定她什么都不知道,还是拜托她,“如果你知道明黎的消息,一定得通知我,伯伯知道你是懂事的孩子,一定明白你们是未成年人,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这个时候可不能讲什么义气,安全最重要。”


    他再三叮嘱,反复强调,生怕晴绯知道消息隐瞒。


    晴绯只得再三和他保证。


    可是祝明黎为什么要离家出走?


    隔天,祝明仪上门,拉上晴绯去宋意的房间,“诶,昨天我爸来找你了吧?”


    不等晴绯回答,她又一脸兴奋地问:“祝明黎离家出走,你们知道什么原因吗?”


    宋意急忙问:“什么原因?”看祝明仪一脸神秘没说话,她无奈叹气,“你堂哥离家出走,情况不明,你要是有线索快说啊。”


    祝明仪撇撇嘴,“他才不是我堂哥呢,他留了一封信,说自己是骗子,骗了我们。”


    “什么?”宋意不可置信,反应几秒,质疑道,“可他和你爸长得很像啊。”


    晴绯同样不相信,“你爸爸会认错人?”


    祝明仪轻哼一声,“我们都被他骗了,其实他知道的事都是从另一个被拐的小孩那里知道的,结果那个小孩意外去世,而祝明黎,用了我真正堂哥的身份。”


    她说完坐到床尾,表情有些难过,“我真正的堂哥已经去世了,我爸现在满世界找他,可能也是想要问个清楚。”


    晴绯皱着眉心,总觉得不对。


    当初祝明黎认亲,不像是假啊。


    可是,不是假的,他写那封信干嘛?就算不想读书,想搬出去,也不必撒这样的谎。他在葬礼那天和她说的那些话,难道就已经有如今的打算?


    晴绯脑袋一团乱麻,忽然灵光一闪,想起那个被祝明黎挡在身后的女孩。


    她一定知道些什么!


    或许这件事和她有关。


    晴绯向祝明仪询问,“你最近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和祝明黎走得近的女孩?”


    祝明仪耸肩,托手指向她说,“你呀,上次我阿婆的葬礼,我就看见你俩不知道在说啥,神神秘秘的。”


    祝明仪眯着眼睛,一脸怀疑,“对哦,祝明黎就是葬礼过后没多久就离家出走,他不会提前就告诉你,他要跑路了吧?”


    晴绯知道她在假装,直接忽视,接着问,“在我之前呢?”


    “在你之前……”祝明仪眼珠转上开始回忆,突然想到什么,一拍大腿起身,“我想到了!”


    “有个给殡仪馆送鲜花的女生找过他,我当时还纳闷过,这俩怎么认识?”祝明仪大开脑洞,“难道那个女生知道真相,所以威胁祝明黎,然后祝明黎害怕暴露,直接跑了。”


    宋意忙说:“那我们赶紧把这个线索告诉祝伯伯。”


    祝明仪想了想,同意了。


    晴绯跟着两人一起去找祝大伯,消息传到,后续祝大伯却不让她们三个跟着。


    晴绯想知道后续,不论祝明黎是不是祝明黎,他都是跟自己一起合作过多次的小伙伴,她得知道他遇到什么麻烦,需不需要帮忙。


    “我想去福利院其他人那里问问有没有祝明黎的消息,你们先回去吧。”


    晴绯找了个理由避开两人,在马路边直接打了个出租车,跟踪宋大伯一路到了一家花店。


    “司机大叔,在路边停一会儿,我加倍付钱。”晴绯二话不说,直接先付了一半的钱。


    司机一脸有八卦看的兴奋,“阿妹,你是在跟踪谁?我可不干违法的事。”打出粗车跟踪人,多新鲜,他得好好打听清楚。


    晴绯眼睛盯着车窗外,头也不回地说:“跟踪我爸,他可能有外遇。”


    司机“啧啧”两声,摇头感慨世风日下,“这年头,包二奶的人越来越多,人呐,钱赚多了就容易变坏。”


    晴绯随口答道:“不是钱多了容易变坏,而是人本来就坏,钱少的时候没条件,钱多了现本形。”


    司机恍然拍腿,“阿妹你这话说得好,好有道理。”


    “诶,人出来了,快看。”司机压低声音,人使劲往靠椅里缩,动作鬼鬼祟祟活像个间谍,他眯着眼睛小心看了一会儿,“不对啊,跟他说话的还是个小孩,你是不是找错啦?”


    晴绯死盯着那张脸,眼神冰冷,语气平静,“没错,我找对人了。”


    她记性很好,不怎么费力就认出正在跟祝大伯说话的是吴小花,岩上村的吴小花。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2章


    等祝大伯离开, 晴绯直接下车拦下吴小花。


    吴小花眼底闪过一丝不耐,转过头脸上保持着假笑,“请问有什么事吗?”


    她此刻心情非常非常恶劣, 本来想诈那恩将仇报的狗崽子一笔钱, 结果那小子,胆子居然这样小,直接跑了。


    他跑了,先前想到的拿捏他的办法都不管用了。


    晴绯:“请问, 你认识祝明黎吗?”


    又来一个问话的,吴小花在心底翻了个白眼, 假声假气解释, “刚才有个大叔已经问过我,我当时去殡仪馆, 只是去送他们提前预定好的花篮,找不到出口,顺便找了个人问话,我真的不认识什么祝明黎。”


    晴绯露出一副怀疑的模样,“你跟刚才的人也这样说?”


    “事实就是这样, 我实话实说。”吴小花脸上已经有明显的不耐烦,“我还要工作,如果没事,我先回店里。”


    “吴小花。”晴绯慢慢喊出她的名字, “祝明黎当过你的哥哥, 你忘了吗?”


    吴小花脸上的假笑慢慢皲裂,细细打量起眼前的人,半响,没认出来, 皱着眉问:“你谁?”


    当初晴绯在岩上村一直装傻,脸时刻沾着黑灰和泥巴,头发同样乱蓬蓬无人打理,三年过去,变化太大,吴小花一时没认出并不奇怪。


    晴绯不答反问,“你和祝明黎说了什么?他为什么要走?”


    吴小花像是忽然想到什么,嘴角上扬,语气带着玩味,“哦,我记起来了,你是小傻子,我三姐和我说过,你不傻变聪明了,没想到你和我哥哥关系挺好,现在还有联系。”


    她无辜地瞪大眼睛,用极其夸张而做作的语气说;“他离家出走,你们一个二个为什么都来找我?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晴绯见她滴水不漏,故意拿话刺她,“祝明黎不是你哥,他只是被拐卖到你家。”


    “祝明黎?”吴小花抽动肩膀,说话忍不住发笑,“哈哈,祝明黎,哈哈哈,他才不是什么祝明黎,他呀,他原名叫吴富贵,你忘了?”


    晴绯面无表情盯着她,眼里闪过若有所思的光芒。


    吴小花话里的意思,似乎已经知道祝明黎用假身份欺骗祝家的事。


    但祝大伯对祝明黎留信的内容没有向外透露过,想必是不想祝明黎的声誉受损,面对一个只是和祝明黎交谈过几句的陌生女孩,他肯定不会透露消息,那吴小花从哪里知道?


    晴绯决定诈一诈她,“你怎么知道祝明黎不是祝家人?”


    吴小花愣住,神色毫不意外,抬起下巴,语气挑衅,“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她不屑地看着晴绯,突然“扑哧”一笑,讥诮道:“怎么,你想用对付我三姐那招来吓唬我?我可不怕,我三姐就是胆子太小,你把我们是拐卖犯女儿的事情捅出去又如何,我不能换个地方工作?”


    晴绯没接茬,继续上一个话题,“所以你威胁祝明黎要把他的身份捅出去?”


    “他什么身份?”吴小花琢磨出不对劲。


    晴绯笑了笑,“刚才那人没告诉你?祝明黎离家前留了一封信,信上说,他不是祝家人。”


    吴小花听完脸色瞬间阴沉,咬牙切齿,“他倒是舍得,走得干净。”


    晴绯看她这反应,心里一咯噔。


    现在看来,祝明黎的出走,就是受到吴小花的胁迫,能被她胁迫,难道祝明黎真的不是祝家人?


    那么问题来了,他是之前就知道,还是吴小花跟他说了才知道?


    晴绯再次问:“你和祝明黎说了什么?”


    吴小花摊手,“我只不过戳穿了他的真实身份,是他自己胆小,我也算做了好人好事,免得他骗人,听说他骗的那家人还在□□当官,啧啧,他胆子可真大。”


    晴绯了然,“所以你没有跟祝明黎的大伯说这件事,还想拿这件事威胁祝明黎?”虽然是疑问,但语气很肯定。


    看样子吴小花在葬礼上碰见祝明黎不是偶然,在之前她已经把祝家的情况打听得清清楚楚,言语间对在□□工作的祝大伯很是顾忌。


    晴绯顿了顿,语气含着一丝危险,“你说,祝大伯要是知道你在背后胁迫他侄子,他会怎么处理?”


    吴小花冷笑,“我背后做了什么?我只是来找自家哥哥,是吴富贵自己做贼心虚跑了。再说了,吴富贵是人家侄子吗?他是冒充的,他干嘛来找我。”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高,像是虚张声势。


    晴绯探究地看着她,“你说不是就不是,你有证据?”


    吴小花得意,“我当然有证据,我爸爸一个朋友说的,吴富贵就是我爸当初在山下跟别的女人生的,那女人死了,我爸才把他带回村里交给我妈养。”


    结果她妈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给老吴外面的女人养儿子,真是可笑。


    更可笑的是她妈一死,老吴就迫不及待在村里宣称吴富贵是他亲儿子,哈哈哈,可他的好儿子根本就不认他。


    要不是吴富贵趁吴爸不常在村里,言语间经常暗示自己是被拐来的,村里人也不会坚信吴爸在自欺欺人,连她奶也没有选择相信自己的儿子,反而相信吴富贵,毕竟谁会相信一个小孩会在这种事上撒谎呢。


    幸好有一个知情人来他们村,吴小花才从他口中得知了吴富贵真正的身份。


    本来这件事都过去,人已经跑了,他们还能干嘛?只能自己生气,骂一骂狼心狗肺的吴富贵。如果他是拐卖来的,吴小花还能理解他想跑,结果他就是吴家的孩子,唯一的男丁,居然串联外人害了自己家人。


    吴小花每每想起都无法理解,想问问吴富贵,难道他们家对他还不够好吗?


    要不说人有因果报应,祝家人因为办葬礼来花店订做花篮,虽然吴富贵已经大变样,但在花店打工的吴小花还是一眼就认出这个人是跟她们一起生活五六年的“哥哥”。


    吴小花一通打听,才知道吴富贵居然冒充别人在城里生活的有滋有味,想想他在村里的言行,恐怕早有计划,难怪看不上自己家,千方百计的要跑出来。


    既然碰上,她怎么能容忍这个叛徒继续过他的好日子!


    想到过往,吴小花眼里露出狰狞的狠意。


    晴绯听吴小花讲完,眼底闪过轻微的诧色。


    祝明黎竟然就是吴家的孩子,当初他们在村里听到的那些传言居然都是假的。


    “可以了吧。”吴小花不想再和晴绯掰扯,也不想吴富贵那个当官的大伯注意到她,忍住火气说,“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吴富贵要跑是因为他担心自己冒牌货的身份暴露,不关我事,你们不要再来找我。”


    她已经决定,今天就辞职不干。


    晴绯直觉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上下打量吴小花,发现她穿衣打扮极其时尚讲究,身上是一件绛红色的羊毛呢子大衣,脚上穿着棕色皮靴,明眼可见的质量好。


    这身打扮不像是在花店打工的人能轻松买到。


    再说,祝明黎离家出走,真是因为他的身份,吴小花只是捅破他的身份,按理说她不应该这样焦躁不安。


    吴小花被她盯的心里发毛,沉下脸来,眼色冷厉,“你在看什么?”


    晴绯奇怪,“你在怕什么?”


    吴小花嗤笑,不可置信地用手指向自己,“我怕?”


    她慢悠悠开始围着晴绯绕圈,冰冷的目光紧紧钳着晴绯,如同一条想要绞杀猎物的毒蛇,等她转到晴绯面前,嘴角咧开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你是不是想找我哥哥?”


    晴绯脊背发凉,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毫无温度,像是在打量称斤论两的猪肉。


    她分出心神在空间里面罗列出防身的武器,准备随时用上,嘴上应道,“是。”


    吴小花态度忽然变得和善,装模作样开始担忧,“其实我也很担心我哥,我们老吴家就他一个儿子,他要是出事,吴家就绝后了。”


    晴绯静静看她表演。


    吴小花像是忽然想到什么,拍手道:“也许他是去找老黄了。”


    晴绯:“……”


    此女演技实在拙劣,她还得配合表演出信服。


    晴绯好奇地眨眨眼,“老黄?”


    吴小花眼神真挚,心里得意极了,“我爸的老朋友,就是他告诉我,吴富贵是我爸亲生的,我哥有可能去找他问个清楚。”


    晴绯没说话,等她说下去。


    她倒要看看,她到底想干嘛。


    吴小花图穷匕见,“要不我们去老黄那里看看?”


    “鱼儿上钩”的晴绯跟着吴小花一路走到一条偏僻的巷子,巷子幽深曲折,两边都是独门独院的老房子。


    吴小花步伐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雀跃,紧挨着晴绯,确保两人不会离得太远,到了后面,几乎是蹦蹦跳跳来到一道木门前停下,熟门熟路开始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


    节奏固定的敲门声,向门内的人传递出某种信息。


    晴绯看着敲门的女孩,眼眸中满是冰寒之意。


    她不是不谙世事的学生,看过后世各种媒体的宣传,吴小花一路的表现,如此明显的伎俩,很容易让人看穿。


    本来只是想弄清楚吴小花的目的,没想到跟过来居然藏着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吴小花真是好本事,子承父业,干起拐卖人口的勾当,如此熟练,不知已经作过多少孽。


    难怪她之前一直焦躁不安,不是因为祝明黎的失踪,而是在担心当官的祝大伯会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她本身就不清白。


    吴小花敲完门,不忘回头看看晴绯,脸上几乎是反射性露出一个天真友善的微笑。


    她个头不高,圆脸,五官圆润柔和,长得偏可爱,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放下防备。


    这样的伎俩,要是单纯又不设防的其他人来……


    晴绯握紧手心,低垂眼睫遮住眼眸里寒意。


    “吱呀”一声,大门从里面打开。


    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后,余光快速打量过晴绯,眼里的光变亮了几分,笑意盈盈,“小花回来……”


    “黄姨,我们来找黄叔。”吴小花打断她的话,手往侧后伸,似乎想要拉晴绯上前,“这是我朋友。”


    晴绯后退一步躲过她的手。


    吴小花笑容有点僵硬,想叫晴绯名字,话到嘴边发现自己早就忘了,只记得她之前“小傻子”的外号。


    见晴绯表情平静,不像是发现端倪想跑的样子,她假装嗔怪道:“你躲什么躲?”


    晴绯声音清冷,“我不喜欢别人碰我。”


    吴小花听得火冒三丈,她最讨厌城里人这副高高在上的模样,有什么了不起,一会儿有她好看。


    她压下火气,小声嘟囔,“不碰就不碰。”见晴绯没动,随即提高音量,“你还想不想知道吴富贵在哪儿?”


    黄姨没看懂眼前什么情况,暗暗给了吴小花一个警告的眼神,面对晴绯笑容灿烂,一个劲地招呼,“有什么事进屋子说,快进屋子坐。”


    晴绯往院子里面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里面又黑又冷,像是张开嘴的凶兽,正等着人自投罗网。


    她抿了抿唇,抬步往里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3章


    一进院子, 晴绯便感觉旁边有黑影袭来,她反应极快,闪身躲过, 同时避开准备撸袖子上前逮人的黄姨。


    但人因为躲避路径, 已经落到小院里面。


    吴小花走在后面,转身将大院们锁好。


    袭击她的是一个中年大叔,三个人站在一起,一脸嚣张, 看着晴绯,如同猎人在看掉落陷阱的猎物。


    “你是黄叔?”晴绯边说边退, 慢慢与他们拉开距离。


    吴小花觉得这人傻得可笑, 这时候还没搞清楚状况。


    她没急着抓人,起了逗弄的心思, “对呀,他就是黄叔,你不是想找他吗?”


    黄叔狞笑,“小阿妹找我什么事?说来听听看。”


    晴绯没搭话,转而问:“你们这样合伙骗了多少人?”


    她想尽量打听些关于受害者的消息, 可惜鱼儿不上钩。


    吴小花歪头,掰着手指假装数数,“哎呀,数不清了。”


    黄姨不耐烦, “好啦, 废话那么多,先把人抓起来再说。”她明显是主事人,话音一落,其他两人不再多话, 直接朝晴绯扑过去。


    到目前为止,他们似乎只有三个人,晴绯压力稍减,快速往堂屋里退,扶着门柱使劲往先扑过来的吴小花身上飞踹一脚。


    吴小花没料到她有这招,腰腹被一股大力击中,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飞倒。


    后面的黄姨反应迅速,侧身避开吴小花砸过来的身体,压着喉咙对愣着的黄叔怒吼道:“还不快抓住她!”


    但晴绯动作更快,踹完吴小花,手往背后一伸,从空间取出一瓶喷雾,往扑过来的黄叔面门上喷,然后又是一脚飞踢,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不见丝毫停滞。


    黄叔躺在院子,捂着脸哀嚎,“啊啊啊,我的眼睛!”


    真没用!黄姨在心里暗骂,明白今天算是遇到一个硬茬,左看右看,在地上捡起一根木棍。


    吴小花身残志坚,忍着腰痛爬起来,想帮忙抓人。


    晴绯不想跟她们磨蹭,直接从空间拿出一瓶“烟雾弹”,往院子里一扔,瞬间烟雾弥漫。


    周围雾蒙蒙一片,不知道烟雾里有什么,吴小花眼睛刺痛得厉害,只能闭着眼睛往前摸,结果和同样闭眼的黄姨撞在一起,又是一阵骂骂咧咧。


    烟雾弹是晴绯自制,产生的烟雾,除了刺激眼睛,还能使人意识麻痹。三人无意识间吸入过多烟雾,渐渐,意识模糊,昏躺在地。


    晴绯扔完烟雾弹赶紧把门关好,开始搜索屋子。


    外面那么大的动静也没人出来,应该没有同伙,不过以防万一,晴绯还是把能藏人的地方看过一遍。


    房子三开间的格局,中间是厨房饭厅,左右两个房间,右侧房门紧闭,里面传来“砰砰砰”的动静,开始只有一声,后面动静越来越大,几道声音重合一起,带着一股迫切之意。


    晴绯没管里面的动静,搜查完其他房间才去开门,突然想到什么停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背包背上。


    她拿的东西都是凭空出现,房间里面很可能是受害者,不能让她们有察觉到有不对劲的地方,至于外面三个人,不重要,他们说的话,别人能信吗?到时候怕是他们自己也会怀疑自己的眼睛和记忆。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是被囚在这里的受害者。有三个年轻女孩,双手被绑在身后,嘴巴被胶带束缚,不能发声,只能用身体不停地撞击门板墙壁。


    女孩们看见晴绯,眼睛瞬间迸发出光芒,“呜呜呜”仰着头,十分急切地示意她解绑。


    晴绯也不耽误,赶紧给三人松绑,抽空问:“看守你们的有几个人?”


    已经解绑的一个女孩撕掉嘴上的胶带,快速答道:“两个,一男一女。”


    她十分慌张,一边给剩下的女孩解绑,一边注意门口的情况,“那两个人呢?他俩被抓了吗?”


    “在外面。”晴绯给最后一个女孩松完绑,没过多解释,直接带她们到堂屋。


    看了眼手上的表,心里计算时间,估计外面的烟雾差不多已经消散,为了保险还是让几个女孩站远一点,打开门后她自己也退后几步。


    院子里烟雾已散,吴小花三人东倒西歪躺在地上。


    晴绯冲三个女孩点点头,示意跟她出去。


    几人亦步亦趋,小心探查倒在地上的人的情况,发现他们都失去战斗力后,通通大松一口气。


    晴绯拿出刚才解绑后的麻绳,废物利用,“给他们绑上,绑紧点。”


    等把地上的三个人绑好,似乎确认自己已经安全,其中一个女孩瞬间情绪崩溃,骑到吴小花身上左右开弓,边哭边喊,“你为什么要害我,你为什么要害我!”


    虽然被囚期间,她受到的折辱多来自于黄叔、黄姨,但最让她仇恨的还是吴小花,当初她好心帮她,结果却是骗局,好心被辜负,让她怎能不恨?


    烟雾的麻醉效果不重,吴小花被她几记耳光扇清醒了,虽然眼睛红肿看不清人,依然无比嚣张,“那是你活该,笨死了。”


    女孩被她的厚颜无耻震惊,随后暴怒,扯着她拳打脚踢,“你…你不是人,没良心。”


    其他两人见状,恨从心起,一个对付一个,黄叔、黄姨没吴小花嘴硬,被打得连口求饶。


    晴绯没管她们,巡查院子,小心将地面上的烟雾弹残渣收集到空间里,刚弄好,院外传来敲门声。


    “老黄?老黄?”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三个女孩被吓了一跳,集体停手,一秒从彪悍切换到小鸟依人,瑟缩着躲到晴绯身后,“怎么办?”


    救她们的女孩看上去比她们年纪都小,可是因为她从容不迫的姿态,大家都莫名觉得她很可靠,可以依赖。


    晴绯想了想,转头对其他人说:“你们先拿件趁手的棍棒,我去开门。”


    “别去,要是同伙怎么办?”


    晴绯宽慰道:“别怕,应该是附近的居民。”


    一条巷子那么多户人家,总不能都和人贩子一伙,如果真有这么夸张,她们几个想瞒也瞒不住。


    外面敲门的是一群中年妇女,眼里含着担忧,等门开看到晴绯愣了几秒。


    实在是眼前的小姑娘长得太标志了,气质出众,与隔壁邻居家显得格格不入。


    领头的中年妇女反应过来,狐疑地瞟向院内,“你是谁?老黄在家吗?”


    晴绯侧身往里示意,“他们在里面。”不等她说话,心里已经燃起八卦之心的阿姨们一窝蜂往里走,看到被捆在地上的三人吓了一大跳。


    “这…这怎么一回事?”


    晴绯跟在她们后面,不慌不忙解释,“这家人在拐卖人口,阿婶,你们可以帮忙去附近的警察局报一下警吗?”


    这群妇女注意到被救的三个女孩,看她们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明白呢,立马有一个阿婶热心跑去报警,觉得自己脚程慢,喊来家里的小辈去做,自己又跑回案发现场看热闹。


    剩下几个阿婶围在黄家,讨论得热火朝天,一个个犹如狄仁杰在世,一个劲说起自己之前察觉到的疑点。


    “你别说,我之前就听到屋子里有打骂声,还有女子的哭声,去问,结果姓黄的说他们俩夫妻只是发生点小矛盾。你说,我也不好插手人家夫妻的事,不然早就发现了。”


    “对,我看这两口子也怪,从不让人进屋说话。”


    “哎呀,他们家黄婶经常来我家,是不是打上我们家小孩的主意啦!真是好险。”


    “对啦,阿妹你是怎么把他们捆起来的?”


    几个大婶看其他三人蓬头垢面,明显是被救出来的受害者,而晴绯穿着整洁,年纪看上去又不大,怎么看怎么奇怪,忍不住好奇地问。


    三个救出来的女孩同样好奇地看向晴绯。


    晴绯:“他们想抓我,我手上有辣椒喷雾,学过一点招式,就把他们全拿下。”


    “……”


    “没啦?就这么简单?”


    晴绯点头。


    大婶们啧啧称赞,“阿妹真是厉害,那个辣椒喷雾,我看也可以给家里的女孩准备随身带着,现在城里的外地人越来越多,乱得很……”


    她们见晴绯是个不爱说话的,没有接着询问,几个阿婶围在一起开始讨论如何制作辣椒水。同时围在院子里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整个院子闹哄哄,犹如菜市场。


    终于,警察来了。


    晴绯总算能离开这个嘈杂的环境,乖乖跟着去警局做完笔录,上缴自己做的“防狼喷雾”,她只是一个有点武力值的受害者,碰巧遇上吴小花,知道的不多。


    有一件事她特别提醒了一句,“吴小花的爸爸拐卖儿童被抓,他和那个老黄以前认识。”


    她怀疑两人以前就勾搭一起犯罪。


    交代完自己知道的事情,她坐在警局等家长来接。中途看到吴小花的姐姐吴三花被警察领着往里走。


    吴三花穿着和她妹妹完全不在一个平层,一身普普通通的工装,一脸忐忑,眼里也许还有不可置信和绝望,路过晴绯,可能因为晴绯明显是警察局的外来者,她下意识瞄了一眼,没有认出来,淡淡收回目光离开。


    没多久,赵清欢接到通知赶到警察局,领着晴绯一起回家。


    她十分生气,又十分后怕,路上一直在教训晴绯以后千万不要一个人跟不熟的人去陌生地方。


    特别是这个人还是拐卖犯的女儿,两人都几年没见过面,居然就这么轻易跟着别人走。


    赵清欢有时候真不能理解现在小孩子的想法,你说她不像是没脑子的人,胆子怎么这么大?


    晴绯仗着自己有空间,随时可以脱身,以身作饵,请君入瓮,其实危险不大,但赵清欢不知道。


    晴绯像只鹌鹑似的,老老实实听训,做好保证,下次一定不会。


    这事就算过去了。


    晴绯没有再去管祝明黎的下落,知道他是被吴小花所逼才主动离开,没有受人胁迫,以他现在的收入,一个人在外应该没啥安全问题。


    她安安心心在家等着开学,姑姑见她如此乖巧,渐渐放心。


    开学几天后,晴绯通过报纸才知道被抓的老黄和黄姨不是真夫妻,老黄之前果然和吴小花爸爸一起干过人口拐卖,当年吴小花爸爸落网,他人在外地逃过一劫,这次他去吴家,又撺掇吴小花入伙。


    吴小花年纪小,骗年轻女孩比较容易,三人合伙,已经倒手好几笔人口买卖,除了晴绯救出来的,还有几人,幸好时间不久,警方已经追查回来。


    报纸结尾特地列举了各种诈骗方式,提醒群众注意辨别。还有晴绯,里面用了化名,提了她用自制防狼喷雾制伏犯人,救出被拐女孩。


    里面没提烟雾弹,因为晴绯做笔录的时候就没提,她对警察的说法和对大婶们说的一样,用了喷雾,会点武功,然后踹晕吴小花等人。烟雾弹那种带有迷药性质的东西,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报纸刊登出去,祝明黎应该有看到,没多久,晴绯收到他一封报平安的信,里面没提他真实身份的事,只说他现在已经找到住所安定下来。


    放学路上,小耳报神祝明仪同样说起,祝明黎来信报平安了。


    她没看到信的内容,不过祝大伯声称,祝明黎就是自家孩子,之前完全是因为害怕他们家被牵连,被人贩子盯上报复,才那样写。


    因为赵清欢的刻意隐瞒,其他人都不知道晴绯与人贩子有过接触和搏斗。


    祝大伯那边十分抓马,刚调查完吴小花,知道了她和祝明黎的关系,等再去找她问话,发现人已经进了局子。所以大家也都知道了祝明黎之前受过人贩子的胁迫。


    祝明仪转述完觉得奇怪,拉着宋意问,“你觉得祝明黎说的是真的吗?那他为啥不回来?”


    宋意想了想,摇头,“这是你们家的事,我不清楚。不过你爸爸那么睿智的一个人,当官这么久,肯定不会轻易被骗,我觉得你应该相信他。”


    祝明仪托腮,“你说得好像有道理。”


    她转头看晴绯,见她一脸沉思,不知道在想什么,笑着打趣,“这下你放心了,祝明黎信里说要自己出去闯荡,已经找到地方安定下来。”


    晴绯点头,心思还在别的地方。


    奇怪,她可以肯定吴小花在祝明黎的事上没可能说谎,但祝大伯为什么认定祝明黎就是祝家的孩子呢?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4章


    三月,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街上的木棉花开得如火如荼, 满树红妆, 映照着蓝天,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城里完全没了冬的气息,街上的人褪去冬装,统统换上色彩缤纷的春衣, 一切看上去都明亮可喜。


    叮叮叮……叮叮叮……


    宋意举着电话喊,“阿绯, 电话, 有人找你。”


    晴绯出房接过电话,“喂?”


    “喂, 晴绯,我是云丹,今天有个叫童丽君的女人来隔壁厂子找你。”电话里传出一道熟悉的女声。


    云丹是晴绯招聘的制药厂经理,八十年代大学生,因为不喜欢分配的工作, 大着胆子辞职单干,现在代晴绯管理制药厂的事务。


    晴绯拿着电话,因为意外顿了几秒,“她人呢?”


    云丹:“走了, 她约你明天中午在东方宾馆见面, 你要是没空,她留了酒店电话。”


    明天是周六,想来童丽君知道她学生的身份,特意安排的。


    晴绯:“OK, 我知道了。”


    云丹明白这是有空的意思,接着说:“老板,上季度的报告出来了,你什么时候有空?”


    晴绯本来就打算这几天去处理,明天有约,晚上正好歇到洋房那边,于是便说:“后天吧,你把报告送到我家里。”


    云丹:“好的。”


    晴绯:“没有别的事就挂了,后天见。”


    云丹:“嗯,后天见。”


    晚上晴绯和姑姑说去余春华家那边玩几天。


    赵清欢知道余春华,是晴绯在福利院认识的一个姐姐,晴绯与她们家关系很近,经常过去玩,听到此话,习以为常地表示知道。


    第二天,晴绯拿好换洗衣物,出门找个没人的地方放进空间,直接往约好的东方宾馆走。


    童丽君会约她见面,晴绯是很惊讶的,毕竟上一次与童丽君的会面,给她的印象便是她不想与过往再有任何瓜葛,包括知道她过往的人,其中就有晴绯。


    包厢里,童丽君依旧留着短发,只是卷发变成直发,素色衬衣外套米色风衣,牛仔裤,低跟皮鞋,穿搭简约但很有质感,一副都市女郎的模样。


    看到晴绯进来,她笑得温柔又亲切,“阿绯,好久不见。”


    眼前的人外貌上与三年前没啥变化,但又像是换了一个人,没有紧绷,没有沉郁,神态平和宁静,犹如重获新生。


    晴绯微不可见地顿了顿,抿嘴一笑,“好久不见。”


    童丽君笑着看她,带着邻家姐姐般的亲热,“你似乎长高了很多,我去福利院找你,听说你找到亲人了,恭喜呀。”


    她之前与晴绯的每次会面都表现得生人勿进,晴绯还没习惯她的转换,面上带笑,语气礼貌又客气,“谢谢,你现在怎样?”


    “还行,稳步发展嘛。”谈起自己的事业,童丽君眉眼含笑,没有多说,但一看神色就知道很顺利。


    她嘴上客气,打趣道:“比不上你们,我看你们的工厂建起来了,之前不知道你们公司的名字,这次一看,居然是我在鹏城早看到过的品牌,你们家的护肤品我一直在用,效果很好,你们真是厉害。”


    晴绯笑笑,“都是大老板的功劳。”这是实话,她如今在花容,只占了股,其他的啥也没管。


    寒暄结束,两人商量好要点的饭菜,边吃边说家常。


    童丽君说起这次来的目的,“我在报纸上看到吴小花被抓的消息,上面没有明说她和你的名字,不过一看内容,我就猜到是你们,所以回来看看你们的情况。”


    其实她纠结了很久要不要回来。


    在鹏城,她靠晴绯当初给的那笔钱起家,开了一家服装厂,厂子运营得很顺利,那边的工作忙碌,她每天过得很充沛,很少再想起往事,过往投射在心底的阴翳渐渐被新生活吞噬消散。


    看到报纸,她平静的生活似乎又被打乱,整个人变得心神不宁,梦里总是吴小花追着她不让她逃走,想来想去还是回来看看,冥冥之中,她隐约明白,也许心里的这道坎要跨过去需要她直面过往。


    “我去看了吴小花。”她眼里带上冷嘲,“她跟她爸一样,会做这样的事,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她顿了顿,语气在回忆中变得缥缈,“我以前怕她,也恨她,那时候她不过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现在她被关在里面,看上去跟以前一样,可憎可恨,但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


    一个十几岁,没什么可害怕的小孩。


    童丽君说完笑了笑,轻轻摇头,语气轻松,“看我尽跟你说些废话。”


    晴绯笑笑,表示没关系。


    她明白,这些话,童丽君找不到其他人可以说。


    童丽君说起正事,“你可以联系上……嗯,那小子现在叫什么?”她不想叫祝明黎在岩上村的名字。


    晴绯瞬间明白过来,“祝明黎。”


    晴绯摇头,“他,我现在联系不上。他写过信回来,说他一切都好。”


    童丽君正色,“现在吴小花被抓,她姐姐吴三花胆子小,有耻辱心,有耻辱心的人有道德底线,不用太担心她,还有她们老家的奶奶,已经去世,如果可以,你替我给那小子传话,让他不要担心吴家会抓他回去。”


    晴绯点头。


    童丽君叹气,有些感慨,“现在想来,可能他妈妈才是那个叫雅云的女人。”


    她本来回来只是想知道吴家那些作恶的帮手有什么后果,结果从吴小花那里知道祝明黎的事,忽然明白了一些事儿,想着能帮就帮,祝明黎一个未成年漂泊在外,也许有什么困难,她没有祝明黎的联系方式,便找到晴绯。


    童丽君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你们以后要是有事需要我帮忙,可以打这个电话。”


    晴绯接过名片端详。


    童丽君笑着自嘲,“来之前我还以为自己事业做的够成功,结果看到你们公司的规格,想来这张名片你应该用不上,不过还是留着,以防不时之需。”


    她以前不会这样开玩笑,晴绯能感觉她整个人都松弛下来,似乎已经从往事的阴影中走出来。


    晴绯由衷为她感到开心,收好名片,语气跟着变得轻松活泼,“好,以后如果有机会,去鹏城找你玩。”


    她拿出记事本,写好公司的电话交给她,“你可以打这个电话联系我。”


    交换完联系方式,两人就此别过。


    可惜之后晴绯没再收到祝明黎的消息,无法将童丽君的意思转达。


    时间渐渐来到四月。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晴绯似乎从未经历过没有下雨的清明。


    这天学校放假,赵清欢带着一家人去墓园祭拜,晴绯撑着把伞走在后面,走到祝明黎父母墓碑的时候,她突然停下。


    因为她看到墓碑前放着一束鲜花。


    也许这束花是祝明黎放的。当时她心里忽然闪过这个念头,鬼使神差脚步变缓,多看了几眼,发现旁边的墓碑下同样放了一束鲜花。


    一样的包装,一看就是同一个人买的。


    晴绯往上看。


    【祝雅筠之墓】


    祝雅筠,祝雅筠……


    雅筠,雅云!


    晴绯猛地一激灵,放空的脑袋瞬间清醒,想到那个可能,她突然明白祝大伯为什么一点没有怀疑过祝明黎的身份。


    如果祝明黎就不是祝大伯堂兄的孩子,而是他亲妹妹祝雅筠的孩子,祝雅筠当初没有出国,而是被拐走,被迫生了吴大金的孩子。


    可是为什么不说实话?


    晴绯皱眉,想到前不久来看她的童丽君,被救后有家不能归,受不了闲言碎语而远走。


    祝明黎也许因为此没有说实情,他不愿母亲遭人非议,尽管祝雅筠已经去世。


    可能他宁愿自己是一个被拐卖,找不到父母的孤儿,也不愿意有一个拐卖犯的父亲。


    晴绯回到家,从空间里翻出一条金项链,吊坠是一块小金牌,一面刻着一串数字,一面刻着竹林。


    这是当初祝明黎送给她的,说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项链。


    晴绯看到金牌上的数字,与祝雅筠墓碑上的出生日期重合,后面的竹林图案,筠就是竹子的别称。


    没有那么多巧合,这条项链的主人已经很明显,就是祝雅筠。


    祝雅筠就是祝明黎的母亲,祝雅正不是祝明黎的大伯,而是祝明黎的舅舅。


    晴绯拿着项链沉思,指姆在金牌上无意识摩挲,心里已经可以肯定这件事不是推测,证据就在她手里。


    难怪祝明黎远在小山村长大,没有接受过教育,却能有这么好的文笔,其中一定少不了他妈妈从小对他的教导。


    祝雅筠,多好听的名字,可惜,年纪轻轻就死在异乡,一直到她去世也没有逃脱牢笼,获得自由。


    晴绯心里很堵,为祝雅筠感到难过,也为祝明黎感到难过。


    童丽君当初说过,吴大金的死与祝明黎脱不了干系,晴绯也是这样认为,他当初做这件事,是为母报仇,还是想彻底脱离吴家,亦或是两者都有。


    晴绯摆了摆头,似乎想把脑海里想的事都甩掉,不管怎样,事情已经过去,她无意撞破祝明黎的秘密,还是当不知道吧。


    她把项链收进小布包,放进空间。


    如同秘密,被埋进任何人都不能找到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5章


    晴绯再次看到祝明黎在两年后, 彼时她已经高中毕业,拿到京都大学的通知书。


    宋意、祝明仪不愿离家太远,报考的大学都在羊城。


    录取通知书都到手后, 总算可以完全放下心出去玩。


    宋意想出去旅游, 随便什么地方;祝明仪想去国外看看;晴绯无所谓,能出去走走也不错;祝向阳比她们低一个年级,还没毕业但硬凑进来,强烈要求要带上他。


    几人一拍即合, 开始磨家里人同意她们出去。


    两边父母都觉得不放心,几个孩子, 最大的祝明仪刚满十八岁, 做事不算靠谱,余三人都才十六岁, 但大人们经不住儿女的央求,败下阵来,双方折中,决定不去国外,就去港城玩几天。


    祝明黎要是晚回来几天, 晴绯他们估计已经到了港城。


    赵清欢觉得既然出去玩,就要玩得尽兴,于是找同事借了一台相机,到时候拍几张漂亮照片留作纪念。


    说到漂亮, 她看完两人准备的衣服, 虽然心里早有预料,但看见里面一件颜色鲜艳的都没有,还是忍不住吐槽,“你们俩真不愧是亲姐妹, 都不爱打扮。”


    宋意和晴绯平日买衣服都是自己挑,选的都是日常简约型。宋意还好些,只是颜色素净,款式简单;晴绯则完完全全反面例子,衣裳大多都是灰调,宽松不修身。


    赵清欢连连摇头,这些衣裳看上去和老太太的有啥区别,老太太的衣服都比她的花哨。


    “我们还不是像你,你看你,再看向阿姨,所以明仪像她妈妈,喜欢打扮。”宋意无语,赵女士每天都是军装,常服全是衬衣长裤,怎么好意思说她们。


    赵清欢想到时髦靓丽的向晓秋,再低头看看自己,一时哑火,“刚好,趁这个机会,我们都去买几件新衣服。”


    她不算临时起意,两个小孩都要读大学,是该添几件漂亮衣裳,正好趁这次旅游,出去买衣服。首饰啥的也买几件,包也需要添,哎呀,化妆品需不需要呢?


    赵女士越盘算需要的东西越多。


    晴绯挠头,她不想出去啊,明晃晃的日光,一看就很晒。


    赵清欢看出她不情愿,摇摇手指,率先开其;“不能不去哦。”这孩子,得靠她把把关,买几件青春靓丽的衣裳。


    晴绯看了眼窗外,“要不晚点再走。”


    宋意连忙附和,“吃完晚饭再出去吧,我们可以叫明仪一起。”


    赵清欢爽利道:“行,我们也不在家吃,出门吃大餐。小意,你给明仪打个电话,问她有没有空,赵阿姨请她下馆子。”


    宋意拍手,开心道:“好耶。”


    晴绯自从搬到姑姑家住,一日三餐都有定数,已经很少去外面餐厅吃饭,跟着拍手,“姑姑大气。”


    宋意打电话回来,脸上似乎在苦恼什么事情。


    晴绯看了她一眼,“怎么啦?”


    宋意纳闷,“不知道,就是明仪说话古古怪怪,说有个事需要当面和我们商量。”


    晴绯不甚在意,收回目光继续做自己的事,祝明仪经常突然冒出各种各样的想法,不稀奇。


    暮色四合,白日里的暑气尚未消退,屋子里闷热,人们拿着蒲扇走在街道上,吹吹凉风,聊聊家常。


    晴绯他们当晚吃饭的地方不算什么高档餐厅,而是一家颇有名望的当地菜饭馆,里面的消费对赵清欢这样的高收入双职工家庭,也算个不小的开销,一年到头他们家很难得去吃几顿。


    点完菜,祝明仪对赵清欢说:“赵阿姨,我堂哥祝明黎回来了,他跟我们一起去港城可以吗?”


    赵清欢惊讶,“你那个出去打工的堂哥?”


    祝家对外人提起祝明黎,都是这样说,不想读书,出门打工。


    晴绯和宋意也很惊讶,跟着抬头看向祝明仪。


    祝明仪点头,“对,就是我那个堂哥。”


    她转头看向晴绯,补充道,“就是那个和阿绯同一个福利院的堂哥。”


    宋意张大嘴巴,“他怎么突然回来啦?”


    祝明黎这些年不算完全隐身,她们有时候会从祝明仪嘴里听到他给祝大伯家寄了什么东西,给祝明仪寄了什么礼物,但人却是从来没有回来过。


    远香近臭,祝明仪对祝明黎的印象居然变好很多,经常说些好听的话。不过,晴绯认为很有可能是那些礼物起了作用。


    祝明仪耸肩,“我也不清楚,他回我爸那边,我们还没怎么说过话。”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祝明仪阿婆去世后没不久,阿公也跟着去世,祝明仪妈妈向晓秋干脆搬回父母家住,祝大伯夫妻虽有名分,实际已经分居。


    晴绯对别人家上一辈的事不太了解,偶尔听祝明仪抱怨一嘴,说两人性格不合。


    赵清欢问:“那孩子今年几岁?”


    祝明仪在心里算了一下才回答,“二十,比我大两岁。”


    晴绯挑眉,之前没怎么算过周围小伙伴的年龄,时光飞逝,没想到有些人已经长成大人。


    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晴绯深有感悟,在这具身体里呆的时间越久越融入,她现在似乎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十六岁的高中毕业生,像是年龄,她听到祝明黎二十岁,一个穿越前快三十的人居然觉得这个年龄偏大。


    赵清欢很满意,“行啊,有一个年龄大的跟着你们,我也放心点,他一个人在外面,独立生活能力肯定比你们强。”


    吃完饭逛街买衣服,赵清欢本以为需要花点唇舌劝晴绯买些花哨亮丽的衣裳,没想到晴绯自己主动挑的都是这种,最后选了三套,与她平日风格极不同,颜色明快、款式新颖。


    宋意同样选了三套,风格与她平日大差不差,清新文艺的小裙子。


    晴绯想着要去港城旅游,把衣服往浪漫复古方面挑,最后选中一件柠檬黄波点吊带短裙,一件蓝底白红小碎花V领背心长裙,薄荷绿木耳边吊带上衣搭配牛仔裤,因为与她平日风格大相径庭,穿出来有点一鸣惊人的意思。


    祝明仪围着她啧啧称奇,“我还以为你很抗拒这些衣服呢,以前怎么没见你这样打扮,多漂亮啊。”


    “对,阿绯你以后多像这样打扮自己,多好看。”赵清欢满意极了,恨不得晴绯现在就穿上新买的衣裳。她一直觉得晴绯太过老成,年纪轻轻但老气横秋,现在看着,总算有点年轻人的活力。


    晴绯刚才还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融入十六岁的年纪,如果知道姑姑在心里评价她老气横秋,多少会哭笑不得,为自己辩解几句。


    满载而归的第二天,天朗气清,窗外时不时刮来一阵凉爽的风,驱散蒸腾的热气。


    祝明黎突然上门来找晴绯。


    “你们收拾好了吗?”他在门其问。


    晴绯微愣,门外站着的人变化很大,人变高变壮,棱角完全褪去稚气,变得硬朗,曾经的少年转眼间变成青年,猝不及防出现,一时晴绯又从他身上看到祝煦的影子。


    人的形象总是越相处越清晰,以前她知道两人长得很像,但除了刚开始,她后来从来没有把两人弄混,因为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几年不见,祝明黎现在的形象变得陌生模糊,像刚开始认识的一个人,乍看长相,能从中捕捉到你心底那个最熟悉的人的影子。


    祝明黎看晴绯似乎是愣住了,眼神缥缈,没有焦点,于是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开玩笑道:“怎么,没认出来?”


    晴绯回神,淡笑道:“是有点,你变得……”她想了想说,“变得像个大人了。”


    不论是长相还是彰显出的气质。


    以前两人站一块像同龄人,现在看,已经不在一个年龄阶段。


    祝明黎失笑,“你也是,长高了很多。”说完闲话,他又问了一遍,“你们行李收拾好了吗?今天有没有空出去?”


    晴绯疑惑,“已经收拾好了,有事?”


    祝明黎偏头,“要不要一起回福利院看看?”


    晴绯想了想,“行,你等等我。”说完快速回房拿好东西,跟宋意说了一声,便跟着祝明黎往外走。


    好久没见,路上突然没人说话,一时安静,空气间流转着尴尬生疏的气氛。


    祝明黎率先开其:“还没恭喜你,考中京都大学,听我大伯说,你报考的医学系?”


    “嗯。”晴绯纠正,“医学院药学系。”


    “药学系。”祝明黎轻声默念,回忆起往事,“你小时候就精通中医,以前在福利院还悄悄医治过别人,那时候我们是无知者无畏,你是艺高胆大。”


    他笑了笑,“不过你的确很厉害,治好了一个不会走路的男孩。”


    晴绯搜刮记忆,立马解释,“你说的是冯志峰,他感染上小儿麻痹病毒,不算完全瘫痪,可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肌肉功能。”


    已经是六年前的事,祝明黎早忘了名字,现在听晴绯说起,还是没有一点熟悉感,“反正你很适合这个专业。”


    “谢谢。”晴绯说完,礼貌性地想回问他的近况,又担心他不想说,转而提起两人共同的朋友,“姜玥也在福利院,她学校是四年制,放暑假,还没毕业。”


    祝明黎接话,“我知道,昨天打电话给福利院,温院长告诉我的。”


    两人打车到达红星福利院,因为给温院长报备过,加上晴绯是个熟面孔,门卫让他俩做好登记就直接放行。


    温院长听到他们来了,想着祝明黎好久没回来,特意出来陪他们聊了一会儿天。


    主要是跟祝明黎聊,问问他的情况。


    晴绯来福利院还算勤快,而且赵姑姑跟温玉住一个大院,她的情况,温玉再清楚不过。


    说了一会儿话,温玉就把空间留给孩子们,自己上楼处理公务。


    祝明黎来的时候手里提着几袋东西,把给小朋友的礼物交给保育员后,还留了一个,他从里面拿出两个礼物盒,分别给到晴绯和姜玥手里,“送你们的礼物。”


    晴绯打开,一支白色钢笔静静躺在里面,她取出来看了一会儿,笑道:“很漂亮,谢谢。”


    “我也很喜欢。”姜玥的同样是一支钢笔,蓝色,款式一样。


    她收好钢笔,语气认真问:“你之后还要出去吗?”


    祝明黎耸肩, “既然已经独立,没必要再住在我大伯家。”


    姜玥蹙眉,“你现在住哪?你一个人在外面,我们不知道情况,又不能联系到你,很担心。”


    晴绯听她把自己也包含在内,没有开其辨别。


    实只有姜玥一个人在担心,晴绯该吃吃,该喝喝,有时看姜玥胡思乱想祝明黎在外面遭遇什么不测,还会宽慰一二。


    祝明黎:“再说吧,我之后想去鹏城看看,等我定居下来再联系你们。”


    说起鹏城,晴绯突然想起一件事,“你还记得童丽君吗?”


    祝明黎皱眉,没说话。


    晴绯意会,接着说:“她也在鹏城,她看到吴小花被抓的新闻,来找过你,说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她能帮会帮。”


    名片没带在身上,好在晴绯记忆力不错,两年前的事,现在还能把名片上的公司名报出来。


    祝明黎犹豫片刻,语气带着试探,“你们怎么没问我为什么要离家不回来?”


    他从未和晴绯谈过关于身世,关于吴小花的事,所以不是很确定她们俩得到的消息,晴绯突然说起童丽君,便想问清楚。


    姜玥一脸纳闷,“不是说你不想读书,跑出去打拼吗?”这是晴绯给她的说法,至于为什么不回来,肯定是祝明黎大伯不同意呀,后面是姜玥自己的脑补。


    祝明黎看向晴绯。


    晴绯捡大家都知道的事讲,“主要是这个原因,还有就是吴小花,你担心你大伯家受到牵连。”


    姜玥挠头,“吴小花是谁?”怎么后面的都没听说过。


    晴绯看向祝明黎,把解释权交给他。


    祝明黎语气很淡,“我以前被拐到那家的妹妹,她认出我后一直缠着我,威胁我给她钱,我被她缠的烦人,干脆跑远点让她找不到人,结果没想到她被晴绯抓到,原来和她爸一样在做拐卖人其的勾当。”


    姜玥听得生气,“你应该找警察。”


    祝明黎耸肩表示无奈,“小鬼难缠,她又没实际干出什么威胁我人身的事,找警察拿她有什么用,不如跑远点。”


    “反正她现在已经被抓,我们不说这个了。”他转移话题,说起福利院的变化。


    福利院变化很大,鸟枪换炮,楼房装修设施焕然一新,土操场改成橡胶操场,并且增添多类运动场地和设备,最大的变化还是里面的孩子们。


    记得他还在的时候,孩子们大多病恹恹散落在活动场,哪像现在这样生机勃勃,跑跑跳跳。


    姜玥笑着解释,“多亏社会上的捐赠,特别是有一家医药公司,每年固定捐一笔钱给孩子们改善伙食,还设立专款给重病的小孩提供医疗费用,我们院里好多设施都是他家捐赠,他们家老板真是好心人。”


    祝明黎赞赏地点点头,“好心有好报。”


    晴绯笑笑没说话。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6章


    港城很繁华, 高楼林立,商铺密集,街头巷尾几乎都被霓虹招牌覆盖, 双层巴士与老爷车穿梭车道。


    站在高楼大厦下抬头仰望, 一股现代城市气息扑面而来,让人叹为观止。


    到了晚上,整个街区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彻底照亮,海滨长廊的灯火与维港夜景交相辉映, 小贩的叫卖声,食肆的喧闹声, 构成一幅“都市加市井”的梦幻画卷。


    晴绯等人走在街上, 除了晴绯,其余人都没“见过世面”, 看得目不暇接。


    他们一路走走停停,看什么都新鲜,品尝街头美食,逛逛当地的商铺,遇到漂亮景点, 挨个站过去拍照,然后又三三两两组合合影,晴绯看带来的胶圈已经用光,偷偷从空间里拿了几卷, 推说是自己多准备的, 不然真不够他们这样折腾。


    要说不满意的地方,当然也有,物价太高,当地人态度不友善等等, 不过大家的新鲜劲儿盖过一切,这些缺点可以忽略不计,总体来说是一趟很愉悦的旅程。


    最后一天逛商场,晴绯哐哐砸钱,毫不掩饰。


    开始选第一件衣服的时候,宋意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晴绯在用零花钱给家里人买礼物,结果一件,两件,三件……


    宋意瞪目,眼看选好的衣服越来越多,服务员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由最开始的隐隐不屑到后面的殷勤招待。


    她赶紧趁服务员去拿衣服的空隙,拉着晴绯说话,“你买太多啦,这里的衣服很贵。”


    关键是,你哪来这么多钱?总不会是她妈给的私房钱吧,以她对赵女士的了解,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晴绯冲她安抚一笑,“放心,我有小金库。你有没有喜欢的,挑一件我一起付账。”


    宋意结舌,“不是,你哪里来的小金库?”


    晴绯学她压低声音悄咪咪说:“我在福利院可是有很多人脉,大家凑合一起做生意,赚了点。”


    她顿了顿,担心宋意不放心,又说,“其实不是赚了点,赚了很多,很多个万元户。”


    宋意喉咙咽了咽,猛地转头看向晴绯,确定她没有开玩笑,依然不可置信。


    祝明仪转了一圈回来,正好碰到晴绯结账,看着大包小包满眼震惊,轻轻撞了一下宋意,“你们买这么多,给多少人带啊?”


    宋意整个人还处于恍惚状态,听到她说话,随口“嗯”了一声。


    祝明仪只是感慨一句,也没在意她的回答。


    这边的品牌在内地没有,还有一些国外名牌的买手店,晴绯虽说不了解,但知道有些品牌早期的产品挺有收藏意义,秉着来都来了,她开始扫荡模式,除了自己看中的,还给在家的赵清欢、余春华等人选礼物。


    同行的人除了祝明黎,其他人都不知道晴绯的财力,看得目瞪口呆。就算是祝明黎,对晴绯花钱如流水的程度再次刷新认知。


    祝明仪开始还以为她们在给家里亲友代购,后面发现不对,买的东西太贵了,贵到没必要,价格远超普通商品,一件东西要几个月工资甚至更多,这谁顶得住啊。


    她跟宋意小声嘀咕,“你们怎么回事?”


    宋意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抿嘴笑笑。


    晴绯见宋意没有挑东西的想法,在柜台指了几条项链问她意见,最后买下她最喜欢的那条。


    等几人离开珠宝柜台,祝明仪好奇心爆棚,拉着晴绯打破砂锅问到底,“你们哪来的钱?怎么买这么贵的首饰?”


    她总算意识到做主买东西的人是晴绯。


    祝向阳同样好奇脸盯着晴绯。


    晴绯解释,“我和福利院的朋友一起做生意赚的钱。”


    祝向阳脱口询问,“你们做什么生意?赚多少钱?”随即觉得这样问不礼貌,忙摆手,“我随便问问,你不想说没关系。”


    “每个人做得不一样,有做吃食,有做护肤品。”晴绯点到为止,没细说。


    祝明仪张大嘴巴,“你还参与了好几家,以前隐藏得太好了吧。”


    晴绯笑,“因为我在福利院认识的朋友不止一个啊。”


    “太厉害了你们。”祝向阳眼里带着佩服,凑到晴绯身边,兴致勃勃问,“阿绯,要是我暑假想做点小生意,你有没有啥好建议?”


    晴绯沉吟,“我们回去以后要去首都玩几天,可以批发些商品带过去卖。”


    祝向阳眼睛发亮,“批发什么?”


    吃穿住行,晴绯想到以前她倒卖过服装,试探道:“衣服怎么样?我以前卖过,钱不够也可以卖些小饰品,小日用品。”


    看到祝向阳很有兴趣的样子,晴绯建议,“你要是真想做,回去后可以去批发市场看看情况,要是钱不够,可以找我投资。”


    “真哒!说话算数。”祝向阳明显起了心思,又缠着晴绯问她和合伙人做生意的过程和规模。


    晴绯抿嘴一笑,“商业机密。”


    她不再多说,接着shopping,珠宝首饰、高级手表、名牌包包……最后买了一个一千多的进口单反相机收工。


    晴绯大包小包回到姑姑家,自然免不了一顿解释,她马上要去首都读大学,不想再隐瞒自己的经济情况,这次算是主动曝光,说的东西要细节一点,坦白了和余春华的合作、跟庄灵均一起创业,赚的钱自己建工厂开公司。


    赵清欢咽了咽口水,“你是说,庄家那个下海做生意的小儿子是跟你一起创办的花容。”


    花容名气大,庄灵均的名号,大院里的人都知道,赵姑姑很难将晴绯和庄灵均联系起来。


    宋姑父震惊过后,心里冒出担忧,“你自己开的制药公司是什么情况?”


    之前的合作,可以看作晴绯运气好,摸准机遇跟着好心的哥哥姐姐一起喝汤吃肉,但后面她一个十几岁的小孩独立建厂开公司,显然听着不是很靠谱,做生意里面的水深,他在担心晴绯被骗。


    晴绯把自家制药公司的品牌名报出来,还拉出庄灵均帮忙做幌子。


    这件事很大,宋家夫妻俩当时听完,不能放心,之后专门找专业人员咨询相关情况,做完市场调研等等一系列事情,才完全接受晴绯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而且这家公司运营得不错这一事实。


    晴绯从福利院搬到他们家后,没有隐藏过她的中医能力。


    像他们平日身体有点不舒服,晴绯把完脉,诊治结果说的有理有据,同后面去看医生说的一样。有时候晴绯还会开药,用日常的食材,照做后身体没多久便会痊愈,所以家里人都知道晴绯跟着自己的师傅学过医术,而且颇具天赋。


    其实这世上有天赋的人不少,像各个领域的小天才,有时候能在报纸上翻到,但能把这份天赋转化成巨大财富的很少见到。


    八十年代,这个时候普通职员的工资只有几十百来块,万元户属于凤毛麟角的稀罕事,他们家刚刚高中毕业的侄女已经拥有百万巨资,这实在令人不敢相信。


    缓了很久,他们才有心思清点晴绯带回去的礼物,除了这些礼物,回来后晴绯还花两千块买了一台冰箱,赵清欢夫妻之前一直处于似梦似真的状态,此时再说晴绯乱花钱属于延期算账,晴绯凭借“爆炸新闻”成功躲过一场训话。


    期间,晴绯提着礼物去了一趟余春华家。


    徐和雨今年六岁,下半年就要去读小学,看到好久没见的晴绯有些害羞,在母亲余春华的温柔引导下,羞羞答答喊了一声“小姑姑”。


    听晴绯说起过几天要去首都,余春华突发奇想,“要不我们也一起过去看看?”


    她转头看向徐星洲,“我们家还没出远门玩过呢。”


    徐星洲意动,看向坐在一旁的徐星潼,他正在看晴绯带来的画册,表情十分欢喜。


    他不太确定徐星潼是否适应拥挤的旅途。


    余春华看到丈夫眼神,瞬间明白过来,眼神一暗,不过很快打起精神,笑着打圆场,“不过小雨年纪还小,等她长大一些再去也行。”


    徐星洲想了想,开口问:“星潼,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坐火车去首都玩?”


    有些事总要试着去尝试,实在不行,再想办法折返回来。


    徐星潼现在的情况好很多,跟熟悉的人有问有答,听到哥哥问话,他瞄了一眼晴绯,“阿绯也去。”


    “对,阿绯也去,我们一起去玩好吗?”徐星洲眉眼一下子舒展,差点忘了,这小子从小就喜欢粘着晴绯。


    徐星潼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好。”


    这次去首都,除了港城一行人,姜玥也要去,还有晴绯找中药厂经理云丹借的秘书项红,加上余春华一家人,就这样,“首都旅游团”浩浩荡荡踏上了火车。


    到了首都,住进酒店,约好明日再一起去各景点,大伙开始分头活动,各干各事。


    余春华一家人留在酒店休息,然后在附近逛逛。


    祝向阳、祝明仪、宋意一起去找正在单位实习的自家哥哥祝明远和宋峻,先蹭一顿饭,再向他们打听在首都那里摆摊比较好。


    “你们问这个干嘛?”祝明远觉得他们问话有点奇怪,一般想去逛街多问哪里摊位多,怎么会问哪里摆摊好。


    祝向阳:“嘿嘿,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摆摊做生意,赚大钱。”


    宋峻好笑,“你们准备卖什么?”


    祝向阳:“衣服啊,我们一人带了一大包过来。”


    “一大包?你们有那么多本钱吗?”祝明远语气调侃,只当他们仨小孩花点零花钱学着大人做生意。


    祝向阳又“嘿嘿”一笑,卖弄商业话术,“我们肯定拉了投资。”


    祝明仪把话抢过去,“你们一定猜不到是谁投资。”


    祝明远配合问道:“咱妈?”


    祝明仪摆摆手指,“不对。”


    “赵阿姨?”


    “不对。”祝明仪迫不及待揭晓答案,“是阿绯啦,她可是我们中最有钱最有钱的一个,给我们一下投资两千块,我仨再凑了五百块。”


    “阿绯?”宋峻满头问号。


    祝明远:“刚才问你们她怎么没来,你们还没说呢。”


    “她跟着她公司的秘书去看房子咯,人家在首都上大学,还要在这里买套房子。”祝明仪抱胸感慨,语气十分羡慕。


    宋峻转头看向自家妹妹,“真的?”


    宋意肯定地点点头。


    宋峻眨眨眼,“不是,她哪来的钱?”


    宋意抿嘴,“她以前跟着一些年纪比她大的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所以赚了点钱。”


    晴绯干的具体事业没有对外公开,只有赵家人知道,此时宋意只能这样跟宋峻解释。


    这时候下海做生意赚了大钱的人多着呢,祝明远听完解释倒不觉得意外,拍了拍宋峻的肩膀,“我就说你这个表妹不一般吧。”


    祝明远突然想到什么低头笑了笑,转头跟祝明仪说:“你房间里的那颗水晶球就是从她那里买来的,你忘啦?”


    “哈?”祝明仪一脸懵逼。


    “什么情况?”


    其他人第一次听到这件事,都好奇地盯着祝明远。


    祝明远微微一笑,开始讲初遇晴绯那时候的事,摆摊卖糕点,抓人贩子,倒卖港城来的水晶球。


    祝明仪对此事自然有印象,只是没把晴绯和当初卖她东西的那个小女孩对上,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家哥哥,语气带着责怪,“你居然一直没说。”


    祝明远表情无辜,“有必要吗?”


    “……”


    这边被他们讨论的晴绯正和祝明黎、姜玥还有项红三人一起穿街走巷看房子,既然在首都买房,这个时候当然选择四合院。


    房源不是很好找,需要考虑规模、地段和产权,把项红带过来就是让她负责此事,晴绯是在“旅游团”回去之后才确定好一套。


    旅游团在京都待了十几天,行程很悠闲,逛完故宫长城,再逛各种古迹公园、老胡同、大学,街边小吃,高档餐厅都去尝试。


    晴绯买了相机,胶圈管够,随便拍照。在她看来,除了各种景点,京都的街角巷尾都很值得拍照留念,以后再看这些照片,不止有时光里的故事,还有年代的变迁。


    祝向阳几人心思全在摆摊上,逛完景点,傍晚扛着大包小包出摊,好在行情不错,带过来的衣服全部卖了出去,晴绯这个投资者,靠着他们也赚了点钱。


    他们开心坏了,赚了钱学着晴绯在港城的派头,给在家的父母买好礼物,欢欢喜喜坐上归家的火车。


    旅游团除了要在京都读书的晴绯,只剩下项红一人留在这边找房子,她每天跑东跑西,不负所望,总算在晴绯开学前找到一套合她心意的四合院。


    两进的院子,前院三间倒座房,院里种了一棵楸树,高大浓密的树冠在屋顶上方撑开。


    通过垂花门进入二门的内院,垂花门通过抄手游廊连通正房和东西厢房,正房配有东西耳房,和厢房一样都是三开间。


    小院铺了“十”字石板道,原主人按照春夏秋冬四景在院子四角种上海棠、合欢、银杏、腊梅,现在合欢开得正盛,粉色绒花覆盖在绿冠之上,远远望去,一树烟霞。


    晴绯一看就很喜欢,等项红和房主人讲完价,当天便花二十万买下这座二进四合院。


    这果决利落的操作,把项红看得一愣一愣。


    话说回来,这趟出差,她还是十分满意,不仅可以免费蹭旅游团,买下四合院后,晴绯还给她结算了一笔奖金,只是她的归期还需要延后。


    项红面上平静,心中暗喜,嘻嘻,没办法工作太优秀了。


    晴绯觉得项红做事靠谱,问过她意见后,打电话给云丹,继续留她在这边负责监管四合院的改造和装修。


    而她自己,则即将迎接大学新生活。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7章


    四合院的改造需要一两个月, 晴绯在附近给项红租了一间房子,她自己的行李大多放在这边,开学的时候轻车从简, 只带几身换洗衣服和日用品。


    宋峻特地打电话问晴绯报名的时间, 想帮她搬行李。


    晴绯虽以行李少不需要帮忙拒绝,但宋峻仍坚持过来,帮她跑前跑后,办理入学手续。


    晴绯宿舍是六人间, 五个室友性格不同,生活习惯不同, 相处一段时间, 褪去初见的生疏和客气,集体生活中的小摩擦时不时会发生。


    运气好的是, 室友没有小性子的人,遇到摩擦互相说几句就完事,总体相处得还算融洽。


    熟悉之后,同宿舍的根据性情自然而然各自结伴,晴绯因为除了上课就是泡图书馆, 几乎不参加娱乐活动,被舍友们冠以“学习狂魔”的称号,同时缺失结伴的机会。


    久而久之,宿舍里的人除了一起上课, 有时上图书馆会喊她一起, 其余时间大家都是各忙各事。


    对晴绯来说,高中是重新温习已经淡忘的知识,大学则全是没有接触过的新知识。


    一想到自己还需要学习的东西,晴绯就有种紧迫感, 如饥似渴地吸收药物化学、植物化学等等药学课程,除了上课,其余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面图书丰富,很多书在外面买不到。


    直到项红来找她,晴绯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两个月。


    项红:“晴绯,四合院那边完工了,你这边还有事没?”


    “没有。”晴绯明白她是来告辞的,于是问,“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我今天就可以收拾完行李出发。”项红在京都待了两个多月,这边的景点街道都逛了几遍,现在十分想家,迫不及待想回去。


    项红问:“出租房你的行李需要我找人搬到四合院吗?”


    晴绯摇头,“不用,我自己去收拾,正好看看装修好的新房子。”


    四合院的装修方案,晴绯专门找了建筑方面的老师,她出点子需求,老师制定设计方案,至于执行到什么程度,她还没去看过。


    她收下项红给的四合院大门钥匙,想了想,开口问:“你现在要回去收拾行李对吧?”


    项红点头。


    晴绯笑道:“我们一起过去,天气变冷,正好去拿几件换季的衣服。”


    晴绯跟着项红一起回到出租屋,在项红收拾东西期间,找房东把出租房退了,然后在空间里翻找,拿出一个用礼盒包装好的水晶手表。


    手表这东西,现在还是短缺稀罕,不论自用还是转卖都行,用它做礼物总没错。


    晴绯将礼盒递给项红,“我要赶宵禁,送不了你,这个礼物你拿着,谢谢你这些天一直忙活我的事。”


    项红不好意思接受,推脱道:“不用,我拿了工资,这些都是我该做的,而且我还有出差补助,怎么好意思再收你的礼物。”


    当然,在晴绯的坚持下,她还是收下了礼物。


    项红提着行李袋离开,走远后,忍不住从行李袋里面掏出礼盒,打开盒子,瞬间眼睛一亮,里面是一块现阶段很少见的有装饰性的女士手表。


    她迫不及待换下手上的旧表,举着手腕美美欣赏。


    云老板的亲戚真是阔气,以后估计没机会再过来出差了。想到这儿。项红有些留念地回头看看,抿嘴一笑,收拾好惆怅的情绪,提着行李精神抖擞的往火车站出发。


    她此刻还不知道,晴绯才是她真正的老板,而且过不了多久,她又要被晴绯调离出差。


    这边晴绯等项红离开,将出租房里的东西往空间里一塞,然后出发去四合院。


    一院三个房间,二院六个房间,两个耳房,晴绯根本用不了那么多,所以大多数房间只粉刷了墙壁,重新铺了地板,装好灯具,空在那里,等晴绯以后再布置。


    添置好家具的只有二院三间正房,分别布置成卧室、客厅和餐厅,西耳房隔成厕所和洗漱间,左耳房打通餐厅,装修成厨房。


    晴绯转了一圈,记下要添的东西,准备之后慢慢补充,反正她有空间,随时买随时放。


    回到学校,晴绯依旧每天早出晚归的学习,根本没有时间出校回四合院居住,正好里面刚装修没多久,需要多晾晾通风,就这样晴绯一直在学校待到元旦放假,这才收拾行李回四合院。


    这座空了很久的小院总算迎来它的主人。


    无人打理,前后两个院子铺满落叶,房屋积灰严重。


    晴绯看完叹气,可惜现在不好找钟点工,只能苦兮兮把自己居住的房间清扫出来,至于其他房间,暂时不用,她就暂时不管。


    第二天,元旦。


    时间正式步入一九八七年。


    晴绯一早出门,在街边吃完早饭,准备去拜访自己的老朋友。


    之前她抽空去了两次,每次都无功而返,没有遇上。国内这个时候还没手机出现,联系人实在不方便,晴绯抱着试试的心理,又跑到古琴琴学校找她,这次她刚好也在。


    古琴琴今年大四,因为学习优异,表现出众,提前被教授选中,在实验室参与研发工作。


    几年不见,她变化不大,雪白的一张瓜子脸,眉眼如画,穿着臃肿的棉衣依旧显得亭亭玉立,看到晴绯,淡然脱俗的眼神流露出几分亲切的笑意,莞尔一笑,宛如冰雪融化。


    她带着晴绯在校园逛了逛,问了一些晴绯在学校的情况,临近中午,带着晴绯去学校食堂吃午饭。


    晴绯看她眼下有青黛,嘴唇无血色,语气担忧,“琴琴姐,你脸色看上去不太好,注意不要太劳累。”


    古琴琴不甚在意,“没事,最近忙了点。”


    晴绯抿嘴,“你怎么对自己的身体一点都不珍惜。”


    古琴琴淡然道;“可能习惯了。”她罕见地跟人吐露心声,“我小时候总觉得自己这样的身体,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结果一场天灾,我家人居然先我一步离开,真是世事无常,我那时候就觉得生死有命。”


    晴绯流露出不赞同的眼神,“生死可能有命,我们更要在活着的时候好好珍惜生命,做自己想做的事。”


    古琴琴想到实验室里的研发,“我现在就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晴绯不知为什么,莫名肯定她所说的想做的事应该是指学术方面。


    她想了想,“无论你想做什么,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细水长流才最重要。”


    古琴琴若有所思,“你说的对,我想做更多,是该好好注意自己的健康。”


    她忽然笑道;“要不你给我开一丸药?”


    晴绯看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无奈道:“你倒是信任我,不怕我庸医害死人。”


    古琴琴想起过往,不由一笑,“开始谈不上信任,我是看你学习刻苦,每天逮着人把脉问号,不想你失望所以才配合。不过你把脉说出的症状的确和我的身体一样,我当时就知道你这小孩有几分真本事,现在才是真信任。”


    “谢谢你的信任。”晴绯拉着声调,语气亲昵。


    她想了想,从包里拿出笔记本,写了一张药方递给她,“你要是有时间,可以用这张单子调理身体,不过最重要的是要好好修养。”


    晴绯和古琴琴吃过午饭,把上次在港城买的礼物拿给她,就告辞离开。


    她站在古琴琴学校外面,想了想,转头往宋峻的宿舍走。


    看古琴琴的状态,两个人似乎没成,之前在宋峻那里就觉得不对,因为当时不了解古琴琴的状况,所以没多打听。


    宋峻的宿舍是他实习单位分给他的,今天放假,他哪都没去,就在宿舍休息,听到外面有人找,出来看到晴绯,他笑着调侃,“稀客啊。”


    他裹紧棉衣,说话间带着白气,“找我什么事?说吧。”


    晴绯:“今天元旦,找你吃晚饭。”


    “不是刚吃过午饭。”宋峻下意识看表,“现在?你没吃午饭?”


    “吃过了,我刚才找琴琴姐,我们一起吃的。”晴绯问,“你现在有时间吗?要不去我新房子那边看看。”


    宋峻:“行叭,听我妈说你在京都买了房子,还没去瞧瞧呢。你可真厉害,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分配到房子。”


    晴绯知道分配房子的名额很难获得,一般都是工作好多年的老资历,像宋峻这种才参与工作的应该还要等一段时间,但后面企业似乎渐渐取消分配房子的制度,晴绯也不知道分水岭在哪,不确定宋峻能否分到。


    她沉吟片刻,“现在京都这么多年轻人没有房子,好的地段就那些,你要是有看中的,可以先买下来,钱,我这边可以借。”


    宋峻叹气,“房子的事不急,我现在还在考虑毕业后要不要留在京都,这里的天气太干太冷。”说着这儿,他不自觉又紧了紧棉袄,“我实际想回羊城,这边儿的饮食和天气我不太适应。”


    他转头看向晴绯,“你呢?你都在这里买好房子了。”


    晴绯耸肩,“我不知道,我才上大学呢。”


    宋峻叹气,“你琴琴姐肯定留在京都,她现在怎么样?”


    晴绯想了想,斟酌着开口,“她现在似乎有了目标的感觉,就是脸色有点差。”


    古琴琴以前在福利院的时候对什么都淡淡的,似乎对活下去都没有欲望。表面看她对家人的离世好像是平静接受,其实这件事对她影响很大。


    宋峻面露担忧,“她就是这样,做什么事一旦专注进去就忽略其他。”


    晴绯探究地看着他,直接问:“你以前不是喜欢琴琴姐吗?现在还喜欢?”


    “咳咳咳……”宋峻被晴绯语出惊人的话呛到,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你一个小孩打听这些干嘛。”


    晴绯:“我就问问,你还喜欢琴琴姐吗?三年过去,感觉你们俩没啥进展?”


    宋峻不习惯跟小他好几岁的妹妹聊自己的感情,但晴绯一副死磕到底的神态,他无奈叹气,“现实生活,不是你喜欢谁,谁就喜欢你。”


    晴绯直接明了,“琴琴姐不喜欢你?”


    宋峻感觉心被这句话扎了一刀,顿了几秒才说:“她不会喜欢别人,她一直在拒绝别人进入她的世界。”


    他忽然看向晴绯,眼神说不出是讥诮还是无奈,“你跟她有点像。”


    晴绯一时恍惚,她很久以前也听宋峻这样说过,同样的话,不同的时空,说话的人不完全属于同一个人。


    宋峻语气变得正经,“我一直想问你,你在我们家这么多年,毕业了才告诉我们你公司的事,难道是在担心家里人?”


    晴绯笑笑,“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从来没有担心姑姑他们会抢走我的公司,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毕竟这件事挺让人难以相信。”


    说话间,人已经到达四合院大门。


    “我主要是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晴绯说完,冲上前去开门。


    宋峻跟着进入小院,四处张望,惊叹连连,“不错嘛,阿绯,这么大一个四合院,古香古色。”


    走进二院,院子里摆了一张躺椅,旁边一张小茶几,上面放了一碟果盘。


    宋峻直接坐上去,躺着摇晃身体,“你还挺会享受。”


    晴绯从屋里泡了一壶茶端出来,然后再拿了一把椅子,跟着坐下,“还行,这里比较清静,而且自在。”


    宋峻喝着茶,颇为认同的点点头,这样一个独门独院的平房的确比楼房要舒服,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没事还能在院子里种点花草,安逸极了。


    两人在院子里聊了一会儿天,聊着聊着,晴绯突发奇想,拿出相机给宋峻拍了一张躺在躺椅上的照片,之后去饭店吃烤鸭,也不忘带上相机,让服务员帮忙拍了一张合照。


    宋峻很满意,让她把照片多洗几张给他,同时预定毕业借她的相机用用。


    时光飞逝,很快来到草长莺飞的六月。


    毕业季,宋峻如期过来找晴绯借相机,他已经确定回羊城发展,祝明远留在京都单位,古琴琴考研成功。


    他在古琴琴毕业的时候,约了祝明远一起过去给她庆祝,即将步入社会的青春男女走在校园拍照留念,算是为自己的那段青春,划上了一个句号。


    晴绯接过宋峻还的相机,知道他们即将各奔东西,以后估计很难再见面,各自开启人生的新篇章。


    她一时有些感慨。


    也许这个世上总是有些遗憾,她可能改变了古琴琴早逝的命运,两人却不会像童话故事那样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不过宋峻没了“自己害死白月光”的负担,以后估计不会再念念不忘,不能释怀。


    这样也好,人需要往前走。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8章


    北国风光,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晴绯一个人窝在房间里围炉煮茶,整个人无所事事躺在沙发里, 捧着烤芋头看窗外飘雪, 渐渐白了房舍瓦片和树木枝桠。


    她如今一碰到学校放假就会回到四合院,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想,躺着发呆, 给自己充电。


    “叮铃铃,叮铃铃……”


    电话响了。


    晴绯依旧躺着, 伸手慢吞吞从沙发边柜拿起电话, “喂?”


    “阿绯,元旦快乐!”


    晴绯听出声音主人, 笑着回道:“你也是,元旦快乐。”


    “今天放假?”


    “嗯。”晴绯懒洋洋道。


    “你看过上个月鹏城拍卖土地的新闻没有?”对面直入主题。


    上个月,也就是1987年,十二月,鹏城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首次公开拍卖, 这么大的新闻她当然看过。


    “看过。”晴绯很快想到,“你想拍卖?”


    “对,我现在现金流不够,你愿不愿意投资?”说话依旧直接。


    晴绯问过他需要投资的金额, 算了下自己如今的资产, 能拿出来,于是爽快应下。


    她多少知道,现在投资房地产,只要操作得当, 稳赚的买卖。


    庄灵均不负所望,拍下一块住宅用地,晴绯占了四成,对此比较上心,把后世那套已经成熟的住宅模板转述给他和建筑设计师作为参考。


    等所有手续办下来,住宅小区开始动工建设,规划了七栋七层建筑,住宅楼没有像当时普遍那样临街建设,而是在小区外围修了一圈商铺,将里外隔开,住宅楼预留了电梯的位置,小区内绿化率高,车位规划充足,妥妥的高档小区。


    小区建成已经是1988年底,期间鹏城第一块拍成的宅用地开发的小区,一经上线,不到一小时便告售罄,这给了晴绯和庄灵均极大的信心。


    果然,年底小区一开售就火爆得不行,虽然没有一小时便售罄那么夸张,但一百五十套住房,用了几天就已经卖光了。


    晴绯自己买了一套一梯两户的大面积户型,庄灵均跟着买了一套做晴绯邻居,搬到鹏城生活的祝明黎按友情价买了一套六十平二室小户型,他一个人住足够,再大他目前也负担不起。


    房子拿到手,晴绯再次摇人,将项红调过来监督装修房子。


    接到出差通知的项红一脸懵逼,“啊,怎么又是我。”


    云丹调侃道:“说明你上次干得不错,所以又把你调走。”


    项红察觉出不对,开玩笑试探,“云经理,你怎么说的好像晴绯才是做主的那个,她难道是我们幕后老板的千金?难怪那么有钱,几十万的房子,眼睛都不眨,一连买了两套。”


    “别瞎打听。”云丹佯装训斥,悄声跟她透露,“公司准备在鹏城建新厂,你这次过去好好表现,以后说不定让你参与新公司的建设。”


    “真的?”项红一脸兴奋,“我们公司还会扩建?”


    公司还会扩建,说明公司正在发展,很有前景,不用担心公司倒闭没了工作。


    虽然改革开放已经快九年,但大规模的下岗潮还没出现,现在人们的观念还是觉得国营企业的工作比较稳定体面,最重要的是国营企业包分配房子。


    晴绯投资房产赚了一笔钱,加上这些年所得,她计划在鹏城拍卖一块土地,位置可以偏一点,在上面建立工厂和公司大楼,然后在厂区附近再拍卖一块地修建住宅区,满足条件的公司员工可以按优惠价购买房子,算是公司福利。


    建立新厂这件事,晴绯已经在心里计划很久,羊城的制药厂只有中成药、中药材、保健品的生产链,她手下需要一家研究西成药的新机构。


    鹏城正在开发,环境很适合建厂,晴绯把集团公司选在这里,新公司将营业涉及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制、生产及销售。


    1989年,大三寒假,晴绯先去了一趟鹏城,这个时候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完成,通风了两个月,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晴绯在这边做事,有自己的房子住,挺方便,特别是祝明黎跟她住同一个小区,经常招呼她去家里吃饭。


    准备竞拍的这段时间工作虽忙,生活过得还算舒坦。


    庄灵均看出房地产的前景,在鹏城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晴绯的新厂和公司大楼正好可以外包给庄灵均地产公司的下属建设团队。


    公司大楼还没建好,里面架子却可以开始搭起来,特别是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


    晴绯在鹏城将建设工作商定好后,回到羊城,没有丝毫空隙,又忙着和云丹商议年后的招聘工作和后续安排。


    之前药业公司算是在打地基,没有扩大规模,专心优化已有的产品,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吾同药业在羊城算是远近闻名,小有口碑。


    特别是吾同牌的风湿膏药和养颜丹,卖得特别火,连外地人都知道,专门来羊城买或者托人带。


    地基打好,现在该建高楼了。


    1989年,七月。


    吾同药业在鹏城的新厂和公司大楼已经建成,因为是初阶段规划,占地不多,空着的地等后续公司发展起来再扩建。


    不过,离厂房只有五六分钟路程的住宅小区已经开始热火朝天地在建造,除了住宅小区,厂区内配备了员工宿舍,方便公司人员居住。


    别说,因为晴绯公司的规定,工龄满足条件的员工,或者是表现良好的员工,可以按照优惠价分期购买公司盖的商品房。


    注意这里是购买,虽然对比国企直接分配房子,需要付出更多的金钱,但购买房子可是有房产证,房子完全属于你,就算以后离职也不会收回。


    房子啊,在华国人朴实的思想里,有了房子才算安家,这可许多人一辈子的所求,以前房源不够,城里人只能几代人蜗居在一个小空间,现在有了这个机会,谁也不想错过。


    这条规定对许多人来说,吸引力极大,愿意来吾同药业应聘的人肉眼可见的多,其中不乏刚毕业的大学生。


    当然,这项福利不只针对新公司的人,因为政策的修改,现在其他城市也能像鹏城一样,招标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鹏城建好的住房卖完,下一个自然会筹备羊城分公司的商品房,毕竟那边的老员工更多。


    老员工云丹调动到鹏城来搭建和管理新班底。


    她来到这边,看到这座正在建设的新兴城市,看到城市的活力,也看出了鹏城未来发展的潜力,干脆决定在这边定居,于是咬咬牙,用全部身家买了一套九十平的三居室。


    项红可能没有云丹的远见,但她知道谁是聪明人,看到云丹买房,打电话和父母商量。


    最后项红父母拍桌子决定,拿出积蓄为女儿付一部分首付,买一套六十平的二居室。


    这些年房价年年涨,一年一个价,但年年有买房大军,仍然供不应求,现在买了,以后就算不在那边住,转卖出去不难。


    年底,购买了房子的职工已经全部住进新房,一家人在宽敞的新房子里热热闹闹过春节,真真羡煞旁人,没有买房的人,还有新招进来的人,谁看着不眼红。


    年后上工,立马有人开始打听,公司还有没有打算建下一批的商品房。


    因为打听的人实在太多,公司专门开了一个会,保证这次商品房并不是结束,随着吾同制药发展,只要资金足够,公司是一定会为职员们考虑住房问题。


    这次没有轮到,下次说不定就有机会。


    职工们现在上班除了工资,还有一个房子在前面吊着。


    谁知道下次名额多少,自己能不能排上,到时候一样的工龄,能不能选上还能看什么,当然是按大伙平日的表现。


    谁也不想处于下风。


    职工们一下子激活了做事的积极性和处理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平日里只听从上级命令的人开始动脑,上班偷偷摸鱼的人开始端正态度。


    新公司火力全开,蒸蒸日上。


    老公司不甘下风,努力创新。


    吾同制药渐渐打出名气,稳步发展成本地龙头企业之一。


    1990年,夏。


    羊城新建的住宅楼已经在建设尾声,鹏城第二批住宅楼正在规划中,公司算是已经实践当初的诺言。


    这一年,晴绯二十岁,大学毕业。


    姑姑一家人专门飞来北京参加晴绯的毕业典礼。


    他们这些年来过京都几次,各种景点都看过好几遍,每次来都住晴绯四合院的客房,里面家具齐全,只需要简单清扫一下就好。


    而且不需要晴绯自己清扫,她认识完住在这条胡同的街坊邻居,经人介绍,总算找到了一位愿意做钟点工的阿姨。


    晴绯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医研究院下的中药研究所,入职前有一段时间空闲,毕业典礼结束,晴绯跟着姑姑他们一起回到羊城。


    宋意的毕业典礼排在晴绯后面几天,晴绯跟着姑姑姑父还有宋峻一起去她学校,等到时,她们同学之间已经拍完毕业照。


    晴绯举着相机给宋意和姑姑几人在学校门口拍合照,一个一个拍完,祝明仪笑得暧昧,把祝向阳推进镜头,“快,你们也拍一张。”


    祝向阳一时局促,不过很快站到宋意旁边,后者很自然挽住他的胳膊,头微微靠向他的臂膀。


    晴绯眨巴着眼睛,顿了一秒才举起相机。


    快门按下,镜头留下一对年轻男女笑容灿烂的合照。


    她拍完立刻转头去看姑姑等人的神色,他们脸上还残留着惊疑,晴绯瞬间明白,哦,估计同她一样才知道这俩人在谈恋爱。


    是的,不多明说,看两人的自然亲昵的姿态,一切不言而喻。


    晴绯从后世来,知道部分人的结果,但不知道开始,而且很多事情已经改变。


    她其实不太确定。


    现在,祝向阳和宋意同上一世一样,在一起了。


    气氛一时有些微妙的安静,晴绯把相机交给一脸不爽的宋峻,打破此时的沉默,“帮我和宋意拍一张。”


    晴绯走过去,同样在校门口和宋意留下一张合照,拍完之后,宋意牵着祝向阳走到赵清欢夫妻面前,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爸妈,我和向阳在处对象,前不久的事。”


    祝向阳跟着保证,“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会好好对宋意。”


    宋爸一脸严肃冲他点点头,转头对宋意说:“恋爱自由,你们的私事,我和你妈不多说什么,不过你要知道,如果在外受了委屈,一定回来告诉我们。”


    不想搞砸宝贝女儿的毕业典礼,他语气还算温和,只是说到后面,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祝向阳。


    祝向阳立马举手发誓,“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宋意受委屈。”


    宋峻锤了一下他的肩膀,半开玩笑地说:“你小子,可要说话算话,不然我饶不了你。”


    祝向阳忍住肩膀上的疼痛,脸上的笑因为忍痛有些狰狞,“峻哥,您就放心吧。”


    虽然发生点小插曲,不过后面大家又和平常一样相处,开开心心在校园拍完照,晚上还一起去餐厅吃饭,庆祝宋意顺利毕业。


    宋家夫妻回去细想,觉得祝向阳当自家女婿还不错,他算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嘴甜脾气好,性格外向,刚好配性格有点内向的女儿,而且两家父母也算熟,都不是脾气古怪的人。


    这样一想,两人渐渐接受祝向阳和自家女儿处对象的事,有时还会主动喊祝向阳上门吃饭。


    晴绯知道杨冬现已从部队退役,转业到地方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问过下班时间,特意骑自行车去她单位等着。


    “杨冬。”看到人从公安局里出来,晴绯骑车停到她面前。


    杨冬依旧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神情相比以前多了一丝坚毅,看着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晴绯,惊喜的哇哇叫,“啊,阿绯,你回羊城了么,怎么没打电话给我说一声。”


    晴绯笑道:“我这不是亲自来告诉你了嘛,现在有没有空?”


    杨冬嬉笑,“有啊,怎么?大老板要请我吃饭。”


    晴绯:“对,我们去找姜玥,她还在学校。”


    姜玥97年从师范中专毕业,被分配到一处小学,如今已经教了三年书,神奇的是,徐和雨就在那所小学念书,不过她现在四年级,姜玥在教三年级。


    两人一起接上姜玥,去了一家她们在初中就喜欢去,现在还开着的老店。


    寒暄过后,杨冬搓着手掌心,神态带着点不好意思,“对了,我十月一号结婚办婚礼,你们有时间来吗?”


    姜玥露出喜悦又惊讶的表情,“你和陈老师要结婚啦,恭喜恭喜,国庆节放假,我肯定有时间。”


    陈老师是姜玥学校的同事,杨冬经常来学校找姜玥,时间一久,两人不知道怎地就看对眼了,处了几个月对象,没想到这么快就计划结婚。


    “恭喜。”晴绯还没上班,不敢保证,“我应该有时间,不过还得看看。”


    “行,那我就先定好玥儿当我的伴娘。”杨冬向姜玥询问,“没问题吧?”


    “当然。”姜玥欣然同意。


    两双眼睛同时看向晴绯,目光灼灼。


    晴绯淡笑,“我现在只想专注事业。”


    杨冬眼睛转溜溜,抿了抿唇,小声试探,“我问你啊,你跟祝明黎…”


    晴绯连忙打断,“想什么呢,我跟他,跟你们关系一样。”


    杨冬瞪圆眼睛,语气不可置信,“你们就没有一点小火花?”


    晴绯十分干脆,“没有。”


    她直觉很准,如果祝明黎以后有喜欢的人,或者说想要结婚的人,那个人应该是一个完全不会知道他过往的人。


    杨冬叹气,“诶,我看你们关系好,现在他又和你住一个小区,还以为你们有机会。”


    晴绯摇头,“别多想了,庄灵均还住我隔壁呢。”


    杨冬撇嘴,“庄灵均?他多大岁数,怎么配得上你。”


    晴绯被她夸张的表情和语气逗笑,没有接话。


    一旁一直听两人说话的姜玥突然开口,“庄灵均这个年纪为什么还没结婚?红红都十五岁,读高中了。”


    杨冬随口答,“要求高呗,你看人家又是大学生,又是大老板,身家几千几百万,肯定想娶个大美女。”


    晴绯看姜玥一直盯着自己,似乎想听她的答案。


    她想了想说:“可能是还没遇到他喜欢的人,不想为了结婚将就。”


    “不就是我说的那个意思嘛。”杨冬喝的已经有些迷糊,眯着眼睛举杯,“咱们不说这些臭男人,来,干杯,祝我们以后…”


    她想了想,一字一顿,“长命百岁,前途似锦。”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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