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没有留情全部发过去,然后恶狠狠附了一行字:窝囊废,不离婚看不起你。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写了整整三个小时,呜呼哀哉!一写到感情戏就苦手,是因为不舍得嫁女吗?(bush)
还有一章,现在开始码,很快的很快的!应该十二点多上!
第152章 脸盲症
本以为这无能的丈夫至少应该有一点脾性, 把不忠贞的妻子丢出家门,结果第二天,多米尼克竟然又看见他们在客厅难舍难分。
谢绥之大概刚下班, 只脱了西装还没来得及解领带, 就递给了奚亭一枝娇艳欲滴的玫瑰。
奚亭似乎有些羞涩的低头去接那枝花,刚碰到花茎就被谢绥之一把拉进怀里。
那枝去了刺的玫瑰就这样夹在两个人脸颊之间, 花瓣挤得微皱, 一点儿淡粉色的汁液洇在奚亭浅色的唇上,于是谢绥之低头, 就得到了一个满是馥郁花香的、甜蜜的吻。
多米尼克怔怔地看着那个被玫瑰浓烈的绯红色映衬着、因一个吻而从眉眼间蒸腾出整片艳丽情态的美人。
一个吻,就能让他从安静乖巧变得这样活色生香。
饿死鬼投胎吗。
他面无表情的咒骂谢绥之,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
*
多米尼克做了整夜的梦。
梦里全是难以启齿的片段, 雪白的身子, 艳红的唇, 半阖着的、湿润的眼睛,宛若玫瑰上点缀露珠……
第二天, 从不在意外表的多米尼克换了六次衣服, 直到负责衣物搭配的管家开始战战兢兢, 他才勉强满意。
临出门前,他却又解开领口一颗扣子, 看起来像是随便穿了一件就出门了。
他不认识我。
这段时间, 他早已摸清了奚亭的活动轨迹。
从便利店买根小布丁,一路悠悠吃到观鱼池, 然后掏出刚买的小面包喂鱼, 等鱼和自己都吃完之后, 就到小花园去看一会儿花。
第十二次在这条固定路线上从奚亭身边不经意经过仍然没被多看一看的多米尼克,终于不得不承认, 他在奚亭眼里,好像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他深吸一口气,主动走到奚亭面前伸出手:“我是多米尼克。”
因为不习惯向人搭话,他说这话时语气有些生硬。
奚亭听见这个名字之后明显愣了一下,把多米尼克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这是不是他第一次认真看我?
多米尼克难得有些紧张。
奚亭思考两秒,还是伸出手去。
那只手因为刚吃完一根冰棍而微微泛凉,却十分柔软。
多米尼克握住那只手,心中荡起春风般的涟漪。
*
可是没有下文。
奚亭对着那只萨摩耶都能笑得比刚才和他握手时开心一万倍。并且没有主动要他的联系方式,甚至自己要求加上的时候,他的表情还有一些勉强。
他连做小三都排不上号。多么残忍而令人不可置信的事实。
多米尼克一整个下午都处在说不清道不明的焦躁里。
他向来觉得皮相是最浅薄的东西,现在却在对着镜子反复审视自己的脸和身材比例。
他又拿起手机翻出相册里那些偷拍的照片逐张对比。
夏,五官过于张扬,不是正经人。江敛,性格冲动易躁,一看就不会照顾人。江凛,戴眼镜的斯文败类。谢绥之就更不用说,一个连自己老婆都看不住的窝囊废,每天只会抱着奚亭在那啃,连他到底有几个男人都不敢问。
他想了一圈,也没想通自己到底输在哪里。
人尽可夫的奚亭,有了那么多的情人,却竟然并没有流露出纳他为夫的意思,甚至不打算主动和他联系。
多米尼克不免荒谬的生出一丝焦虑——是我的长相不合他的胃口吗?
多米尼克怀揣着不甘,又一次“恰巧路过”了奚亭家门口。
他腻味的看见奚亭送谢绥之出门时,踮起脚尖在丈夫脸上印下一个吻。
谢绥之揉了揉他的头发,渐渐走远了。奚亭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直到背影消失才收回视线,转身准备回屋。
见奚亭没打算出门的多米尼克也转身打算离开。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门外站着一个和谢绥之穿着一样咖色风衣的男人,左手无名指上套着戒指。
奚亭打开门,看清他的衣着之后,微微蹙着细细的、形状姣好的眉:“又忘记带东西了?……你是不是故意的?”
那个男人——多米尼克认出他分明是夏——竟然就默认了身份,笑着点了点头,亲昵点了一下奚亭的鼻子说了句什么,侧身进了屋。
夏在里面停留了很久才出来。
不知道做了什么,奚亭原本整齐的头发翘起来一点,小脸绷得紧紧的也挡不住眼角的粉色。
夏最后又讨了个吻,就去“上班”了。
多米尼克到这里还有些云里雾里,但他隐约觉得自己明白了什么。直到门铃第三次响起。
多米尼克震惊的发现门外竟然出现了第三个“谢绥之”。
一模一样的衣服,身量与谢绥之相仿。
奚亭这次打开门之后,明显更加犹豫了。他歪着头打量了好一会儿才放人进来,脸上的表情困惑又无奈:“………又回来了?”
那个人低头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伸手把他还没回复整齐的头发轻轻拨了拨,低声哄了句什么,奚亭听完之后微微皱了一下眉,但还是乖乖站在原地让他把自己揽进怀里轻轻抱了一下。
第三个人没有久留,很快就红着耳朵离开了。多米尼克看着奚亭站在门口目送那个人走远,抬起手蹭了蹭自己今天饱受摧残的额头,眉头还是微微拧着,打心眼里觉得今天的“谢绥之”很不对劲。
多米尼克却看懂了。
他一直都在误会他。
根本不是什么放荡。只是这可怜的小妻子患有脸盲症,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只能靠衣服认人,却因此被每一个心怀不轨的邻居蒙骗着。
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他的丈夫,而他对此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自己每天交付真心、献上亲吻的人不止一个,也不知道丈夫里掺杂了好几个冒牌货。
这意味着他也可以。只要穿上和谢绥之相似的衣服,戴上相似的戒指,
可是……成为一个多情者的情夫之一自然无需犹豫,但他能去欺骗一只纯洁的、被蒙骗的、已经足够可怜的小羔羊吗?
……我会很温柔的。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会保护他。
多米尼克想。
*
奚亭正在外边散步,突然来了一场暴雨。
豆大的雨点毫无征兆地砸下来,溅起一片白茫茫的水雾。奚亭迎面被一阵狂风裹着雨水浇了个透,跑了没几步头发就湿了,睫毛上挂着水珠眨一下就往下掉。
出门时天气有些闷,身上一件薄衣服被雨水浸湿,裹在身上很不舒服,这附近除了树没有别的遮挡,他被风雨交加,吹得鼻尖微微泛红,正四处看有没有能躲雨的地方,就被人一把捞进怀里——是江敛恰巧撑着伞经过。
江敛眉头一皱,在风雨中大声道:“怎么不知道找个地方躲雨?你冷不冷?”
没等奚亭回答,江敛把外套脱下来裹在奚亭肩上然后拢好,一只手臂不由分说揽着奚亭的肩膀把他护在伞下,往他家的方向走去。
奚亭缩在他外套里连打了两个喷嚏,才根据语气,有些犹豫的抬头:“江敛?”
江敛气笑了:“到现在还认不得我?怎么每次叫我哥的名字就那么快?”
奚亭慢吞吞道:“你们味道不一样。”
“什么味道?怎么我哥就比我香?”
江敛不平道。伞面上骤然炸开噼啪声,雨势更猛了,江敛却觉得世界很安静。
他借着抱怨与铺天盖地的暴雨,第一次能极近的观察奚亭的脸。
他的睫毛上挂着水珠,鼻尖和两颊都被冷雨激得微微泛粉,很像刚洗出来的一颗表皮上还蒙着细密水雾的桃子,粉白甜蜜。
他整个人缩在那件对他来说过大的外套里——那是他的外套,被他的气息包裹着,显得格外小,格外软。
他的衣服本身是没有什么味道的。江敛不爱那些香氛,勒令佣人不许在衣服上留下任何化学气味,可现在底下罩着奚亭,江敛却闻到一股极淡的香气。
被雨水打湿之后,从皮肤底下蒸腾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清甜气息。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把伞又往奚亭那边斜了过去,故意让雨水打在自己右肩。
恰在此时,奚亭睫毛上的一颗水珠悬在睫毛尖上颤了颤,顺着眼尾滑了下去,颤颤巍巍停在了唇角。
江敛正有些出神,情难自禁的低下头去,想吻去那颗珍珠,被奚亭敏锐的偏头躲开了:“你干什么?”
奚亭往后退了半步,被江敛的手臂挡住退不动,只能仰起脸来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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