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成朝着苗郎中微微一笑,“没有,我也觉得李公子是个性子纯真可爱之人。”


    坨坨村晚上冷冷清清的


    李富贵走一步,身后竹篓的铃铛就响一下,安静的村子里回荡着铃铛声。


    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向来慢条斯理的沈玉棠走得很快,快到李富贵几乎要追不上。


    虽然他变回猫身追上简直是轻而易举,但他总不能在媳妇面前突然变成猫吧?


    这样多吓人?


    所以李富贵只能老老实实地在后面追着。


    一边追,李富贵一边喊,“媳妇,你怎么走的这么快啊?”


    沈玉棠就在前面,而且他耳力好,肯定是听着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沈玉棠连停都没停。


    李富贵转念一想,会不会是沈玉棠不喜欢他叫他媳妇?


    于是,李富贵又换了个称呼,“兄长,等等我。”


    这下子,沈玉棠终于停下来了。


    只是不知为何,背影看起来似乎有些紧绷僵硬。


    但不管怎么说,始终是停下来了。


    李富贵趁着这个时候赶紧追了上去,结果沈玉棠一下子转过身来,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已经变得铁青,冷着脸对他一字一句道,“别喊我兄长,谁是你兄长?”


    李富贵也不知道为什么沈玉棠突然会生气,他吓了一跳,弱弱地道,“那……我喊你弟弟?”


    听着李富贵的话,沈玉棠气得要命,心中怒火更盛,不由刻薄地道,“你也配?”


    话刚出口,沈玉棠便反应过来这话重了,但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哪有收回去的道理?


    他只是略微有些愧疚地抬眼朝前面的李富贵望去。


    只见浓郁似墨的夜色中,李富贵就站在那,先是怔了一会,紧接着有些茫然地眨了眨那一双圆溜溜的眼睛。


    沈玉棠蹙眉。


    李富贵那样看着他,莫非是想要让他跟他低头道歉?


    但沈玉棠并没有道歉的习惯。


    他想拒绝李富贵,让李富贵别痴心妄想,可他又说不出口。


    沈玉棠想,始终都是同住一屋檐下的人,更何况,李富贵本性不坏,他不应该将话说的太过难听。


    于是,沈玉棠张了张嘴,想说些柔和的话。


    这时候,李富贵先他一步开口了。


    他一脸恍然大悟,“也是,我的确不能喊你弟弟。”


    李富贵还一本正经地跟沈玉棠把他不能喊沈玉棠作弟弟的点一一说了出来,“你比我高,又比我沉稳,我跟你站一块,怎么也不像是你的兄长,喊你弟弟,恐怕也无人信。”


    沈玉棠,“……”


    他自以为刻薄的话,李富贵似乎没放心上。


    到底李富贵是假装听不懂,还是真的听不懂?


    这可让李富贵为难了起来,“那兄长不能喊、弟弟也不行,那我喊什么才好?”


    一听,沈玉棠感觉胸口作闷。


    李富贵有些委屈地抬眼看了看沈玉棠,很小声地嘀咕道,“又不能叫媳妇……”


    要不然他当然想喊媳妇了!


    沈玉棠这时候才想起来他之前跟李富贵说过,不许在外人面前叫他媳妇。


    所以,他错怪李富贵了?


    但成玉仙君不知道怎么低头道歉,也不怎么要怎么跟李富贵解释,他垂下眼眸,那一双漂亮的眼睛里有纠结闪过。


    憋了一会,白玉般的俊美脸庞都似乎憋得有些微微发红,最后沈玉棠实在想不出来法子了,不冷不淡地丢下一句“随你怎么喊。”旋即转身离去。


    李富贵留在原地,一头雾水,随他怎么喊?


    那他是喊什么好呢?


    兄长似乎媳妇会生气,弟弟也不合适。


    思来想去,以后大概只能直呼其名了?


    李富贵小猫头都快要想破了,也始终想不通,只能烦恼地深深叹了一口气,抬脚跟了上去,身后的铃铛一声接一声的响着。


    第24章 这尊神像长得有些眼熟


    林子成是个读书人,寒窗苦读数十年,一腔热血想用满腹经纶报效国家,带上所有盘缠背井离乡到京城赶考,却接连考了三次科举都落榜。


    或许是对此心灰意冷,也无颜回家乡面对父老乡亲,所以他从那以后就在坨坨村住下了。


    林子成就住在离小矮坡不远处的小河边,在家门口栽了一棵玉兰,收养了跟他同一天摔下山的大黄。


    大黄可不如林子成幸运了,它摔断了两条后腿,其中一条已经完全坏死。


    苗郎中为了给它保命,就截掉了它右后腿,伤好了以后天天用三条腿在村子里蹦来蹦去。


    于是,大黄有了新外号,大家都管它叫三条腿。


    李富贵上山采草药的时候会路过小河,大黄总是蹦着剩下的三条腿过来找他玩,李富贵就会蹲下身,把他媳妇做的香喷喷的酥饼掰一半喂大黄。


    林子成这时候会从屋子里出来,笑着让李富贵少喂些,说大黄吃惯富贵喂的好吃的,现在都不愿意吃他准备的吃食了。


    李富贵嘿嘿一笑,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吃一点不碍事的,我们大黄缺了条腿,得多补补呢。”


    林子成目光温柔地望着里富贵,忽而问了他一句,“李公子,你说,我要是在村里开间学堂怎么样?”


    李富贵闻言仰起脸,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顺带歪了歪头,“学堂?”


    小猫是个绝望透顶的文盲。


    林子成耐心而温柔地解释,“嗯,就是教人读书写字的地方。”


    李富贵一听见教人读书写字,眼珠子都亮了,“好呀!开学堂吧!”


    说完,李富贵兴奋到把大黄的脸当成面团一样揉捏,高兴地分享喜悦,“大黄,我们村子里要有学堂咯!”


    大黄被揉得大脸盘子都变形了,叫不出来,只能茫然地咽呜了几声。


    大黄才不知道学堂是什么。


    是跟大骨头一样好吃的东西吗?


    林子成动作很快,没多久就真的在村子里选了一处地方打算开学堂。


    那一块本来是一座庙,后来庙祝嫌香火不够就跑了,现在荒废了,但地方宽敞,重新翻修一下就很适合当学堂。


    林子成手头拮据,请不起人帮忙修缮,一个文弱书生放下书笔,拿起镰刀就自己割起比人还要高的野草来。


    村子里的村民一听到是要建学堂,二话不说都放下手头上的活赶去帮忙了,李富贵也去了。


    一时之间,那座荒废的庙竟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无论男女老少都卖力地帮忙,毫无怨言,甚至于还有说有笑,氛围融洽又温暖。


    林子成很是感激,特意去村口跟挑担叫卖的商人买了桶甜米酒,再给帮忙的村民挨个送上一碗甜米酒解渴。


    林子成送甜米酒给李富贵的时候,李富贵正在屋子里抱着把扫帚站在神像前,微微仰着头盯着瞧。


    庙已经荒废数年,神像身上的金箔已经掉落,露出底下斑驳的石纹,神像的面容也开始掉皮,只剩下半张模糊的脸,看不清楚容貌。


    正当李富贵看得聚精会神的时候,一碗甜米酒送到了他面前,甜味飘上来,一下子就勾住了他的目光。


    李富贵舔了舔嘴唇,这时候,又闻到一股淡不可闻的玉兰花香,往旁边看了看,果然是林子成。


    林子成家门口有棵白玉兰,所以林子成身上总是有玉兰花的香味,每一次只要闻见玉兰花香,李富贵就知道林子成来了。


    林子成朝他微微一笑,温柔道,“李公子,辛苦了,喝碗甜米酒解解渴。”


    无论听多少次“李公子”这三个字,李富贵都觉得怪怪的。


    他一边伸手接过甜米酒,一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公子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富贵就行了。”


    “富贵?”


    林子成试着轻声独自呢喃了这二字,旋即勾唇一笑,道,“那你也别喊我林公子了,我应该比你大些,不介意的话,叫我子成哥?”


    “好呀,子成哥!”


    村子里的男性大多数都比他年长,再加上李富贵性格圆滑,嘴甜的跟抹了蜜一样,所以经常叔叔伯伯哥哥漫天喊,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林子成眉眼温和,提醒李富贵,“这甜米酒还是冰的,快些喝,温了就不好喝了。”


    李富贵点了点头,立马低下头去喝甜米酒。


    这还是他头一回喝甜米酒,一点也不呛,还甜甜的,就跟甜水一样。


    林子成又问,“富贵,你刚才站在这看什么?”


    “看神像呢。”


    李富贵喝着甜米酒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神龛上的神像,淡淡道。


    林子成有些好奇,“为什么要看他?”


    李富贵没什么心眼,咕噜着甜米酒歪头盯着神像那眉眼老实回答,“我觉得这尊神像长得有些眼熟。”


    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林子成听着笑了出声,解释,“神仙大多慈悲相,富贵你觉得眼熟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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