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囚禁,林栖学会了收敛自己的利刺,用最温顺的面目来保护自己。
你不能因为狗咬你,你就咬狗。
打得过,你就拿棍子打它。
打不过,你就绕着它走。
在林栖眼里,梁雁就是条穷凶极恶的狼狗,疯起来连自己都咬,打不过,只能不去招惹。
梁雁单手托着腮,单凤眼慵懒而清贵,“这么有精力,不如再跟我上个床?”
林栖理都懒得理他,很冷静地反问:“我上床要咬人,你今天拍广告,我记得是个奢侈品广告。你确定被别人发现也没关系?”
“这么了解我的行程,你偷偷关注我?”
梁雁直起身子,被子从他腰腹滑落,露出结实精瘦的腹肌,肩颈线条流畅,肌理明显又不夸张。
他就这样懒洋洋地看过来,凤眼带着笑意,“嘴上说着不关心我,身体却很诚实。”
明明是他每天派助理过来汇报行程。
林栖找好衣服,看都不看他,“醒了就起床吧,早些出门,早些回家。”
他独自进了浴室,不到片刻就洗好了澡。
林栖从浴室里出来,身上却没带一丝热气。
脸色甚至透着苍白。
他本来就瘦,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色浴袍,衬得他腰身极细。
冷水淋过的身体好似风一吹就能折,林栖下巴都是尖的,瘦到只剩骨头了。
他一出门,就被梁雁拥入怀中,男人炙热的体温隔着一层衣物传递而来,紧紧抱着他的腰,好像试图把自己的体温分给他一些。
感受到他身上的寒冷,梁雁微微皱眉,随即舒展开眉目,低下头笑:“你总是把自己搞得这么惨,是不是想让我怜香惜玉,对你温柔一些?”
林栖不想跟他吵,一个人没皮没脸的,怎么吵都吵不赢。
屋内暖气开得很足,林栖没觉得有多冷,“我身上湿,别碰我。”
梁雁挑眉道:“哪里湿了?下面?”
“……”
林栖瞟了一眼他漂亮的唇,扯了个笑,“你的粉丝知道你嘴这么下流吗?”
男人短促地笑了两声,弯腰把他抱起来,放到床上。
林栖也不挣扎,像个木头一样安顺地坐在床边 。
以他对梁雁的了解,这个人不喜欢早上起来就上床,但是这人只要能说话,那张嘴就贱得出奇。
果然,梁雁只是帮他把拖鞋脱了,温暖的手心贴在他的足踝,皱眉道:“林栖,别洗冷水澡。”
“我喜欢。”林栖的脚踝很敏感,是他全身上下最敏感的地方。
他忍着羞耻,被梁雁碰过的地方好似有一股细微的电流窜过,飞快地蔓延到全身,让他筋骨酥麻。
他讨厌梁雁。
但他的身体记得梁雁。
“我知道,你是想给我省点燃气费,真贴心。”梁雁脸上笑意不减,高挺的眉骨在脸颊上投下一层阴影。
“你总那么关心我的事业,还舍不得洗热水澡,为我省钱,”梁雁的掌心贴着他冰冷的脚背,笑意盎然,“你就这么喜欢我,舍不得花我的钱?”
林栖被他恶心到了,烦躁道:“我知道了,以后洗热水行了吧!”
梁雁把他的脚塞进被窝里,自己坐到床边拿了毛巾给他擦头发,“真不跟我去同学会?”
“不去。”
梁雁笑意不减,“好。”
他给林栖擦干了头发才去收拾自己。
林栖听见浴室里传来的水声,脑子放空。
千万别相信梁雁口中的话,任何一句都别信。
他这个人可以把喜欢当做台词,可以把爱你当做演戏,那双眼睛可以看狗都深情。
看狗都深情不是夸张。
梁雁这个人不喜欢狗。
但他演的一部戏里,他可以对着那条脏兮兮的流浪狗温柔有加,眼里的深情都快溢出来了,把观众感动得一塌糊涂。
他表面上是邀请林栖去参加同学会。
其实只是试探林栖,看林栖还有没有逃出去的想法。
林栖心中冷笑,如果他说他要去,梁雁只会找个别的借口把他留在家中,并且把他看得更严。
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演员,就连他能抓住的一线生机,都是梁雁刻意安排的,目的是羞辱他,给他致命一击。
不要想从这里逃出去。
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
不要试图寻求任何人的帮助。
这是被囚禁三年以后,林栖悟出来的生存法则。
第3章 勇者
梁雁走了。
走之前他俯身吻了一下林栖的额角,柔情蜜意,像个离家的丈夫,“我会早点回来,你有事给我打电话。别一个人去雪地里站着,你身子不好,经不起折腾,听话一点,好吗?”
林栖僵硬地点了头。
换句话说,他现在不能离开别墅了。
去院子里玩也不行了。
和普通的囚禁不同,梁雁并没有没收林栖的手机,因为他知道,林栖没有任何人可以求救。
林栖没有朋友,唯一的一个亲人也只把他当提款机。
给他手机,他都找不到人诉苦。
送走了梁雁,林栖独自一人坐在窗台前,从上往下,望着院子里打扫积雪的佣人。大家脸上带着笑,谈话间白雾缭绕,一派和乐融融。
他无端端地想变成一只飞鸟——从窗口跳下去。
摔在地上。
变成一摊肉泥。
让所有人都笑不出来。
他只是想想,他不能真的变成一只飞鸟,他长不出翅膀。
这个别墅就是他的囚笼。
林栖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自觉无趣,重新躺回床上,凝视着天花板发呆。
他也不会使用手机,因为他的手机被特殊处理过,不管他在上面干了什么,梁雁那边都会接收到信息。
生活里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等着他犯错。
梁雁阴晴不定,无非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机会,把他的骨头打断。
……
第一次见面,林栖才八岁。
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
原本他只是一个活在贫民窟里,烂在泥里的破小孩。有一天,他妈跟他说,只要讨好一个叫梁雁的小孩,他们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钱。
有了那笔钱,妈妈就不会死了。
林栖就这样被送到了梁雁家里,成为了梁雁儿时的玩伴。
或者说直白一点,走狗。
梁雁是个很多情又薄情的人,他对所有人都温和有礼,玩得开,放得开,遗传到了他爸妈的精髓。
他跟谁都能玩到一块,唯独厌恶林栖。
因为林栖是他爸派过来监视他的间谍。
这些年,他们打过架,互相掐过脖子,拿酒瓶砸头,大半夜飙车比命大……
他被梁雁毁掉了工作和人生,梁雁被他打进医院,错过了自己的演唱会,差点引起粉丝集体脱粉。
都是硬骨头,谁也不服谁。
梁雁觉得林栖喜欢做一只无忧无虑的鸭,简称下贱。
林栖觉得梁雁大脑和小脑发育不完全,简称脑瘫。
他们打架足够惨烈,上新闻也很正常。
毕竟梁雁被他从高楼上推下去了,要不是梁雁这个人命太贱,阎王都不稀罕收他,很滑稽地挂在了一棵树上,梁雁就死透了,估计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而不是在医院躺了两个月就又能活蹦乱跳,祸害人间。
杀人未遂以后,他从梁雁身边逃走。
不到三个月,又被抓了回去。
他逃了无数次,直到最后一次,也就是三年前,流亡在外时他收到了梁雁的电话。
电话那头,梁雁用他好听的音色说着最残忍的话:“你妈妈在我手上,她的病不能拖了,你觉得呢?”
当天夜里,林栖就出现在了这个别墅。
他不是走进去的。
是被拖进去的。
他哭着质问梁雁为什么不放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哭得歇斯底里,却没有反抗的勇气。
“十七年了,我们认识十七年了,你折磨我折磨得还不够吗?”
和以往的每一次吵架一样,梁雁不会回答他的话,拽着他的手腕,力气很大,把他的骨头都快捏碎了。
他被一路拖拽着进了别墅。
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却没有打架。
毕竟林栖他妈还在梁雁手里。
这是梁雁的王牌,只要他拿好这张牌,林栖就永远听他调遣。
梁雁笑着对他说:“留在这里,好吗?”
“我帮你照顾你妈妈,你也不用四处奔波,只要你待在这里一天,我就照顾你妈妈一天,如何?”
从此,林栖“心甘情愿”地留在了这个别墅。
一眨眼就三年了。
林栖最近记忆力变差了,他开始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每个人说的话都很模糊,他只能记得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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