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他换了个思路。乔乔不是那种会随便把东西塞在角落的人,她做事一定有她的依据。如果她是想让他“慢慢找”,那这个惊喜的藏匿位置一定和他有关,和他最近的生活习惯有关,和——


    他想起乔乔出门前最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就那么一圈,能干什么呢?


    当时他以为她在做最后的检查,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路线有点奇怪,她没有去卫生间,也没有去卧室,而是绕了一下,她当时好像看了一眼客厅的某个方向。


    权至龙从厨房走出来,站在客厅中央,试图回忆乔乔当时视线的落点。


    沙发?不对。


    电视柜?也不像。


    他顺着记忆里那个模糊的方向走过去,脚步停在了书房门口,乔乔在他书房里待过吗?


    好像待过,就一小会儿。那天他坐在沙发上看手机,她过来找他要电脑充电器,说自己的忘带了。他当时指了指书桌的方向,她就走过去拿了。


    全程不超过两分钟。


    权至龙推开书房的门,书桌上收拾得很干净,这是他自己的习惯,权至龙不喜欢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在桌上。显示器、键盘、鼠标、一个马克杯,还有一个记事本。


    他在书桌前坐下,拉开抽屉——没有。


    又翻了一遍桌上那几本随手放的书——没有夹东西。


    他刚准备放弃,目光忽然落在电脑屏幕上。乔乔用过他的电脑?他伸手碰了一下鼠标,屏幕亮了,桌面还是他之前用的那张自己的照片。


    不对。她什么时候用的?那天拿充电器的时候?


    权至龙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几乎要移开目光的时候,忽然注意到屏幕上方的记事本图标旁边,有一个最小化的窗口。


    他点开,是一张空白的记事本,但中间有一行字,字号比他平时用的默认设置大了一号,显然是为了让他一眼就能看到:


    “你最近用到的东西。”


    提示!这是提示!


    他第一反应是去翻自己的背包——最近用到的东西,那不就是他每天背来背去的包吗?


    里面装着他最近出门必备的东西:充电宝、耳机、润唇膏、护手霜、钱包、还有那件——


    等等。


    权至龙的脑子忽然拐了个弯。


    “你最近用到的东西”,这个“用”字,在韩语里可以有多种解释。但乔乔用的是中文写的这行提示,她不是随意选的词,她一定是斟酌过的。


    中文里的“用”,范围很广。穿、戴、使、吃、喝,都可以说“用”。


    衣帽间。


    权至龙几乎是弹射起步,从椅子上跳起来就往衣帽间冲。


    他家的衣帽间不算特别大,但也不小。一面墙是当季常穿的衣服,按照颜色深浅排列,这是他自己的强迫症。另一面是配饰和鞋帽,还有一整排的帽子和饰品。


    他一进来就有点茫然,乔乔说的是“最近穿的衣服”,他最近穿的衣服太多了,为了赶通告一天换好几套,具体是哪一件?


    他先扫了一眼最常穿的那几件——黑色西装外套、深灰色大衣、那件穿了又穿的破洞针织衫。


    他把手伸进西装外套的口袋,空的。


    大衣口袋,空的。针织衫的内袋,空的。


    权至龙站在衣架前,难得地有了一种强烈的挫败感。他双手叉腰,仰头看着那一排排衣服,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乔乔说的“最近”,是以什么为时间单位?最近一天?三天?一周?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今天在家穿的,一件黑色的棉质卫衣,宽松款的,洗过很多次,领口有点松了,是他最喜欢穿的那件家居服。


    只有这件,他最近一直在穿,几乎每天。


    权至龙缓缓抬起手,伸进卫衣的口袋——左边,空的。右边——


    他的指尖碰到一个冰凉的东西,不是棉絮,是一个硬硬的、光滑的、带着一点弧度的小物件。


    权至龙的手指顿了一下,然后慢慢将那东西从口袋里掏出来——是一条项链。


    银色的细链,在衣帽间的灯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泽,链子不长,很细,尾端坠着一枚戒指,穿过链子,像是被串起来的一样。


    那枚戒指是银色的,和他平时戴的那些夸张的饰品不一样,这枚很朴素,素圈,但戒面上有极细的刻纹。


    很小很小的字,需要凑很近才能看清,一面刻着中文,是她的名字。


    权至龙忽然想起来,他和乔乔之间,从来没有认真讨论过“戒指”这个话题,她手上从来不戴饰品,他也没问过为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直到手机又震了一下。乔乔发来一条消息,内容很简单:“找到了吗?”


    权至龙低头看着这条消息,又看了看手心里的项链,然后举起手机,给那枚戒指拍了一张照片,发过去。


    配文是:“你是不是在求婚?这种事情应该欧巴来啊——”


    发完之后他自己先笑了,笑着笑着又觉得鼻子有点酸,短时间的相处,却像是过了一生。


    乔乔的回复来得很快,“想得美。那是给你的护身符,去巡演的时候戴着,别弄丢了。”


    权至龙把项链绕在手指上转了两圈,银色的细链缠在他指间,那枚戒指随着动作轻轻晃荡。


    他走到衣帽间的全身镜前,把那条项链举到脖子旁边比了比,银色的链子垂下来,戒指正好落在锁骨的位置。


    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那枚戒指,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儿,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项链挂上了脖子。


    链子凉丝丝地贴着他的皮肤,那枚戒指就安静地躺在锁骨之间,银色的金属反射着头顶的灯光,一闪一闪的。


    权至龙摸了一下那枚戒指,感受着上面的刻字,凸起来的是中文,凹下去的是韩文,两种不同的触感隔着指尖传递过来,像是两个人截然不同的性格,又被同一条链子串在一起。


    他忽然笑了一声,“什么护身符,”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声说,声音带着一点不满又压不住上扬的尾音,“明明就是怕我忘了你。”


    项链戴上之后,权至龙就没摘下来过。


    链子细细的,藏在衣领底下几乎看不出来,但他自己知道那枚戒指贴在皮肤上的感觉,凉的时候凉,热的时候跟着体温走,像多长出来的一块骨头。


    他录节目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摸一下锁骨的位置,确认那枚戒指还在。经纪人问他是不是脖子不舒服,他说没有,就是习惯性动作。


    其实哪来的习惯,才戴了三天。


    直到他有行程要飞东京,过安检的时候金属探测器响了,大家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戴了个项链。


    “hiong,你什么时候多了个项链?”忙内凑过来想看看款式,他也想搞个同款。


    “呀!你看什么!”权至龙捂着不给看,过了安检后立马塞进衣服里,谁都没看到。


    大城凑到勇裴身边,原本不大的眼睛现在肉眼可见大了一圈,“hiong,你知道那个项链是怎么回事吗?”


    太阳笑着摇摇头,他虽然看穿了一切,但是并不打算说出来,至龙难得谈了这么健康的恋爱,他高兴。


    权至龙也不高兴,这个链子太细了,不好搭配衣服,不过可以多买几条项链叠戴,既时尚又不会让人起疑心。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5章


    于是权至龙从日本回来的第二天, 就出现在了狎鸥亭的某家买手店里。


    权至龙戴着口罩,帽檐压得很低,对着满墙的项链挑挑拣拣。其实已经有店员认出他了, 但是权至龙在大众眼里一直是个炫酷狂拽的男人,于是没敢上前搭话, 只远远地看着这位看起来不好惹的客人把十几条链子一条一条地举到锁骨位置比划。


    “诶, 你说那位大明星是不是有点奇怪?”店员A盯着他看了得有半小时, 看这位大明星龟毛地选项链。


    “有什么奇怪的, 选择恐惧症, 谁都会有。”店员B不以为意, 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不过人也渐渐多起来了,看来是权至龙在这儿的消息传出去, 粉丝都跑过来了。


    最后在店员开口之前,权至龙买了三条粗细不一的银链, 一条带细钻的锁骨链, 一条素链,还有一条黑色皮绳。


    “需要帮您用礼盒包起来吗?”


    “不用,随便拿个袋子就好了。”


    权至龙回到家,便把新买的项链全部倒在床上, 又把自己原本就有的几条翻出来, 摊了一床。


    接下来就对着穿衣镜不断尝试, 大概尝试了四十多分钟, 最后选定了一条中等粗细的银链打底, 再把乔乔那条串着戒指的细链叠在上面,最外层加了一条带细钻的,刚好能让那枚戒指若隐若现地卡在三层链子的交错处。


    “完美。”他对着镜子歪了歪头, 又侧过身看了一眼侧面效果,满意地点点头。


    乔乔说过,藏东西的最高境界就是藏在明处,越是大大方方摆出来,越没有人会起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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