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天,及以后,方晓知常带他去学校湖边公园到处走走,随便坐坐。这里每天都聚集着各色学生,不同年级,不同社团,不同组织,不同原因。两个同班级的男生共同出现在这里,正常得毋庸置疑。
偶尔遇到认识的同学,他可以很自然地站起来,走过去和他们交谈。
“晓知,你怎么和……那个谁在一块儿?”
“导员通知要统计班级就业率,还差最后几个。”理由是早就准备好的了。
对面一帮人笑了:“他……能找到工作吗?话都说不利索,进面都难吧。”
“不要这样说,大家毕竟都是同学。”方晓知笑着打圆场,回头望了一眼。
连枝彗还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等待着,没有离开,没有任何走动。像家具一样,放在那里,就很听话了。
连枝彗缺乏社交的基本能力,准确的说,他对亲密关系的定义、人际交往的界限完全没有概念。也无怪乎四年来他在班级中如同尘埃与幽影一般。然而他却有一张需要第二眼才能品味出姿容的脸庞。方晓知自信自己是第一个发现者,确凿无疑。
免费。
方晓知觉得连枝彗身上,可以免费得到很多东西。而他只需要说一些并不复杂的甜言蜜语。
方晓知不讨厌说话。他从小到大一直说话,国旗下讲话,学生代表发言,辩论决赛,学校晚会主持人。
“连枝,我很喜欢你。”
连枝彗吓了一跳:“班长……”
“叫我晓知吧。以后和我在一道,都叫我晓知。”
“……晓知。”
“连枝,你看,你的名字里有枝,我的名字里也有知,你说我们是不是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连枝彗脸似乎不好意思,沉默着。
方晓知握住他的手:“我知道,连枝总是愿意的。你会答应的。你一定不讨厌我,对吧?”
过了很久,连枝彗懵懵懂懂地说:
“晓知……我,我也喜欢你的。”
你看,一点都不难。
方晓知拨开连枝彗垂落的头发,仔细欣赏这张脸。
“晓知,为什么要这样?”
“我们在恋爱呀,我这样做都是因为喜欢你,连枝不愿意吗?”
连枝彗听了,结结巴巴说:“没有,我可以的。晓知。”
“连枝,去修头发吧,多晒一点太阳,连风吹过来,都觉得更爽快。”
“……我,不太习惯。”意料之中的回答。
“那以后连枝就只给我看,好吗?”
“谢谢你,晓知。”连枝彗感激道。
这张脸是椭圆的,又在下颔含蓄地收起来。不同于自己准备结婚的妻子,他的脸和脖子,都是一种很统一的细腻白色,眼睛和眉毛的形状有些下垂,没有任何攻击性。
一朵带露水的白玫瑰。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要有一朵白玫瑰和一朵红玫瑰,娶了红玫瑰,变成蚊子血,娶了白玫瑰,变成饭粒子。方晓知信奉这句话,只是觉得部分字句需要修改一下。
白玫瑰和红玫瑰并不只一朵,它们也并不是用来娶回家的,蚊子血和饭粒子是妻子需要承担的职责。他以一贯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为连枝彗做好了未来的安排。
“连枝,我们毕业后,就回到我家乡去,那里依山傍水,你一定会喜欢。”
“真的吗,晓知?”
“当然,我知道你总是愿意的,连枝。”
“我愿意的,谢谢你,晓知。”
家乡租房便宜,方晓知计划在单位附近租一套简单的两室一厅,把连枝彗安置在那里。妻子怀孕的时候,他就来找连枝彗。
他每天下班可以去那里停歇一下,再过三四条马路,回到自己的婚房。他会很自然地风尘仆仆推门而进,把衣服挂起来。
最近有会议。最近有检查。需要下乡视察,资料汇报,新进青年联谊,那么多理由,他忙得光明正大。
方晓知不喜欢简单的生活,他喜欢挑战把复杂的事情安排、处理得周密详尽。
运气不错。
事业有,婚姻有,连婚姻之外的抚慰也有了。
未来三年的一切都在他掌中,届时他定然级别已升,最好能儿女双全,妻子和丈母娘那边帮他安排好孩子的养育,而白玫瑰的香味恐怕已经变得淡了,他或许要更早提前开始搜寻自己的红玫瑰。他已经有人选了,体检时他遇见一位自己的同期,性格活泼,有些牙尖嘴利,虽然容貌没有连枝彗那么……胜在风味特别。
白,红,白,红。男人的生活里必须得有这两样,它们不是为了婚姻而生的,它们的价值就在于婚姻之外。
毕业临近,未婚妻的电话打得也比较频繁,有次打过来的时候,方晓知正在湖边陪连枝彗,对方谈起宋老师找他去一趟办公室。
说实在的,方晓知觉得连枝彗并不应该读数学这个专业,而应该是什么艺术、音乐之类的,这会让他更有观赏性。方晓知并不认为他能胜任什么工作,他最好是能呆在屋子里,学会怎么好好打扮。
电话响了,方晓知走到一边,接起来。
无非又是问什么时候能回去,妈最近有些感冒,想儿子了。方晓知谈了谈学校里的二三事,把对面人哄好了:
“静姝,毕业典礼就在这两天,正是要紧关头,妈那边让她好好休息,你多上点心。”
挂了电话,对上连枝彗的目光,方晓知心里一动,说:
“我妈妈生病,但我这几天赶不回去,我要去取钱寄过去。”
这只是随手做的试探,玩的游戏。结果第二天连枝彗就上门给他送钱:
“我没有什么钱。都在这里了,你看够吗?”
方晓知没有什么理由不接受下来。
他会这样做的,他能这样去做,因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默许他去做。
晚上,他拿着钱,到离学校几公里外的老城区。他原本兴致不错,可是看了许多女人,男人,那张脸都及不上连枝彗。
他喝了点酒,走在小路上,想。
那是随时随地被牵着鼻子走的一只羔羊。
把它牵到海水里,淹没它脖子,喉管,鼻腔,眼睛。它觉得很难受,它的眼睛很疼了,也依然不会救一救自己。
说不定我哪天死了,他还会傻乎乎地要替我报仇呢。
新的一天,新的一月,新的一年,太阳正常升起来,照到自己身上,荣耀无比。方晓知看见前方忽然闪烁起太阳般的强光,他志得意满,像个领导那样去迎接了。
他死了。
完整地带着人皮死去了。无数人都缅怀他,悼念他。
他死得忠贞不渝、恰到好处。
第41章
丁师傅花了半辈子时间洗去自己天生的黝黑皮肤,身体里越南雨林的腥热,乃至姓氏。
来到嵇家之前,他已经洗干净双手,预备好做一名合格的园丁。正如明白外来者如何在世界上任何一块土地生存下去,他从南洋带来的旺盛生命力使任何花草树木都在他的侍弄下起死回生。
当时他三十五岁,少爷敏岩刚过五岁生日。
丁师傅印象里,敏岩八岁以前,时常玩一种叫玻璃塔的玩具,就是用玻璃制作的各个零件,配合榫卯,从地基开始,最终搭建成一座高塔。它很考验空间感,也需要耐心。
敏岩那时候耐心很好,只是因为意外,在塔快要搭建而成的时候,失去平衡,轰然倒塌。
玻璃落在地板上的声音,难以找到合适的拟声词去形容,只能说,很清脆,玉山崩塌,触目惊心。
敏岩看了几秒,把落在地上的玻璃零件拿起来,重新开始搭建。但是那玻璃造得精巧轻薄,重量形状都经过严密计算,却又不堪一击,经过撞击,大多破损,有了裂纹,进一步影响塔身的整体平衡。
很快就是又一次倒塌。
愈是修补,愈是残败不堪。反复几次,玻璃碎得七零八落,地板上铺满了沙砾般的小碎片。
敏岩有些困惑地询问旁边的侍从:“为什么?”
塔身只剩下中空的一具残骸,依靠敏岩的扶持,勉强立在那里。
他端详了片刻,松开手,站起来:
“我不要了。”
失去他的支撑,塔基也慢慢倾斜,以不堪的姿态横陈在地上。
敏岩走开了。
那时候丁师傅还是这座宅院里的新人,他早已学会对一切都处变不惊。
老爷姓嵇,百年前移民过来的世族,除了姓氏和族谱,似乎从里到外都已经更新了血液。夫人姓冉,出身一个经商致富的小户。在牛津他们是同窗,发展成自由恋爱。童话一般,十分难得。
少爷也是混血和杂交的产物。
夫人喜欢叫他中文名,敏岩。
老爷只叫他的英文名,Brandon。
丁师傅在修剪灌木时,曾经隔着玻璃看见他们在会客厅拍家庭照。墙上已经挂了一幅结婚照,典雅庄重,新娘依偎着她的丈夫,小麦色肌肤,容光焕发。现实里,夫人看起来老了几岁,她穿着有些紧绷的长裙,站在老爷身边,少爷坐在两人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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