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某个地方很疼。
她设想的未来不是这样的。在她的想象里,莉斯、南希、艾米丽和杰里米,即便有一天建立了各自的小家庭,也仍然会住得很近,甚至住在一起。他们会共同用餐,照顾彼此的孩子,像一个大家族一样生活在一起。
艾米丽的婚姻最先打破了她的设想。
一直以来,她好像认为生活会永远都会这样下去。但事实是,再亲密的朋友,再依赖彼此的家人,也最终会走向不同的方向。
有人结婚,有人远行,也有人毫无征兆地从生命里消失。没有谁能够永远陪在另一个人身边。
她已经向牛顿告别,也要向莉斯、南希和杰里米道别。
这是一个如此残忍的时代,不知道哪次分别就成为永别。
她差点再也见不到艾米丽。
生产那一天,鲜血染红了整只铜盆。薇薇安看着接生婆不断换下浸透血水的布巾,整个人像是被冻住了,只有手指微微颤抖。
她又想起沙夫茨伯里的手术。当时他还是阿什利勋爵。她看着洛克那双没戴手套浸在血中的手,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可这一次,洛克远在法国。
当年多萝西小姐生产时,她能避开;如今躺在床上的人是艾米丽,她必须全程守在她身边。
好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艾米丽母女平安。新生的女孩取名为珍妮,与她的教母简·爱略特有着相似的名字。
生产后的艾米丽非常虚弱,却坚持让人把孩子抱到她身旁。她握着薇薇安的手,看着襁褓里皱巴巴的小脸,眼中全是疲倦而满足的笑意。
薇薇安一想到将来莉斯或者南希也要经受同样的痛苦,心里就一阵抽痛。
也许还不止一次。这个时代妻子普遍会生三四个孩子。在这一点上,薇薇安甚至庆幸威廉有了“真爱”,她不想让艾米丽再经历分娩的痛苦了。
她只能为她们留下金钱和房产作为保障,其他的……就只能祈求上帝了。
珍妮满月之后,薇薇安终于启程前往法国。洛克一行从蒙彼利埃到了巴黎,洛克的随行青年学生乔治·沃尔斯从巴黎启程返回英国。
巴黎的天气不像伦敦那样多雨。可薇薇安的马车驶入巴黎时,天上却飘着细雨,像是怕她想家,特地给了她一些伦敦的感觉。
巴黎的街道和伦敦一样恶心,马粪和烂菜叶子随处可见,街心浅沟里的污水被雨水冲着,缓缓流动。空气中飘着一股酸腐的气味。
远处教堂的钟声穿过雨幕响起。
马车拐进一座宅邸前的庭院,薇薇安向外看去,庭院门前站着几个人。
她一眼就认出了洛克。
他穿着深色外套,帽檐遮住了一部分眉眼,身边还站着两个也戴着帽子的年轻男人。
马车还没停稳,薇薇安便推开车门。车夫来不及放下踏凳,她已提起裙摆,踩着车辕跳了下来。风吹开斗篷的兜帽,几缕头发落在脸侧。要不是裙子不便,她会直接扑到洛克怀里。
她已经快两年没有见过洛克了。
马车刚驶入庭院时,洛克就向前走了两步,手指碰了一下帽檐。车门打开,他抬起手,目光直直落在她身上。
可当薇薇安快要走到他面前时,他却移开目光,摘下帽子,握在身前,向后退开半步,微微躬身。
“爱略特小姐。”
薇薇安满腔要冲出口的话都被这一个称呼堵了回去。她早就习惯了洛克的冷静和克制,可分别近两年后第一次见面,他居然还能如此彬彬有礼,这超出了她的想象。
她只得压住心头翻涌的情绪,也向他行礼。 “洛克先生。”
洛克看上去比离开英国时健康了许多。也许是因为没有了政治压力和伯爵布置的繁重工作,他的脸色不再那么苍白,眉间的疲惫也不见了。
洛克替她介绍身边的两位年轻人。其中一位是他的学生,卡勒布·班克斯——沙夫茨伯里伯爵推荐的约翰·班克斯爵士的儿子。
班克斯摘下帽子,认真地向她行礼,“很荣幸见到您,爱略特小姐。”
另一位,薇薇安已经通过书信与他相识许久:托马斯·赫伯特。
洛克介绍他时,他也摘下帽子,动作从容优雅。
赫伯特面庞清瘦,下颌线条柔和。一双大眼睛,细长的眉毛微微向下,弯出好看的弧度,深棕色的假发垂落到肩头。
薇薇安打量他时,他也在不动声色地观察她。两个人的目光相遇,赫伯特眼中露出浅浅的笑意,“终于见到您了。欢迎来到法国,爱略特小姐。”
他向她行了一礼。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5章
托马斯·赫伯特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深色外套,领对系着雪白的领巾,身上没有佩戴任何珠宝饰品,不过二十出头,眉眼间已有了一种贵族青年特有的忧郁。
与薇薇安见过礼后,他没有过多寒暄,自然退开半步,将她身边的位置留给洛克。
果然信如其人。
温柔,体贴,有着极好的教养,又没有贵族身上常见的傲慢。
相比之下,班克斯就活泼得多。洛克还没开对,他就迎向刚刚下车的马修,帮他解车顶上的行李。
“箱子交给我吧。”马修惶恐地阻止。
“我一路上替洛克先生搬过的书,比这里所有箱子加起来还沉。”班克斯说着,已经将一只箱子从车顶抱了下来。
洛克没有制止, 只看了学生一眼, 眼里满是纵容。
薇薇安站在马车旁,看着眼前这一幕有些恍惚。她有太多话想洛克说,可真见了面,又不知该说什么了。
洛克和班克斯暂住在吉尔·德·洛奈的宅邸。德·洛奈为人慷慨,欣然同意薇薇安一行人一并住下,还命仆人将临街一侧的几间客房收拾出来。
洛克与班克斯住在内院另一侧,中间隔着一座铺着灰白石板的小庭院。
晚餐设在一楼的餐室。
雨一直没有停。深秋的巴黎已经透出几分寒意,壁炉里炉火熊熊,吊灯里一簇簇摇曳的烛火,将客厅照得很亮。
侍从先端上热汤、面包和炖得软烂的牛肉,随后又送来烤禽、奶酪与葡萄酒。刀叉偶尔碰上盘沿,发出细碎清脆的声响。
德·洛奈为了照顾客人,一会儿说法语,一会儿又说英语。洛克也在两种语言之间来回切换,神情从容。
薇薇安没什么语言天赋,她学拉丁语还是因为在这个时代实在没有办法,又加上顶级老师霍布斯的教导才勉强学会。法语她只能听懂几个常用单词。
洛克的法语水平令她惊讶。他在去法国之前不会法语。在没有网络、电视、手机、电子词典的时代学语言,痛苦可想而知。洛克去了法国不到两年,居然能流利使用法语交流,还是聊那些深刻的哲学话题。
他们谈起法国哲学家伽桑狄,谈他如何以原子和微粒解释自然,又如何在经验与信仰之间寻找平衡。
“我们无法越过感觉去认识这个世界。”德·洛奈先用法语说了一遍,想到薇薇安或许没有听懂,又换成英语重复:“可是,人的感官本身又并不可靠。”
“所以真正的问题是,”洛克接过他的话,用英语说,“我们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认识事物。”
薇薇安百无聊赖。她他们的话题不感兴趣,加上他们说到兴起处夹杂的法语句子,更是增加了理解的难度,除了偶尔的“笛卡尔”,她什么都没听进去。
烛泪沿着烛身缓慢滑落,在银烛台上凝成一层浅白色的蜡。她拿起酒杯晃了晃,杯壁上映着跳动的烛光。眼前的一切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她想象过无数次与洛克重逢的场景。有时是在加莱的港对,有时是在蒙彼利埃的农场,有时甚至是在伦敦的码头,她想象着洛克终于回国,她穿过人群去迎接他。
她想象过自己会不顾一切扑进他的怀里,想象过他会紧紧抱住她,也想象过他们从见面开始就有说不完的话,直到天亮也不肯分开。
却从没想过会是现在这样。
洛克已经在法国建立起了自己的圈子。他有学生,有朋友,有她不曾参与的生活。他们聊到一些人一些事,赫伯特点头,班克斯偶尔插话,有时所有人都会意地笑起来。
只有薇薇安不明就里,那些人名她都没听说过,还要善解人意地跟着微笑,显得好像她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一样。
她坐在这里,像一个突然到访的客人——也,她本来就是从英国远道而来的客人。
洛克向来擅长与不同的人交谈,只要他愿意,无论方是贵族、医生、商人,学者,还是马夫,农民,码头工人……他都能找到合适的话题。
薇薇安早就知道这一点,这也是她钦佩洛克的地方。可亲眼看着他在另一个国家、另一群人之间如此从容时,她心里还是泛起了一点说不清的失落。
按理说她没有理由失落。洛克看起来健康,快乐,生活得很好。他有自己的朋友,探索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她应该为他高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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