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纪然却点了点头,“是真的,不过也不是什么都忘了,医生让廖勇多给我讲一讲,也许就想起来了,郭哥,你不用担心,我现在也没觉得有什么影响。”


    郭淮连连点头,“那就好,你觉得没影响就好,如果觉得哪里不舒服了,可一定要说,千万不能......”


    纪然打断了郭淮的絮叨,“行行行,郭哥,我之前已经被廖勇絮叨怕了,我知道了,不舒服我一定会说的,好吧,你就放心吧!”


    “你......你这小丫头......”郭淮被噎得没了话,看向周国平。


    周国平本来正看热闹呢,被郭淮一个眼神示意,便不得不开口道:“小顾啊,你别理老郭,他这个人就爱絮叨,咱们自己的身体自己还能没数嘛,不过话又回来,你真的养好了?我本意可是想让你休一段时间假再归队的。”


    “嗯,养好了,周队,我现在就能归队。”


    周国平点头,欣慰道:“果然是年轻人啊,身体恢复得快,又有干劲儿,这一次,你救了老郭,也救了被害人,是大功一件了,我其实现在就可以给你请功的,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跟我们一起先把案子给破了,抓到这个畜生,然后我们再一起跟上面请功,有没有信心?”


    “有”


    纪然回答得没有丝毫犹豫,功不功什么的,她不在乎,她只想尽快抓到凶手。


    ......


    周国平和郭淮也去忙了,纪然今天不出外勤,她要留在办公室将整个案件的始末都梳理一遍。


    8·23案正是雨夜连环杀人案的第一起,而那时,她,也就是剧中的人物顾然,还未正式加入滨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顾然是今年夏天,7月中旬才从滨城市警察学院毕业的,参加了一段时间的警前培训,正式入职刑侦支队的时间是9月1号。


    因此,8·23案顾然并不是亲历者,只是看了案卷。


    之后顾然亲历了9·10案,那是时隔18天后,凶手再次作案。


    如今,她本人,纪然亲历的,是10·15案,却已经是时隔了35天。


    从凶手的冷静期上看,时间几乎翻了一倍,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


    然而纪然看了8·23案和9·10案之前的案卷分析,里面并没有将雨夜列为凶手行凶的必要条件。


    因为不同于其他在雨夜作案的连环杀手,他们往往是看见下雨后,入夜便会潜出来作案,他们在路上随机寻找目标,可能是一类外表相似的群体,比如丰满的女性或瘦弱的男性等,其杀人手法,或割喉,或勒颈,往往追求的是一击致命的快感。


    而本案中的连环杀手,他都是先寻找好目标,并且会将目标掳走,进行侵犯。


    然后他还会踩点一个隐蔽的作案地点,将被害人捆绑好带过去,进行模式化的作案过程。


    根据前两起案件进行分析,似乎是前期工作做完,他便会行凶,至于选择雨夜,肯定是因为雨夜能掩盖很多痕迹,再者,夏末秋初雨水较多,赶上了,不选白不选嘛!


    可谁成想,凶手在第三次作案时竟会在万事俱备后,为了等一场雨,而将作案的时间硬生生推迟了近半个月,这对于凶手而言,无疑会增加他的作案风险。


    由于今年的秋天雨水骤减,进入10月以来,竟然只有15日晚上才下了这一场大雨。


    而10·15案的被害人王绮罗,经推测,却是在9月30日下班后的某个时间被凶手掳走的。


    当时的报案人是王绮罗的同事刘娟,她说王绮罗在9月30日下班后便回了老家,国庆节放两天假,按理说10月2日晚上王绮罗不回来,10月3日早上她也该回来了吧,然而直到中午都不见王绮罗的身影,刘娟这才报了案。


    警方马上联系了王绮罗老家的派出所,从而联系上了王绮罗的家属,得知,王绮罗国庆节并没有回过家,因此推测,王绮罗是在9月30日下班后的某个时间便已经失踪了。


    结合8·23案和9·10案,再算算时间,不难判断王绮罗很可能就是下一个被害人。


    不过因为不好的消息迟迟没有传来,大家便只会当王绮罗还活着,她只是失踪了而已。


    调查王绮罗失踪案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了10月15日夜里。


    然而对于凶手而言,从9月30日到10月15日,他竟然将王绮罗囚禁了半个月之久,只为了等一场大雨。


    如今结合三起案件来看,雨夜显然已经被列为凶手行凶必要条件之一。


    纪然甚至觉得,雨夜对于凶手而言,或许跟切腹一样,也是一种变态的仪式感。


    或者说,凶手很可能有某种心理创伤,正是发生在雨夜。


    作者有话说:


    这章补充了一些之前现场的细节,下章开始全面铺开连环杀人案,开始搞事业啦~所以~会是矿工咩~


    第6章


    纪然仔细研究了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共性其实并不多,无非就都是女性,年纪都在25-35岁之间。


    除此之外,她们是高矮胖瘦,肤色是黑是白,头发是长是短是直是卷,以及她们被掳时,身上的穿搭饰品等,均没有共性。


    显然凶手并不是根据体貌特征去寻找目标的。


    但凶手又绝不是随机掳人的,因为三名被害人被掳时,均没有目击者,即便通过深入调查以及悬赏,也并没有找到目击者,如此说来,凶手掳人的时机把握得极好,而这显然是筹谋之后,谋定而后动的结果。


    否则,如果真是随机掳人,凶手如何能保证他三次行动都如此顺利,不被任何人看见呢?


    有人可能会疑问,那如果凶手都是半夜行动,半夜人少,岂不是就不容易被人看见。


    但同样的,半夜人少,目标群体也同样少,凶手如何能保证他半夜在大街上游荡时就一定能碰到一个同样孤身一人在大街上游荡的青年女性呢,并且同时还要保证周围没有其他人。


    这种随机性显然是要靠缘分的,一次两次或许还能说得通,但三次就绝非可以用缘分来解释那么简单了。


    并且凶手每杀死一名被害人,下一名被害人便会在15-20天内失踪,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杀完一个,便会开始物色下一个,如此节奏才能满足自己变态的需求。


    所以说,凶手一定有自己的选择标准,也就是三名被害人之间尚未被挖掘出来的共性,凶手是通过15-20天的寻找,锁定,然后才有计划地将人掳走。


    那么,这个共性到底是什么呢?


    纪然飞快地翻着资料,连调查三名被害人的社会关系时的诸多笔录都没有放过,她飞快地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录着。


    三名被害人,8.23案的被害人,秦菲,29岁,已婚,友谊百货的售货员,丈夫是货车司机,两人的感情很好,有个儿子,今年4岁,还没上幼儿园,一直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带着。


    秦菲在单位人缘不错,工作之余也会约单位的小姐妹逛街打牌,社会关系并不复杂。


    秦菲是8月20日下班后失踪的,她的丈夫8月21日下午从外地跑车回来,发现家里没人,等到秦菲下班的时间也不见人回来,他急了,就去找秦菲经常一起玩的同事,对方却告诉他秦菲因为知道他今天回来,特意跟人调了班,今天根本就没上班。


    这时两人才意识到秦菲可能出事了,便一起去警局报了案。


    9.10案的被害人,余丽,35岁,已婚,是丽丽鲜花店的老板,丈夫是鼓风机厂的销售员,两人有一个女儿,今年刚上初中,平时也住在爷爷奶奶家,因为离学校近。


    余丽是9月7日晚上失踪的,第二天,9月8日,刚好是周日,女儿放假来花店找她,服务员说老板今天没来店里,连货也没进,女儿以为余丽身体不舒服在家休息呢,没想到回家也并没有找到余丽,孩子急哭了,去找爷爷奶奶,而此时余丽的丈夫还在外地出差呢,爷爷奶奶便带着孩子报了案。


    前两起案子的共性便是,被害人都是已婚妇女,丈夫从事的都是经常外出的工作,并且孩子也不在家,被害人独居的时候较多。


    然而这仅有的共性再结合第三起案子,便没有任何共性而言了,这正是让众人都极为不解的地方,当然了,纪然也同样不解。


    10.15案的被害人,王绮罗,25岁,未婚,并不是本地城市户口,户口所在地是滨城市武安县大柳镇池东村,她是从村里走出来的打工妹,20岁进城,如今已经5年了。


    她没什么文化,进城之初干的都是服务员一类的工作,直到一年前她当上了大丰食品厂的女工,这才算稳定下来,大丰食品厂提供食宿,她跟三个同事一间宿舍,其中一人便是报案人刘娟。


    如此看来,王绮罗未婚,又并非独居,跟秦菲和余丽的情况截然不同,那她为什么会成为凶手的目标呢?


    并且据报案人刘娟所说,王绮罗9月30日下班后便直奔客运站,她应该是先蹭了一段后勤采购的车,再走大约20分钟便能到客运站,这段路凶手是没有可能动手的,毕竟下班时间人多眼杂,凶手光天化日地掳人不可能没有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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