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炒双脆火候恰到好处,猪肝嫩滑,猪心脆爽,麻辣鲜香,极其下饭。


    熘肝尖更是将猪肝的嫩发挥到极致,搭配着清脆的配菜,咸鲜适口。


    酸辣肚肺汤酸辣开胃,猪肺软嫩,猪肠Q弹,喝一碗,食欲大开。


    荀砚吃得最安静,但筷子就没停过,尤其是对那盘爆炒双脆和猪肚鸡情有独钟。


    荀老爷起初还有些犹豫,尝了几口后,也连连点头,赞不绝口。


    荀柳氏更是惊讶,原来那些腥臊难闻的下水,经过精心处理和高超手艺,竟能变成如此美味!


    “黎哥儿,你这手艺……真是神了!”荀柳氏由衷赞叹,“这比镇上酒楼做的肉菜还好吃!”


    胡黎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谦虚:“主要是娘教得好,清洗得干净。做法嘛……都是以前瞎琢磨的。”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就着美味佳肴,说说笑笑,其乐融融。


    元宝也分到了一些骨头和边角料,在桌子底下吃得欢实。


    第60章 一千两


    临去镇上前一晚,胡黎想着山君帮了大忙,于情于理都该表示一下。


    他记得山君说过,她现在继承了原身修为,其实不太需要靠进食维持,纯粹是口腹之欲,尤其爱吃甜点和想念以前世界的垃圾食品,对内脏之类兴趣不大。


    正好处理野猪时,他特意留了几条最嫩的后腿肉和里脊肉。


    他选了一块上好的里脊,切成厚片,用刀背细细拍松,用盐、胡椒、还有一点点自制的“五香粉”腌上。


    然后裹上蛋液,再均匀地沾上一层细细的面包糠,用干馒头搓的,勉强凑合。


    锅里下猪油,烧到五成热,将裹好面包糠的猪排小心放入,炸至两面金黄酥脆,捞出沥油。


    趁热切成手指宽的条,装在食盒里,又配了一小碟用野果熬的酸甜酱。


    他拿着食盒进了空间,山君正在给刚种下的红薯浇水。


    闻到香味,她鼻子动了动,眼睛“唰”地亮了。


    “炸猪排!老乡,你太懂我了!”山君欢呼一声,接过食盒,也顾不得烫,捏起一块就咬了下去。


    “咔嚓”一声,外皮酥脆,里面的猪肉鲜嫩多汁,配上酸甜酱,简直完美复刻了她记忆里的味道!她感动得几乎要落泪:“呜呜呜……就是这个味儿!虽然材料差点,但感觉对了!”


    胡黎看着她那副夸张的样子,也笑了:“你喜欢就好。以后咱们空间里的地多了,种出更多好食材,我给你做更多好吃的。”


    山君马上大方的表示:“地你放心!等你修为再高点,把这空间扩大几倍我也管的过来,种地这事儿,我熟!保证给你种得满满当当,花样百出!”


    有了老乡的保证,胡黎心里更踏实了。


    第二天,胡黎和荀砚带着那株用红布包好的野山参,去了镇上的回春堂。


    老掌柜见他们又来了,还带着如此品相的人参,眼睛都直了。


    仔细鉴定后,确认是至少百年以上的老山参,药性十足,保存完好,是难得的上品。


    “胡公子,荀相公,这等好货,放在咱们这小地方,确实是明珠蒙尘了。”老掌柜捋着胡子,沉吟道,“老朽在府城的回春堂总号有些旧识,也在县里认识几位有实力的药商和富户。这样,老朽给你们写封推荐信,你们直接去县里的回春堂分号,找那里的刘掌柜,就说是我介绍去的。他路子更广,定能给你们找个好买家,卖出好价钱。”


    胡黎要的就是这个!他连忙道谢。


    老掌柜也不含糊,当即提笔写了信,盖了自己的私章,交给胡黎。


    拿着推荐信,胡黎心情大好。


    他在镇上雇了一辆还算干净宽敞的马车,和荀砚一起,朝着县城出发。


    一路上,他看着窗外的景色,盘算着卖了人参后的巨款该怎么花。真是越想越兴奋。


    “夫君,咱们卖了人参,在县里住一晚吧?看看有什么好玩的!”


    胡黎兴致勃勃地提议。他还没好好逛过这个时代的县城呢。


    荀砚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自然没有不答应的,点了点头:“好。”


    马车颠簸了大半天,终于抵达了县城。


    县城的规模果然比镇子大得多,街道更宽敞,店铺更密集,行人也更多,车水马龙,颇为热闹。


    他们按照地址,很快找到了县里的“回春堂”。


    铺面果然比镇上的气派许多,胡黎拿出镇上的推荐信,指名要找刘掌柜。


    刘掌柜是个精干的中年人,看了信,又仔细验看了人参,眼中露出惊叹之色。


    他不敢怠慢,立刻派人去请了几位在县里有头有脸的药商和一位据说家中有人急需上好补药的乡绅过来。


    一番竞价和商谈,这株百年老山参,最终以一千二百两银子的高价,被那位急需补药的乡绅买下!


    这个价格,远超胡黎的预期!他强压着心中的狂喜,面色平静地收下了厚厚一沓银票。


    揣着一千二百两巨款从回春堂出来,胡黎感觉脚步都轻飘飘的。


    他拉着荀砚,眼睛放光:“发了!这下真发了!走,夫君,咱们先去最好的客栈!开最好的上房!今晚奢侈一把!”


    然而,他刚摩拳擦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县城的夜生活,荀砚就给他泼了盆冷水:“娘子,县里有宵禁。天黑之后,街上就不准闲人走动了,店铺也大多关门。”


    胡黎高涨的热情瞬间被浇灭大半:“啊?宵禁?这么早就没得玩了?”


    “嗯,戌时(晚上七点到九点)左右就开始净街了。”荀砚解释道。


    胡黎顿时蔫了,但很快又振作起来:“行吧,那就先找个地方落脚,好好吃一顿,睡个好觉,明天早点起来,说不定能赶上早市。”


    两人在县城最繁华的街上,找到了一家门脸气派、名叫“悦来客栈”的旅店。


    胡黎财大气粗,直接要了最好的“天字上房”,一晚上就要二两银子!


    寻常农户一家子一个月也未必花得了这么多。


    不过,上房确实对得起这个价格。


    房间宽敞明亮,家具齐全,床铺柔软舒适,还带着个小套间和独立的净房。


    窗户对着后院,也算清静。


    拿到了房卡,两人没急着上楼。


    客栈一楼的大堂里,正有个说书先生唾沫横飞地讲着故事,周围坐了不少歇脚的客人,听得津津有味。


    胡黎和荀砚也找了张空桌坐下,点了壶茶,要了几样招牌小菜,让小二等后厨做好直接送到楼上。


    说书先生讲的,正是时下最受欢迎的“狐妖与书生”题材。


    无非是某个穷书生,如何被美丽多情的狐妖看中,夜半自荐枕席,红袖添香,助其考取功名,最后或成仙眷侣,或悲剧收场。


    胡黎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用脚尖在桌子底下,轻轻勾了勾荀砚的小腿,压低声音道:“夫君,你说这些书生,怎么就这么招人稀罕呢?这狐妖那花妖的,全都不要钱似的往上凑。嗯?”


    荀砚被他勾得身体微微一僵,耳根泛红,但也学着他的样子,凑近了些,低声回应,语气得意:“娘子,因为这种故事,多半都是那些不得志的书生自己写的。他们那都是臆想,假的。我这里有真的。”


    胡黎被他这话逗笑了,轻轻踢了他一下:“美得你!”


    说书先生的故事也讲到了高潮,书生高中状元,狐妖却因泄露天机魂飞魄散,老套又催泪,周围一片唏嘘。


    刚好小二过来说饭菜已备好,可以送上楼了。


    两人便起身回了房间。


    不一会儿,小二端着托盘上来,四菜一汤,有鱼有肉,色香味俱全,比镇上和村里的伙食精致多了。


    两人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吃饱喝足,洗漱完毕,终于躺上了那张价值不菲的、柔软宽大的雕花木床。


    胡黎舒服地叹了口气,把一直收敛着的狐狸耳朵和蓬松的大尾巴全都放了出来,在柔软的枕头上蹭了蹭。


    他一条腿习惯性地搭在荀砚的腰上,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准备入睡。


    然而,他刚闭上眼睛,就感觉一只微凉的手,轻轻抚上了他搭在对方腰间的腿,顺着小腿的曲线,慢慢向上摩挲。


    另一只手,则落在了他身后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上,从尾巴根开始,一下一下,极其耐心而细致地顺着毛流抚摸。


    胡黎身体一颤,尾巴上的毛差点炸开。他睁开眼,斜睨着身旁看似一本正经的荀砚,声音慵懒带笑:


    “夫君~你这是在……玩火啊?”


    荀砚没说话,只是手上的动作没停,甚至更轻柔,也更撩人。


    眼眸在烛光映照下,深不见底,却清晰地映出胡黎此刻微微泛红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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