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漂亮,但从楼上望出去,景色更美。”他温柔地附和道。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们骑马驶进铺有水门汀的大院,在喷泉前的大门口停下。园林里有两个工人正蹲在地上,用粗糙多孔的石头砌着花坛,坛里的泥土已经耙松了,等着栽种什么。
她低下头,看着身下这匹温驯的黑马,伸手摸了摸它头顶黑色的毛发。
“这匹马很出色,好想给它喂点苹果。”
话音刚落,两个服装体面的仆人从房子里奔了出来。
“啊,公爵大人来了!”
管家远远地便认出他,快步迎上前来。
维恩没有下马,微微颔首。然后他转向她,低下头,吻了吻她的手。
“你想不想住那个有阳台的大房间?”他问,语气平常得像在问今晚吃什么。
她愣住了。
当着那些仆人的面,她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他。称他“公爵”太生分,叫他“尊敬的首相阁下”又太勉强。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此刻是什么身份,和他共乘一骑,被他的仆人恭敬地注视着。
“我还是先住旅馆吧,等你从法国回来再说。”她一面说,一面把仆人拿来的砂糖和苹果块喂给维恩的爱马。
她伏低身子,拿起砂糖和一小块苹果,喂给那匹一直安静乖顺的黑马。马儿温热的舌头舔舐过她的掌心,弄得她痒痒的缩回手。
“好。”他笑着回答。
等她喂完,维恩掏出手绢,轻轻握住她被马舔湿的手,一下一下帮她擦拭干净。
她没有抽回手。
耳边喷泉的水声哗哗地响着,阳光穿过古树的枝叶,在他们身上洒下朦胧的光晕。
她决定竭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平静地忍受这次离别。
可他还没有动身,她平静的心情就已被破坏了。
距离罗切斯特夜袭的那个夜晚,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星期。
她以为这事就算翻篇了。
那天夜里,她举枪射中了他,然后——然后她做了什么?她记得自己愣在原地,记得血溅在脸上温热黏腻的触感,记得猎狗的狂吠,记得谭妮惊恐的尖叫。后来呢?后来她好像和他做了个约定,为他包扎了伤口,好像说了什么“再敢来就杀了你”之类的话。
果然,罗切斯特照她说的,再没有来过。
她渐渐放下心来。
不料刚回旅馆,就收到了一封信。
她恐怖地从信封上认出了笔迹。
爱德华·罗切斯特的笔迹。
信封厚得像树皮。
长方形的牛皮纸上,巨大的黑色花体字母张牙舞爪地盘踞着,散发着浓重的墨香。
“是谁送来的?”她的声音微微发紧。
“旅馆的听差。”谭妮回道。
她有好一阵都无法坐下来看信。她站在窗前,手里攥着信封,有些气喘。
窗外的街道人来人往,阳光正好,没有人知道她此刻的心跳得有多快。等她终于平静下来后,她读了这样一封英文信:
”亲爱的伯莎·安托瓦尼特·梅森:
原谅我敢于冒昧给你写信。上帝给了人十字架,也给了人忍受的力量。我已收到你的律师寄来的法律传票,相信我,按照约定我不会再来见你,我写这封信,是希望结束同你的敌对关系,以及我们的婚约。另外,我完全健康,伤口愈合得很快,多谢你之前为我包扎。如果你为我担心,那么,现在可以放心了。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她读完这样一封信,先是怔住,随即一股恼怒涌上心头。
律师寄来的法律传票?她什么时候寄过什么传票?
还有那句——“如果你为我担心”——她什么时候担心过他?
他们那古老的订婚关系早已结束,说不上解除不解除。
这人脑子坏掉了吗?
她把信纸翻过来,又看了一遍,试图从那些花体字里读出什么弦外之音。
可是没有。信写得很诚恳,甚至用词有些卑微,完全不像她认识的那个罗切斯特。
那天夜里的事,她不愿再回想。
只记得罗切斯特站在楼梯下,说他的父兄染病死了,说她的嫁妆是他最后的指望,他父亲让他把她带回牙买加,把老友的女儿交给他处置——那些陈年旧事,她一个字都不想听。
现在,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另一个人已经替她处理完了这一切,防止她再受到不明人士的骚扰。
之前,维恩没有问她什么。
但她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
他查了罗切斯特的底细,查了那段旧婚约,查了牙买加那些他从未听过的往事。
然后他做了该做的事。
他安排好了,派人前往约克郡,去了罗切斯特所在的桑菲尔德庄园,同行的有当地议员,有约克郡警署的最高长官。他们直截了当地找到了罗切斯特,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来讲了一遍,讲得很清楚,毫不保留。
他滥用自己至高的权力,但是还要装出合法的样子。
罗切斯特坐在那间昏暗的书房里,听着那些人的话,渐渐明白了一件事:
那个叫维恩的男人,拥有巨额财富和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调动全国的卫兵,对于这点丝毫不用怀疑,如果自己真的伤害到她,他肯定会想尽所有的方法去追杀自己,即使自己逃到了天的边界、海的角落,只要他想抓你,你不管怎么样都是逃不掉的。现在,他派人直截了当来找自己,除了用法律威胁自己,甚至没有动用一国元首的权力,就已经令他冷汗直冒。
面对如此重压,他才写了这封信。
诚恳的,卑微的,期望了结同梅森家族那古老婚约背后的一切。
而伯莎站在旅馆的窗前,捏着那封信,疑惑地皱起眉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7章
“你到底见了什么鬼,”罗兰·罗切斯特一面拌药,一面头也不回地这么说道,瘦窄的脸上带着疫病患者特有的红斑,“让她把你弄得这么一团糟?”
爱德华·罗切斯特佝偻着背,弯着腰,脑袋耷拉着,嘴唇下撇,神情黯淡。他的一条腿跛了,走路一跳一跳的,他没有回答兄长带着蔑视的问话,平静地绕过了地板上那堆玻璃器械。
罗兰见到弟弟憔悴的身形,并没有流露丝毫的关切,只是冷冷地说了几句抱怨嘲讽的话,继续摆弄着手里的坩埚和蒸馏器,里面满满装着药粉、药膏和五颜六色的液体。
“你从伦敦回来,搞成了这副德行,要是父亲见了不知道得有多气愤呢……”名叫罗兰的年轻男人一边搅拌药液,一边嘲讽地说。
可惜他们的父亲已经死了,再没有人能训斥自己。罗切斯特阴郁地靠在锅台上,腹部缠着一圈白色纱布,两手插在裤袋里。
罗父对他的两个儿子都不关心,他只是一般地喜欢他们,一视同仁,都是他的“孩子”,他的后代。但由于罗切斯特的叛逆,在家产分配上他只想让长子继承,而为了不让小儿子变穷拖累家族名声,他给他找了一门巨富人家的女儿结婚,但这门婚事也被罗切斯特自己给搞黄了,新嫁娘戴着嫁妆自己跑了,导致他没有财产可以傍身。
此刻,罗切斯特那本来严肃坚毅的脸上呈着愠色,一双眼睛瞠视着哥哥罗兰的忙碌背影。他身上的枪伤还没好,没有精神应付他的恶毒嘲讽。
对面的罗兰一边不安地踏着地板,眉头深深地皱着,一边嘟囔道:“我也不知道我们当初是上的什么当,一定是丧失神志了,才会和乔纳斯梅森签那天杀的婚约!”
罗切斯特没有吭声,让他哥哥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
他只是倚靠着桌子,抚摸着身上的纱布,想起了什么,垂下睫毛思索着,又一次想起了她对着他扣下扳机的表情。
残忍冷艳的一张脸。
让人痛恨。也让人着迷。
他用干净的指腹滑过纱布上的结,眼睛黑如漆,粗糙乌黑的头发浓重地披在肩头。
恍惚中,他想起来与她最后的约定:永远别再出现在她眼前……
他真能做到吗?
在房间的另一头,已被疫病拖垮身心的罗兰·罗切斯特对着一张桌子,凝神注视着一口铁锅,铁锅放置在一盏油灯上,里面滚沸着十几种不同的药草。现在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瓢匙,量了满满三瓢匙的水银扔到锅里去,将它搅拌匀了。
他的哥哥罗兰生着病快要死了,但是还要搞那什么破化学。
原来罗兰罗切斯特的主要嗜好之一就是化学,而当时的化学还没有跟中古时代巫师的丹术分家。之前他因为照顾老父,染上了同样的疫症,寻遍医生,吃遍了各种药物,但是都没有效果,他只好凭着最后一点气力,照着从走方郎中那买来的秘传药方,自己捣鼓出一点喝了舒适的神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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