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翎低头看着地上的血。
他应该觉得痛快的。
四个月的忍耐,四个月的屈辱,全在今夜了结了,陈胖子死了,马六死了,所有打过他、羞辱过他的人都死了,他用血把兴元府洗了一遍又一遍,甚至记不清自己杀了几个人,今夜过后,兴元府每一座竖起的无名墓碑下,都埋着他受尽屈辱的过往。
但裴翎没觉得痛快。
也没觉得难过。
只是一片空无。
裴翎弯腰,把孔雀翎从尸体上一根一根拔出来,收进袖子。
外头天已经黑透了。
他站在街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夜风裹着黑市特有的气味灌进来,血腥、酒气、腐烂的果皮、不知道哪家炖的肉,乱七八糟,混在一起,让他终于有了几分活着的实感。
第10章 杀伐其表,慈悲其里
江湖上很快就有了说法。
孔雀翎,孔雀明王。
裴翎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正在街边吃馎饦,旁边两个江湖人在聊天,说起兴元府那桩事,一口一个“孔雀明王”。
他愣了一下,没想到是这个。
江湖规矩,有了一个外号,就算是混出头了,大宗师桑槿,外号“天绝一刀”,她前头的纪长明,外号“黑水寒刃”,听着都像那么回事。
孔雀明王,杀伐其表,慈悲其里,能啖一切毒。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笑了笑,把馎饦吃完了。
行吧,这名字挺好。
这个名字会传出去,像一场无法避开的大雪,传到长安,洛阳,江南,塞北,传到每一个有江湖人的地方
长安往南,过子午道,翻秦岭,入汉中,再顺汉水东下,便是荆襄,裴云逸走了二十天,在襄阳换船,又走了半个月,终于看见了海。
他站在船头,咸腥的风灌进领口,吹得衣袍猎猎作响。
广州港的天与水连成一片灰蓝,看不到尽头。港口里桅杆林立,像一片被砍秃了的枯树林,各色旗帜在风里招摇,码头人声鼎沸,脚夫扛着货箱来回穿梭,操着他听不懂的南方话吆喝,空气里混着鱼腥、桐油、香料和汗臭,浓烈得几乎要凝成实质。
裴云逸在码头边找了间客栈住下。
他没有急着走。师父说过,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先别急着动,看三天,听三天,摸清楚水有多深,再下脚。
师父说过的话太多了,裴云逸有时候觉得自己脑子里住着另一个人,那个人在每一个岔路口都会跳出来指指点点。
但他还是听了脑子里那个人的话,裴云逸花了三天时间在码头上闲逛,和脚夫搭话,和茶摊老板闲聊,和醉醺醺的水手喝酒。
第四天傍晚,裴云逸在码头边的茶棚里喝茶。
茶棚简陋,几根竹竿撑起一片油布,底下摆着几张歪歪扭扭的桌凳。茶是最便宜的粗茶,苦得发涩,但胜在解渴,裴云逸坐在角落里,听隔壁桌几个商人聊天。
商人甲愁眉苦脸:“今年的船期又要往后推了,说是西边不太平。”
“害,哪年太平过?波斯和大食打了多少年了,照样有人跑商,给钱打点了,谁都愿意行个方便。”商人乙捋着山羊须,不以为然摇摇头。
商人甲“切”了一声:“我说的哪是打仗的事儿。”
“那是什么?”
“海盗!”商人甲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伸手作刀在脖子上比划,“专挑肥的宰。”
商人乙的脸色这才不好看起来,商人甲又接着在他耳边絮絮:“七八年前,永昌行的船队,去波斯的,被劫了,一船人全死了,老郑家的买卖当年做的多大啊,出了这事之后,郑老板死在船上,他夫人吐血三升,一病不起,没过半年就死了,永昌行也散了,伙计各奔东西。”
商人乙听罢,面孔上也浮现出几分忧虑,连那几根山羊须都没精打采地贴在了下巴上。
商人甲说的口干舌燥,端起茶碗咕咚咕咚灌了几口:“不过我听说一件怪事,那帮海盗劫了船,后来也死了,这事儿可少见,我猜啊,是商船上有个人没死,把那帮海盗全宰了。”
“一个人?宰一船海盗?你当是话本呢?”
商人甲砸吧砸吧嘴,点点头:“我也觉得是编的。不过永昌行的船后来被人发现了,搁浅在狮子国的礁石滩上,船上全是死人,死相很惨,有商行伙计,也有海盗,像是被什么利器一个一个扎死的。”
裴云逸把茶碗轻轻放下,故意没弄出动静来。
那几个商人看了他一眼,没在意,继续聊别的去了。
晚霞把海面染成橘红色,像是有人打翻了一缸颜料。渔船陆续回港,海鸥在桅杆顶上盘旋,叫声又尖又长。裴云逸在一堆渔网旁边站定,看着那些渔民把成筐的鱼虾搬下船。
太阳一点一点沉进海里。
裴翎站在码头上,看着面前那艘三桅大船,觉得有点好笑。
他本来只是想随便找条船往西走,没想到被人拉着上了永昌行的船,永昌行的郑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说话的时候喜欢拍人肩膀,拍得裴翎肩膀都疼了。
“小兄弟,你去波斯干什么,探亲?”郑老板上下打量他。
裴翎笑笑:“我是蜀中人。”
“那去波斯干什么?”
“看看。”裴翎说,“听说那边挺热闹的。”
郑老板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年轻人,有冲劲,好!跟着我们走,包你一路平安,吃好喝好玩好!”
裴翎被他拍得往前踉跄了一步,心想这胖子力气还挺大。
永昌行的船确实好,郑老板做了几十年海商,赚得盆满钵满,船上的配置比长安城里的酒楼还讲究。
裴翎分到一间小舱房,靠近船尾,推开窗就能看见海。舱房不大,但收拾得干净,床铺上垫着厚厚的褥子,枕头里塞着茶叶和干花。
他把包袱往床上一扔,整个人躺了上去,盯着天花板上的木纹发呆。
他下山三年了。
三年里他从蜀地走到长安,杀了很多人,骗了更多人,从无名小卒混成孔雀明王,虽然江湖上都在说,“裴翎善用毒药暗器,如此不入流的手段,焉能称作大丈夫”,但好歹算是有名有姓了。
然后呢?
该杀的杀了,该骗的骗了,该见的也见了,江湖很大,高手很多,但他已经不想再打了,打赢了没意思,打输了会死。那些人倒在他面前,眼睛里全是恐惧和不甘,他看着那些眼睛,什么感觉都没有。
人活着要有点盼头。
裴翎却没有盼头,他没事可做,也没什么人等他回去,这条命本来就是捡来的,丢在哪里都无所谓。
船起航的时候是个晴天。
裴翎站在甲板上,看着广州港的轮廓一点一点变小,变成一条模糊的线,最后消失在海天之间,风很大,把他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他懒得扎,就那么披散着。
“小兄弟!来喝酒!”郑老板在船舱里冲裴翎招手,身旁已经留好了给他的席位。
船舱里摆了一桌酒席,郑老板和几个伙计正在划拳。裴翎坐下,有人给他倒了碗酒,他端起来喝了一口,是甜的,像掺了蜜。
“波斯的葡萄酒,”郑老板凑过来,脸已经喝得红扑扑的,“好东西,一坛要十两银子呢。”
裴翎点点头,又喝了一口。
“小兄弟,你会玩什么?”郑老板问,“我们这船上,晚上没事干,就是喝酒、赌钱、听曲子。”
“会玩骰子。”
郑老板眼睛一亮:“骰子?来来来,玩两把!”
裴翎笑了笑,从袖子里摸出一副骰子。
那是老和尚留给他的,骨头做的,手感温润,边角磨得圆圆的,老和尚年轻的时候靠这副骰子骗过不少人,后来传给他,他也靠这副骰子骗过不少人。
当然,今天不是来骗人的。
他把骰子扔进碗里,哗啦一声,十三点。
郑老板叫了一声好,也把骰子扔进去,十五点。
“你输了你输了,”郑老板端起碗,“来,罚酒罚酒!”
裴翎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船在海上走了七天。
七天里,裴翎和船上的人混熟了。郑老板喜欢他,说他年纪轻轻就敢一个人出海,有胆量,送了他一样小玩意,一只做工精巧的盒子和一颗绿宝石,把绿宝石放在盒子的凹槽里,盒子里就会钻出一个人偶唱歌。
伙计们也喜欢他,说他出手大方,赌钱输了从来不赖账,有个老水手姓孙,五十多岁,跑了三十年的船,身上全是伤疤。他说海上有龙王,有鲛人,有能把船吸进去的大漩涡,有能让人发疯的海妖,裴翎听得津津有味,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听着好玩就是了。
“小兄弟,”孙老水手有一天晚上问他,“你去波斯干什么?”
裴翎想了想:“也未必是去波斯。”
“那你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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