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醉醺醺地拉着宋鹤聿的袖子,说那个穿裙子的“小姑娘”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可惜是个男的。
……
宋鹤聿第一次庆幸,还好他亲弟不是很聪明。
还好小时候女装的越岐和现在的越岐变化相差很大,加上宋城珏的智商,才没有认出来。
不然宋鹤聿还真的没有把握。
不过,就算没有认出来,宋城珏还是对越岐有好感。
这就是双胞胎吗?
对同一个人一见钟情。
宋鹤聿心里很不爽。
一方面,是宋城珏先认识越岐。
虽然只是一场乌龙,但宋城珏确实比他更早看到越岐。
另一方面,宋城珏和越岐的共同话题更多。
宋鹤聿不想吃醋,但他控制不住。
他能控制身体的反应,但他控制不了心里的醋意。
宋鹤聿在发呆,好半天没回应他了,越岐的左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我和你说话呢!”
宋鹤聿回过神:“没什么。”
越岐不相信,凑近了盯着他的眼睛:“我不信,快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宋鹤聿无法说出口。
他可以和越岐说一万遍情话。
他可以在越岐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两句告白。
但他很难说出“我吃醋了”这四个字。
不是因为觉得丢人,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宋鹤聿习惯了做掌控局面的人,习惯了把所有的情绪都消化在自己的沉默里,习惯了用行动而不是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以往他吃醋,他会把越岐拉到自己身边,用亲吻堵住他的嘴,用拥抱把他圈在自己的领地里。
他从来不会用言语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越岐“我非常吃醋”。
第104章 兄友弟恭
中午是宋鹤聿做的饭。
宋父宋母常年不在家,以前寒暑假,偌大房子里只有两个人,外加一只乌龟和若干条蛇。
宋鹤聿嫌外卖油大还不健康,又不爱叫外人上门打扫做饭,索性自己学着开火。
他不会做很复杂的,嫌麻烦,嫌浪费时间,再说吃他做的菜的人也就他和宋城珏,没必要搞那些花里胡哨的摆盘和工序。
能吃就行,熟了就行,味道过得去就行。
宋鹤聿在厨房做菜,让宋城珏过来帮忙打下手。
宋城珏磨磨蹭蹭挪进厨房,捏着菜刀刚划两下,刀刃一滑蹭到指腹,就蹭破一小层皮,好在没有血丝。
他当场夸张嘶了一声,举着手指头皱成苦瓜脸,嚷嚷自己心理受重创,必须去客厅沙发缓一缓。
偷懒之意昭然若揭。
宋鹤聿把垃圾扔进垃圾桶,头也不抬:“心理创伤?”
宋城珏假装没听见,头也不回地跑了。
宋城珏走后,越岐进来了。
他站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地往里看。
宋鹤聿正在切青椒,刀工不错,青椒被他切成均匀的细丝,整整齐齐地码在案板上。
越岐看得有些出神。
原来做饭的男人也可以这么好看。
宋鹤聿余光看到了越岐,“你出去等我就行。”
“我帮你啊。”
“你会做什么?”
越岐认认真真琢磨半天,认真地回答:“我会吃。”
宋鹤聿笑了声:“那你就出去等着吃。”
越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确实不会做菜,在厨房里只会碍手碍脚。
上次他尝试煎鸡蛋,最后把锅烧糊了,整个厨房弥漫着一股焦臭味,烟雾报警器都响了。
越岐乖乖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宋鹤聿叫住了他:“不要和宋城珏说话。”
越岐回头:“为什么?”
宋鹤聿:“影响智商。”
越岐应得贼快,拍着胸脯保证:“放心放心,我绝对不会和他说话。”
一离开厨房,越岐就把宋鹤聿的话忘到了脑后。
他看到宋城珏窝在沙发里刷手机,小白趴在他腿上,一人一狗构成一幅岁月静好的画面。
越岐走过去,在沙发的另一端坐下。
宋城珏热情地问:“越哥,你要不要喝果茶?我点外卖,他家果茶特别好喝,水果都是新鲜的,不像有些店用的是罐头。”
越岐点头:“可以啊,帮我点一杯草莓的,正常冰,少糖的。”
宋城珏点完外卖,抬起头,又看到越岐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自从越岐看完全家福的照片之后,越岐看自己的眼神总是一副不可言说的模样。
宋城珏抖了抖身子,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而后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越岐还在看他。
宋城珏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仔仔细细观察了一圈,没有一异样。
“越哥,你看啥呢?为什么你的眼神这么奇怪?”
越岐收回目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掩饰自己的表情:“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和你哥的性格截然不同哈。”
哦,越岐大概是在好奇异卵双胞胎。
这太正常了。
每一个看到他和宋鹤聿的人,都会很好奇,还会用打量商品的眼神打量他们。
如此一来,就能解释越岐为什么一直看他了。
宋城珏毫无防备地接话:“是啊。我妈说我哥是把所有性格都长完了,轮到我的时候只剩下蠢了。”
越岐莫名其妙地笑了。
他一想到之前哭得撕心裂肺的小男生竟然是眼前这个人,就很想笑。
嘲笑取代了愤怒,越岐觉得这事儿越来越有意思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两个都是那场乌龙事件的牺牲品,一个被当成女生表白,一个表白之后发现对方是男生,谁也没占到便宜。
宋城珏被越岐笑得心里发毛,往沙发角落里缩了缩:“我知道你很好奇,但你别总用这种眼神看我,怪吓人的。”
越岐咧开嘴,露出八颗白牙,拐着弯儿问:“你是弟弟,要是你小时候被人欺负,你哥会帮你教训回去吗?”
宋城珏绝对不会告诉越岐他小时候是哭包的事。
打不过人要哭,骂不过人要哭,被吓到要哭。
这也太丢人现眼了。
宋城珏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人会欺负我,我可强了,你看我这个体型,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邻居家的小孩都很怕我。”
越岐似信非信:“是吗?”
宋城珏的气势泄了一半,“说到欺负我最多的,就是我哥了。”
“你哥怎么欺负你?”
宋城珏一定是在胡说八道。
宋鹤聿不像是会欺负弟弟的人。
宋城珏看了眼厨房的方向,确认宋鹤聿没有出来,脸皱巴巴的,“我哥有一个美德,勤俭持家,珍惜粮食。”
“那和欺负你有什么关系?”
宋城珏叹了口气,口气全是多年积累的辛酸:“我哥不喜欢吃外卖,爸妈不在的时候,他就会自己做。但刚开始做总有失败的时候,有时候盐放多了,有时候糖放多了,有时候火候没掌握好,总之不是很好吃。但哪怕再难吃,我哥也不会浪费的,他认为食物是神圣的,倒掉是一种罪过。”
越岐鼓掌,由衷地赞叹:“不愧是你哥,真棒!好男人!”
宋城珏一脸幽怨,“你鼓掌早了,我哥做得不好吃的菜,全让我吃的。”
越岐的掌声戛然而止。
宋城珏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倒苦水:“你知道吗,我哥13岁,第一次做红烧肉的时候,把糖和盐搞混了,那道菜能咸死卖盐的。我吃了一口,差点没当场去世,我哥说不能浪费,于是加了点水,勉强将就一下。结果还没开吃呢,我哥说他有事要出门,让我解决掉。”
越岐有点想笑,但不行,他得憋着,宋城珏的表情看起来够苦了,他可不能往他伤口上撒盐了。
不过宋鹤聿的行为,越岐还是想给他竖一个大拇指。
这才是哥哥应该做的事啊!
什么兄友弟恭,兄弟情深都是唬人的,一切都不如欺负弟弟有意思。
弟弟生出来就该是给哥哥欺负的。
就像他和越嘉那个臭小子,越嘉不懂事的时候,他还能随意欺负,现在越嘉年纪大了,他再也没有在越嘉身上讨到过便宜。
越嘉一个男生,动不动就装可怜,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宋城珏继续说:“还有一次,我哥做了一道清炒苦瓜。苦瓜本来就苦,他还忘了先用盐腌一下去苦味,炒出来之后那个苦味,我吃了一口就觉得人生没有希望了。我哥尝了一口,皱了皱眉,淡定地说,‘挺好的,但我有点胃疼,不吃了,你吃’。”
越岐快憋不住笑了。
宋城珏心情苦涩:“我哥每次做了难吃的饭就会找借口离开,我又不是笨蛋,一次看不出来,两次看不出来,三次还看不出来吗?我哥就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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