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漱完,越岐换好衣服走出卧室,一阵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


    他循着香味走到餐厅,看到餐桌上摆满了丰盛的早餐。


    金黄的油条整齐地码在盘子里,豆浆冒着袅袅的热气,小笼包的褶子捏得匀称,旁边还有几碟清爽的小菜和两碗皮蛋瘦肉粥。


    而宋城珏坐在餐桌旁,手肘撑在桌面上,托着腮,眼睛下方挂着两团浓重的黑眼圈,堪比熊猫。


    越岐被他的黑眼圈吓了一跳:“城珏,你这是昨晚没睡好?”


    宋城珏抬起头,看向越岐的目光十分深沉。


    他何止没睡好,他根本就是一晚上没睡。


    昨天回到房间后,他翻来覆去,思来想去,进行了长达一整夜的严肃而深刻的自我对话。


    而在这场漫长的内心辩论之后,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他决定追越岐。


    依据如下。


    第一,越岐很帅,是那种干净清爽、让人看着就觉得心情好的帅,完全长在他的审美点上。


    第二,越岐是宋鹤聿的室友,那性别肯定是男的,不可能是人妖,这极大地规避了他童年时期留下的心理阴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越岐喜欢蛇。


    他会和蛇打招呼,会认真地对着生态箱说“你们好”,还会兴致勃勃地和他聊蛇的话题。


    这对宋城珏来说,简直是致命一击,是任何其他优点都无法比拟的加分项。


    他之前遇到的女生,十个里面有九个怕蛇,剩下那个不怕的,也很介意他在家里养这么多蛇。


    而遇到的男生……


    宋城珏想起体院那群哥们儿,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们一个个糙得不行,打完球不洗澡就直接往床上躺,袜子能穿三天不换,指甲缝里有时候还带着洗不掉的泥,说话三句不离脏字,吃饭吧唧嘴,笑起来能把屋顶掀翻。


    和越岐比起来,就是粗糙的砂纸和丝绸的区别。


    越岐精致、干净、笑起来好看,还会和蛇打招呼。


    综上所述,越岐非常适合当他老婆。


    至于宋鹤聿和越岐的关系,宋城珏完全没有往那方面想。


    他坚信他哥和越岐就是铁打的室友关系,纯洁得不能再纯洁。


    因为他了解他哥,他哥要是喜欢上一个人,绝对会对那个人很温柔,是别人无法想象的、藏在细节里的温柔。


    但昨天他想了一晚上,宋鹤聿和越岐的相处模式怎么看都不像情侣,有点生硬和尴尬。


    所以,结论很明确,他哥和越岐没戏。


    而他,宋城珏,机会大大的。


    越岐完全不知道宋城珏这一夜的心理活动已经完成了一整部爱情剧本的构思。


    他看着满桌丰盛的早餐,真诚地发出赞叹:“城珏,这都是你……你买的啊?”


    别问越岐为什么知道,因为包装袋上印有网红早餐店的名字,那家店以排队时间长而闻名。


    宋城珏挠了挠后脑勺,脸上露出一个憨气的笑容,配上那两团黑眼圈,竟然有几分傻乎乎的可爱:“我不会做饭,所以只能出去买,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这些。”


    越岐咧嘴一笑:“谢谢你啊,辛苦了,这些我都爱吃!”


    看到越岐的笑容,宋城珏心跳漏了一拍。


    自己昨晚的决定绝对无比正确。


    宋鹤聿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看到越岐和宋城珏面对面坐在餐桌旁,越岐在说话,眉眼弯弯,宋城珏托着腮,一脸专注地凝视他,眼睛里快冒出星星。


    宋鹤聿的表情肉眼可见地冷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地走到餐桌旁,在越岐身边坐下。


    坐下去的时候,椅腿和地板发出一声重重的摩擦声,吸引了另外两人的注意力。


    宋城珏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哥的情绪变化,还热情地招呼道:“哥,快来吃早饭啊!我今天买了那家你最爱吃的蟹粉小笼。”


    宋鹤聿没有接话,拿起筷子,夹起一个小笼包,放在越岐面前的碟子里。


    越岐说了声谢谢。


    宋城珏见状,也殷勤地夹了一筷子小菜放到越岐碗边:“越岐你尝尝这个,他们家的腌萝卜特别爽口!”


    越岐还没来得及道谢,宋鹤聿又给他盛了一碗粥,放在他左手边。


    宋城珏立刻给他倒了一杯豆浆,推到他的手边。


    越岐面前的小碟子以惊人的速度堆满了食物。


    他左手粥右手豆浆,面前还堆着小笼包和油条,像一个被投喂的仓鼠。


    宋鹤聿:“……”


    越岐心想这两兄弟还挺热情的,笑嘻嘻地说谢谢,来者都不拒。


    宋鹤聿一直在关注越岐,看到他先喝豆浆,而不是粥,先吃腌萝卜,而不是小笼包,拳头硬了。


    第63章 醋王老宋


    越岐和宋城珏很有共同话题。


    他们从宋城珏最近新入手的一条白化德州鼠蛇聊到越岐小时候有一次抓菜花蛇的英勇事迹。


    越岐说得眉飞色舞,宋城珏听得津津有味,不时插几句嘴。


    两人你来我往,气氛热烈。


    宋鹤聿坐在旁边,完全插不进嘴。


    就像宋鹤聿和祝时安聊天时越岐插不进嘴一样,只不过情况还是不一样的。


    越岐怕祝时安,所以不敢插嘴。


    宋鹤聿不怕。


    宋鹤聿放下筷子,冰冷冷地警告宋城珏,“宋城珏,吃饭不要说话。”


    宋城珏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也说话,你怎么不骂我?”


    然后转过头,继续和越岐聊白化德州鼠蛇的饲养心得。


    宋鹤聿:“……”


    宋鹤聿和宋城珏是双胞胎,该有的心有灵犀还是有的,不过是单方面的。


    宋鹤聿了解宋城珏,就像了解自己的掌纹一样。


    他只需要看一眼宋城珏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对越岐有意思。


    上天是公平的,给宋城珏一副健壮的好身板和一张阳光帅气的脸,却没有给他足够的脑子,更没有给他双胞胎之间应有的心有灵犀。


    所以他完全看不出宋鹤聿喜欢越岐,只觉得他哥今天心情不太好,大概是没睡醒。


    宋鹤聿不愉快地喝着粥。


    从小到大,他和宋城珏之间一直都是这样。


    同龄的男生女生,总是更喜欢和宋城珏玩。


    因为宋城珏外向、热情,像一颗小太阳,很难有人不喜欢他。


    而自己,因为性格冷淡、长相又偏清冷锋利,总让人觉得难以接近。


    他记得小时候,邻居家的小女孩们看到自己,会吓得躲到妈妈身后,露出半张脸,脸红红地偷看他一眼,又飞快地缩回去,不敢和他说话。


    而那些小女孩面对宋城珏的时候,会主动跑上去拉他的手,甜甜地叫哥哥。


    和宋城珏告白的人数不胜数,他收到的情书数量,保守估计是宋鹤聿的十倍以上。


    宋城珏经常会把那些情书随手扔给他,宋鹤聿每次都面无表情地接过来,然后转身扔进垃圾桶。


    他不是垃圾桶,他对粉红色的信封毫无兴趣,写给自己的情书就不会看,更别说写给宋城珏的,所以宋鹤聿一封都没有看过。


    宋鹤聿知道自己的性格很无趣。


    他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也没有什么热情洋溢的表达方式。


    学习曾经是他最感兴趣的事情,因为书本不会嫌他太冷,不会因为他沉默就转身离开。


    现在,学习排第二了。


    越岐变成了第一。


    可是,他和越岐没有共同话题。


    越岐喜欢游戏,喜欢热闹,喜欢和朋友们嘻嘻哈哈地闹成一团,喜欢他从来不了解也不感兴趣的东西。


    而他和越岐之间唯一的共同话题,大概就是昨天晚上那张床上的事情。


    但这个话题显然不能在早餐桌上讨论。


    昨晚越岐看宋城珏的眼神,宋鹤聿本身就有了危机感,加之现在宋城珏也想要插一脚,危机感更重了。


    宋鹤聿转头看向越岐,打断了两人热火朝天的对话:“越岐。”


    越岐不得不停下和宋城珏的聊天,侧过头看向宋鹤聿。


    他这才注意到,宋鹤聿的表情虽然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但他周围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怎么宋鹤聿看起来很生气?


    越岐有些困惑,他刚才说错什么话了吗?


    还是宋鹤聿不喜欢他和宋城珏聊天?


    “宋鹤聿,你怎么了?”


    宋鹤聿没有回答。


    他伸出手,捏住了越岐的下巴,在越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当着宋城珏的面,吻了上去。


    越岐的眼睛瞬间瞪得像铜铃一样大。宋城珏的眼睛也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手里夹着的小笼包掉回了碟子里,溅起几点醋汁。


    如果不是越岐及时咬紧了牙关,宋鹤聿甚至还想把舌头伸进来。


    这成何体统!宋城珏还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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