鲥鱼鲜美异常,但刺多,张爱玲的名言,人生三恨,第一恨就是鲥鱼刺多。


    凌戍夹了中段的鱼肉,低着头,耐心地挑着鱼肉里密密麻麻的小刺。


    他把挑过鱼刺的鱼肉夹到夏桔碗里,温声提醒:“可能还有刺,慢点吃。”


    鱼肉没有腥气,口感嫩滑,又鲜美无比。


    夏桔感觉心里暖意融融,说:“从来没有人给我挑过鱼刺。”


    她小时候,夏铁匠夫妻其实把她照顾得很好,可他们并不怎么吃鱼。


    凌戍赶忙说:“那以后我都帮你挑。”


    夏桔一向很独立,不习惯让别人帮忙,说:“可我哪好意思让你帮忙啊。”


    凌戍说:“我爱挑鱼刺。”


    夏桔诧异道:“你有这个爱好?”


    凌戍拿筷子挑鱼刺的手顿了顿,很肯定地回答:“嗯。”


    他可以迅速培养出这个爱好。


    夏桔笑道:“那好,刚好我爱吃鱼。”


    凌戍趁机提出邀请:“我会做饭,有空的话你可以去我宿舍或者我家,我做鱼给你吃。”


    考虑到男女独处不方便,再请俩灯泡就行了。


    可是夏桔说:“我三哥就是厨子,你做饭再好吃也不会比我三哥做得好,不用麻烦。”


    凌戍:“……”


    他自己可以轻松把天聊死,原来夏桔也有这个本事,比他还强。


    这就是志同道合,步调一致。


    正不知该怎么接着聊,又听夏桔说:“等我三哥做好吃的,你可以去我们家做客,我的哥哥姐姐都会欢迎你。”


    凌戍有点振奋,这是夏桔在约他去家里吃饭,见她的家人。


    都已经发展到见家人这一步了吗?有点快吧。


    内心雀跃但语气矜持:“有机会去。”


    吃过晚饭,本来计划送夏桔回去,可看到天刚擦黑,时间还早,凌戍问了句:“要不要去河边走走?”


    他从未请女同志吃过饭,自然也没跟女同志一起散过步,之所以这么问,可能是来都来了吧。


    夏桔答得很痛快:“好啊,我还没来过江边。”


    两人肩并肩地向江边走去。


    静流江是江州市最大水系,自西向东从江州市横贯而过,此刻波澜壮阔的江面正映着月亮的清辉。


    凌戍丝毫不用担心两人独处尴尬,因为夏桔的视线已经被在江边吹风欣赏美景的年轻人吸引。


    而其中有个年轻人也在盯着她看,当然,也在看他,那眼神像要喷火星子。


    夏桔一眼就看到了何少文,他个子瘦高,毛呢外套很时髦,皮肤白皙,鼻梁上架着眼镜,浑身都透着斯文的文人气质。


    夏桔顿时想起背过的课文“书生意气,排斥方遒”,不过看清楚何少文身边的人,她就抛弃了这种热情奔放的情怀,唇角勾起,差点笑出声来。


    何少文的闺蜜方灼当然在,安媛也在,何少文的情敌冯二锁也在,其他人夏桔不认识。


    这不就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嘛。


    那个冯二锁是红旗生产队近些年考出去的第一名大学生,让他家在生产队里风光了好久。


    据夏安北所说,这个冯二锁就是安媛上辈子的对象,何少文只是个备胎舔狗。


    之前冯家人就张罗着想要占夏桔在生产队的房子,她的房子跟这家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都想着占房,那不是人品败坏嘛。


    再加上夏桔下乡支农时,冯三锁带着一群小崽子想要扒拖拉机,主观上讲,夏桔对这家人没好感。


    客观上讲,冯家人逼着儿媳妇生孙子,不生出孙子不罢休,哪怕仙女来了都得给他家生孙子。


    更何况,在冯家人眼里,安媛的美貌毫无价值,生不出儿子,就是老冯家的罪人。


    夏桔觉得这家人都不怎么样。


    现在,冯二锁已经有了很有文化的名字,叫冯清绪。


    他的样貌清瘦,有才气,家境清贫但有傲骨,还有股淡淡的忧郁气质,对安媛不屑一顾,大概安媛众星捧月惯了,他的这种爱答不理偏偏激起了安媛的征服欲跟母爱,对冯清绪情有独钟。


    冯绪清很会逃避,缺了点责任感,被家人折磨得焦头烂额,在家人的逼迫下跟安媛离婚,再娶继续奋战生儿子,甚至他还跑到了国外。


    何少文这个舔狗不就捡漏了嘛,舔到最后应有尽有,媳妇有了,仨便宜闺女也有了。


    他尽心尽力地帮人<a href=Tags_Nan/YangWaWen.html target=_blank >养娃</a>,娃在扭曲的家庭中长大,很叛逆,某天再去寻找离家出走的娃的路上,嘎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再看这群人,夏桔就带了吃瓜的兴致,这瓜就像饭后甜点,吃得她津津有味。


    唇角扬起,不过她直接无视何少文盯视的视线,跟凌戍从他们身边擦肩而过。


    何少文可是对暗恋跟情感颇有心得,在他眼里,男的高大挺拔,女的姣美鲜活,面前这对俊男美女之间有种看不见的深刻的羁绊。


    夏桔经常拿安媛嘲讽他,她自己还不是在早恋!


    何少文觉得自己抓住了夏桔的小辫子。


    眼见夏桔无视他,何少文血压飙升,叫道:“夏桔。”


    夏桔脚步一听,回过头来,莞尔一笑:“原来是你们啊,大学生同志。”


    何少文看到夏桔脸上灿烂的笑意,顿时无语,这丫头又在嘲笑他。


    她肯定是在嘲笑他是安媛的备胎、舔狗?


    这个年代并没有这两个词,只在夏安北的嘴里出现过,作为中文系的高材生,何少文能深刻地领悟这两个词的含义。


    方灼看到凌戍,简直瞳孔八级大地震,这俩人一块儿来江边干什么?甚至,他们还一起吃了晚饭?


    哪怕是夏桔是个优秀民兵,可她跟民兵的技术总指导有必要一起吃饭?


    他们啥时候这么熟了?


    他在纠结要不要跟凌戍打招呼,他跟凌戍没交流过,但他能肯定,凌戍对他有印象,不打招呼肯定不礼貌。


    眼看凌戍跟夏桔同频,回头,视线扫过,来不及再纠结,他脱口而出:“凌团好。”


    凌戍淡淡答了声:“好。”


    既然何少文把她叫住,夏桔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挤兑何少文的机会,笑道:“二哥,良辰美景,我学了首新诗,念给你听,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何少文清隽的脸庞忽地一沉。


    夏桔居然明目张胆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嘲笑他!


    她这个搞机械的大老粗居然用对了诗。


    说完,夏桔的视线在各人脸上扫过,不愧是大学生,有文化,都懂她的意思,各人脸上的表情就很精彩了。


    看到何少文黑脸,夏桔满意了,偏头对凌戍笑笑,说:“走吧,凌戍。”


    两人走远,夏桔才说:“刚才那人是我二哥。”


    凌戍:这就见家人了?好像不怎么顺利。


    不过跟夏桔相处真的不用担心冷场,两人玩起了打水漂。


    凌戍是个会凭实力单身的人,石头在水面上滑得又远,漂的时间又长,次次都赢夏桔。


    真是一点都不肯相让。


    清凌凌地月光温柔地笼罩着两个年轻人的身影。


    “下次再一起玩儿,我就不信赢不了你。”夏桔不甘心地说。


    凌戍:很好,她说下次。


    看着两人走远的背影,何少文决定反击,问方灼:“夏桔怎么跟他一块吃饭?”


    方灼眼神暗了暗:“很意外吧,这你应该问夏桔。”


    安媛也在吃瓜,问道:“那位男同志看着年纪不大,居然是副团,夏桔跟他怎么认识的?”


    方灼回答:“凌团是江州市民兵的技术总指导。”


    安媛笑着对何少文说:“你妹妹跟那位军官看上去是不是很般配?他们关系好像不错哦。”


    何少文:“……”


    还好,安媛没啥反应,她知不知道她在夏桔眼里就是安明月?可能是装傻吧。


    方灼立即辩解:“别瞎说,他们最多是革命同志。”


    何少文:夏桔一个小民兵跟副团长是革命同志?


    他转向方灼:“听人说我妹妹跟凌团般配,你急啥?”


    方灼:“……”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他就是很急。


    ——


    凌戍开车,把夏桔送到学校门口。


    吃了美味食物,还看了帅哥,夏桔心情好得很,笑着朝凌戍摆手:“多谢凌团请我吃饭。”


    凌戍轻轻勾了勾唇角:“下次再见,我开别的车来,你能顺便开一下别的型号的车,还能帮着看看有没有毛病。”


    夏桔最近没有驾驶训练,没啥开车的机会,她显然对车更感兴趣,答应道:“好的,凌团。”


    她根本就没想到凌戍手底下全都是汽车兵,不太需要她修车。


    凌戍这样说,只不过是为下次见面找个说辞。


    “那我回学校了。”


    “下次见。”


    看着夏桔走进学校,拐了弯,身影再也看不见,凌戍才开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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