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学政的权力,能左右考生的排名。


    陈语杰:“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还是想想找谁当互结吧。”


    容铮:“或者可以找赵夫子帮忙,他手上有登记这次县考的名单,估计会知道谁还没互结,他推荐的人,应该信得过。”


    “对哦,怎么没想到这法子。事不宜迟,我们抓紧时间处理。”


    一行四人找到赵夫子说清原委,赵夫子翻出名单查看后,给他们推荐了一人,名叫木寒,是王夫子的学生。


    “木寒这人我听王夫子提过,性格内向,在学堂上没什么朋友,家中从商,背景清白。”


    木寒正愁着没人找他互结,这样刚好,于是爽快答应。


    黄毅与容铮告别时:“放心,陈语杰会找人再查一下木寒的信息的。”


    “嗯,谢谢。”容铮知道陈语杰的爹是主簿,查这些易如反掌,没什么好担忧的。


    问题解决后,心情放松下来。


    “想不到你这么厉害的实力还考了三次童试没过。”


    黄毅今天知道这事后心中还挺惊讶的,容铮这学霸的架势,根本难以想象他会考不过。


    平时活在容铮这个学霸的阴影下,现在好歹找到一点优越感,他撞了下容铮肩膀,调侃:“怎么都没听你提过?”


    容铮沉默以对......这又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值得我四处宣扬。。


    第38章 抓野猪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年关将至。


    赵夫子在课堂上,给大家将考试内容和流程详细地过了一遍,强调了一系列注意事项,最后说道:“这学期到此结束,愿大家金榜题名!”


    他单独留下了容铮,目露欣慰:“这些日子,你的勤奋刻苦我都看在眼里,进步着实骇人。好好考试,机会很大!”


    容铮恭敬作揖,谢过夫子!


    回到家中,叶云道:“早上,村里的猎户叶临来找你,说他在山上发现了野猪的踪迹,问你要不要合作狩猎。”


    野猪体型庞大,生性凶残,一旦发起狠来,攻击性极强。普通的猎户会多找一个合作者,这样,增加成功几率的同时,也能更安全些。


    这几个月忙着读书,除了话本收入了二十多两,就没其他大进项了。算算,家里剩下的积蓄估计一百两,接下来考试要到县城,又是一大笔支出。


    眼看要过年了,猎头野猪也好,家里好歹能省下些买肉的钱。


    他放下书篓,就去找叶临商量狩猎的时间与策略。


    叶临家住村尾,年纪二十多,身材高大,眉毛浓黑,眼睛锐利。


    家中人口单薄,一个母亲、一个弟弟(汉子)、一个妹妹,弟妹最大的才十二岁,他是自从父亲去世后,为了养活一家子才自学打猎,早期抓瞎,受过不少伤。


    熟练后,家里境况渐好,日子才不那么难过,在村里也算中等。


    二人商量一番,第二天就带着刀、箭等工具上山去了。


    叶临:“听说你打到红狐呢,这可厉害极了!”


    “运气好罢了。”


    “我在后山好几年没见过狐狸,你是翻过后山,深入野林了吗?”叶临想打听狐狸的位置,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狩猎。


    容铮一听就知道他的想法,能理解,直言道:“是的,后山基本找不到狐狸。”停顿片刻,提醒,“那边的山虽然有狐狸,但我遇到过狼、老虎,不好对付。”


    他是因为有武功在身,才敢去,叶临若是非习武者,可能有去无回。


    言尽于此,相信叶临打了好几年的猎了,自会懂得掂量值不值得做。


    叶临一听有老虎就知道不是自己能去的,他曾被好几只狼追过,当时九死一生,连狼都打不过,若是遇上老虎绝对凶多吉少,于是暂时打消念头。


    家中还有老少需要照顾,可不能因贪婪丢了性命。


    二人聊着聊着,就到了目的地。叶临早已踩过点,很快就找到野猪出没的大概位置。


    叶临在草丛蹲守,以便将野猪驱赶到指定的位置,容铮则上树,找机会攻击野猪。


    一个时辰后,不远处出来“哼哼嗷嗷”的叫声,很快一只野猪摇摇摆摆地出现在视野中,它体型粗壮,毛发浓密,。


    叶临看准机会发动突袭,野猪顿时竖起坚硬的鬃毛,张开獠牙,前腿高抬着,两只后腿向前蹬开,立即就朝敌人猛冲,叶临转身就跑,将野猪引到了容铮所在的树下。


    容铮手上藤蔓往下一扔,立即勒住野猪的身,野猪瞬间发狂企图挣脱,那暴躁凶狠的样子令人望而生畏。


    “拖到坑洞了,那边我放了铁丝围栏,让它在里面耗尽体能。”叶临赶到容铮的地方,大喊。


    但野猪发狂得厉害,那么粗的藤蔓眼看要被挣断,若是逃跑,就很难再抓。


    容铮将藤蔓递给叶临,让他绑到树桩上,反手从后背抽出箭,瞄准野猪,“嗖”,箭矢直击野猪眼睛,野猪一声长嚎,伤口的痛楚叫它更加疯狂,横冲直撞,直至疲劳无力,倒在地上。


    叶临抽出大刀,给野猪最后一击。


    “容铮,这箭法厉害呀,能射中它的眼睛。”终于知道容铮为什么能狩猎到狐狸,这可不是一般的箭术,还有刚刚他拉野猪的力量,看着身子不壮,竟然那么有力气。


    叶临这会是彻底知道自己不可能像容铮那样到对面山的野林深处狩猎了,这身手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他有点奇怪,这读书人什么时候练武了?但这是别人的私事,跟他无关系,于是很快抛开疑惑。


    这只野猪很大一只,估计有近三百斤,两人是用一根木棍抬着下山的。


    回到村里遇到村民,纷纷围上来:


    “可以呀,你两个小子,猎到这么大野猪,我看有三百多斤了。”


    “过年不愁肉吃了。”


    “你们这猪肉卖吗?要是卖,我赶紧回家拿钱。”


    “在这卖一些吧,我们也懒得跑镇子上了。”


    叶临大声喊道:“就在村里屠宰了卖,大家想买的话,下午申时(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左右来容铮家门口的凉棚,我们在那摆摊卖。二十五文一斤。”


    二人下山就商量好了,每人各拿二十斤肉,剩下的都卖掉。


    既然都是乡里乡亲,卖肉的价格就定得优惠些。


    村民们一听,这可比镇上便宜八文钱呢,纷纷说要回家拿钱买,叫帮忙留着自己那份。


    容铮笑道:“各位叔叔、婶子,先到先得哈。”


    快到门口的时候,叶云已经迎了出来,容铮让他先到灶房烧热水。


    叶云今天约明哥儿一起做针线,明哥自从家里少活儿后,花在做针线上的时间多了,手艺越来越好,镇上有一间成衣店几乎每月跟明哥儿下单订衣服。


    明哥儿的爹娘发现自家哥儿还有如此好的针线天赋,就这做衣服一个月能有一两左右进项,喜出望外,都不喊他去地里干活了,让他在家做衣服卖钱,但每个月要上交六百文。


    明哥儿觉得很不错,他本身喜欢做针线活,看着自己一针一线做的衣服被展示在镇子上的成衣店最显眼的位置,他颇有满足感和自豪感,这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曾经他逆来顺受,因为是哥儿,在家里被爹娘轻视,大哥和妹妹也当他透明般,未出嫁前累死累活地替家里人做事,将来出嫁后就是是替夫家人干活,好像一生就那样了。


    难道真的只能这样了?他迷茫过,无助过,当他看到叶云在那么糟糕的境况下,还想着法子逃离,默默地抗争,他被吸引了。


    他想,能像叶云一样坚韧,应该是件很了不起的事吧!


    现在,他的人生迎来了转机,内心的成就感让他由里到外变得自信。


    他尚未发觉,自我意识的觉醒宛如黎明的光,渐渐驱散掉他身上的晦暗,蜕变让他变得如此明媚。


    叶临就是这个时候注意到明哥儿的,他跟容铮一人一头担着野猪进到院子里,不经意地抬眸,就看到一个哥儿坐在凉亭中,那哥儿面容干净明丽,手上拿着针线,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看了过来。


    目光短暂交汇间,那一刻,叶临心跳加速,心醉神迷,如同繁星坠入深邃的夜空,激起层层涟漪,他呆呆地站着不动......


    “临哥,怎么不走了?得把这野猪抬到那边。”


    走在后头的容铮提醒道,用手指向前方,他看着肩上这几百斤的大猪,老实说真的很重,叶临傻站着做什么?


    “哦哦,好的。”


    叶临回过神,等他放下野猪再看过去的时候,那小哥儿已经放下针线走了过来,他耳朵发热,眼神顿时无处安放:


    小哥儿要来跟我说话了?


    我要怎么回他话才好呢?


    得留个好印象,才好找媒婆上门说亲!


    小哥儿长得明净,我们以后的孩子也会好看的吧!


    ......


    然而,


    “容大哥,这野猪好大,有需要我帮忙的吗?”明哥儿看着野猪问道......压根没看叶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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