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青春校园 > 止痛病_渔千汀 > 第68页
    “……”


    祝明殊离开西林, 不单单是想躲避赵京酌, 逃离他的阴影,为自己换个心情。他好不容易向死而生, 回顾前半生,顿觉自己不该整日沉浸在情情爱爱之中,白费时光徒增烦恼,祝明殊决定做些对社会有贡献的事,才不算来这世上白走一遭。


    这些日子,赵京酌虽不像从前那般如影随形,祝明殊却觉得这个男人的恐怖气压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他。一找到几乎,祝明殊便迫不及待地将那枚戒指还给了赵京酌,堪比丢掉什么烫手的山芋。


    彼时在祝明殊家,他上了一天的班,本打算随便下两根挂面糊弄一下晚饭,赵京酌却在这时打开门走了进来,神态自若,如同归家的男主人般放下从菜市场提回来的新鲜肉菜,自然而然地挂上围裙钻进了厨房。


    祝明殊:“……”他没好意思赶赵京酌走,觉得今晚该跟赵京酌把话说清楚,将戒指还回去,顺便把钥匙要回来,如果赵京酌生了气,他赶明一早就去联系换锁师傅。


    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卖相很能拿得出手,一桌全都是祝明殊爱吃的。他没忍住,一口气吃了两碗饭,正打算再去添第三碗,被赵京酌隔空没收了碗。


    祝明殊巴巴地瞧着赵京酌手里的碗,眼中闪过一丝委屈。


    赵京酌轻叹:“肚子不难受?”


    赵京酌这么一提,祝明殊揉了揉微微凸起的小腹,才发觉自己吃得够撑了,要是刚才再添一晚,恐怕整晚都得顶得难以入眠。


    吃完饭,就该聊正事。祝明殊找了个丝绒盒,将戒指放进去,小心翼翼地还给了赵京酌。


    “不喜欢吗?”赵京酌垂下眼睫,将那枚戒指拢在掌心循视。


    “物归原主而已,既然是楚冰的东西,就应该让他收好。”说这话时,祝明殊心里波澜不惊。他坐在昏黄的落地灯下,瓷白姣好的脸上吸了层暖意,整个人透出点柔静如水的味道,温和无害,却又勾得人心痒难耐。


    赵京酌眉头拧得死紧,薄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沉默半晌。


    很快,他意识到了什么,当即掀开薄唇,迅速澄清:“这枚戒指本来就是我专门为你定制的,跟我那枚是一对,全世界有且仅有这两枚,象征着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祝明殊反应很平淡,闻言点了下头,他无心去探究事实真伪,就算事实如此,祝明殊也不觉得有接受的必要。如果说刚从车祸中醒来的祝明殊对赵京酌还存着几分侥幸心,现在的他对赵京酌就只剩避之不及,不愿再有半分瓜葛。


    “赵先生有心了,不过这种话,说给您的未婚妻听就好。”祝明殊偏开头,不愿再与赵京酌交流。


    赵京酌上前扶住他的肩,声音沉下来,带着点不容置喙:“我会解决。”


    这是赵京酌第一次在祝明殊面前,向祝明殊做出承诺,他会处理这个对他和赵家来说意义重大的婚约。祝明殊其实不觉得赵京酌会放弃这场百利而无一害的婚姻,他猜测,或许在赵京酌看来,男人只是用这种看似退步的方式安抚他无理取闹的小情人,性质与欺骗相似。


    熟悉的辛辣苦香萦绕在鼻尖,若有实质地将祝明殊拢进赵京酌的包围圈里,祝明殊忽然不受控地战栗起来。


    “不要……不要碰我。”祝明殊挣开赵京酌的桎梏,手臂激起一串细小的疙瘩。分明这里是自己的家,他却像是躲避什么洪水猛兽,慌不择路地朝门口跑去。


    手刚触碰到门把手,祝明殊就被男人猛地攥住手腕,强制性地压在了门板上。


    “怕我?”察觉到祝明殊的异样,赵京酌不解地伸手,用另一只手来回抚摸着他柔嫩的脸颊,漆黑如死水的眼眸闪过滚烫的暗芒,阴恻恻地死盯着怀里那个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猎物。


    祝明殊咬着唇,发出幼小犬类受伤时的呜咽,在赵京酌掌下哭得惨不可闻,跟赵京酌第一次墙碱他时的反应也差不了多少。赵京酌眸光一沉,心中生出几分无可奈何。软硬兼施,他拿他没有一点办法,满盘皆输,彻头彻尾。


    “别怕,不会有人再伤害你,没有人敢欺负你,我向你保证。”赵京酌庄重地亲吻着祝明殊红肿的眼皮,不自觉放轻了声音,堪称温和地安抚。


    祝明殊脸上一片湿滑,触感类似水洗过的冷玉,赵京酌喉结无意识滚动,细细地吻去他脸上的泪痕。


    祝明殊咬着指尖,抽噎着问:“那你呢?”


    “明明,你一直都在……欺负我。”


    听着祝明殊压抑了良久终于爆发的控诉,赵京酌陷入短暂的沉默。


    他埋入祝明殊馥郁浅香的发间,郑重道:“连我自己也不行。”


    祝明殊细白的手指在门板上扣弄,在赵京酌巨大的手掌下来回挣动,却始终无法挣脱,他痛苦地闭上眼,良久,才哽咽道:“我累了,放过我吧……”


    “……”


    拜赵京酌所赐,祝明殊对这个男人已经产生了应激反应,只要赵京酌稍稍靠近,他便会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有时被赵京酌抱着睡觉,甚至会整夜惊悸,难以入梦。


    赵京酌察觉之后,倒也没敢再把人往死里逼,动作收敛很多,只在祝明殊不知道的地方一言不发地暗中注视,没再轻易往他跟前凑。


    遽然间,二人仿佛身份地位颠倒,这次,赵京酌成了亦步亦趋跟在祝明殊身后的那个人。


    从地下室出来后,祝明殊身体大不如前,心病难医,赵京酌整日眉头不展,有几个有生意往来的伙伴便给男人支了个招。


    说是往香火最旺的庙里供奉一尊底座刻有他名字的神像,吃尽虔诚信徒的香火,受千万人供奉祷告,自然福泽延绵,能长命百岁。


    赵京酌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竟觉得这招可行,男人思忖一阵,以他对祝明殊的了解,大概不会乐意,到时候适得其反,反而惹祝明殊生气。想到这,赵京酌没再像从前那样大包大揽擅自做主,专程跑去祝明殊家征求祝明殊的意见。


    彼时话音刚落,祝明殊蹙起眉,果然不出所料,十分不赞同赵京酌这样的做法。他觉得对那些毫不知情的人们来说并不公平。心中有所求,故千里迢迢,翻山越岭求神拜佛,供奉香火,到头来却是为他人做嫁衣,替一个陌生人祈福祷告。纵然福泽深厚,他却受不起。


    赵京酌见祝明殊态度坚决,毫无转圜的余地,便也只能作罢。


    ……


    苦楝树下,祝明殊捡起肩头那支小花,决定将它夹在书页里做成标本。


    不远处忽然传出一阵骚动,祝明殊眼前一黑,一溜训练有素的黑衣人从巷口鱼贯而出,对着前方那个年轻姑娘穷追不舍。


    祝明殊芒寒色正,眼里见不得一丁点恃强凌弱之事,见状想也没想就冲了上去,拉着险些绕到死胡同的姑娘拔腿就跑。虽然实力悬殊过高,面对这些高大彪悍的黑衣人,祝明殊毫无胜算,他打不过,但他是逃跑的行家,又对此地地形熟悉,七拐八拐之下,便将几个黑衣人绕得头晕眼花。


    “不行了……不行了,我好累……”女人捂着小腹喘息,疲惫到小腿肚都在发颤,显然已经到了极限。


    祝明殊望着巷尾的方向,猜测这些人大概换了条路线,他俩还算幸运,误打误撞,成功躲开了这些人的围追堵截。


    “没事吧。”祝明殊伸出小臂,令女人搀着他,不至于腿软跌倒。


    女人一时说不出话,只是朝祝明殊摆摆手,示意自己没有大碍。等女人缓过劲,二人来到江边,并肩坐在长椅上平复因剧烈运动鼓噪的心跳。


    彼时夕阳余晖融化在江面,晚风推开粼粼金波,渲染出宁静安详的氛围。


    祝明殊去隔壁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样东西,他将矿泉水和创口贴一齐递给长椅上的女人。女人微微怔住,这才发现她的高跟鞋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后脚跟,一小块皮肉隐隐有血丝渗出来。


    “谢谢啦,你心真细。”女人接过东西,仰起脸笑盈盈地看向祝明殊。


    方才只顾着拼命地逃跑,二人这才对上视线,不由得异口同声道:“是你?!”


    人对美丽的事物总是印象更加深刻,哪怕只有一面之缘,短时间里也很难忘记对方的长相。


    “上次还要多亏你帮我把高跟鞋从井盖里取出来,还送了我一把伞……”


    “举手之劳而已。”祝明殊从回忆里搜索出那位雨中的姑娘,与眼前的女人完全对上。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还真是有缘。”女人一双多情的凤眸眯成月牙,远看高不可攀,笑起来却亲和甜蜜,很有感染力。


    祝明殊不怎么擅长和女性打交道,闻言只是垂着脑袋笑笑,扶了扶镜框,唇角弯出好看的弧度,令人想起日剧中俊秀,又略带点颓气的社畜男主角。


    念了大学之后,祝明殊身材开始抽条,比例优越,头脸精致,外表的优势更加凸显。他整个人单薄纤逸,穿着白衬衫时,习惯性将袖口卷到手肘,自然地露出一截骨感的腕骨。手腕背部的皮肤很薄,颜色白到透明,隐隐露出青色的血管,鲜红的碎痣点缀在凸起的腕骨上,有种莫名的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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