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呢?陈时,你又答应过我什么?
我们之间不能有欺骗,不能有隐瞒。这些全是你布下的规定。一个骗子布下的规定。
陈时,你长大了,外貌更加成熟,身材变得比从前更高大,可眼泪却也变多了。
最让我钦佩的是你布局谎言的手段,也更加高明了。
我抹干自己的眼泪,深吸一口气,才能够沉静下来朝他说些什么。
窗户半掩,外面刮起一阵风。我分不清现在是清晨还是午后。白色的窗纱旖旎飘动,像我幼时的梦境那样温柔,卷着我躺进二零零三年的那道分岔口。
第一次和他相遇,是那个惹人怜爱、坐在椅子上身量未足的懵懂小孩。后来,到了他青涩炙热的十四岁,我和他有了第一次接吻。
再后来,是他的十五岁、十六岁,以及我们快要分开的十七岁。
陈时的成长路程像走马灯一样在我眼前晃过,无数个每时每秒的陈时不断重叠,微小的变化也在时间的飞驰加速下清晰放大,最后融合在一起,变成现在站在我眼前这位,最成熟、最虚伪但在所有人眼里沉稳端方的天之骄子。
陈时,如果我能回到十三岁。如果这个世界还能像童年那样安宁。如果日落寂静到只剩下大雁拍打翅膀、天空带走喧闹的声音。
当我转头看向那条深不可测的小巷,以及尽头那栋破旧的、充满危险的筒子楼,抬眼望见那扇小小的、明亮的窗户。
我多希望自己不会再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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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生哈!
听到了特别符合小润心境的一首歌
的Rewind(Acoustic)!
第69章 收音机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以沉默做了结尾。
在陈时的注视下,我慢慢转过身,重新躺在床上,转过身背对着他,“你走吧,我累了,让我歇会儿吧。不用担心,我不会跑的。我永远都不会跑。”
身后的人久久无言,他大概是在平复心情,掺杂着吸鼻子的闷响,几分钟后我才听到逐渐离去的脚步声,以及门被打开关上,最后再上锁的声音。
我真的太累了,后面的日子都没再反抗挣扎过。陈时每天变着花样给我送来高级营养餐,但我吃不惯这些食之无味的贵东西,总是尝上两口就放在一边再也不动了。
陈时没有指责过我的浪费行为,他默默把东西收好,安静离开。等下次再来的时候给我带上几块熟悉的小蛋糕做零嘴儿,我只会吃这个。我不知道他是在哪找到樊城那家甜品店的同款,又是怎么把它带过来的。
陈时完全可以袒露自己为了讨好我而付出的努力,以此邀功,但他从没说过,我也就没问过。当然,即便他说了,我也是不听的。在我看来,就算他流过太多的汗,花上再多的钱,哪怕胳膊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伤痕,也都还是太轻了。远远不够。
这里没有网络也没有电视,我的手机也早就被他藏了起来,唯一能够确保自己没有与世隔绝的媒介除了一台老旧的收音机,就剩一扇紧闭的窗。
窗户只有陈时在的时候才能开上几十分钟。在这几十分钟里,他会替我摆好洗干净的衣物,收拾好屋里以及与此连通的卫生间里的垃圾,再备上几大瓶矿泉水。
离开前,他会给我看两眼浩浩的近照,让我确认浩浩的安全。碰上他心情好的时候,我甚至可以和浩浩打一通语音电话。
这样的机会并不算少,浩浩在电话里哭得肝肠寸断,质问我为什么还不回来。陈时这时候总在一旁静坐着,从不往我这里看一眼,表现得像事不关己。
可我心里清楚,但凡我表露出要离开的迹象,他都会再次发疯,房间里的四个摄像头立马晋升成八个。
等电话挂断,他才会掂着脏衣服以及垃圾离开。
在他离开前,我还必须要躺在被子里,等着他凑过来俯身亲我的额角。我不能躲,更不能反抗,因为这些对他来说更像是擦枪走火的前兆。
他第一次这么做的时候,我差点从床上蹦起来,挥舞着拳头就要把他推开。陈时不躲,任由嘴角被我砸出血迹,等我闹累了才禁锢着我的手腕,咬我的嘴唇。好多次我都被他咬出血,又被他一下一下吮了干净。
有时候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吸血鬼,或是其它变异物种,否则为什么对人的体液这么着迷。他压在我身上舔舐血液的时候,我都能清楚地感觉到某处危险的地方正在以一股难以忽视的力道丁页着我...
..他妈的这死变态!我强忍着恶心,脸几乎要黑透了,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敢推开他。
陈时不在的时候,我就靠着这台老式收音机荒芜度日。但收音机里没什么我想知道的有效信息,几乎全是天气预报以及名人采访等类无聊透顶的节目。
有次正好调到某个电台的点歌环节,我终于来了兴趣,想着给这灰蒙蒙的房间增添点旋律色彩,但那位一言不发的听众点的却是潮湿结的电影主题曲《倒落》。
当机立断,我飞速一只手拍下去,按了暂停键。
《倒落》曾是方云华最喜欢的歌。千禧年,我只有十岁,年龄小,可记忆却颇深。
小时候整个世界的色彩似乎都要比现在更加柔和些,回忆里整座客厅被残阳照得昏黄。那是段黏腻的炎夏,电视台的音乐频道连着一个月播放这首歌的mv。
再优美的旋律,一个月下来我也听得耳朵痛,但方云华按时守着这台电视,从不允许我换台,任由闹着要看西游记的我趴在地上撒泼打滚,她也无动于衷。
或许是受到方云华的影响,久而久之我竟然也就习惯了。mv停止连播的那天我甚至吵着方云华让她给我放,方云华烦得不行,往我屁股上轻踹一脚我才安静下来。
倒落里有句歌词,我记忆犹新。
童年钩织回忆的绸缎飘远,是你我之间割舍不掉的滥俗尘缘。
隋潮和宋逑杰第一次相遇的小工坊是座规模不大的纺织厂。十二岁的隋潮已经是朵含苞待放的美人胚子,躲在轻纱后头跟着母亲,经过布与布之间的空隙时,抬眼一瞧,恰好和十四岁的宋逑杰远远相望,之后的悲剧也由此展开。
我和陈时的相遇自然没有这样文雅供赏,但产生的后果却大同小异。再联想到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就是他的妈妈,我的心情就像踩了狗屎一样难受。
先不谈以后,最起码是被他关在这里的时间里,我都无法再直视这首歌了。
收音机的质量实在太差,播放时还总会有电流错频的杂音,原本清亮悦耳的女声经过“加工”变得刺耳尖利,听起来会让人觉得很烦躁。
每次它开始尖叫,我就要怀疑它是不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聒噪又涩耳,让我恨不得直接把它甩在墙上砸烂。
虽然心里这么想,可我却还是没舍得砸烂它。
陈时一直有在给这个房间供电,但我几乎没怎么开过。白日里只依靠从窗子透进的阳光看四周,晚上陈时就会过来,帮我把灯打开。
日复一日,我把收音机放在窗沿上,光照会把它晒出一点温热,我喜欢触碰这份温度,开着声音抚摸它,直到收音机没电罢工,我才会重新躺回床上。
陈时每天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给收音机换上新的电池。
无数个夜晚,收音机也被换了无数次电池。太阳照常落下,月亮也按时升起。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这里待了多久,只能数得清自己和陈时统共说过几句话。
更奇怪的是,从我第一天被关在这里到现在,我竟然没关心过外面的事。譬如方云华会不会因为接不到我的电话而担忧,唐松会不会因为我没去参加他的婚礼而生气。
还有段小头,他之前在电话里隐约说过自己也要结婚了。真好啊,他的女朋友我也见过的,是个帅气的女贝斯。他们在大学相识,和其他朋友一起组成了一个乐队。
段小头第一次接触到他真正热爱的事物,敲响架子鼓的那天激动得痛哭流涕,给我打了个视频电话,告诉我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声音。
我哭笑不得地哄着他,看着那个狂野不羁的女孩子闯入镜头,抬起手温柔地抹掉段小头眼角的水渍。
回忆停留在小小的手机屏幕里,段小头的女朋友笑着把他揽在怀里的画面上。那时候的他们流着喜悦的眼泪,而不久后他们也将幸福地亲吻在一起,在世界留下彼此相爱过的痕迹。
这么想着,我不受控制地傻笑起来,打心底祝福他们。同时也觉得遗憾,我大概是要在这里被关到死了,没有机会去见证他们人生中最特殊、最意义深远的时刻,只能默默祈祷段小头和唐松不要在各自的婚礼上指责我没良心就好。
不过,事情并没有按照我想象中那样发展。
大概是老天爷也不忍看到我缺席朋友的重要桥段,当天夜晚,陈时就来告诉我,一周后是唐松结婚的日子,他会带着我一起前往都柏林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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