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扯起嘴角,带着一身的疲乏冲他笑笑:“嗯。”
从出资的准确意义上来说,这更算是邱尘泽的房子,只不过填的是许成夏的名字。
地段优越,位于北京最繁华的市中心之一,积水潭,一平就不下十五万。
来的一路上我实在太困,没忍住睡了过去,因此当抵达目的地,睁眼看到面前气势恢宏的层层建筑后,差点觉得自己还是在梦里。
好夸张的老钱。
由许成夏领头,带着我,以及始终默默无声地跟在最后的邱尘泽上了楼。
推开房门,一股浓郁的生活气息就扑面而来。
还未来得及关上的空调,碎玉桌上格格不入的奶油小兔陶瓷杯,里面倒着半杯可乐,和一旁被摊开的排版密集的书籍,上面还压着一副银框眼镜。
放眼望去,全是两人的生活痕迹。
我生出一丝欣慰。
来到北京的第一晚,许成夏硬是把我拖到主卧,给邱尘泽安排到了客房去睡。
身为他们二人世界的外来者,一想到邱尘泽被推进客房前面带哀怨的神情,我就对此感到难以放松。直到许成夏带着我洗漱结束,翻来覆去挑选完最适合我的一套睡衣时,我仍在苦苦挣扎:“成夏,还是我去那个房间睡吧,你把他叫回来。”
许成夏大手一挥,“没关系,他皮糙肉厚的,睡客房哪里会委屈他。”说罢,他又想起什么似的,耷拉下眉毛,叉着腰怒目审视我,“倒是你,我们才一年多没见,你就给自己糟蹋成了这个鬼样子,脸颊都凹陷进去了,今天晚上我必须好好教育你一顿!”
推拒不过,我只好任由他把我塞进柔软的蚕丝被褥里,轻轻嗅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栀子花香。
边闻边想,..许成夏这小子,当上gay之后真是越来越精致了。
深夜,许成夏点亮一盏小巧可爱的雪人形状小夜灯,插在床头,吭哧吭哧又躺了下来,看着我,说:“莫哥,你来北京,有想过做什么工作吗?”
摇摇头,我实话告诉他:“没有。走一步算一步,我可以从最基层开始干。工地,跑腿,发传单,这些我都行。”
“这些活多累呀。不如你跟着我干,怎么样?我们一年里能去很多地方,虽然从这些地方辗转有点累,但比你说的那些粗活重活都轻松不少,就当旅游了。一个月给你开八千块钱的工资,而且包吃包住,不错吧?”许成夏得意得直哼哼。
“谢谢你,成夏,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我不能接受。”我眨眨眼睛,对他说,“我来北京就是为了独立发展,如果按照你说的那样只顾享福,那就违背了我来这里的初衷。等我实在撑不下去了,走之前我会告诉你的,好么?”
许成夏显然不满,但还是撇撇嘴,说:“那好吧,但是你一定要记得来找我。从前你们都在樊城,我也很少有空回去,一年能见上一面都算上天怜悯。现在不一样了,你在北京,我们可以经常见,所以你一定要常来看我!”
我答应了许成夏的要求,后面又是一阵久违的闲聊,结束后许成夏关上小夜灯,我们就开始迎接一天的收尾,准备睡觉。
许成夏睡眠质量优良,我很快就听到他平稳的呼吸声,除此之外四面八方都很安静。时间已经不早,我也只好酝酿睡意,但大概是出于除了幼时在姥姥家过夜外,我没有其余任何在樊城之外睡觉经历的原因,这场睡眠于我而言格外艰难。
小心翼翼地翻身,我飘在黑暗中,望着变得近在咫尺的天花板,又开启了胡思乱想。
这段胡思乱想半真半假,掺着色彩斑斓、光速变幻的霓虹灯光在我眼前频繁闪回,一如接下来一年中我的亲身经历,混乱得像是一个顽皮儿童拽走了我的人生线去玩翻花绳。
离开许成夏家中后的每一天都像冒险,第一步就是寻找租金便宜的房屋。这实在算不上是一件易事,我浑身上下能够掏出的全部住宿资金顶多也只有两千。
抱着一丝希望,我背着放置自己全部行囊的书包,不敢放过街道上电杆、柱子贴着的任何带有“出租”字眼的广告。
经过一天半不敢停歇的竭力搜寻,我终于找到了一间在照片上看起来尚能入目的出租屋。和房东中午联系,当天晚上我就和他约定地点见了面。
对方看起来是位和蔼老实的中年男人,交谈过程中也没什么不妥,我放下心来,毫无戒备地交付了五百块钱定金,结果却在第二天定好的看房时间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人。
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的那一刻,我只是茫然地站在道路的某格方砖上,攥紧了手机,耳边回荡着机械冰冷的播报音:“抱歉,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路途的行人形形色色,每个人身上都风尘仆仆,咯吱窝下夹着皮包,脸上也是不可忽视的疲惫与厌倦,紧紧盯着自己面前的路,踏着清脆响亮的脚步声从我身旁经过,没人在意我的焦急与无措。
所幸不到一天后我又重新找到一位房东。烫着卷发的阿姨让我想起了电影功夫里的包租婆,语气不善嗓音震耳,但却提供了能够让我得以松口气的住处,一个月租金一千四。
等一切谈妥,稳定下来后,我坐在这间仅有十六平的空间里,坐在仅有的僵硬窄小的床板上,将流失得悄无声息的那笔钱乐观地当做是对自己的投资。
起居有了保障,接下来就是资金来源。
就如当时我对许成夏说的那样,以我目前的学历以及处事经验,找工作只能从最基层做起。
于是我四处寻觅,恨不得低声下气地求着别人聘用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持之以恒的单方面骚扰与自荐下,我终于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说出来会让人嗤之以鼻、啼笑皆非的工地搬砖。
老板姓霍,从我和他见的第一面起,就没见他放下过嘴里的烟。
眼下乌青,身材肥肿,一刻不停地抖着腿,玩搓左手大拇指上的镶玉戒指,眼皮上的肉耷拉着,怎么看都不像是健康的模样,但张口一说话,气势就要上来了。吼着嗓门、压下眉毛,不屑地看着我:“我们这不收未成年,活又苦又累,国家也不允许,你回去吧。”
我站在那,没动:“我今年二十了,不是未成年。”
“那也不行。细胳膊细腿的,搬钢材你能扛得住?别搬着搬着让钢材摔地上睡着了,你可赔不起。”
“我能先练。”我执拗地看着他。
“你当我们这里是健身房吗?”霍老板啐了一口浑浊的唾沫,耐心告罄,朝我摆手,“快滚。”
我仍旧赖着没走。
从上午十点站到第二天清晨,睁着眼目睹了一场昼夜交替,终于磨来霍老板的善心。他答应让我从轻物开始搬,但是工资要比其他人都少上八百,并且中午不包饭。
能有一份工作于我而言已算是恩赐与定心丸,我不敢拒绝,答应下来,第二天就背着书包上了战场。
讲实话,走到工地尘土飞扬的大门前的那一刻,我还自信满满,觉得从前帮助方云华在超市搬货的经验不管怎样在这里都至少能派上点用场,可当真扛起霍老板口中“较轻”的十五根粗塑料水管时,我还是在一群人鄙夷与戏谑的嘲弄下不争气地折了腰。
这就是我在北京做的第一份工作,第一个月由于看病倒赔三千。
除了第一个月外,剩下的时间里我一刻不曾休息,只要人还有气,就往工地跑。霍老板对我的表现甚是满意,专门开过一场小型表彰大会赞扬我的工人精神,发了不少奖金。
工地上的人鱼龙混杂,大多都是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农村人,保留一部分淳朴的同时,也少不了难以避免的卑俗。很多人本性难移,再加上天气酷暑炎热,亦或者冰寒刺骨,总能逼得人火冒三丈。有时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引发一场激烈难阻的斗争,三十个工人聚集在一起,一个星期能干四五起仗。
为了避免惹上麻烦,在工地里我寡言少语,很少同别人交谈,或许是生过一场病的原因,沉默对以往热衷喧闹的我来说已经不再痛苦。
每当有人起了争执,我就在一旁假装干活,实则把心和耳朵全部飞到了他们身上去,试图从中探寻他们所被激怒、爆发的缘由,进而学着察言观色。
但架不住有些年纪相仿的人见我独树一帜,总喜欢往我身边凑。碰到为人和善的好同事,我偶尔也会打开话闸,和他们聊一聊生活琐事。
在那里,我结识了自己在北京的第一位朋友,庄舜羽。
工地的活我统共干了七个月。
辞职当天夜晚,再次成为无业游民的我坐在出租屋,拿出自己珍贵的小金猪形状存钱罐,虔诚地把小猪肚子里的口粮倒在床上。
仔细认真地数完一张张现金,我看着手里堆叠起的一万零八百块,心满意足地想,可以先还给唐松哥一部分钱,剩下的投资给自己的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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