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橘小说 > 青春校园 > 高塔公主[西曼]_飞樱 > 第221页
    你爱那盖满绿茵的河岸,茂密的竹林郁郁葱葱,汲水的姑娘们沿着蜿蜒的小径迤逦而行。】


    我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大脑似乎处于一种很奇妙的、完全放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我的大脑里就如同一座空荡无人的图书馆那样,面前的大特写只有一本摊开着的诗集,上面的白纸黑字一个个跳入我的意识里。


    【同一条河在我们中间流淌,向它的两岸低唱着同一支歌。我独自躺在星光下的沙滩上,倾听着;晨光熹微中,你一人坐在河岸边,倾听着。只是河水对我唱了什么,你不知道;它倾诉给你的,对我也永远是个难解的谜。】


    我猛地站起身来,走到窗边,视线下落,直直地望着窗外洒满月色的夜景。沙地,石屋,小小的一围花圃里,低矮的枝茎上盛开着色彩艳丽的花朵。


    并没有河流。和拜恩王国比起来,伊西铎王国应该是个相对来说比较缺水的国度吧。


    可是我知道,那条河流就在那里,或许永远都存在于那里——


    它向我说了什么,那个摔门而去的人不会知道。而它向他倾诉过什么,又从他那里听到了什么,对我来说,也永远是个难解的谜团。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两人很快就要成为这个国家客观来说地位最高的人——女王,以及爵位最高、财富最多的公爵。假如我们合作愉快的话,他很快还可以攫取更多的实权——因为他作为在女王还没有成为女王之前就提供了巨大帮助的盟友,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都是不可能忘恩负义地亏待他的。


    可是,河水对我们分别讲述了什么,对于对方来说,仍然不可理解。


    我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当我从窗前回身,打算回到床上去睡觉的时候,脚微微一动,却碰到了一个东西。


    那个东西被我轻踢了一脚,骨碌碌地滚出去老远才停下。


    我低头一看,居然是那只酒杯。


    啊,对。那个酒杯刚刚撞上的角柜本来就在床头这一侧的墙角摆着,谭顿公爵在盛怒之下还记得把它扔远点,我觉得这已经是很有绅士风度的举动了。


    不过它就那么刚好停在我脚下,现在反而被我踢得滚到了房间正中。


    我站在那里,凝视着那只倒霉的酒杯。


    我忍不住自我解嘲似的笑了笑。


    对不起啊,杯具君,连累你了。


    前一秒钟你还差点贴在邻国未来女王的脸颊旁,被邻国最大的大贵族捏在手中;后一秒钟你就被无情地丢向了墙角,就像那位未来的女王对邻国的大贵族所做的一样——


    我盯着那个静静躺在房间正中地板上的酒杯,轻声问道:“……我是不是做得过分了一点呢。”


    可是一只酒杯是不会回答我的。这个世界上谁也不会回答我这个问题。


    而且,我现在清楚地知道,过分的是郑鸣夏,而不是真的小公主卡蜜莉娅?福蕾。


    在游戏里,小公主并没有对任何一个人——无论是男主、男配还是可以发展一下结婚线的NPC——表现得这么冷酷无情公事公办过。


    在游戏里,小公主如果想要结婚的话,只需要每次战斗、跑主线的时候都带着那位她选定的对象就好。然后等到攻下王都、登上王位之后,她就可以水到渠成地与那个人结婚了。


    并没有什么感情方面的困扰,也不需要像现在这样为难、彷徨、权衡、恐惧。游戏里的爱情是很简单、很平顺的事情,我们甚至没有设置任何的障碍——当然,唯一的障碍来自于前期的抉择,比如谭顿公爵那个BE“爱比死更冷酷”。但是,当度过了那个危机之后,小公主的感情线就可以一马平川,猛刷亲密值和好感度,走到哪里都记得随身携带选定的男主角,就可以获得HAPPY ENDING。


    可我现在呢——我可能要获得一个注孤生的General Ending了。真是凭实力单身!


    我慢吞吞地走回床边,仰面朝天啪地一声把自己的身体摔向床上,张开四肢,毫不淑女地躺成了一个大字型,盯着头顶黑漆漆的天花板。


    我想不出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过了许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像有点自暴自弃,又像是有一点无可奈何,在黑暗的房间里响起。


    “So be it.”


    就这样吧。


    作者有话要说:  6.11.


    啊哈哈哈哈这就叫凭实力反转【并不


    今天稍晚了一些,因为控制不住爆字数了【。


    然后我感觉是时候来一下公爵视角的番外了!


    所以明天就是公爵视角的番外hhh


    柯伦视角的没有,因为柯伦可是我大纲里的重点人物,他必须保持神秘【。


    白月光嘛,除了各种美好之外,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白月光的内心一定不能让大家提前知道!


    PS. 本章引用的诗句依然来自泰戈尔老先生的《爱者之贻》。


    今天来个极短的小剧场!


    公爵:好的已经180章了是时候进入个人线了吧


    公主:匈奴未灭何以家为【雾


    明天应该还是下午5点更新哦。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2章 181?【公爵番外?献给虚妄的十四行诗?I】


    奥利弗?斯坦耶并不是生来就是大魔王的。


    他小的时候长得也颇为可爱, 一头黑发,圆圆的小脸,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 浑身上下从衣服到鞋子,无一处不写着“昂贵”两字——可是他就是经常那么满不在乎地穿着贵得吓死人的衣服淘气捣乱,从爬树到爬山, 从席地而坐到坐在高高的墙头上, 丝毫不在意他昂贵的绸缎上衣面料会不会被树枝勾出丝来, 又或者他的天鹅绒外套会不会沾到草地上的泥土。


    可是,因为他长得实在好——他在默不作声时, 黑眸乌溜溜的亮如点漆,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他聪明伶俐;可他笑起来的时候, 弯弯的眼眉与嘴唇的弧线柔和了他故作严肃的神态, 又让人油然生起几分疼爱的感觉来——所以即使他淘气的时候,也没有人真正苛责他。


    他的父亲一点一点地把家产积累到了一个天文数字, 而他的母亲温柔体弱, 却很有气质、学识也很丰富。母亲力主为他们姐弟聘请最好的家庭教师,什么都要学习;而父亲也十分赞同母亲的观点——事实上,奥利弗不记得父亲什么时候否定过母亲的看法。


    在这样惬意的生活之中, 他渐渐地长大了。谁也不能说他是无知又粗俗的暴发户, 因为他在文学和历史等等方面的学识甚至超过了艾德里安王太子殿下。从骑马到击剑, 举凡贵族应当学会的一切有用无用的本领,他似乎都很擅长。在那之外, 他又额外学习了那些与经商、赚钱等等有关的,贵族领主们甚至有点唾弃的经营之道。


    谁也说不清小时候那么引人喜爱的一个出色的孩子,到后来是怎么变成一个就连艾德里安国王都很厌恶、戒备、又不得不虚伪拉拢的大魔王的。


    ……或许是因为母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或许是因为他父亲没过几年也不在了——而在他父亲过世之后,那些积累起来的巨大财富, 那些令人眼红的产业,还有孤苦无依的、年少的姐弟两人……简直就是最好的靶子,可以供有心人欺侮、蒙骗、侵占、算计——


    可是后来,那些财富和产业,还是属于斯坦耶家。还是紧握在斯坦耶家两姐弟的手中。那个眼瞳乌溜溜、就像两丸黑水晶一样的男孩子,现在已经成了很多人惧怕、厌恶、鄙视、谈论,又不得不巴结的对象。


    男人们对他的财富和手段鄙夷着、嫉妒着、畏惧着,又不得不强忍着那些黑暗的情绪去与他结好。而女人们对他的财富与外表则欣赏着、赞叹着,倾倒于他的魅力,迷恋于他的外貌与身材,喜爱着他的慷慨与大方;有人想跟他谈情,有人想跟他一夜风流……


    传言里说,讨厌他的人,与喜爱他的人一样多。可是,奥利弗?斯坦耶却觉得,这句话简直是个笑话。


    他有钱有势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好像只有喜欢他的人。再不喜欢他,也会喜欢他的权势与财富。只要他给那些人一点好处,他们就肯表现出十万分的喜欢。


    可是,当他无权无势、还没有财富傍身的时候呢?


    他相信即使那些现在再迷恋他外形的爱慕者们,那些给他起了个绰号,说他像太阳神阿波罗一样的女人们——也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或者只把他当作一个可供玩弄的漂亮玩偶,就像那些现在也环绕着那些太太小姐们的小白脸一样。


    他曾经在诺亚子爵夫人艾德琳身旁,就见过一个像这样的小白脸。坦白说,他对于自己“另外那一番”命运的想像,多数就是脱胎于那个小白脸。


    诺亚子爵夫妇是王都中出了名各玩各的一对贵族夫妇,艾德琳夫人还曾经用那种欣赏、赞美、想要把他生吞活剥一般的眼神扫射过他。不过最终还好她是个足够聪明的女人,在看出他的不悦之后,飞快地把他们之间的关系转为了“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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