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方坞点头,压抑着难过,一味地往好处想,简直是圣父到了极点,他说道,“你自己做选择。”
邓敬骞还在生气,不解地询问:“你为什么老想看见我跟钟粤在一起呢?我没搞懂。”
方坞回答:“因为他很适合你啊,他也很爱你,为你挨了打。”
邓敬骞:“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愿意为我挨打的人,应该不止他一个。”
“当然,你肯定要在这些人之中选一个最好的。”已经处在放手的姿态了,即使方坞还有一肚子眷恋不舍的话想和邓敬骞说,他也不能说了,他在想都要结束了,那么就该淡淡地、不留痕迹地走了,旧的念想该被封存了。
他将换一种方式,去到遥远的地点,不再见面,却一辈子都惦记着眼前这个人,猜想他过得幸不幸福,精神状况是不是好了些,还有,他有没有实现事业上最高远的理想。
以及,在谈及“愿意为邓敬骞挨打的人”时,方坞十分刻意地绕过了自己,虽然他当然愿意替他疼,但他不愿只逞嘴上威风。
邓敬骞冷笑,说:“我不选,我不需要谁为我疼、为我死,我只想有人能陪我活,”
方坞点点头:“你要相信,会有这么个人的。”
邓敬骞:“不想相信,因为目前不想考虑那些事。”
在方坞的眼中,当下的邓敬骞是显得矛盾的——他看上去真的需要一颗健康的真心,又对已经摆放在面前的源自钟粤的真心很抗拒,方坞推断的结果是,邓敬骞说不喜欢钟粤,不代表他真的不喜欢钟粤,或许只是他心上的伤实在顽固,便不愿再轻易地步入一段关系。
方坞的心脏迎来一阵猛烈的钝痛。
几秒的酝酿以后,他对邓敬骞说:“这个世界上的男人,虽然不是个个都好得出奇,但也不会大多数像我以前那么极端,我已经影响了你的一年多,我希望不要影响你更久,你值得有事业也有爱情,有爱人,祝你尽快地忘了吧,等我离开北京,你忘了关于我的所有事,你就能好好地生活了。”
邓敬骞放下了刀叉,拿起餐巾轻轻擦嘴,忘,的确是他从去年到今年一直在期盼的事,可是在近几个月里,事情已经意外地发生了变化。
他意识到方坞变成了他情感世界里的烙印,“烙印”两个字,区别于“恨”或者“爱”,是许多感觉的综合。
每当有一个对他有好感的男人出现,他就会下意识地将人家和方坞比较,虽然结果基本上都是“方坞全输”,但他还是下意识地偏向方坞多点儿。
可是,真要再和方坞试一次吗?答案又是否定的。
“我会好好生活。”一番思考过后,邓敬骞接受了“相忘于江湖”这条通途,也看淡了还装在心间的记恨、防备、遗憾、留恋,他想确实应该跳过这题了,相比做对和做错,跳过是最平和的选择。
可是人只活一生,一想到此刻的相聚极有可能是最后一次看见方坞这个人、这张脸,邓敬骞心间就涌上一阵难受。
他用目光打量着方坞今天的休闲穿着,忽然说:“你知道吗?我突然想起来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做金融销售,所以每天都打领带,穿西装,其实吧……你穿西装更好看,真的。”
“真的吗?”方坞也擦嘴,笑了笑,问。
“真的,西装虽然不挑人,但也很难穿得好看。”邓敬骞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聊这个,只是想说,所以就说了。
方坞终于敢鼓起勇气开个小小的玩笑,他问:“你喜欢我穿西装是吗?”
邓敬骞回答:“相比今天这套衣服,确实是。”
方坞想都没想:“那我穿给你看呗,我现在就回去穿,穿好了来找你。”
“不用。”邓敬骞只当方坞是在开玩笑,于是轻轻摇头,象征性地说了拒绝。
他怀着复杂的心情,在脑子里寻找下个适宜谈论的话题。
方坞却站起来了,在冲着他笑,说:“你在这儿等我,我打车回去,穿好了打车回来找你。”
“不用。”
邓敬骞确实感觉到难过,他在想:你和一个人极有可能再也不见了,他忽然执拗地要穿着西装来给你看,这和穿着婚纱去扯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在这儿等我,还有菜,你慢慢吃,”方坞抓起桌上的手机,转身就要离开餐厅的房间,他一步一回头,冲着邓敬骞微笑,说,“你别走,我真的会回来,真的,我穿好就回来。”
“不是……真不用。”邓敬骞站起来了,但看见了方坞眼神里的坚定,他便意识到自己的劝阻不会再起作用。
为什么要这么疯狂呢?对上方坞的目光,邓敬骞的心里却在质问,他不喜欢这种临别之际非要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行为,因为这和“相忘于江湖”的念头相悖。
要是……邓敬骞想,要是两三个小时后这个人真的穿着西装跑回来了,那么当今晚过后,自己又该怎么忘了他。
尚未解开的恩怨,持续存在的隐痛,惊艳的初见,太少的回忆,烙印一般的存在——这些构成了邓敬骞和方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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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多小时,方坞终于打车回到了出租屋,他顾不上确认邓敬骞今晚究竟会等他到几点,进门之后,只是一味地翻找。他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翻了个底朝天,后来,在一只防水袋的底层翻到了已经折叠并打包好的西装、衬衣、领带。
他跑去客厅,拿来了合租室友的挂烫机,开始熨烫西装,熨烫好了,又从行李箱里翻找打理造型的发泥……东西不多,可是零零碎碎,方坞从头到尾找了好久,其他的物品散落得各处都是,他气喘吁吁,脊背被汗水浸透了。
接着,他拿来手机一看,发现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那家西餐厅的打烊时间已经到了。
他根本不能确定邓敬骞是不是还在等。
他觉得自己幼稚、可笑,又觉得今晚不这样去做,就永远不会有机会了,当把衬衣、领带、西装按顺序穿好之后,看见穿衣镜里的自己,他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了再试一次的念头。
要是待会儿回去还能再见到邓敬骞,方坞想再问一次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到时候,不管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他都能接受。
他还爱邓敬骞,臣服于他的善良,倾心于他的强大,爱因为绝望而变得更深刻,更绵长,此时此刻,他的心间藏着蜜糖,却也被针钻透。
甜伴随着痛。
方坞在用发泥和吹风机一点点地、细致地打理头发,他俊美迷人的脸孔倒映在镜子里,黑西装衬得肤色细腻透亮,因为一直在忙,所以他有些热,脸颊上透出一点血色,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婚礼纪录片开头时会出现的,忐忑着、也憧憬着的新郎。
几分钟以后,他准备好了一切,他拔掉吹风机,找到手机,给邓敬骞发了条微信,说:单我已经买了,我现在就过去,那个楼下有地方可以坐,你等等我,我马上从家里出发。
邓敬骞没回复,方坞也觉得意料之中,他拿着手机下楼,穿过楼群和花坛,走出了小区。
接近零点的街道,行人已经很少了,走在微微泛黄的路灯光下,方坞只一抬眼,就看见了邓敬骞,邓敬骞穿的还是吃饭时候的皮鞋、西装裤、暗灰色衬衣,裁剪精细的正装衬得他气质极好,他卷着袖子拿着手机,手机的屏幕还亮着,他的视线却在方坞身上。
两个人对视着,方坞大气都不敢出,他缓缓地朝着邓敬骞走近,手摊开展示,再单手揣兜展示,露出一点笑,问:“好看吗?是不是记忆中的样子?”
“好看。”邓敬骞在方坞离开餐厅包厢的三秒后就跟着他出去了,打车一路“尾随”的过程中,他甚至在想方坞是不是给了自己虚晃一枪,说是回家换衣服,其实是回家睡大觉去了。
因为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太青春期了,邓敬骞觉得傻子或者笨蛋才会干这种事——来回打车两个多小时,不为别的,就为了穿西装给某个人看。
方坞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邓敬骞答:“猜的。”
方坞重复之前的问题:“好看吗?你喜欢看吗?”
“好看,”邓敬骞不厌其烦地回答,“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没区别。”
“我……”心痛到了极致,几乎已经没办法忍受,方坞没怎么犹豫,完任务一般,突然就问出了那个问题,“你不要生我的气,我想再问你一次,邓律,我还喜欢你,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我们重新开始。”
邓敬骞惊讶了一瞬,随即摇头,低声说:“算了,我现在没有恋爱的想法,你回去,我在北京,两个人做各自想做的事,这是我和你目前最好的选择。”
方坞倒是松了一口气,失落吧,是失落,可预想中的答案就是这样,所以他丝毫没感觉到意外。
他说:“那我就上楼了,明天走了,你……希望你心情好,最后的最后,想再跟你说声对不起,对不起,抱歉,我那时候做错了很多事,让你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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