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敬骞立即缓缓摇头,他被方坞的提议吓了一跳,哪怕是冲动着,也觉得那很荒唐。
于是将表情变得严肃了一些,说:“朋友只能是朋友,不能是别的关系,我还没开放到那种程度,我今晚是喝多了,我承认,可是我不会做超出底线的事。”
“你担心我第二天醒来又反悔,想和你确定关系?”方坞的鼻尖触碰到面前人光滑的皮肤,他温到了他的香气,快要忍不住直接咬他一口,他强行控制着自己难耐的牙齿,说,“我真的不会,我对你没有那种喜欢了,我只是想让你教我,我会认真学习的,我相信邓律你会是最好的老师。”
邓敬骞方才还温暖的眼睛里换上了平日冷冷的光,他摇头,低声告知:“不可能的,方坞,朋友就是朋友,我说了,我觉得晓雅说的其实是真的,比起做伴侣,你更适合做朋友,你是个有一些优点的人,你……对朋友很好,所以我愿意改掉过去的成见,有一个这样年轻的朋友,我认为是好事,人有时候是要改变固有的想法,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别人——”
“说得很对,邓律,你很喜欢做老师对吗?”方坞的语气很怪,听起来像是个醉鬼,他两只手都放到邓敬骞腰上去,很温柔地对他说,“如果你答应我的提议,你以后就一直是我的老师了,我想了一下,对于男人和男人那件事,你哪方面的经验都有,所以真的太适合教我了,是不是?”
“放开。”
只要平视,微微抬眸,就能看见方坞的面庞,尤其是他目光烫热的眼睛,邓敬骞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脸确实也愈发热了,但具体是不是红的,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有些后悔今晚没有克制地喝酒。
“答应我,我就放开你,”方坞喉咙里发出趋向依赖的低哼,半张脸埋到邓敬骞脖子里去,抵抗他的挣扎,闻着他的气息,然后轻轻咬住了他颈侧的一小块皮肤,又松开牙齿,问,“你不需要一个能一起快乐的‘朋友’吗?咱们都是男人,都会有需求的,不强求感情,没有任何的牵挂,知根知底,很稳定,很安全。”
“别咬我,你疯了?”
在感觉到脖子被咬住的一刻,邓敬骞就微微蹙起了眉,试着再次将这个紧贴在身上、几乎令他窒息的人推开,可再次失败了。
决策力,还有身体力量的对抗,各方面来说都失败了。
“滚开。”
只因为那一下啃咬,酥麻的感觉从颈侧蔓延至头皮和脊椎,紧接着电流一般朝向躯体和四肢窜进,邓敬骞驱逐的言语很果决,可身体的态度很顺从,他感觉到震惊,因为几秒钟以后的现在,他居然开始觉得方坞刚才那个“特殊关系的朋友”的提议会是个好主意。
邓敬骞不是“食草男”,不是柳下惠,如果他早已经遁入坐怀不乱的境界,两个月前的那晚就不会被眼前这个年轻貌美的人勾引,盲目地去酒店了。
也就不会有今晚的酒局,更不会有这些乱七八糟塞在脑子里的麻烦事。
“穿上衣服,我送你回去吧,”方坞放开了邓敬骞,做起了更进一步的打算,他的算盘打得很响,趁着邓敬骞酒后动摇, 想要今晚就“一步到位”,他于是提议,“送你到家我才放心。”
方坞装作跌跌撞撞,拿到了邓敬骞的西装外套,披在了他身上。
告诉他:“伸胳膊。”
“我自己能穿。”邓敬骞夺过了衣袖,表示不需要他帮忙。
“我送你吧,对了,糖葫芦明天给你补上,今晚忘买了,”邓敬骞此时不太抵抗肢体接触,方坞于是不接受他言语上的拒绝,拎着另一边衣袖,帮他穿,也趁着机会摸他腰,摸他臀,说,“谢谢你送我的耳机,我会珍藏的,我这才逐渐真的感觉到你是个很好的人,和只知道你是大律师那时候的仰视不也一样,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跟你做朋友的。”
“我给司机发消息,”邓敬骞看了方坞一眼,没回应他以上的一连串发言,只是平静地说,“不用送我,如果你不打车,就坐我车吧,顺道送你。”
“送送你吧,我不放心,”方坞也穿上了外套,然后把自己的大衣给邓敬骞披上,说,“你这么有魅力的人,我担心你遇到坏人。”
“我小时候,课余时间练过很多年拳击,练到十五岁才停,坏人不一定打得过我,”邓敬骞一个眼神投来,醉意朦胧,略带镇定,说,“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拳击……这么厉害呢?没看出来。”
方坞走在邓敬骞的身边,看着他,觉得要被他勾到发疯了,他在想,怎么一个看起来偏瘦、文雅、擅长唇枪舌战的人,在真正的战斗上却也是有经验的呢?这太完美了,太契合也太反差了。
邓敬骞终于接受了方坞的大衣,头是晕的,心脏的疾速跃动是进行当中的,他瞟向方坞,说:“很多年没练了,否则我早就揍你了。”
方坞问:“还是特别讨厌我是不是?”
邓敬骞:“不讨厌了,但你别让我一错再错,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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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坞如愿来到了邓敬骞的独居住所,房子宽阔整洁,位于朝阳区某个上流人士扎堆的高端小区里,夜里十一点多了,对于这座难入睡的城市来说,时候并不算晚。
方坞在手机上购买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东西。
从入户处到客厅的灯一盏盏亮起,脱掉了外衣穿着衬衫的邓敬骞把自己扔进沙发,然后埋下头,趴在弹软的扶手上,感受着一阵阵令人几乎发呕的眩晕。
他白衣黑裤,懒怠,安静,却像是一朵在初夏深夜掉落的,微微潮湿的花。
方坞踩着拖鞋走近了他,蹲下去,试着扒开他的胳膊,看见他脸上的表情。
笑着问:“邓律,怎么样了?很难受吗?”
“还好,就是头晕,我没醉,没事儿,你回去吧。”邓敬骞当然在为那个还没做出抉择的事犹豫,可他不会主动去提,他催促着方坞回去,在想,这样是最好的,不发生什么,明天酒醒之后就不会想扇自己巴掌了。
“我给你弄杯温水吧,”方坞将拇指的指腹磨蹭在邓敬骞的鬓角,也抚摸他的耳朵,把脸凑在距离他很近的地方,蛊惑一样,轻声说道,“你先在这里歇一下,我马上。”
“还好,就是平时太累了,我不醉,”邓敬骞坐起来,叹着气发呆,他的酒劲儿确实过去了一些,只是人逐渐被疲倦和浅浅的空虚侵袭,他看向方坞,说,“你走吧,我真的还好,挺清醒的,已经到睡觉的时间了,累很正常。”
“你想得怎么样了?”方坞这才脱自己的外套,脱掉了,随手扔在旁边沙发上,暂时不看邓敬骞,而是整理着袖口,等待他的回答。
“当然不行,肯定不行,”邓敬骞说,“那次就是错误的决定,我不会再跟你那样了,我吃一堑长一智,而且这么晚了,咱们两个人又都喝了酒,你不要那么冲动,说不定明天就要后悔。”
“相比之下我吻技还可以吧?值得表扬?我是说相比之下,我是有点儿天赋的。”方坞一只腿跪在了邓敬骞旁边的沙发垫子上,居高临下地看他,随之缓慢地压在他身上,迫使他倒下。
方坞又问:“你今晚没有直面自己真实的感受是不是?你真的想一直这么忍?你才三十几岁。”
邓敬骞回答他:“我要是想,随时都能找到愿意的人,随时都可以。”
“如果你现在找人,对方至少得赶路,才能来你家,但我已经在你面前了,在你很饿的时候,放在桌子上的大餐不吃,非要点个外卖?”方坞一只手把邓敬骞塞进裤子里的衬衫一点点拽出来,眼睛盯着他的脸,说,“我绝不会再反悔,如果今天说好了今后是什么关系,只要你不想改变,我就会信守承诺。”
邓敬骞却在沉默以后勾起嘴角,没什么情绪地一笑,说:“但如果餐桌上是泡面,但外卖是大餐呢?”
方坞念叨:“大餐……没见过不如泡面好看的大餐。”
邓敬骞:“你怎么能确定人家没你好看?”
方坞:“我不能完全确定啊,但我是有一些把握的,邓律,我想告诉你,你真的很难被说服,你就像是一块很硬很硬的骨头,怎么啃都啃不断。”
方坞的声音逐渐变沉,两个人之间除了升温的呼吸,还有总是乱掉的心跳,方坞压着邓敬骞,忘情地吻在他唇上,这一次,是方坞的手心触碰到邓敬骞的腹部,他在热吻的间隙告诉他:“全宇宙最好的邓律师,你教我吧,付出就有收获,对你来说,是一场划算的买卖。”
令方坞欣喜,邓敬骞终于有了一些回应——他的手逐渐攀爬上他的肩膀,用力掐握他那里的骨头和肌肉,闭上眼睛,步步沉醉。
方坞觉得沉醉的邓大律师更加迷人,因为平日在国贸那栋楼里的他根本不会是这幅样子。
应该是默许了吧?因为他一只手在方坞肩膀上,掐得他衬衣发皱,另一只手掌心贴上方坞的背;他的呼吸也变重,时而深沉,时而急促,混杂在亲吻的水声里,听起来无比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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