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悯静候片刻,程森避开那双漆黑眼睛,终于作出回应:“请自重。”


    “哦!”林悯按耐下蠢蠢欲动,再度得寸进尺地说,“我还没说想吻你呢,有什么好自重。”


    程森无言以对,竟有种被流氓缠上的错觉,只不过……没有哪个流氓长相如此乖巧顺眼,耍流氓恐怕也是要被白白占便宜的那个。


    紧接着纸张撕扯,下一秒,林悯膝上放了一张空白支票,程森态度略微傲慢:“要多少,你填个数。我弟弟撞你,是他不对,我替他向你道歉。”


    程森为了程优,才来见他。


    今生,程森所思所想所在意的,只有程优这个弟弟了吧。


    为了亲弟弟前来与他进行交涉,今生的程森对程优这个弟弟,或许比对前世的自己还要好。


    “我说了不要钱。”林悯声音闷闷的,心脏闷闷的,情绪闷闷的。


    “不要欲擒故纵,容易鸡飞蛋打。”程森平静地说。


    “什么欲擒故纵,什么鸡飞蛋打,我想要的只有你。”见他一面难如登天,林悯忍不住了,跨坐上程森大腿,双手捧着程森的脸低头强吻,吻得不得章法,然而却足够意乱情迷。


    “够了。”程森一手捂住了林悯下半张脸,四目咫尺相对,前者冷静,后者委屈。


    程森舔了舔破口处,嗓音低哑:“又耍流氓。”一张清纯乖巧的脸,蛮具欺骗性的。


    大掌覆上林悯薄瘦的腰,随之,天旋地转,林悯的挣扎有些不太够看,程森将他扣在身下,扯开领带,箍着林悯双手,捆绑了起来。


    优雅捡起那张支票,程森贴着林悯面颊轻佻拍拍,而后塞进林悯口袋:“别再上程家打扰,很不礼貌,很不讨喜。你再不识好歹,一分钱得不到。”


    林悯唇齿间沾了血,铁锈味充盈,他才发现将人唇咬破了:“程森,你讨厌我么?”


    程森不答,若有所思盯着林悯。


    林悯再度发问:“厌恶我吻你碰你么?”


    程森语气古怪,突然说:“你难道对我一见钟情?”


    林悯否认:“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才不是一见钟情。”


    “哦,那么说说,什么时候开始。”


    “上辈子。”林悯以一种不在乎被当成神经病的语气说,“你我前世缘今生续。”


    程森:“……”


    长腿交叠,程森端坐,侧着脸,路灯的光芒照到他双手,白皙笔直干净,手指轻轻敲打膝头,思忖该送人去就医,或是继续沟通。


    须臾,程森选择后者,戏谑道:“你喜欢我?想要我?”


    林悯“嗯”了一声,耳朵有点烫。


    “然后呢?做什么?”他轻轻地、淡淡地,露出不明显笑迹,似北国皑皑洁白的雾凇,也似冰川之上无暇的雪莲花。


    昙花一现的蛊惑,林悯有一瞬间的懵和着迷,程森的脸和表情,看上去并不厌恶,林悯目光坦荡落在他那双水红薄唇说:“当然是和你做……”


    清楚林悯即将要说出的话是哪方面的,程森语气急转直下,冷酷打断他:“厌恶你呢?要怎么办?”


    好像是突然间,林悯濒临一种近乎绝望的呆滞和难受,他无助与程森深沉眼眸对视,张了张抖动的发白的唇。


    几秒过去了,林悯很轻很轻说:“我就要纠缠你,生生世世。”


    “你厌恶我也好,不待见我也好,我死也要缠着你。你先招惹我的啊哥哥,你怎么能忘了。”


    若是重生的代价换取你遗忘我,不爱我,厌恶我,那么我认了。


    至少,这一世的爱人家人,无恙,美满。


    约莫过了半分钟,林悯纯真执着地问:“你真的厌恶我吗?不要讨厌我好不好,我很喜欢你很爱你,程森。”


    搭在膝上的手掌伸出,碰了碰林悯的脸。


    程森今晚参加了一场私人酒会,喝了不少,酒意上脑,欲念浑浊,途中神差鬼使让司机换了路线,怎么会讨厌,分明是……


    背挨着车门,林悯双手受缚,一张脸主动去贴程森掌心。


    他眉眼唇鼻生的耐看,程森没有再躲开林悯,也没有再推开林悯。


    林悯蹭蹭他掌心,下一秒咬住了程森指尖,湿滑柔软的舌尖轻舔指腹,程森呼吸微微一窒,垂下眼,对上一双晶亮眼睛。


    清晨,风大,太阳大,气温下降。


    院里的叶子落尽,一地黄灿灿的,踩上去脆响,姜伯喝着小米粥就榨菜,林悯拎回一袋鸡蛋饼,蹭起了早饭。


    姜伯:“夜出昼归,瞧你忙的不见人,恋爱啦?”


    其实,林悯也说不清究竟算不算恋爱,程森待他太冷淡了,只有在床上,才是程森需要他的时候。


    仔细觑着他脸色,姜伯啧啧道:“你怎么一点不开心啊?”


    我不开心么?林悯迷茫地想,大概是……


    林悯失落说:“我做了清明粿,他尝了一口,不肯再碰,你和妈妈都说好吃啊。”


    “这马上要圣诞节了。又不是清明节,请人吃什么清明粿。你脑子坏掉了。”


    “我说你昨晚上的突然捣鼓清明粿,再好吃你也不能请人姑娘吃清明粿啊。”姜伯心道这臭小子真没什么恋爱天赋,“你要做也是漂亮蛋糕之类的,再约人看看电影逛逛街。”


    林悯摇摇头,直白说:“他不是女孩子,行不通。他也……不喜欢甜,口味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不清楚要怎么讨好他。”


    “你、他?男、男的?”姜伯瞪大了眼,震惊道,“你要么不谈恋爱,怎么一谈就谈个男的?你妈知道么?”


    “知道。”夜不归宿的次日中午,林悯步履艰难回家向李春花坦白了。


    当时,李春花听完回屋待了一个下午,临近晚饭点,她边做饭边红着眼睛说:“不要觉得对我愧疚什么的,你的人生你的伴侣,你有资格自己选。你喊我妈妈,是因为我把你生下来,仅此而已。”


    听完,姜伯抹了把脸松了口气:“你妈思想挺开明的,比我强。你要是我亲孙子,我把你赶出去。”


    “我可一直拿你当亲爷爷。”林悯说。


    姜伯尴尬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墙角搁着大堆纸壳子、塑料瓶,幸好入冬了,气味弥散不开。


    姜伯吃完,准备送到废品收购站,年纪大了,身形佝偻,动作不利索,林悯洗好碗,背好包,帮着送过去了。


    卖了废品赚了钱,一人一瓶娃哈哈坐商店门口,喝得透心凉。


    人年纪越大,其实记忆越发清晰,姜伯现在还记着,林悯六岁搬进他家,安静斯文不爱说话,李春花外出,他独自坐台阶上巴巴等着妈妈回家,姜伯给他糖也不吃,起初姜伯认定他嫌脏,熟了才知,小孩儿心疼他捡垃圾不容易。


    小孩儿哪有不馋甜的,巷子里小孩儿们举着棒棒糖从家门口嬉闹而过,林悯两只眼睛亮晶晶只差没跟着糖果一块儿走了。


    姜伯折中想了个办法,每次出门故作推不动车,小孩儿便用稚嫩的小手帮着一块推。


    姜伯牵着他手去商店,任他选择,小孩儿最后拿了两瓶娃哈哈,带回去,李春花不喝,小孩子抿抿唇,下楼递给了他,软糯地说:“爷爷,你陪我喝好么。”


    一陪,就是十几年。


    还剩下小半瓶,姜伯揉了把凉透的五脏六腑,感慨说:“下次回家热了喝。”


    林悯咬着吸管笑:“爷爷,我都说不喝了。”


    “那不行,你得陪我喝。”


    林悯附和:“我也觉着得热着喝,快凉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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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时间线,悯悯和哥哥已经在酒店度过意乱情迷的三个月。


    悯悯自以为谈恋爱。


    哥哥其实就想玩玩而已,玩腻了就打发悯悯。


    两人想法不一样,悯悯这辈子准备像鬼一样缠着哥哥,而哥哥被悯悯耍流氓开始起了欲望(类似于:守身如玉的闺阁少爷被好看小痞子又亲又抱)因此嘴巴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恳。


    哥哥连初吻都是被悯悯夺走,他认为自己对悯悯是因为新鲜感作祟。


    但哥哥没有想过找别人试试什么的,因为他觉得他玩够悯悯就可以回归正常(孤独)的生活。


    第57章


    酒店顶楼套间,林悯取卡刷开了门,因为圣诞即将来临,套房增添了一些圣诞元素装饰,麋鹿抱枕、雪人烟灰缸,落地窗边一棵缀满彩饰的冷杉树,底下堆积尚待拆开的大小不一的礼盒,墨绿绸缎裹缠成蝴蝶结,精致得令人不忍破坏。


    林悯脱掉外套,一一捧着打量,一时不确定是酒店为客人精心准备还是程森特意吩咐。


    程森不肯给他私人联系方式,林悯拨通过去,往往秘书接了:小程董开会去了,暂时不方便接。


    林悯打了几次,秘书大概明白了他的身份,隐晦提示:小程董会主动联系您。


    此后,林悯再没拨打,主动等程森联系。


    三个多月,一百零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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