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转身望向窗外,两只小爪子搭在玻璃上,叹息道:“三年的时间对我们老鼠来说,已经算是长寿了。三年,人类的小孩才刚学会说话走路呢,老鼠的一生就结束了。”


    莱曼坐在椅子上,把手中的酒杯搁在膝头,没有打断它。


    “我出生在监狱的地下,两个月大的时候被其他老鼠打。后来我遇到了莱曼先生,成了监狱里最厉害的老鼠,其他鼠都叫我大王。再后来我离开了监狱岛,去了那么多那么多地方……”


    蒲公英的眼睛亮晶晶的,“我见过能漂浮在水上不沉的大船,我听过世界上最好的剧团唱的歌。斯黛拉小姐有时会跟我聊天——她听不懂我讲话,就对着我自言自语。她说在这个国家的最西方,有金色的大海。到了收获的季节,到处都弥漫着香气。我是没见过啦,那是人类的东西,但我们老鼠也看得见,也算没白活。”


    它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


    “我想过,我这一辈子经历的事,很多老鼠十辈子也遇不上。我应该知足的。”它用爪子搓了搓自己的脸颊,“可是有时候深夜睡不着,我就想,人类的寿命是老鼠的好几十倍。人类能看到多少大船,听到多少音乐,经历多少次收获。人类能学会多少本事,能走去多远的地方……我活了三年的厚度,还比不上人类人生的薄薄一层。”


    小老鼠的声音细小而清晰,像秋天的树叶被吹落在泥土上。


    “我很羡慕。真的真的很羡慕。”


    莱曼一下子哽住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寿命有老鼠的几十倍长,他手里还握有神奇的《邪神之书》,但是他能让一个注定死去的生命变得永恒不朽吗?尼诺维尔岛的风婆婆饮下了神赐予的生命之泉,活了上千年,可就连她也抵不过衰老,还必须付出代价。对于想要活得更久的生命来说,一千年够了吗?


    “你知道吗,”莱曼说,声音很低,像是怕惊动什么,“人类有时候也会有和你一模一样的想法。”


    “真的吗!”蒲公英很惊奇,“我以为人类能活那么久,肯定很满足了。人类也会觉得自己没活够吗?”


    “会。”莱曼点头,“任何时候都有人觉得没活够。十八岁觉得还没开始就已经晚了,三十岁觉得一切都太快了,五十岁觉得好像才摸到做人的门槛。那些活得异彩纷呈、大业未竟的人,会想要再活五百年、一千年,想要去他人未曾去过之境,想要做前人未做之事。”


    “那如果人类能活一万年呢?”小老鼠问,“够吗?”


    它最多只能数到一万,再多的数字它不会数了。


    莱曼摇了摇头,嘴角弯起一个很淡很淡的弧度。


    “那时候人类大概会羡慕活十万年的东西吧。”


    蒲公英用小爪子抓了抓头顶的一簇毛。“那么神呢?”它问,“我听说神是永恒不朽的,即使死去也能重生。做神应该会很幸福很快乐吧?”


    “神吗……”莱曼望向窗外的天空,夜幕已然降临,群星在天空闪耀。假如它们真的是星星,那每一颗都应该拥有几十亿年的岁数了。


    “我不知道。可能神也会羡慕别的东西吧。就算是神,肯定也有做不到的事。”


    “那怎么可能呢!”蒲公英惊奇,“我听说神都是无所不能的呀!”


    “哦?”莱曼微笑,“那神能不能创造一块祂搬不动的石头呢?”


    “呃……”蒲公英的小脑瓜快要冒烟了。这个逻辑悖论对一只小老鼠而言太困难了。


    莱曼用指尖弹了弹它的额头:“我是想说,神也不是万能的。如果神真的什么都能做到,那祂肯定完美无缺,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神都该是一模一样的了。但是世界上却有许许多多彼此不同的神,这说明神各有特色,也有各自的长处和缺点,也有能轻易做到和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事。”


    “神也会不知足,也会羡慕别的东西吗……”蒲公英低下头,舔了舔自己的前爪,若有所思。


    莱曼想要安慰小老鼠一下,却莫名地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头一回觉得自己这样笨嘴拙舌。


    “总之,想太遥远的事情也没用,只要做好眼前的事就好了。”


    “嗷……”蒲公英耷拉着脑袋,“我知道了,其实我也知道想那些事情是白费功夫。与其把时间浪费在胡思乱想上,我不如去其他地方旅行呢!”


    它爬到窗台上,做出要离开的动作。莱曼为它打开窗户。微凉的夜风灌进房间,吹得小老鼠的胡子都一抖一抖的。


    “我走啦,莱曼先生,星临城我还没逛完呢!”它跳到窗外,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着莱曼。


    “但金色的大海我还是很想看一看的。”它认真地说,“大海都是蓝色的,我还没见过金色的呢!我要看看斯黛拉是不是在说大话!”


    “今年或许是看不到了。”莱曼说,因为战争,今年摩尔塔利亚的收成是完蛋了,“等到明年。收获的季节到来的时候,我就带你去看金色的大海。”


    “噢!”蒲公英再次开心起来,“你可要说话算话,莱曼先生!”


    它伸出小爪子,郑重地同莱曼握了握,然后沿着大使馆的外墙一溜烟爬下去,像一朵小小的蒲公英种子,飞进了夜风里。


    第180章 诗歌朗诵会


    一大清早,星临城柏树街的居民就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了。


    “你们干什么!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可是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啊,不准碰我店里的东西!”


    好奇的居民们打开窗户,朝喊声传来的方向望去。柏树街颇负盛名的成衣店“美丽天鹅”的老板被两名圣国士兵强行拖到大街上,更多士兵在他店里进进出出,不时扔出些东西。


    一见是圣国人,居民们连忙关上窗户,躲入室内,可还是从窗缝中好奇地朝外窥探。


    一名挂着队长级别肩章的军人将一张银色面具狠狠掷在老板脚下。


    “这是什么?”他冷冷问。


    “狂欢节面具啊,你们圣国人没见过这种时髦玩意儿吗?”老板用看待臭外地人的眼神看着队长。


    “这跟无名者的面具一模一样!我怀疑你和无名者勾结!”


    老板大声嚷嚷:“荒唐!面具都是同一个模子制作出来的,销往全国各地,当然一样了!你们怎能用这样荒谬的理由抓人?”


    “还有这些斗篷!”士兵们又搬出一大堆黑色斗篷,“无名者也穿同样的斗篷!”


    “斗篷不都长这样吗?你瞎啊!”老板暴跳如雷,“我在这条街开店二十年了,可是有口皆碑的老字号,你们休想血口喷人!”


    “哼,想狡辩的话就去跟审判官说吧!带走!”


    柏树街的居民们咬牙切齿,攥紧拳头。因为抓不住无名者,就随便拿无辜的老百姓开刀?是想随便应付一下向上司交差,还是实在找不到无名者所以狗急跳墙?


    士兵拽着老板的衣服,把他拖向囚车。车上已经关了好几个人了。老板忽然灵机一动,解开外套的扣子,整个人轻巧一挣便脱下了外套。


    士兵们看着手中的空外套发呆的时候,老板箭一般地蹿回服装店里。


    “抓住他!”队长怒不可遏下令。


    士兵们一拥而上。众居民看不见店内的情形,只能听见砰砰闷响从屋内传出,似乎有许多东西摔到了地上。


    几分钟后,服装店二楼的窗户轰然洞开。老板抱着一只大箱子出现在窗口。


    “好哇,你们说这是无名者的面具,那你们就拿去好了!”


    说罢,老板将箱子一倒。哗啦啦啦——数不清的银色面具倾斜而下,雨点般地砸在地上。


    “通通拿去,谁都可以拿,我免费送你们了!”


    老板身形一晃,被赶来的士兵们拖回屋内。店铺前的街道上面具到处乱滚。士兵们不知所措,不知是该收集“证物”,还是该放任不管。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儿跳出来几个年轻人。居民们认出他们都是柏树街上有名的街溜子,一把年纪了也不出去工作,成日游手好闲,很被大家瞧不起。


    “哎呀,居然是免费的!”一个年轻人故意大呼小叫,“大家快来捡啊!免费的狂欢节面具!捡到就是赚到!”


    每个年轻人都捡起一张面具戴在自己脸上。他们挑衅地朝士兵吹响口哨,做出不雅的手势。


    “谢谢大自然的馈赠!这下大家可以省钱啦!”


    “哎呀,早说是免费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没等士兵们反应过来,街溜子们便作鸟兽散,化整为零钻进小巷中。


    队长气急败坏:“还愣着干什么,去追啊!”


    士兵们正要追上去,忽然,柏树街的家家户户都打开了门。居民们涌上街头,奔向服装店,开始哄抢地上的面具。


    队长想阻止他们,却挨了不知谁的一记手肘,又被人重重猜了一脚。他怀疑着根本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趁乱攻击他。


    “快、快把这群刁民给我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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