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内利斯派了个名叫康拉德的小男孩来照看他。男孩用毛巾蘸水洗去了艾瑟脸上的化妆。不知为何,他搓揉得非常用力,简直要把艾瑟的五官都给搓下来了。


    “抱歉,先生,英格丽德的化妆技术实在高超,这道伤疤惟妙惟肖,根本擦不掉啊!”男孩懊恼地喊道。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是真的伤疤?”


    男孩眯起眼睛审度着艾瑟,喜出望外:“哦!真的是耶!我还以为自己的手法不行了!”


    现在艾瑟不光身上疼痛,脸也开始疼了。康拉德照顾他非常热心,但是手法委实拙劣。在第三次康拉德给他喂汤时把热汤洒在他胸口之后,艾瑟决定忍着痛楚自己喝,否则他在填饱肚子之前,会首先被汤淹死。


    他在一楼大厅的摇骰子声和叫骂声中渐渐睡着了。奇妙的是,他竟然没有做梦。不论是好梦还是噩梦都没有打扰他的睡眠。当他再度睁开眼睛,已经天光大亮了。


    康拉德给他送来早餐,艾瑟婉拒了他的好意,坚持自己动手。被面包噎死的概率不为零,但在康拉德手里,会无限趋近于一百。


    旅馆到了白天反而没有那么热闹。艾瑟躺在床上,聆听院子里马儿的嘶鸣和孩子们的吵闹。


    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安心养伤。科内利斯每天定时来给他换药。他的手法比康拉德精准很多,灵巧的动作不像是一个旅馆老板该拥有的。


    这大概是艾瑟自神学院毕业之后所拥有的最平和安静的一段时光。加入审判庭之后,他的人生就被战斗、鲜血和无休无止的奔波所填满。那让人喘不过气的旅途之中,唯一令他开心的就是……


    他不该再想下去了。已经永远失去的东西,不论怎么怀念,也再不会回来了。


    旅馆里有一群小孩,自称“摩尔塔利亚最了不起的帮派耗子帮”,听上去是个不得了的头衔,可艾瑟很快发现,那不过是十多个流浪儿组成的小团伙,平时帮旅馆干些杂活换口饭吃。


    “这样他们就不会被骗去卖身,或者被黑心老乞丐抓走打断腿当小乞丐。”科内利斯一边给艾瑟包扎一边说,“等他们长大一些,就可以去当学徒。苦是苦一点,但是只要能学到手艺……”


    几天后,艾瑟身上轻一些的伤口结痂了。又过了几天,他可以拆线了。他身上多了许多新的伤疤,叠在旧的伤疤上,层层叠叠像一张凌乱的网。


    艾瑟可以起身行走了。康拉德有时扶着他到后院里散步。他坐在酒桶上,看旅店那些神秘的客人(不是普通的客人)从后门来来往往。


    起初,每个人经过时都对他投以奇怪的目光,但后来大家学会了无视他,把他当成一尊沉默的雕像。


    而艾瑟也发现了他们的秘密。他们不是普通的赌徒酒客,而是盗贼。他们定时在锈锚旅店聚会,分享道上最新的见闻,或是商量如何对付没有戒心的肥羊。


    他们把偷来的金银珠宝堆在桌上,由英格丽德根据贡献重新分配。对分配结果不满的,通常会被英格丽德打一顿。


    如果他们彼此间闹出了纠纷,也由英格丽德来调解。调解的方式通常是把双方各打一顿。


    然后,他们喝酒,赌钱,挥霍刚刚得来的不义之财。心情好的时候,给耗子帮的小孩们买礼物。


    极偶尔的,艾瑟曾见过衣着体面的上流人士深夜拜访科内利斯。那些夜里,英格丽德会把耗子帮赶到旅馆外头去,紧紧锁上旅馆的门。第二天,科内利斯总是起得比较晚,但旅馆能得到一大笔钱。


    “你知道科内利斯和英格丽德是干什么的吗?”


    有一天晚上,旅馆的后院中,艾瑟很严肃地问康拉德。


    “当然知道啦!他们是盗贼公会的会长!”康拉德丝毫不隐瞒的态度令艾瑟震惊。他的语气甚至很尊敬。


    “那你知道那些……那些夜里拜访他的人……”


    “噢,那些是七灯城的老爷们,还有附近的领主。”康拉德耸肩,“科内利斯和他们是相好,所以他们允许他在这儿开旅馆做生意。”


    说着,男孩竖起拇指:“他们兄妹俩真是女盗男娼啊!”


    “不要和英格丽德乱学一些怪词!”背后传来科内利斯的怒吼声。


    他把康拉德赶走,坐在酒桶上,点起烟斗。他盯着艾瑟瞧了瞧,笑着问:“怎么了,觉得和我们兄妹同为教友很丢脸吗?”


    “我绝没有这种意思。”艾瑟忙说,“可你们的旅馆也经营得不错吧,为什么你还要……”


    “如果我昨天还跟那些贵族们相好,今天突然甩了他们,你觉得明天他们会做什么?”科内利斯讽刺地问。


    艾瑟垂下眼睛:“……我明白了。”


    科内利斯抽了口烟斗。他忽然起了谈性:“我和我妹妹很小的时候就流落街头,被上一任的盗贼公会会长捡走,训练成小盗贼。后来他失手被抓,吊死在了广场上。那时候我十五岁。


    “想要在黑#道上活下去,就必须在白道上有靠山。所以我找到了一位男爵。唉,这种事不能让我妹妹去,她要是怀孕会很麻烦的。但我是男人,我无所谓。男爵借我钱,我才能开个旅馆当伪装,从此站稳脚跟。”


    艾瑟问:“那你为什么会信仰拂晓之神?是家庭渊源吗?”


    还是说,因为知晓自己犯了罪,想通过宗教来赎罪?


    科内利斯眯起眼睛,陷入回忆中。


    “那是快十年前的事了。有一回,一对从圣国来摩尔塔利亚旅行的夫妻住在我们店里——我们这儿经常有不明真相的普通旅客入住。”他补充道。


    “他们都是拂晓之神的信徒。当天旅馆里还住了另外一批客人,是从更北方来的,他们信仰什么冬天的神。那个丈夫很不高兴,他的夫人就劝他说:‘亲爱的,你为什么讨厌那些人呢?拂晓之神的圣典里从来只写着爱,哪里写过恨?’


    “于是他们夫妻就这样住了下来。我想,哦是吗,拂晓之神是这样的神吗,就很好奇地去打听。那位夫人很慷慨,把她的经书送给了我,还告诉我附近哪里有教堂,何时可以去听布道。


    “从那时起,我就信仰拂晓之神了。我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可那又怎么样?如果能生在体面的家庭,谁不想好好过日子?我沦落到乞讨、盗窃、卖身的地步,又不是我的错。但是放任无家可归的少女流落街头,或者对受伤的人见死不救,这就是我的错了。”


    科内利斯深深吸了口烟斗,徐徐吐出烟雾,看它在夜风中飘散。


    “拂晓之神叫我做的、而且我能做到的一切,我都做了。那些我做不来的,也实在没办法。这样的我算是个好信徒吗,审判官大人?”他问,“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能去到祂光辉万丈、永恒不朽的圣殿里吗?”


    第124章 逃兵与审判官


    三天后,一支圣国军队占领了七灯城。


    执政官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保全了自己的地位。大街小巷乱作一团,人们蜂拥向城门,却愕然发现进出城的道路已被封锁。


    骑士团张贴了通缉令,悬赏翼狮军的残兵。所有旅店都被搜查了一番。凡是抵抗者一律关进监牢。七灯城的监狱一时爆满,让平时总光顾那儿的常客(同时也是锈锚旅馆的常客)没有了去处,不知所措地徘徊在街头。


    骑士团在七灯城实行严格的宵禁,盗贼们无事可做,只能聚在锈锚旅馆彻夜打牌。就连耗子帮也百无聊赖,每天在进出城的大道上闲逛,对着来往的士兵直呲牙。


    或许是科内利斯挂在门口的那张赎罪券起了作用,负责检查锈锚旅馆的小队只在大厅转悠了一圈,表扬了旅馆的卫生环境(“没有一只老鼠,很不错。”),谢绝了英格丽德送上的啤酒(“我们还在执行任务中,不能饮酒。”),对科内利斯的媚眼视而不见(“先生,您眼睛痒吗?”),然后便离去了。


    英格丽德站在旅馆门口目送他们离去,挥舞着一条手绢,欢迎他们在不值班的时候来喝杯酒。


    士兵的身影一消失,英格丽德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她没好气地对客人们撒了一通火(大家都习以为常),返身去地下室把艾瑟放了出来。


    由于害怕在检查中暴露,艾瑟白天都必须待在地下室里,和胡萝卜、土豆、圆头白菜作伴。晚上才允许出来放风。这让艾瑟无痛体验到了坐牢的感觉。


    “出来吧,他们走了。”


    艾瑟从地下室钻出来,和英格丽德来到后院中。他从头发上抓下来一只蜘蛛,把它放在旁边的马厩围栏上。蜘蛛挥舞着八条长腿,一溜烟没了踪影。


    这时,科内利斯推开后面走了进来。英格丽德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去掏隐藏在裙子下的匕首,看见进门的是她哥哥,她翻了个白眼。


    “你就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走正门吗?!”


    “这里是我家,我爱走哪个门就走哪个门!”


    一个常在旅馆里打牌的男人刚好从茅厕出来,目不斜视地路过,幽幽地丢下一句:“瞧我说什么来着,他喜欢走‘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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