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靠自己的笔墨赚钱,吃一只自己买的叫花鸡,有什么错?”


    “你还敢顶嘴!不,你居然还敢上街卖字?!”


    李修文被她说得语塞。


    听见她在同僚面前指明了自己生活困窘,还要靠妻子卖嫁妆的事实,怒火更是熊熊燃烧。


    “我乃饱读诗书的文人,你是我的妻子,就该守着妇道,在家操持家务,而非在外抛头露面,做这些‘贱业’!


    卖字?那是街头穷书生才做的事,你怎能去做?


    还有这叫花鸡,市井小吃,登不得大雅之堂,你竟吃得如此忘乎所以。


    还有什么嫁妆,那都是私产,私产!


    我的俸禄那么多,怎么可能养不起你、请不起客、还非要你发馋、来吃这种吃食不可?


    还不快快跟我回到家中!莫要在这里丢脸,让人看笑话了!”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引得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围观。


    他身后的同僚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其实他们不觉得宁明珠上街卖字补贴家用,能有什么错的。


    而吃小吃,他们又不是什么朝廷大官,九品芝麻官罢了,又有什么讲究?


    至于嫁妆…别人的家事休管。


    不过,宁明珠也确实有一点不对。


    那就是丈夫明明要求她这么做了,不管有没有道理,她都该顺着丈夫才是。


    怎能故意跟丈夫对着干呢?


    所以他们也只是跟围观群众一样,静静的看着。


    而全程,宁明珠只是耐心的听着。


    她等李修文叨叨完他的没用废话。


    才坚定的说道:


    “我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买吃食,我不认为丢脸。


    至于你的俸禄,够不够用,买不买的起,你自己清楚。


    要回你自己回,我应人的字,还未写完!”


    李修文见宁明珠还敢顶撞她,还想要继续卖字,气不打一处来,就要砸那些笔墨纸砚。


    谁知,他手刚摸上砚台,就感到一阵寒冷,仿佛摸到了一块冰疙瘩。


    全身也仿佛在冰天雪地里,动弹不得。


    余梦瑶手指微动,要不是系统阻拦,她都想直接把他丢到北极去自生自灭了。


    而在围观群众看来,只是李修文动作突然迟缓了。


    而那些求字帖的士子们,等了这么久。


    见宁明珠终于吃完叫花鸡,可以开始写帖。


    却又被丈夫搅和阻拦,也感到不满了。


    其中一个士子使了使眼色,他身后的两个书童立马上前把李修文拉开。


    士子皮笑肉不笑的走上前,拱手道:


    “我无意掺和兄台的家事,但做生意总要说到做到。


    你娘子之前已经答应了为我们写帖。


    兄台既是朝廷官员,更要讲究诚信,总不好反悔。”


    他认为李修文既然是个好面子的人,就应该吃这一套。


    可惜现在的李修文简直是要气疯了,没有丝毫理智可言。


    他被架住,立马就一甩袖袍,宛如喝了假酒般气势汹汹,大声嚷嚷道:


    “尔等集结在此,购买一个妇道人家的字帖,能考取到什么功名?


    还有你,怎敢拦我!张捕快,有人袭击朝廷命官,该当何罪!…”


    李修文的嘴,快速的被同僚捂住了。


    京城重地,大官云集。


    一块石头下去,能砸死好几个三品。


    同僚里有人认出了眼前的士子,是朝廷某位大员的公子,立马尬笑道:


    “没有罪,没有罪,字帖您慢慢买。


    这位同僚他最近身体状态不大好,我先带着他去医馆治病。


    您慢慢来,千万别着急。”


    李修文此时被捂住嘴,也明白了,他可能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风骨也没了,立马蔫了下去。


    士子却不依不饶,仍在那冷笑道:


    “你等会,我自幼饱读诗书,未曾想到刚才维护自己的字帖,犯了哪条铁律?


    倒劳烦兄台指明啊?


    是要给我,定什么罪?”


    衙门众人冷汗津津,最后把李修文按在地上磕了十个响头,此事才算揭过。


    等宁明珠写完字帖回了家,见书房的灯亮着。


    想着李修文如今失了面子、丢了风骨、饿着肚子、不肯出来,就更高兴了。


    她径直掏出热气腾腾的叫花鸡,开始吃了起来。


    她感觉,这是她嫁入李家后,吃得最满足、最好吃的一顿肉,也是她靠自己的本事换来的美味,每一口都带着难以言喻的香甜~


    叫花鸡的味儿,飘啊飘。


    房间里的李修文肚子叫的山响,终于还是忍不住,额头通红、不情不愿的走了出来。


    他如今已然明白,自己是治不住妻子了。


    既然如此,索性不如认命,享受这些好处。


    总不能亏着自己。


    但等他坐到了餐桌上,望向了那只鸡。


    宁明珠却把鸡拿了起来,转身进灶房,拿出了早上的冷粥,放到了他面前。


    她手一指粥,淡笑着说道:


    “这才是夫君用俸禄买来的吃食。


    夫君可千万不要搞错了,免得折了风骨。”


    宁明珠又指了指叫花鸡。


    “而这叫花鸡,是用我的笔墨买的。


    想来夫君,应该是不齿吃这下贱笔墨买来的下贱之物吧?”


    李修文呼吸一滞,让他闻着肉香,吃着冷粥?


    感觉气都要气饱了!


    他站起身,重重的一拂袖,又进了书房。


    宁明珠冷冷一笑,李修文他爱吃不吃。


    反正如今她也是明白了,她能自己养活自己。


    那她也不屑于要李修文的那些俸禄了。


    以前的那些花前月下、那些承诺,李修文没有一个能实现的。


    甚至连那些出嫁前爱吃的东西,李修文都不让她吃。


    果真是靠人不如靠己!


    从今以后,她与李修文各吃各的。


    各花各的钱,谁也没资格说谁!


    ————————


    半夜,李修文饿得不行,还是偷溜出来喝粥了。


    然后被宁明珠当成耗子,拿棍子给打了一顿!


    虽然这么大块头,可能不是耗子,但是管它呢?


    第123章 竹筒饭


    灯会当天。


    余梦瑶知道杜若此次回村危险,要解决王爷的屠村事件,难度颇大。


    于是决定当保安大队长,全程暗中保护杜若,帮她解决完了事情再回来。


    那这一趟出行时间较长,伙食便当就需要林蔚多费心思了。


    这顿饯行饭,林蔚本打算做杜若的家乡美食,过桥米线。


    现在想了想,还可以再加一个竹筒饭。


    毕竟竹筒饭密封后冷冻可保存2周,余梦瑶本身就是个小冰箱,保存不在话下。


    那么首先是过桥米线。


    过桥米线讲究汤鲜料足。


    做这道菜,食材的新鲜是根,汤底的醇厚是魂。


    每一步都得按老法子来,半分急不得。


    林蔚从食材架上取下两根粗壮的筒子骨,骨头上还带着些许瘦肉,将其敲成两段,骨髓隐约可见。


    又拎起一只毛色油亮的老母鸡,将它褪去羽毛,内脏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转身走向配菜架。


    过桥米线的配料讲究 “五色齐全,荤素搭配”。


    林蔚拿起灵器菜刀,将里脊肉切得薄如蝉翼,用料酒和淀粉抓匀,让其嫩滑无比。


    又从后厨水槽里捞出新鲜的鱼,片成薄片后用清水漂去血水。


    还有泡发好的木耳、切丝的豆皮、切段的韭菜,一样样码在白瓷盘里,色彩鲜亮得像幅画。


    林蔚将煮高汤的老母鸡和筒子骨放进灵器大锅里,往锅中倒入水,又丢了几片生姜、两段葱白,还有一小把晒干的香菇。


    接着大火烧开,再转小火慢熬,至少熬煮三个时辰,把骨头和鸡的鲜味都熬进汤里。


    大锅在灶上咕嘟咕嘟冒着泡,林蔚也没闲着,又取来一捆干米线,放进温水里浸泡。


    这干米线,泡发时水温不能太高,否则容易泡烂,得用温水慢慢浸,直到米线变得柔软却有韧性。


    等待泡发米线和熬煮高汤的过程中,林蔚又去砍竹子。


    她直接动用修为,来到了京城附近最近的一片竹林。


    (真是每次都不得不感慨,有修为真是方便呀)


    露水沾湿了她的青布裙角,却丝毫没影响她的脚步。


    做竹筒饭的第一步,是选材。


    一般选用一年的新竹,超过两年的不做考虑。


    因为新竹水分多耐烧,烧出来的糯米饭也更香。


    林蔚看向了那些刚冒头不久的翠绿嫩竹,它们粗细适中,竹节间距均匀,竹壁也薄,竹节间藏着淡淡的清香。


    这样蒸出来的饭能吸足竹香,又不会有涩味,是做竹筒饭的上佳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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