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尽头是一片树林。树林尽头是什么?克尔不知道。但他知道,穿过那片树林,再走一段路,就会到达一个地方。


    那里有一条河,河两岸有金合欢树。树下面趴着一头黑色的雄狮和一头金色的雄狮。


    克尔想去找他们。


    不只是去投奔,他也看看那头嘴贱心软的黑狮子和那头好看得像太阳一样的金狮子过得好不好。


    如果雷夫需要他,他就留下。


    如果雷夫不需要他,他就走。


    之后去抢一片自己的领地,或者在流浪雄狮带里找一个角落,一头狮子过。


    克尔走出大铁门,踏上草地。


    阳光照在他浅棕色的鬃毛上,他的尾巴水平地拖在身后,耳朵朝前,眼睛看着前方的树林。


    身后,丹尼站在大铁门旁边,双手插在口袋里,浅蓝色的眼睛看着克尔的背影。


    他没有说话。因为克尔听不懂。


    但他心里说了一句话。


    “去吧。别再受伤了。”


    克尔没有回头。


    他走进了树林,走进了阳光和阴影交织的光斑里,走进了从救助中心到草原的最后一段路。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雷夫,我来了。


    第88章 不会因为长大就消失


    雷夫的领地正在变成养老院。但养老院至少还有护工,他的领地里现在有一头金毛老雄狮、一头刚成年的金毛小雄狮、以及他自己这头睡眠质量直线下降的黑鬃倒霉蛋。


    哦,芬恩不算倒霉蛋。芬恩是让他变成倒霉蛋的原因。


    “雷夫哥哥。”


    来了。又是那个声音。


    雷夫闭着眼睛,假装自己是一块石头。


    “雷夫哥哥,你醒了吗?”


    石头不会回答。


    “雷夫哥哥,你的耳朵在动。”


    雷夫的耳朵立刻不动了。


    “现在不动了。”芬恩的声音里带着笑意,“但你刚才动了一下,说明你醒了。”


    雷夫睁开一只眼睛,用死鱼眼瞪着芬恩。芬恩趴在他旁边,金色的鬃毛乱成一团,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


    “我醒了。”雷夫的声音沙哑得像含了沙子,“你想怎样?”


    “爸爸问你今天打不打猎。”


    雷夫:……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自己的前爪里:“你爸能不能别每天早上都问一遍?”


    “他是关心你。”


    “他是嫌我起得晚。”


    “你确实起得晚。”芬恩用爪子拍了拍雷夫的后脑勺,力道很轻,像是在拍一个毛绒玩具,“太阳都升起来了。”


    “太阳升起来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狮子。狮子白天睡觉晚上巡逻。这是生物钟。”


    “你昨天晚上很早就睡了。”


    “那是调整时差。”


    “你在草原上生活了一年多,时差还没调好?”


    雷夫把脸从前爪里抬起来,“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叼到河里去。”


    芬恩:“你叼啊,你叼了我就让我爸说你。”


    雷夫怂了。因为奥伦真的会说。那头老雄狮虽然走路都费劲,但嘴皮子利索得很,每次雷夫对芬恩嗓门大一点,奥伦就会用一种“我活了几十年第一次见到对老婆这么凶的雄狮”的表情看着他,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那是岳父的眼神。


    雷夫上辈子没经历过,这辈子也不想经历,但他没有选择。


    “行。”雷夫站起来,抖了抖鬃毛,“打猎。你爸想吃什么?”


    “疣猪。”


    “又是疣猪?”


    “他喜欢吃疣猪。”


    “疣猪的皮那么厚,他咬得动吗?”


    “所以你帮他撕成小块啊。”芬恩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理所当然,好像雷夫天生就是给老雄狮撕肉的。


    雷夫张了张嘴,想说“我是你老公不是你爸的厨子”,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行。”雷夫改口了,“疣猪。我去打。”


    “我跟你去。”


    “你陪着你爸。”


    “我爸说他想一头狮子待着。”


    “你爸一头狮子待着干嘛?”


    “晒太阳。”


    雷夫看了看天。太阳刚升起来,角度很低,光线是橘红色的。奥伦趴在金合欢树荫边缘,身体一半在阴影里一半在阳光下,闭着眼睛。


    老雄狮确实在晒太阳。


    “行。”雷夫说,“你跟我去。但你跟在我后面。不许冲到前面。不许——”


    “知道了知道了。”芬恩用脑袋顶了一下雷夫的下巴,“你每次都重复同样的话,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你的耳朵没有茧子。”


    “那是比喻。”


    “芬恩,你又在偷师。”


    两头狮子沿着河岸往南走。


    旱季已经过半,河面比一个月前又窄了不少,但水流还算充沛。河对岸的草地上有一群高角羚在吃草,领头的那只公高角羚有两只漂亮的长角。


    “疣猪在南边。上次打疣猪的地方,你还记得吗?”


    “记得。河边那棵歪脖子的金合欢树旁边。”


    “对。那附近有一个疣猪窝。我去看过,窝里有一头公的,体型不小。”


    “你怎么知道的?”


    “我上次巡逻的时候路过,闻到了气味。”


    “你专门去看疣猪窝?”


    “我巡逻。”雷夫纠正道,“顺路看一下猎物资源。”


    他们沿着河岸走了大约两公里,来到了那棵歪脖子的金合欢树旁边。树下的泥地上有几个大洞,洞口周围全是疣猪的脚印和粪便。气味很浓,说明疣猪最近来过,而且可能就在洞里。


    雷夫趴在河岸上,观察着疣猪洞的入口。洞口朝东,正好迎着晨光,从洞里往外看会晃眼。


    这是一个战术优势。


    如果疣猪从洞里冲出来的时候被阳光晃了眼,反应速度会慢几秒,这点时间足够雷夫完成一次致命攻击。


    “你从下游绕过去。”雷夫对芬恩说,“趴在洞口下游的方向。我从上游赶。疣猪被惊动的时候会往下游跑,因为它们习惯往河的方向跑。你埋伏在下游的草丛里,等它冲过来的时候咬喉咙。”


    芬恩点了点头。他转身往下游走,步伐轻快无声,金色的鬃毛在高草中若隐若现。


    雷夫等芬恩趴好之后,才从河岸上站起来,朝疣猪洞走去。


    他没有刻意放轻脚步。疣猪的听觉很灵敏,他再怎么轻也瞒不过去。


    他的策略不是偷袭,是驱赶。让疣猪按照他想要的方向跑。


    雷夫在距离洞口大约十米的地方停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发出了一声低沉的、从胸腔里滚出来的吼叫。音量不大但穿透力极强,能震得洞壁上的土簌簌往下掉。


    洞里面传来一阵骚动。窸窸窣窣的声音,急促的呼吸声,然后是沉重的、沉闷的蹄子踩踏泥土的声音。


    一头巨大的公疣猪从洞里冲了出来。


    不是一头。是两头。


    雷夫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两头公疣猪。一大一小。大的那头顶着一对又长又尖的獠牙,肩高接近一米,体重目测超过一百八十公斤。小的那头稍小,但也有一百五十公斤左右。


    雷夫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他以为窝里只有一头公的。两头公疣猪同时出现的情况不常见。公疣猪通常独居,只在交配季节才会和母疣猪待在一起。但这两头公的明显不是交配关系,它们可能是兄弟,或者父子,总之它们决定住在一起。


    这意味着雷夫的驱赶策略失效了。


    两头疣猪不会同时往下游跑。它们会分头跑。一头往下游,一头往上游,或者一头往左一头往右。雷夫只有两头狮子,他和芬恩只能追一头。


    “芬恩——”雷夫喊了一声,但没有时间说完整的话。


    因为大的那头疣猪已经朝他冲过来了。


    疣猪獠牙朝前,小眼睛通红,嘴里喷着白沫,蹄子在地上刨出一道道深沟。一百八十公斤的野猪以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撞过来,那种冲击力能把一头成年雄狮撞飞。


    雷夫没有躲。他往左迈了一步,调整角度。


    在疣猪距离他不到三米的时候,他的右前掌拍了出去。


    不是拍脑袋,是拍獠牙。


    五百公斤的掌击力落在獠牙的侧面,疣猪的头被拍得往右一偏。


    疣猪的冲锋方向变了。它的身体在擦肩而过的瞬间,肩膀撞上了雷夫的后胯,力道虽然被卸掉了大半,但还是让雷夫的身体晃了一下。


    雷夫站稳了,转过身朝疣猪追去。


    疣猪没有往下游跑。它往上游跑了。


    “操。”雷夫骂了一声,全速追上去。


    疣猪的速度很快,但雷夫的耐力好。疣猪的冲刺只能维持几分钟,雷夫能跑二十分钟。他不需要追上,他只需要跟着,等疣猪跑不动了再下手。


    但他不能跟着。因为芬恩那边还有一头疣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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