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夫猛地转过头去,芬恩立刻收起了笑容,换成了一副无辜的表情,耳朵竖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看起来乖巧得像一只金色的小猫。


    雷夫盯着他看了两秒。


    “……你故意的。”


    “什么故意的?”芬恩歪了歪头,表情纯洁无瑕。


    雷夫“哼”了一声,把头转回去,不再理他。


    但他没有再纠正“哥哥”这个称呼。


    ……


    第五天。


    雷夫发现自己开始习惯一些事情。


    习惯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不远处那团金色的毛球。芬恩总是比他先醒,但不会自己先吃东西,而是安静地趴在旁边等他醒来。


    习惯每次带肉回来的时候,芬恩会站起来迎接他。虽然站起来的动作有点勉强,毕竟后腿的伤还没好利索,但他每次都会站起来,尾巴翘起来摇两下,然后意识到自己太热情了,又强行压下去。


    习惯吃饭的时候把最嫩的部分留给芬恩。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行为,他的爪子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每次撕肉的时候都会自动把那块最软、最没有筋膜的部分推到芬恩那边。


    习惯晚上睡觉的时候,芬恩会慢慢地把距离从两米缩短到一米五,从一米五缩短到一米,然后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停下来,把自己蜷成一团金色的球,尾巴搭在鼻子上,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雷夫每次看到那个金色的球,都会觉得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膨胀。


    他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


    有点像吃饱了之后晒太阳的那种满足感。但又不太一样。更深一些,更沉一些,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体里扎了根。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他是流浪雄狮。流浪雄狮不需要牵挂,不需要在意别人,不需要每天定点喂食一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崽子。


    但每次他试图说服自己“明天就不管他了”的时候,芬恩就会用那双金色的眼睛看着他,然后他就会听到一句“雷夫哥哥”,然后他就知道自己明天还是会管。


    操。


    他是不是被PUA了?


    第7章 知道你错在哪儿了


    第六天。


    芬恩的腿好了一些。伤口不再流脓了,周围的皮肤开始长出新的肉芽,他走路的时候也不再把整条后腿悬空了,而是能轻轻地踩在地上,虽然还是有点跛,但至少能走。


    雷夫决定教他捕猎。


    不是因为他想教,是因为他发现芬恩完全不会捕猎。


    这个小崽子在金合欢狮群长大,父亲是一头金鬃雄狮,母亲是狮群中地位最高的雌狮,他是窝里唯一的雄性幼崽,从小被姐姐们和雌狮们照顾得好好的。


    他从来没有自己捕过猎。不是在狮群里跟着雌狮们学习的那种“不会”,而是真正的、完全的、彻底的“不会”。


    雷夫是怎么发现的呢?


    第六天下午,雷夫带着芬恩去水洼喝水。回来的路上,一只野兔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从芬恩面前跑过。


    芬恩的反应是愣住了。


    他愣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野兔从他面前跑过去,耳朵竖起来,嘴巴微张,表情介于“那是什么东西”和“我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之间,全程持续了大概五秒钟。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野兔已经钻进了另一个灌木丛,连个影子都看不到了。


    雷夫站在旁边,全程目睹了这一幕。


    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你刚才,”他慢慢地说,“是不是愣住了?”


    芬恩的耳朵压平了,尾巴夹了起来,表情像一个考试不及格被家长抓包的学生:“我……我以前没……”


    “没捕过猎?”


    芬恩摇了摇头。


    雷夫深吸了一口气。


    “你两岁了,”他说,“在狮群里待了两年,什么都没学到?”


    芬恩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雌狮们捕猎的时候……不让我靠近。她们说我还小,会受伤。我只能在旁边看着。”


    “看着?”雷夫的声音提高了半个调,“你看了两年就看出来个‘愣在原地’?”


    芬恩不说话了,整头狮子都缩了起来,耳朵贴着头皮,尾巴夹在两条后腿之间,看起来恨不得把自己塞进地缝里。


    雷夫看着他那个怂样,心里的火“噗”地一下灭了。


    他叹了口气,用那种“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的语气。


    “行吧,”他说,转身朝一片开阔地走去,“过来。我教你。”


    芬恩抬起头,金色的眼睛里闪着光:“你……你教我?”


    “怎么,不想学?”


    “想!”芬恩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然后意识到自己太激动了,又小声地补充了一句,“……想的。”


    雷夫没有回头,但他的尾巴尖翘了一下。


    他带着芬恩走到一片开阔地。这里的草比较矮,视野开阔,适合练习。地上有几只正在吃草的野兔,还有几只珍珠鸡在灌木丛边上刨土。


    “捕猎的第一原则,”雷夫蹲下来,压低身体,“不要让你的猎物看到你。”


    芬恩学着他的样子蹲下来,但因为后腿的伤还没好利索,蹲姿有点歪,看起来像一只不太协调的金色蛤蟆。


    雷夫看了他一眼,忍住了吐槽的冲动。


    “第二原则,逆风靠近。让你的气味被风吹走,而不是吹向猎物。”


    芬恩歪了歪头,鼻子抽动了两下,试图判断风向。然后他调整了一下自己的位置,从侧面向猎物靠近。


    雷夫微微点了点头。这个还行。


    “第三原则,”雷夫继续说,声音压得很低,“等到足够近的时候,突然加速,打猎物一个措手不及。”


    “你的速度是你的武器。你不需要跑得比猎物快,你只需要在它反应过来之前抓住它。”


    芬恩认真地听着,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雷夫。


    “现在,”雷夫用下巴指了指前方二十米处的一只野兔,“去抓。”


    芬恩愣了一下:“现、现在?”


    “怎么,还要我帮你按住它?”


    芬恩咽了一口口水,把目光转向那只野兔。他压低身体,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动作比雷夫教他的还要小心,小心到每走一步都要停顿两秒,像是在丈量每一寸土地。


    雷夫在后面看着,心想:太慢了。等你走到跟前,野兔都生完一窝崽子了。


    但他没有出声。让芬恩自己试一次,失败了才能总结经验。


    芬恩花了大概三分钟,靠近到了大概五米的距离。他停下来,绷紧了后腿的肌肉,金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野兔。


    然后他冲了出去。


    五米的距离,对于一头狮子来说,应该是不到一秒就能跨越的。


    但芬恩的启动速度太慢了。他的后腿蹬地的力量不够,起跑的时候有一个明显的延迟,像是踩了油门但发动机没反应。野兔在他冲出去的第一秒就察觉到了危险,四条短腿爆发出惊人的弹射力,“嗖”地一下窜了出去。


    芬恩追了两步,发现根本追不上,一个急刹车,前爪在地上刨出了两道沟,整头狮子狼狈地滑出去一米多远,最后趴在了地上。


    野兔已经消失在灌木丛里了。


    芬恩趴在地上,耳朵压得平平的,尾巴摊在地上,看起来像一块被揉皱的金色地毯。


    雷夫走过来,低头看着他。


    “你知道你错在哪了吗?”


    芬恩闷闷地说:“我太慢了。”


    “不,”雷夫在他旁边趴下来,“你的启动速度没问题。对于一头两岁的狮子来说,已经可以了。”


    “你错在太谨慎了。”


    “你花了三分钟靠近,把你的体力都消耗在了蹲走上。野兔不需要看到你,它只要感觉到地面的震动就知道你在靠近。你蹲走的时间越长,它越容易发现你。”


    芬恩抬起头来看着他,金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困惑。


    “那应该怎么做?”


    “更快地靠近,更猛地出击。”雷夫站起来,抖了抖鬃毛,“看好了。”


    他压低身体,朝另一个方向的一只珍珠鸡走去。他的步子比芬恩大多了,但每一步都踩得很稳,脚掌落地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他的身体几乎贴着地面,鬃毛垂下来遮住了他的侧脸,从猎物的角度看过去,他就像一丛移动的黑色灌木。


    他花了不到一分钟,靠近到了十米的距离。


    然后他停了一下。


    不是犹豫,是在等。等珍珠鸡低头啄食的那一瞬间。


    珍珠鸡低下了头。


    雷夫动了。


    他的后腿像两根被压缩到极限的弹簧,猛地弹射出去,整个身体在零点几秒内从静止加速到了全速,鬃毛在风中炸开。他的前爪在空中展开,瞄准了珍珠鸡的背部——


    珍珠鸡甚至没有来得及发出惊叫。


    雷夫的前爪把它按在了地上,一口咬住了它的脖子。干净利落,从头到尾不超过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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