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徐敏只怕自己都没想到,原来她的脑子那么好使的。
但是吃惊的可不只是她一个。
今天邀请来的,她和海珍姐是很熟悉的。
他们都是祝冬聆的同事,大家也是老乡,私底下的关系也很好。
所以两个人也是相约一起来的。
只是到了电梯吃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另外两个人。
几个人一看按的电梯层数,这不是一样的吗!?
想来大家是有一个一样的朋友啊!
来的另外两个人,一个是陈涛。
祝冬聆和春晓可以顺利在一起,那个字幅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陈涛想吃时春晓做的东西,吃是吃不上了,只能吃他做的不好吃的东西了。
但是再仔细想想吧,倒是歪打正着,现在是可以吃上了。
再有个朋友,则是他的大学同学萧素。
萧素在这附近工作,做的是投资类的工作。
两个人平时约出来见面的时候倒是也不少。
毕竟两个人是好朋友,这可是他最好的哥们了。
他迫不及待想把时春晓介绍给他认识。
以前萧素总是说他这个性子这么冷,小心孤独终老。
现在,萧素还是单身呢,倒是他先脱单了。
自然得把人带过来看看。
只是没想到,大家居然就这么水灵灵在那相遇了。
陈涛也是立刻进来了。
这段日子他可是足足瘦了五斤。
五斤,那可是五斤。
才不过一个月的功夫。
就是因为他吃过了时春晓做的菜,从此,不管吃的是什么,都觉得那东西索然无味,难吃的很。
以前他明明是吃什么都不挑的啊!
怎么现在就完全变了个人了呢?
好想吃到时春晓做的菜啊!
虽然说那五斤瘦了也好,之前他总是宅在家里,那五斤肉也都长在不应该长的地方。
医生也跟他说要规律饮食。
五斤没了,他的身体倒是规律了不少。
今天,运气居然那么好,一下子居然可以吃到时春晓做的那么多美味的饭菜。
可以啊!
祝冬聆看大家都进来了,还带了礼物。
只是一个两个都看着时春晓。
时春晓倒是出来萧素,其他人都见过。
“来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春晓,我的女朋友,这是春晓的外甥女,大家叫文文就好。”
他早早随时春晓喊的文馨做馨馨,却也知道外头大家都是叫的她的小名文文。
“春晓,这是我的朋友,陈涛你见过了的,徐敏和海珍你也见过的,是我的同事。”
“这位是萧素,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在在投资公司。”
祝冬聆快速把大家介绍了一遍。
却没注意到,陈涛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女朋友……
这么快?
是不是马上可以结婚了?
现在是不是已经住在一起了?
他四处看见了看见,想在这房子找出时春晓和文馨也住在这里的足迹。
这样,他以后想吃春晓做的饭,来这不就行了?
但是,这仔细看了看,门口的鞋子不对。
这沙发边上的茶几上,看起来也只是有一个人喝茶的样子。
陈涛瘪嘴。
真没用,这有了女朋友了,也没办法把女朋友给拐过来住。
他想过来蹭吃蹭喝都没机会。
萧素倒是立刻把祝冬聆给拉到了一边。
“开玩笑的吧?你说的话。”
这会很是小声,只有他们两个人可以听见。
祝冬聆却笑意盈盈。
“哪里是开玩笑了?我可是认真的。”
“我对春晓是认真的,现在就是告诉你,我找到我这辈子所喜欢的人了,你也加油哦!”
说完这话,祝冬聆也再和萧素说话了。
只是走到餐桌边上。
“大家快洗手,来吃饭吧,本来应该我做饭的,但是我确实是没什么厨艺,所以最后还是春晓做的了。”
他这话还没说完呢,就看唐许敏和陈涛两个人已经快速洗手。
现在已经坐在那里,筷子都已经伸出来了,马上就可以给自己夹到好吃的了。
祝冬聆:……
好把,自己还是低估了春晓做的好吃的东西的魅力了。
文馨看大家都开始吃饭,这会也开始夹菜。
刚刚人没到齐,姑姑才不让她吃的。
现在那么多人都到了,她自然也是快速吃起了东西。
先吃一块糖醋排骨,姑姑做的这个排骨,一看就好吃。
她最爱吃带骨肉了。
陈涛则是一下子就吃起了羊排。
好吃。
太好吃了。
用的羔羊的羊排,一口下去,唇齿留香。
羊排炖煮的时间刚刚好,一口下去就脱骨了。
羔羊的羊排,满满的奶香味。
肉一下子脱骨,而且一点也不柴。
一下子就吃了下去,还很是入味,’
加了那么多的大料,但是一点也不冲。
只要味调的好,怎么吃都是好的。
呜呜呜,饿了那么久,他也总算是吃上一顿饱的了。
太幸福了就是说。
而且,这份幸福,是那么的充足。
因为桌子上,还有那么多的菜等着他品味。
就说那木瓜羊,带皮的羊肉蘸小米辣酱油吃,绝了。
又把这羊膻味给去了,羊肉的弹性也足,带皮的腿肉,外皮韧,中间的油脂香,里面的肉嫩,一口下去,三种口味一起冲击他的味蕾,真的是绝顶的享受了。
好幸福啊,原来可以吃那么多好的东西,是这么幸福的事情。
陈涛和唐徐敏两个人吃的很是投入。
简直比做吃播的人还敬业。
萧素在对面坐着,看一桌子的人都吃的很是开心。
这一桌子的菜色,看起来是很不错。
刚刚一进来,也闻到了浓浓的香味。
确实是看着诱人。
但是,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平时应酬不少,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
反而是他之前去一个农庄,好像是叫杨记农庄吧,在那吃的东西,倒是觉得不错。
尤其是那里的烧鹅和烧鸡,之前看那的环境那么一般,他还以为那里的东西只怕是不怎样呢。
但是带他去的商业伙伴可是说了,那家店很是不一般。
确实很不错。
那可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烧鸡和烧鹅了。
他那天也吃撑了。
今天的,也那么好吃吗?
祝冬聆他认识也有七八年了,对吃的东西向来不怎么上心,而且,还总是说他们广省的东西清汤寡水,哪里有什么好吃的。
但是,也就是一个这样的人,现在面对一样清汤寡水的一桌,却吃的那么起劲。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就在这时候,春晓把凉拌菜也给拿上来了。
“还有这个,也试试,这个放冰箱冷藏了一下,这样更入味些。”
萧素于是决定吃这个。
他夹起里面的莲藕。
一吃脸色就变了。
天,好,好好吃。
莲藕很脆,一口下去,有莲藕的清新,也有蒜末和香菜的香味。
时春晓刚刚说着是早上才做的,但是没想到,早上才做的,现在居然有可以那么入味。
再试了里面的海带和豆皮,做的也是一样的好吃。
凉拌菜嘛,调料对了,这做出来的,自然都说是错不了的。
这样好的蘸料,就是蘸鞋帮子,估计也是好吃的。
他现在才知道为什么这桌子上的大家吃的都那么投入。
原来是因为除了他,这里的每个人都说是吃过时春晓做的东西的。
所以都知道这菜好吃。
但是,也没人告诉他,可以好吃成这样啊!
就说这清汤,上面还撒了芹菜,但是却给汤加了一股清香,于是吃起来一点也不腻。
萝卜香软,完全吸收了羊肉的香味,竟是比肉还香。
萧素看向时春晓,这么年轻好看的女孩子,居然还做得这么好的这一手菜。
祝冬聆这也太幸福了吧!
狗男人。
怎么什么事情都这么顺利的呢!
大学的时候就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后来毕业呢,也是平步青云。
走的一直都说是稳妥的道路,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人家的路子走的很好。
不然,也不会毕业才这么几年的功夫,就已经是副科长了。
事业顺利,如今感情也顺利。
人生赢家啊这是。
羡慕这话可真是说累了。
平时他也是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的,如今看他这样,一时间也觉得自己这孤零零的,实在有点太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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