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战旗叔叔为什么要给我那么多钱?我和轩轩玩,不要钱的啊!”


    她都被姑姑说迷糊了,怎么和别的小朋友玩还能赚钱吗?


    那万乐家的空调,应该是她的!


    她陪万乐玩了那么久了。


    也不是,她陪万乐玩,万乐也在陪她玩啊!


    那她也应该给万乐一台空调。


    文馨都被自己绕圈子给绕晕了。


    “姑姑,那他们给我100个小猪,我是不是也要给轩轩100个小猪啊?轩轩也陪我一起玩了啊!”


    “再说了,姑姑,战旗叔叔要请人教轩轩写字,也应该请你啊,我都不认识几个字,都是你教我的,我觉得你教我的时候,轩轩也一起听就好啦,是不是,轩轩都是我的朋友了,姑姑你可以一起教他的吧!”


    文馨说到这里时眼里还有渴望,不是对知识的,而是觉得有人一起上课的快乐,“太好了,姑姑,到时候就有人和我一起上课啦!”


    说到这里她都快要手舞足蹈起来了,“可是我也想当老师诶,我看姚老师站在讲台上,感觉也挺好玩的,姑姑,那能不能是,你教了我,我再去教轩轩啊?能不能把万乐也叫过来啊?那样我就有两个学生了诶!”


    “好像也不对,万乐经常要去上兴趣班,她说了的,她有好多兴趣班的,她读两个学校的书,但是她说她还没有我一个学校学得好,她都不知道,我在姑姑你这,也有一个小学校上的。”


    这孩子说到这里已经完全忘记了刚刚把碗摔了的不快了,小孩子的情绪就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昨天和自己的小朋友说不和你好了,第二天两个人又能一起分吃一颗糖了。


    时春晓看文馨的小嘴叭叭叭的,自己说得都上瘾了,也没制止她,但是心里就想:


    果然,这就是我们家的娃呀,想法都和我一模一样。


    不过,有钱不赚王八蛋。


    既然帮到了,收钱也无妨。


    让馨馨多教人家写字就是了。


    尤其是看馨馨已经很认真开始畅想起自己如果教轩轩,要怎么教他了。


    果然每个孩子接触且想从事的第一个职业就是老师啊,米莉姐也总说万乐放学回来最大的爱好就是把奶奶和妈妈按在沙发上,一定要把今天在学校里背诵的古诗背给他们听,还要把古诗的意思也讲一遍。


    她家馨馨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爱好,但是看她现在说得滔滔不绝,似乎正在觉醒她作为小教师的血脉。


    “姑姑教你,你去教轩轩,好不好,战旗叔叔要给我们小猪猪,我们就收着,馨馨不是想帮姑姑吗?好好学习,学多多的字,教轩轩,就是帮姑姑了,当小老师,开不开心?”


    听到可以帮姑姑,文馨忙不跌地点了点头。


    “姑姑,那我,我一定好好学习,我以后每天学10个字,不,100个,好像有点多,那就有几个学几个,姑姑,你教我,我再去教轩轩。”


    她说到这里激动了起来,已经跑到小书包那里,把她的课本拿了过来,那上面的笔画时春晓已经教完了,这学期的字都学完了。


    文馨现在已经把之前她没学过的功课完全补完了,而且时春晓还买了不少课外书,这孩子认识的字还不多,但是很有追求,已经不看纯画画的故事书了,要看插画版本的。


    很多字不认识,就跑过来问姑姑。


    “姑姑,你看,这个我都会了,我先教轩轩我们课本上的,姑姑,你看看,我们是不是买个什么书,我先把上面的字都学了,再教轩轩?应该要从简单到难的学习吧?我一天再教轩轩写100个字!不,有点太多了,就10个吧!”


    时春晓都想给孩子竖大拇指了,这孩子,循序渐进都知道了。


    有责任心,妥妥的是一块当老师的好料子!


    只是没想到,这孩子话锋一转,突然说:“姑姑,那我刚刚打碎的碗,是几只小猪啊?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赚回来了?”


    春晓把孩子抱进怀里,使劲薅她的头发。


    以为孩子忘了,原来还没。


    敏感懂事的孩子,总是让人心疼。


    太可爱了,太懂事了,怎么办?


    这么小的孩子一门心思就想着姑姑和这个家。


    “不多,就一只,姑姑今晚就教馨馨写多多字。我们去轩轩家赚回来。”


    时春晓把孩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她的发顶。


    *


    今晚还有一更~


    夏日炎炎,大家注意消暑。


    吃好吃的[摊手]


    第64章 卤猪脚+自制卤菜(2)


    于是事情就这么敲定了。


    晚上时春晓去给战旗他们送饭的时候把这事情说了,战旗听完,久久没说话。


    只是盯着她的额头看,像是在出神。


    只在春晓快转身离开的时候,轻轻说了句:“谢谢。”


    谢谢春晓给他们做饭,也谢谢文馨愿意花更多的时间陪轩轩。


    时春晓听到了,但也只是嘴角一弯,没再说什么。


    有些话不必说得太透,大家心里有数,其实春晓也在心里说了句,谢谢。


    只是她要走了,战旗突然像是憋了很久似的,叫住了她,“春晓,你这里,”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用手指指了指眉间的位置。


    “这有什么吗?”春晓也不明所以,于是伸手摸了摸,只是按理来说就算是吃饭沾到了,也不可能在这个位置啊,何况她还没吃晚饭呢!


    要是中午的饭粘到了现在,那这米粒,也太坚强了。


    都这么多个小时了,还没干吗?也没掉吗?


    但是她的眉间是平的,春晓还是不明所以。


    战旗上前,伸手想帮她擦一下,又觉得自己这动作还是不妥,到底还是把手又缩了回来。


    只是说了句,“也没什么,不过你回家先照照镜子,看看再出门。”


    时春晓什么也没摸到,也没觉得有什么事,只是回家一看镜子,不是,她眉间的红痣是什么?


    这什么时候长的啊?早上她照镜子的时候都还没看到呢,这玩意还能一天就膨胀了这么多的吗?


    拿手这么用力一推,这东西用力居然还化开了了,一看就是水笔画上去的。


    春晓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晚去买菜的时候,卖菜的大姐看着她,又看了看她牵着文馨的手,调侃道:“你还挺有童趣的。”


    时春晓当时还以为这是夸她的呢,因为她带着孩子,还理所当然地回了句:“那是。”


    现在想来,有点社死。


    时春晓叹了口气,打开水龙头用毛巾把这水笔的痕迹给洗了擦去了。


    倒也没什么,就是这几天不太想看到卖菜的大姐了。


    然后,她抓着文馨,在她的眉间也给她画了个红痣。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就是,这效果好像不太好。


    文馨画好后,看着镜子照了半天,还把这当姑姑给她扎辫子一样呢,仔细欣赏了一会,很是开心地说:“姑姑,我明天可以这么画了去学校吗?好好看。”


    时春晓:……


    怎么和设想的不一样?还给馨馨高兴上了是怎没回事?


    晚上春晓先给文馨讲了课,文馨的学习能力很好,一教就会,过目不忘。


    但时春晓还是就教她十个字。


    贪多嚼不烂。


    吃饭也好,学习也罢,不外如是。


    本来嘛,学校有自己的一套循序渐进的学习系统,可惜春晓觉得既然教轩轩是想让孩子可以早点用文字和其他人交流,融入到正常的生活环境中来,那么语境,生活场景用语,其实对孩子而言,更实用。


    所以不如直接拿馨馨的故事书来做教材,认字了。


    故事书的情节虽然天马行空,但是却也少不了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文馨认完了十个字,摆摆手就让时春晓忙活去了,“姑姑,你去忙吧,我知道啦,我写一下,笔画我都会了,意思我也知道了,我写好看点就去教轩轩。”


    时春晓差点笑出来,没想到这孩子还有偶像包袱呢!


    第一次当老师,很是郑重,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文馨写字一直有点快,大概是一开始认字就把字当成一幅画来画了,所以后来学了笔画,有时候先入为主,还是想直接画出来。


    更快。


    但是看孩子低头伏案,时春晓也没再打扰,文馨今晚学习明显很认真,一个字翻来覆去地问有几个意思,就拿“吃”这个字来说,时春晓反复组词来高度她怎么用。


    文馨在忙,而且还是在为赚钱做准备,春晓又怎么好意思放任自己只是闲着呢?


    四岁的娃,都已经开始赚钱养家了,作为大人的她,也要支楞起来啊!


    时春晓走进厨房,把围裙给穿上,感觉穿上了战袍,自己又可以上战场了。


    猪脚和五花肉已经焯过水,也冰过,还用生抽酱汁腌制了一会。


    做卤味,第一是调卤汁,常用的大料无非是香叶,八角,花椒,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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